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7,119,688.54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92,063,578.23元;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28,658,391.92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950,436.09元。公司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结合公司目前可使用资金状况,拟定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股份264,001,897股(公司目前无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400,189.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秉承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原则,在强化公司盈利能力的同时保持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创共享公司价值。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以总股本264,001,8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6,400,189.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3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