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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2021年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俞明轩先生、曾剑秋先生及董事叶芝女士3名成员组成,俞明轩先生作为财务方面专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2021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共审议议案22项。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2021年3月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审部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2021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意见》《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3. 2021年4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履职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 2021年4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5. 2021年8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2021年10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 2021年11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2021年12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华网2021年年报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它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中年报工作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的督导。在年审会计师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通过不定期约见、电话、邮件等形式联系财务总监、审计负责人,就2020年年报审计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交流讨论与充分沟通,并持续督促其按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在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开展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相关汇报,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和安排。

在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与财务部、内控审计部保持沟通,就有关事项听取财务部、内控审计部的汇报,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

(二)审阅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委员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内共四期定期报告及财务

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在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遵守规定,未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总体情况,提请公司管理层要关注并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工作成果,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时对公司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审定,确定了内控审计关注重点,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经审阅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通过现场会议、单独沟通、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五)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工作

我们对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其他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相关内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内发生的以自有资金出资认购由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的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核

我们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对公司年报审计、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指导并出具意见,同时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了公司运作规范合规,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审慎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有效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此报告,请予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

俞明轩(签字):______________

曾剑秋(签字):______________

叶 芝(签字):______________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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