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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一机: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积极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及重要事项防控经营风险,全体委员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委员自身专业优势,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邓腾江独立董事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担任主任委员。各委员具备会计、法律、经济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符合履职要求。

二、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方式共计召开5次会议,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委托理财、对外担保等事项,各项议案及专项汇报均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3月22日,召开了业务专题会议,听取了财务金融部、纪检审计部关于2020年度的财务管理、内控审计等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就2020年年报审计相关问题进行了单独沟通。

(二)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听取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理财、财务预决算等16项议案;

(三)2021年8月19日,受疫情影响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半

年度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共2项议案;

(四)2021年10月21日,受疫情影响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21年12月21日,受疫情影响以视频方式召开专题业务会议,与新聘外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了审前沟通,就公司报表审定过程中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进行了交流,确定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2020年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作为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能够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熟悉军工企业情况,工作扎实、沟通顺畅,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对承担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评估,就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先后两次组织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及时了解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审阅了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内审工作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内控评价过程进行督导,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要求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内控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切实发挥风险防控作用。内控运行有效,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对于个别一般缺陷已经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在报告期内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差错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五)积极协调加强与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2020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季度报告编制进行了全过程的督导。全体委员先后与年审会计师、公司总会计师就相关审计计划、审计范围、时间人员安排、审计方法、风险判断进行了充分交流,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年度审计总体工作方案。定期报告编制期间多次听取审计师定期财务报告审计结果及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沟通,提高了审计的有效性和质量水平。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理财等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需要,进行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进行了平等协商,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侵犯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较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全体委员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财务审计及经营风险防范监督职责,持续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

邓腾江 李全文 戈德伟 王洪亮

(此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签署:

邓腾江_________ 李全文_________

王洪亮_________ 戈德伟_________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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