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杰电气: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英杰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3号)核准,英杰电气于2020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5,8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33,174,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668,613.1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6,505,786.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51070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己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且与开户银行、本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金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456,505,786.83
减:前期项目累计投入及补充流动资金68,960,081.47
加: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及扣减手续费后的金额7,344,607.52
募集资金2021年初金额394,890,312.88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改造项目119,154,083.28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19,768,928.45
减:本年度补充营运流动资金(注1)104,267,860.28
减:手续费支出1,015.40
加:利息收入1,459,647.04
加:银行理财产品收益9,774,083.17
募集资金年末余额162,932,155.68
其中:活期存款37,932,155.68
结构性存款(注2)125,000,000.00

注:1.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额为100,000,000.00元,其余4,267,860.28元为该项目完成后注销专户一并转出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尚未到期余额为125,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2020年2月26日,公司和本保荐机构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元)备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10813000007642313,397,304.11活期存款
-125,000,000.00结构性存款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63179719634,534,851.57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注)2305620529100113061-
合计-162,932,155.68-

注:该账户为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公司在该项目完成后,已于2021年6月11日完成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旌阳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3.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开展的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人名称是否关联交易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定制性(保本浮动收益)“芙蓉锦程”单位结构性存款12,500.001.54%-3.60%2021-10-292022-1-29
合计12,500.00------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456,505,786.8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8,923,011.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7,883,093.2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电力电子产品扩建技术改造项目238,829,800.00238,829,800.00119,154,083.28122,688,530.1551.372022年2月不适用不适用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67,676,000.0067,676,000.0019,768,928.4535,194,563.0552.002021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150,000,000.00100,000,000.00150,000,000.00100.00— —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56,505,800.00456,505,800.00238,923,011.73307,883,093.20— —— —— —— —— —
合计— —456,505,800.00456,505,800.00238,923,011.73307,883,093.2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原预计完成时间为2021年2月,因疫情影响及研发项目实施的原因,导致项目实际进度延迟,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迟至2021年12月,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共计3,519.4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453.48万元(其中:理财收益及利息205.36万元)。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节约部分采购成本和项目管理成本,从而节约了项目开支,同时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收益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余额1.25亿元外,公司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2CDAA6019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英杰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本保荐机构通过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申请、核对存管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及相关凭证,现场检查,审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交谈、询问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英杰电气2021年度募集资金管理规范,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存放和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国金证券对英杰电气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黄 笠 唐 宏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