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辐照”、“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中金辐照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镇江市医疗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2、为优化公司资金结算业务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与控制,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3、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强国、章庆松、梅治福、张冬波、陈强已回避表决。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
1、预计与黄金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镇江市医疗集团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1)向关联方销售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 | 2022年年初至3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额 | 2022年预计与2021年实际发生额差异 | 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设备和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提供劳务 | 1,180 | 210 | 797 | 383 | 深度合作,开发新业务 |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 提供劳务 | 205 | 51 | 203 | 2 | - | |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提供劳务 | 90 | 31 | 68 | 22 | - |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提供劳务 | 60 | 12 | 47 | 13 | - | |
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 提供劳务 | 2 | 0.38 | 1.87 | 0.13 | - | |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提供劳务 | 4 | 1.75 | 5.9 | -1.9 | - | |
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提供劳务 | 3 | 0.71 | 2.8 | 0.2 | - | |
镇江市润州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提供劳务 | 2 | 0.14 | 0.8 | 1.2 | - | |
合计 | - | 1,546.00 | 306.98 | 1,126.37 | 419.63 | - |
(2)向关联方采购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 | 2022年年初至3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额 | 2022年预计与2021年实际发生额差异 | 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采 | 长春黄金设计院 | 项目建设 | 40 | 0 | 8.40 | 31.6 | 按进度付款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发生额 | 2022年年初至3月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1年实际发生额 | 2022年预计与2021年实际发生额差异 | 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商品、设备和向关联人采购劳务 | 有限公司 | 全过程跟踪审查业务 | |||||
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 25 | 0 | 4.50 | 20.5 | 按进度付款 | |
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监理 | 60 | 0 | 7.98 | 52.02 | 按进度付款 | |
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 | 培训 | 5 | 1.92 | 3.08 | - | ||
秦皇岛北戴河黄金宾馆有限公司 | 培训 | 3 | 0 | 3 | - | ||
合计 | - | 133 | 0 | 22.8 | 110.2 | - |
3、其他关联交易——金融业务
在财务公司存款每日余额 | 存款每日余额不高于5亿元 |
收取在财务公司存款利息 | 不高于600万元 |
在财务公司委托贷款 | 不高于3亿元 |
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及贷款利息 | 不高于100万元 |
在财务公司贷款 | 不高于3000万 |
4、其他关联交易——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关联交易类别 | 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 | 2021年 实际发生额 | 2022年预计与2021年实际发生额差异 | 差异较大 的原因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700 | 666.1 | 33.9 | 薪酬正常增长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单位:万元)
关联单位名称 | 关联性质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性质 | 注册地 |
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650,000万 | 卢进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北京市 |
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100,000万 | 朱书红 | 货币金融服务 | 北京市 |
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7,596万 | 纪强 | 咨询服务 | 吉林省长春市 |
长春黄金设计院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960万 | 张兰臣 | 咨询服务 | 吉林省长春市 |
中国黄金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15,000万 | 吕思强 | 其他建筑安装 | 河南省洛阳市 |
河南省三门峡黄金工业学校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 | 1,760万 | 韦玉亭 |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 | 河南省三门峡市 |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16,590万 | 徐军 | 医疗卫生 | 江苏省镇江市 |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44,850万 | 蒋鹏程 | 医疗卫生 | 江苏省镇江市 |
关联单位名称 | 关联性质 | 注册资本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性质 | 注册地 |
镇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3,462万 | 花长松 | 医疗卫生 | 江苏省镇江市 |
镇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1,917万 | 邹圣强 | 医疗卫生 | 江苏省镇江市 |
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 |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16,220万 | 李国海 | 医疗卫生 | 江苏省镇江市 |
镇江市润州区黎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50万 | 栾立敏 | 医疗卫生 | 江苏省镇江市 |
镇江市润州区七里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835万 | 朱新星 | 医疗卫生 | 江苏省镇江市 |
镇江市丹徒区世业镇卫生院 |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52万 | 胡小忠 | 医疗卫生 | 江苏省镇江市 |
镇江市润州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子公司参股股东的下属单位 | 202万 | 刘春法 | 医疗卫生 | 江苏省镇江市 |
2、履约能力分析
从黄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和历史纪录分析,其有履行合同能力,并能及时按合同支付或收取款项。镇江医疗集团及下属单位都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行政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由双方2021年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确定,同时结合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结算账户上各类存款日均余额(含累计结算利息)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甲乙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原《金融服务协议》第二条2.2.1条款作废。其余条款仍按《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符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
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定价,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伍春雷 李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