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肖冬光、孙加锋、罗韵轩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