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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维克: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大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1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 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 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刘大江76100

履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实际列席3次。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 的时间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1年 4月24日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同意
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 2021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关于上海科泰运输制冷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的专项说明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担保情况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1年 7月17日关于延长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1年 7月31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1年 10月20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1年 10月25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21年 11月9日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 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曾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

专业化建议,认真地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有效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相应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募投项目进展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2、本人及时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

五、 任职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慎考察,进一步促进了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发展方针以及投资重大资本运作提出建议。作为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考核职能,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提升公司薪酬体系以及考核的科学合理性,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人员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核。

六、 其他事项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未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因个人原因本人于2021年11月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已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层管理及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大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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