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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2-013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14名董事中,关联董事徐姗娜、叶芝回避表决,其他12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实际发生及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先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日常的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履行了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相关审议程序合规、有效,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2022年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在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其中关联审计委员会委员叶芝已回避表决,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内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

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2021年预计金额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新华通讯社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32,000.0023,135.25受市场情况影响,相关业务执行情况不及预期
其他关联方1,500.00454.72
小计33,500.0023,589.97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新华通讯社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4,000.002,928.62
其他关联方1,000.001,261.73
小计5,000.004,190.35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600.00455.26
小计600.00455.26
总计39,100.0028,235.58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2年预计发生额(税前)占同类业务比例(%)2021年实际发生额(税前)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新华通讯社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网络广告 信息服务 网络信息服务29,000.0096.6723,135.2598.07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状况及相关预计
其他关联方网络广告 信息服务1,000.003.33454.721.93
小计30,000.00100.0023,589.97100.00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新华通讯社 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信息服务 新闻信息资源网络广告 信息服务4,000.0074.072,928.6269.89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状况及相关预计
其他关联方网络广告 信息服务1,400.0025.931,261.7330.11
小计5,400.00100.004,190.3510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600.00100.00455.26100.00
小计600.00100.00455.26100.00
合计36,000.0028,235.5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主要关联方介绍

1、新华通讯社

举办单位:国务院开办资金:173,80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平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宗旨和业务范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文字、图片、网络、音像新闻信息采集发布与相关服务、相关报刊图书出版、国际新闻交流合作、社属单位管理。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徐玉长注册资本:11,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经营范围:提供经济和科技方面的信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出版《高管信息》(限本公司内设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出版《金融世界》(限本公司内设机构期刊编辑部出版,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出版物零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控制的企业。

3、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类型: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储学军开办资金:3,190.00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经营范围:整合新闻信息资源,构建新华社新闻信息服务体系。新闻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经济信息采集及加工处理,新闻信息发布与供稿;新闻信息产品开发利用,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高管信息》出版,外国通讯社新闻信息产品代理发布。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直属事业单位。

4、新华社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宗焕平注册资本:3,708.80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97号经营范围:印刷、排版、制版、装订、商标广告印刷,商标印制(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商标标识除外);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成品油);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出租办公用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控制的企业。

(二)其他关联方介绍

1、中国广告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税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97号经营范围:承办、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广告发布;承办广告公关活动;广告印刷品的设计、制作和销售;展览展销会的设计、布置和劳务服务;广告业务

的市场调查和咨询服务;广告礼品、纪念品的设计、制作;户外广告材料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商业摄影;室内外装饰工程材料的批发、零售;商标及包装装璜设计;其他商务服务。销售文体用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设备、Ⅰ类、Ⅱ类医疗器械;销售食品、第Ⅲ类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销售第Ⅲ类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通讯社控制的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前期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目前,上述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各项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有国家指导价格的,按照国家指导价格确定;没有国家指导价格的,以市场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的,定价原则为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加成合理的利润确定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4、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5、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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