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580 公司简称:恒盛能源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含税),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0元(含税)。上述利润分派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后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恒盛能源、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 指 |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恒鑫电力 | 指 | 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
宏联贸易 | 指 | 兰溪市宏联贸易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指 | 余国旭 |
实际控制人 | 指 | 余国旭、杜顺仙、余恒、余杜康 |
旭光再制造 | 指 | 浙江龙游旭光再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旭荣新材料 | 指 | 原名龙游旭荣纸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06日变更为浙江旭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兰溪热电 | 指 | 兰溪市热电有限公司 |
汇诚投资 | 指 | 龙游县汇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创星置业 | 指 | 修水县创星置业有限公司 |
旭康纸业 | 指 | 龙游县旭康纸业有限公司 |
园区 | 指 | 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 |
华电龙游 | 指 | 华电浙江龙游热电有限公司 |
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国网衢州公司 | 指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 |
国网龙游公司 | 指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龙游县供电公司 |
维达纸业 | 指 | 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 |
华邦公司 | 指 | 浙江华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和浙江亿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和华邦古楼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华邦特西诺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计 |
凯丰公司 | 指 | 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凯丰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总计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 指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度 |
报告期末 | 指 | 2021年12月31日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的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招商银行 | 指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绿色专营支行 |
工商银行 | 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恒盛能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engsheng Ener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engsheng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余国旭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徐洁芬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0号 |
电话 | 0570-7258066 |
传真 | 0570-7258680 |
电子信箱 | zjhxxujf@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0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10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24400 |
公司网址 | 无 |
电子信箱 | zjhxxujf@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二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恒盛能源 | 605580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陈中江、张勇言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华侨路27号5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纪平、方亮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8.19-2023.12.31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770,618,703.50 | 526,804,519.43 | 46.28 | 474,047,345.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4,561,132.13 | 109,213,456.18 | 14.05 | 95,081,901.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8,278,048.82 | 102,386,021.27 | 15.52 | 92,012,924.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492,267.08 | 104,246,066.06 | 49.16 | 71,012,843.28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47,215,935.14 | 358,404,803.01 | 136.39 | 301,691,346.83 |
总资产 | 1,048,721,709.86 | 692,732,034.66 | 51.39 | 604,618,530.3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73 | 2.74 | 0.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73 | 2.74 | 0.6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1 | 0.68 | 4.41 | 0.6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98 | 33.09 | 减少10.11个百分点 | 34.8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1.82 | 31.02 | 减少9.20个百分点 | 33.6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72,912,617.31 | 168,975,996.01 | 166,043,179.67 | 262,686,910.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1,845,091.74 | 32,832,384.83 | 25,241,243.70 | 34,642,411.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31,515,002.77 | 31,471,406.80 | 22,260,872.23 | 33,030,767.0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519,258.99 | 29,534,304.60 | 10,796,458.45 | 78,642,245.0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90,262.86 | -3,617.81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946,459.68 | 1,031,143.76 | 1,010,426.5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19,480.78 | 8,143,788.05 | 3,779,469.8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21,171.35 | 理财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9,937.37 | -58,504.12 | -696,927.3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计 | 8,377,437.30 | 9,112,809.88 | 4,092,969.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94,353.99 | 2,285,374.97 | 1,023,992.2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6,283,083.31 | 6,827,434.91 | 3,068,976.82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 | 220,560,328.76 | 220,560,328.76 | 560,328.76 |
应收款项融资 | 6,245,960.71 | 17,110,252.49 | 10,864,291.78 | 0.00 |
合计 | 6,245,960.71 | 237,670,581.25 | 231,424,620.54 | 560,328.76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国家“双碳”系列政策的陆续出台和持续落实,能源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对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随着国家“禁塑令”的全面推进,下游造纸行业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2021年度,园区蒸汽需求保持稳定增长,公司募投项目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已基本达产,产能较上年有所增长。2021年,国内大宗货物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煤炭价格自2021年5月起持续上涨,并突破历史高位,使公司燃煤热电生产成本大幅提高,燃煤热电的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影响,公司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减少成本上涨对利润水平的影响。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7,061.87万元,同比增长46.2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76,434.21万元、同比增长45.92%;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2,456.11万元,同比增幅14.05%。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目标,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成功完成首次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8.3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4,750,0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4,250,000.00元,并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落实安全责任,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
公司在生产运行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管理要求,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一是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例会制度,制定月计划,落实安全生产;加大运行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安全演练;进一步优化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员的考核管理和监督工
作。二是安全管理教育更加扎实,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员工安全知识培训考核,重点对运行、检修岗位开展安规培训,全面提升应急处置事故的能力,杜绝各类违章违规作业,全面落实生产责任制。三是安全责任落实更加高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抵御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
(三)优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作为一家区域性的公用热电企业,公司肩负着园区用热客户的供热重任,为保证供热稳定,满足客户的需求,公司不断完善生产管理制度,优化供热管线布局,尽最大可能服务好客户。公司实现了智慧电厂平台的应用和管理,可在公司控制中心大屏幕和手机移动端实时监控全厂设备运行状态和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实时反映用热客户蒸汽使用变化状态,实现远程故障诊断与修复;加强对热网管道的巡查和保养力度,确保管道、仪表无故障,各供热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四)推动能效管理,降低运行成本
推动能效管理,围绕国家双碳目标,公司制定能耗管控目标任务,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降低单位能耗,节约用水,提升精细化生产管理,将原0#炉省煤器布局优化,加装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降低脱硝运行成本。并新建了低低温省煤器,增强了烟气余热回收能力,减少了燃料消耗,增建了汽动锅炉给水泵,减少厂用电量。降低运行成本,全年能耗任务指标初见成效,降幅明显。
(五)加大技术研发,培育技术人才
加大技术研发,通过外部引进、内部培养的人才战略,培育公司核心团队,提高公司生产技术水平;同时积极与相关高校、技术部门加强联系,组织内部研发部门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在公司相关人员调研准备下,计划对一台锅炉自主进行技术改造,尝试掺烧非煤燃料,减少煤炭用量。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B/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中的“热电联产”(分类代码:D4412)。热电联产,简称 CHP(Combined Heat and Power),是指在同一电厂中将供热和发电联合在一起的生产方式,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发电机作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
(一)行业基本情况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能源系统的发展方向都是在减少能源消费总量的前提下有效地满足能源需求。目前提高能源效率的主要趋势包括分布式能源、在发展智能电网基础上的需求管理以及热电联产等。其中热电联产是采用不同类型的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统一的作业环节实现电力、热力联合生产的技术,是世界各国公认的节能技术。
热电联产是蒸汽循环能量利用效率最高的形式,采用节能型热电联产技术,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在能源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下,热电联产成为有效节约能源,提高我国燃料利用率,实现循环经济以及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
热电联产是基于发电与供热的能源阶梯利用系统,通过电力生产同时输出热力用于供暖或工业用汽,从能源梯级利用原理出发煤电行业应尽可能提高热能转化为电能的效率,从而使燃料的使用效率比传统方式更高。常规发电机组的效率仅为50%左右,而热电联产通常可使75-80%的燃料转化为有效能量,现代化更高参数的热电联产机组效率最高可达到90%以上。目前国内外的热电联产技术已经处于成熟阶段,未来较长时间内不会出现行业性的技术迭代及主要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改进新的燃烧技术,锅炉和汽轮机组向超高压、亚临界等更高参数的方向发展,以及不断实现更高要求的超低排放等,即向更高效、更节能、更环保的方向发展。
生物质能是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具有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等特点。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指出,“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可再生能源。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生物质热电联产有利于改变我国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循环经济的具体实践,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服务“三农”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都有重要作用。
(二)行业主要政策
1、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一直是国家政策鼓励的方向
国家发改委2019年最新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列为鼓励类产业。近年来的《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明确指出要大力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淘汰供热供汽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将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作为县域重要的清洁供热方式,为县城及农村提供清洁供暖,为工业园区和企业提供清洁工业蒸汽,直接替代县域内燃煤锅炉及散煤利用。
《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2、国家发布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政策,把发展热电联产作为煤炭减量替代的重要措施
伴随国家加快产业升级、提升节能减排标准,近年来国家对包括长三角地区在内的重点区域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重点地区煤
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2014]2984号)中明确指出“加快推进集中供热,优先利用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替代分散燃煤锅炉”是煤炭减量替代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到十四五末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
3、浙江省能源规划
《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在“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1.31亿吨,……全省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比39.4%,……截至2020年底,全省发电和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比重达81%”的现有水平基础上,“2025年,全省煤炭消费量1.25亿吨,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下降至31.3%。煤炭利用集中化、清洁化水平不断提高,发电和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量的比重达到85%以上”。也即2025年与2020年相比,浙江省煤炭消费下降4.58%,煤炭消费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下降8.1个百分点,发电和供热用煤占煤炭消费量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据此计算,浙江省发电和供热用煤量2025年较2020年增长0.13%,基本持平。
《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根据生物质资源分布特性,在农林生物质富集地区,科学合理建设农林生物质电站”。
公司2021年供电标准煤耗低于浙江省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到 2025年热电联产企业平均煤耗降至260克/千瓦时。在浙江省全省发电和供热用煤量2025年与2020年基本持平的格局下,由于公司具备低能耗优势,依然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且可利用恒鑫的生物质热电厂补充供热,以降低对煤炭的依赖。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
公司在规划的供热区域内从事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为蒸汽和电力。其中,生产的蒸汽主要供应给园区内的造纸、纺织印染、食品乳业、家居制造等企业使用。生产的电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终端电力用户。
(二)经营模式
热电联产企业通常采取“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经营模式,即以供热负荷的大小来确定发电量,在优先保证园区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锅炉及汽轮机组的配置和运行负荷。锅炉生产的蒸汽推动汽轮机进行发电,发电后的蒸汽用于供热。
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煤炭是公司燃煤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公司物资采购部主要负责组织煤炭采购。报告期公司一般每月采购一到二次,采购时会根据煤炭价格趋势适当增减库存,一般至少储备半个月用煤库存。根据采购计划,公司以秦皇岛港公布的5,000大卡动力煤市场价格为参考,向具备较好供
货实力、良好信誉的供应商进行询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包含煤炭离岸平仓价、煤炭到厂运输费、港杂费及合理利润等在内的总价格,公司通过对比供应商的报价确定最终供应商,并与最终供应商签订煤炭采购合同,煤炭数量以供应商送货入厂过磅为准,并通过公司物资采购部抽样化验热值、含硫量、水分等参数指标是否满足合同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入库,根据双方确认的检验结果结算。
(2)生物质采购
子公司恒鑫电力生物质发电的主要燃料包括农林三剩物及次小薪材等,生物质燃料主要来源于龙游县及周边50公里范围内的农林废弃物。生物质燃料验收的重点是检验水分、杂质等参数指标是否符合生物质燃料验收标准。生物质燃料由供应商送货入厂过磅验收,在验收过程中通过烘箱对入库燃料进行水分检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原料中混有杂质,则根据公司验收标准对杂质重量予以扣除。公司按照扣除水分和杂质后的净重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2、生产模式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蒸汽、电力的工艺均为热电联产工艺,主要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进行生产,其中恒鑫电力以发电为主、供热为辅,恒鑫电力供热主要用于调峰和应急补充。公司除全厂停炉检修等原因停止供热外,24小时不间断通过锅炉燃烧生产蒸汽,通过蒸汽带动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并输送至国家电网,发电后的蒸汽通过供热管网输送给客户。
3、销售模式
(1)蒸汽销售
在现有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公司生产的蒸汽主要供应园区内的造纸、纺织印染、家居制造、食品乳业等用热企业使用,故蒸汽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符合产业政策的新用热企业需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用汽申请,经园区管委会同意后,由公司热网部负责与客户开展前期沟通,确定客户的用汽需求、用汽参数等。公司与客户一般签订有效期5年的《热网供汽协议》,客户缴纳具有押金性质的接口保证金(接口保证金最长不超过5年由公司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金额根据用汽量、与主管网的距离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客户缴纳保证金后,公司聘请设计施工单位进行配套管网设计、施工,管网建设周期一般为3个月,并在客户厂区内安装蒸汽流量计量装置和流量无线监控装置;管网建设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公司即可开始向客户供汽。供汽之后,客户基本都与公司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
蒸汽销量由客户蒸汽入口的流量计量装置实时计算,客户蒸汽费用一般按月结算,每月26日或次月1日由公司及客户双方共同抄表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客户一般在公司给予的信用期内付款。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热网预付费系统,正在积极向客户推广采用预付费方式购买使用蒸汽。
报告期内,公司蒸汽销售价格采用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2)电力销售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明确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由国家电网优
先收购;生物质能等发电项目暂时不参与市场竞争,上网电量由国家电网全额收购。因此,公司及恒鑫电力所发电量均不参与市场竞争,由国家电网全额收购。
公司及恒鑫电力分别与国家电网签署了《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所生产的电力除自用外全部并入国家电网,销售给国家电网,实现上网后再由国家电网销售到电力终端用户。公司与国家电网一般以月为结算期,双方以设置在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购售双方的产权分界点)的电能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结算。
(三)产品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是园区内最早投产运营的区域性公用热电联产企业,也是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实质上唯一的集中供热企业,在该区域内形成了较强的区域排他性优势,行业竞争度较低。目前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的用热企业基本为公司的下游客户,客户资源较为丰富。主要客户维达纸业、华邦公司和凯丰公司均在造纸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蒸汽需求稳定,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游县集中供热规划(2018~2030年)的批复》(浙发改能源[2019]371号)中的热负荷预测,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中期至2025年平均热负荷将达到804t/h,远期至2030年平均热负荷将达到925t/h。公司将充分利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产业集群优势,集中供热业务未来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区位优势
龙游县是浙江东、中部地区连接江西、安徽和福建三省的重要交通枢纽,交通运输十分便利。龙游县建有全省县级城市中第一条城市环线,距衢州、义乌、萧山等机场均在30分钟至1.5小时交通圈内;“杭长高铁”和“浙赣电气化铁路”过境,正在建设中的“衢宁铁路”和“杭衢高铁”均在龙游设站;衢江500吨级内河航道和设有14个500吨级泊位的龙游港区已经开港通航。完善的交通网络拉近了与“长三角经济圈”的距离,交通区位优势正日益转化为经济发展的优势。龙游县同时被纳入长三角、浙中城市群和海西经济区组团,连续14年入选全国中小城市投资潜力百强县,2019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百佳示范县。
(二)先发优势
公司是2007年10月经浙江省经贸委批准,园区内最早投产运营的区域性公用热电企业,子公司恒鑫电力是浙江省内首家以农林废弃物为燃料的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作为较早进入热电联产领域的企业,公司已经完成了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范围内的主要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他企业因成本高昂以及管网布局困难等原因较难介入;公司十多年来培养和锻炼了一支热电联产项目开发建设、运行维护的专业队伍,在燃煤和生物质热电联产运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先发优势明显。
(三)技术优势
公司燃煤热电联产采用高温高压参数的锅炉和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全部实现了环保超低排放,显著降低了能耗,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2018年3月,子公司恒鑫电力完成了生产线高温高压技术改造,将中温中压参数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全部更换为高温高压参数,进一步提升了生物质热电联产的综合热效率。因此,公司具备综合能耗低、热效率高的技术优势。
(四)环境保护优势
2017年底,公司已完成了对原有锅炉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技术路线采用“SCNR脱硝+布袋除尘+臭氧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方案;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同步实施烟气超低排放工程,技术路线采用“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方案。实施烟气超低排放后,公司大气污染物SO2、NOX和烟尘排放浓度和总量分别减排50%、65%和50%,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35mg/Nm3、50mg/Nm3、5mg/Nm3,已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天然气锅炉及燃气轮机组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有效改善了整个龙游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恒鑫电力是浙江省首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以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资源作为燃料。生物质能源具备显著的环保特性,也是世界上应用最广泛的可再生能源,它也是唯一可循环、可再生的碳源,是接近零排放的绿色能源。恒鑫电力平均年消耗生物质燃料约14万吨,相当于约节省6万吨标煤,大大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
因此,在全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力度的宏观背景下,公司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和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方面具备显著优势,而新进入的企业需投入大量资金建设环保处理设施,并不断提升环保工艺技术,将面临较高的环保壁垒。
(五)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团队及业务骨干人员稳定,行业从业经历较长,具备了丰富的生产经营、成本控制和企业管理经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为更好配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公司实现了智慧电厂平台的应用和管理,可在公司控制中心大屏幕和手机移动端实时监控全厂设备运行状态和各项生产技术指标,实现远程故障诊断与修复;公司搭建了生物质“原料管理系统”,可对原料的入厂、存放、取样、出库进行信息化管理;建立了热网预付费系统,客户可采用预付费方式购买使用蒸汽,简化了结算流程。恒盛能源和恒鑫电力两个厂区间隔不到1公里,能够更好的发挥管理的协同效应,展现出良好的运营管理效率。多年来公司一直努力持续引进、创新各种先进管理理念和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效率,逐步形成了高效独特的管理优势。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上市契机,在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稳定、环保经济、高效节能”宗旨,全面抓好生产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运行,降成本,促服务,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0,618,703.50元,同比增加46.28%,实现净利润124,561,132.13元,同比
增长14.0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492,267.08元,公司现金流情况良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48,721,709.86元,同比增长51.39%,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47,215,935.14元,同比增加136.39%。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70,618,703.50 | 526,804,519.43 | 46.28 |
营业成本 | 577,128,749.72 | 365,271,286.02 | 58.00 |
管理费用 | 23,265,915.11 | 17,750,257.15 | 31.07 |
财务费用 | 4,133,161.62 | 10,005,049.98 | -58.69 |
研发费用 | 1,228,353.91 | -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492,267.08 | 104,246,066.06 | 49.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998,236.42 | -43,399,322.2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016,003.86 | -48,049,851.55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1年随着募投项目投入运行,产能扩大,销售随之增长,同时由于国内煤炭价格大幅上涨,根据煤汽联动定价政策,蒸汽销售价格上涨,导致销售收入较上一报告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产量增加相应的材料投入增加和受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IPO相关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收到IPO募集资金减少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加大了研发资金投入,费用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收入的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0,618,703.50元,比上年增加46.28%,营业成本577,128,749.72元,比上年增长58.00%,营业收入毛利率25.11%。主营业务收入为764,342,071.72元,比上年增长45.92%;主营业务成本577,128,749.72元,比上年增长58.00%;主营业务毛利率24.49%;其他业务收入6,276,631.78元。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燃煤热电业务 | 644,533,185.57 | 494,551,794.14 | 23.27 | 56.90 | 72.24 | 减少6.83个百分点 |
生物质热电业务 | 99,127,821.72 | 65,384,038.13 | 34.04 | -1.22 | 0.89 | 减少1.38个百分点 |
转售业务 | 20,681,064.43 | 17,192,917.45 | 16.87 | 63.20 | 28.88 | 增加22.14个百分点 |
合计 | 764,342,071.72 | 577,128,749.72 | 24.49 | 45.92 | 58.00 | 减少5.7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蒸汽 | 555,269,897.28 | 467,526,829.12 | 15.80 | 63.83 | 67.60 | 减少1.89个百分点 |
电力 | 209,072,174.44 | 109,601,920.60 | 47.58 | 13.08 | 26.98 | 减少5.74个百分点 |
合计 | 764,342,071.72 | 577,128,749.72 | 24.49 | 45.92 | 58.00 | 减少5.7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衢州市龙游 | 764,342,071.72 | 577,128,749.72 | 24.49 | 45.92 | 58.00 | 减少5.77个百分点 |
合计 | 764,342,071.72 | 577,128,749.72 | 24.49 | 45.92 | 58.00 | 减少5.7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分行业
报告期公司燃煤热电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56.90%,主要系2021年公司蒸汽销售量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由于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明显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格有所上涨,导致销售收入较上一报告期有较大的增长;营业成本比上年增长72.24%,主要系公司原材料煤炭单价大幅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转售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63.20%,主要系2021年公司的蒸汽销售单价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上涨所致。
2、分产品
报告期内蒸汽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63.83%,主要系蒸汽销售量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蒸汽销售单价受煤炭价格影响有所上涨所致,营业成本比上年增长67.60%,系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煤炭单价大幅增长所致。
3、分地区
报告期公司燃煤热电业务的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45.92%,主要系2021年公司蒸汽销售量保持稳定增长的趋势,同时由于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明显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蒸汽销售价
格有所上涨,导致销售收入较上一报告期有较大的增长;营业成本比上年增长58.00%,主要系公司原材料煤炭单价大幅增长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燃煤热电业务 | 494,551,794.14 | 85.69 | 287,126,262.36 | 78.61 | 72.24 | 销量增加及煤炭单价上涨 |
生物质热电业务 | 65,384,038.13 | 11.33 | 64,804,788.68 | 17.74 | 0.89 | |
转售业务 | 17,192,917.45 | 2.98 | 13,340,234.98 | 3.65 | 28.88 | |
合计 | 577,128,749.72 | 100.00 | 365,271,286.02 | 100.00 | 58.00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蒸汽 | 467,526,829.12 | 81.01 | 278,956,677.71 | 76.37 | 67.60 | 煤炭价格上涨 |
电力 | 109,601,920.60 | 18.99 | 86,314,608.31 | 23.63 | 26.98 | |
合计 | 577,128,749.72 | 100.00 | 365,271,286.02 | 100.00 | 58.00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577,128,749.72元,比上年增长58.00%,主要系2021年原材料煤炭的价格大幅上涨;燃煤热电业务成本比上年增长72.24%,主要系蒸汽销售增加原材料用量增加,和煤炭价格大幅上涨;蒸汽的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67.60%,主要系公司燃煤热电业务占比高达85.69%,故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对蒸汽成本的影响更大。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5,133.1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8.5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5,110.0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1.6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江西省申能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 244,489,356.46 | 49.68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管理费用 | 23,265,915.11 | 17,750,257.15 | 31.07 |
财务费用 | 4,133,161.62 | 10,005,049.98 | -58.69 |
研发费用 | 1,228,353.91 | 0.00 | 100.00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28,353.91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1,228,353.9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1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9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0 |
本科 | 1 |
专科 | 5 |
高中及以下 | 24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8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492,267.08 | 104,246,066.06 | 49.1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998,236.42 | -43,399,322.23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016,003.86 | -48,049,851.55 | 不适用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90,230,522.61 | 8.60 | 32,720,488.09 | 4.72 | 175.56 | 系公司收到上市募集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0,560,328.76 | 21.03 | 0 | 0 | 0 | 主要系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所致 |
应收票据 | 4,390,488.14 | 0.42 | 700,000.00 | 0.10 | 527.21 | 系公司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194,242,729.94 | 18.52 | 94,158,958.92 | 13.59 | 106.29 | 系子公司恒鑫电力未收到国网生物质电价补贴及应收客户销售款 |
应收款项融 | 17,110,252.49 | 1.63 | 6,245,960.71 | 0.90 | 173.94 | 系公司收到下游 |
资 | 客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存货 | 31,244,921.14 | 2.98 | 38,830,370.49 | 5.61 | -19.53 | 系原材料年末储备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050,859.66 | 0.10 | 24,137,851.69 | 3.48 | -95.65 | 系公司增值税留底税额减少所致 |
固定资产 | 427,007,571.40 | 40.72 | 471,182,969.49 | 68.02 | -9.38 | 系公司本年无新增固定资产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34,670.82 | 0.52 | 3,083,721.79 | 0.45 | 76.24 | 系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50,058,819.45 | 4.77 | 238,362,246.06 | 34.41 | -79.00 | 系公司以募集资金按规定补流,归还银行贷款所致 |
应付账款 | 86,112,561.13 | 8.21 | 34,111,519.74 | 4.92 | 152.44 | 系报告期末原材料未结算估价入账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530,270.32 | 0.43 | 3,342,463.98 | 0.48 | 35.54 | 系公司员工薪酬提高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0,717,882.32 | 1.02 | 6,968,402.85 | 1.01 | 53.81 | 系公司管道保证金和煤炭保证金增加所致 |
股本 | 200,000,000.00 | 19.07 | 150,000,000.00 | 21.65 | 33.33 | 系公司上市发行普通流通股 |
资本公积 | 349,126,683.09 | 33.29 | 34,876,683.09 | 5.03 | 901.03 | 系公司上市发行普通流通股资本公积溢价 |
盈余公积 | 35,088,420.78 | 3.35 | 25,118,933.26 | 3.63 | 39.69 | 系公司利润增长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263,000,831.27 | 25.08 | 148,409,186.66 | 21.42 | 77.21 | 系公司利润增长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变动额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82,244,436.10 | 85,093,031.51 | -2,848,595.41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5,395,919.53 | 15,812,020.37 | -416,100.84 | 借款抵押 |
合计 | 97,640,355.63 | 100,905,051.88 | -3,264,696.2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数 | 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220,560,328.76 | 220,560,328.76 | 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置的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6,245,960.71 | 17,110,252.49 | 10,864,291.78 | 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
合计 | 6,245,960.71 | 237,670,581.25 | 231,424,620.54 |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 |||
总资产(元) | 净资产(元) | 营业收入(元) | 净利润(元) | ||||
恒鑫电力 | 5,000.00 | 从事电力、热力的生 产和销售 | 100% | 148,982,934.61 | 101,779,819.31 | 99,127,821.72 | 22,915,527.49 |
宏联贸易 | 200.00 | 从事煤炭、生物质燃 料、五金、建材销售 | 100% | 10,009,062.49 | 9,030,865.82 | 140,660,603.18 | 1,950,719.45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具有较高的进入门槛,主要包括严格的准入审批、较强的区域垄断性和较高的资金和技术壁垒,由于热力传输主要受供热管网半径局限,热电联产项目都是在充分利用已有热源且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供热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规划建设,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热电联产项目数量及规模均需科学统筹设置,也使得热电联产业务呈现区域性分布的特点。热电联产是基于发电与供热的能源阶梯利用系统,通过电力生产同时输出热力用于供暖或工业用汽,从能源梯级利用原理出发煤电行业应尽可能提高热能转化为电能的效率,从而使燃料的使用效率比传统方式更高。常规发电机组的效率仅为50%左右,而热电联产通常可使75%~80%的燃料转化为有效能量,现代化更高参数的热电联产机组效率最高可达到90%以上。目前国内外的热电联产技术已经处于成熟阶段,未来较长时间内不会出现行业性的技术迭代及主要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改进新的燃烧技术,锅炉和汽轮机组向超高压、亚临界等更高参数的方向发展,以及不断实现更高要求的超低排放等,即向更高效、更节能、更环保的方向发展。
另一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融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热电联产管理智能化和信息化将成为行业的重要发展趋势。应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热电联产企业可以建立健全全方位的信息监测体系,可以全面实现热电联产行业智能化和信息化管理,可以加强对原料采购、设备运行、热电供应、污染物排放等情况的掌握,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降低运维成本。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我国经济发展已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从高速转为中高速,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从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能源消费增速趋缓,发展质量和效率问题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刻不容缓,能源转型变革任重道远。在上述宏观背景下,公司将坚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战略思想,始终坚持“安全稳定、环保经济、高效节能”的企业价值观,以资本运作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为用户不断提供绿色能源价值,把公司从区域热电联产企业发展为浙江省乃至全国范围有影响力的绿色、智慧型能源企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园区内最早投产运营的区域性公用热电企业,在热电联产运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管理经验,公司借助于企业上市契机,制定了积极的经营计划,通过信息化及标准化手段,强化预算管理、内控管理和考核评价,积极主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大对生物质热电联产技术、环保排放技术的研发投入,聚焦关键技术和工艺,公司将积极寻求固废燃烧处置、资源综合处置及开拓生物质资源利用,拟通过技术改造使固废和燃煤混合燃烧,实现供热发电。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调整人才结构,培养造就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队伍,努力在核心业务领域形成高度密集的人才优势。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坚持把价值理念渗透于制度体系建设之中,促进企业文化与企业管理的深度融合;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把价值理念内化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处理内外关系的经营准则、经营思想,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为公司拓展市场、扩大业务规模、实现未来发展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热电联产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在政策、法规及激励措施方面的支持。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或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促进生物质能供热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多项政策、法规和条例鼓励发展热电联产,显著地提升了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的经济可行性。在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宏观环境下,我国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工作的推进,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将不断下降,环保要求显著提高。尽管我国“煤改气”政策定位已经转换为“以气定改”,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且浙江省目前也未出台燃煤热电联产企业强制实施“煤改气”的相关政策,预计未来浙江省全面启动“煤改气”工程的可能性较小。但未来若浙江省基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而强制采取环保限产措施或对热电联产行业重启“煤改气”工程,且天然气成本高、气源不足、天然气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仍无法有效缓解,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区域集中的风险
由于热力传输主要受供热管网半径局限,热电联产业务呈现区域性分布的特点,公司目前的业务集中在园区内,存在着经营区域单一的风险。鉴于此,公司正在通过自主建设、企业并购等手段积极寻求开发省内外热电联产项目,实现跨区域经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在公司未实现跨区域经营前,若园区的供热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供热量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煤炭和生物质燃料,因此煤炭和生物质燃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较大。
公司煤炭采购价格主要由煤炭离岸平仓价、煤炭到厂运输费、港杂费、装卸费等组成,虽然公司蒸汽销售实行园区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但若煤炭价格和相关运输费用大幅波动,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生物质燃料主要包括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次小薪材、稻壳等,主要来源于龙游县及周边50公里范围内的农林废弃物。龙游县及周边50公里范围内山脉、丘陵、平原、河流地貌类型兼具,农林资源丰富,丰富的生物质资源能够为公司提供充足的燃料。但是,随着国内物价水平、人力成本的提升,公司仍面临因人工工资、运输成本上升,以及突发性自然灾害导致大规模农林废弃物减产等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生物质燃料采购价格上升的可能性,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会造成不利影响。
4、人力资源风险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保障,人才队伍的质量、结构和稳定性对一个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资产、业务规模都将大幅度增加,对高层次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的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如果公司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跟不上公司的发展速度或核心人才出现流失,则将会对公司的发展形成较大的影响。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子公司恒鑫电力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政策。2021年度公司收到的增值税退税金额为677.23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09%。若未来该项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出现变化,则公司可能无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从而导致公司的盈利水平受到影响。
6、生物质热电联产毛利率波动风险
2021年度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的毛利率为34.04%,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受报告期内煤炭价格上涨,蒸汽销售价格上升,生物质燃料价格相对稳定使毛利率上升。若未来龙游县周边区域有新的生物质热电项目建成投产,则生物质燃料可能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公司将面临生物质燃料成本上升而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7、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国旭、杜顺仙、余恒和余杜康合计持有公司74.28%的股份,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身份、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可能会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而给公司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害。
8、公司规模扩大后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需要在资源整合、新项目开拓、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完善,对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水平和内控制度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公司规模扩大及时完善,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存在公司管理能力无法及时适应规模扩张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督有效的内控制度,并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监管部门要求限期整改的问题。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大会4次。公司能够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筹备、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公司按规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开通网络投票,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享有平等地位。股东大会有见证律师出席,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主营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能够独立运作、独立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控股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超越权限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8次,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合理。专业委员会设立以来,均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已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每位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担保类事项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制定的过程中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6次。各位监事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
5、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股东、债权人、员工、供应商、客户、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相互之间能够实现良好沟通,共同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6、关于信息披露与管理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涉嫌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情况。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和网站,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4月02日 | http://www.neeq.com.cn/ | 2021年4月02日 | 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会议召开时间属于公司主板上市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7月26日 | http://www.neeq.com.cn/ | 2021年7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 |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等议案,会议召开时间属于公司主板上市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 |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0月14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10月15日 | 详见《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0月2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10月29日 | 详见《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余国旭 | 董事长 | 男 | 64 | 2020-04-03 | 2023-04-03 | 63,620,000 | 63,620,000 | 0 | 无 | 79.98 | 否 |
余恒 | 董事、总经理 | 男 | 39 | 2020-04-03 | 2023-04-03 | 21,920,000 | 21,920,000 | 0 | 无 | 79.37 | 否 |
余杜康 | 董事 | 男 | 35 | 2020-04-03 | 2023-04-03 | 21,360,000 | 21,360,000 | 0 | 无 | 0 | 是 |
徐洁芬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女 | 60 | 2020-04-03 | 2023-04-03 | 400,000 | 400,000 | 0 | 无 | 24.11 | 否 |
于友达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0-04-03 | 2023-04-03 | 0 | 0 | 0 | 无 | 6.00 | 否 |
周鑫发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20-04-03 | 2023-04-03 | 0 | 0 | 0 | 无 | 6.00 | 否 |
徐浩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0-04-03 | 2023-04-03 | 0 | 0 | 0 | 无 | 6.00 | 否 |
周跃森 | 监事会主席 | 男 | 63 | 2020-04-03 | 2023-04-03 | 40,000 | 40,000 | 0 | 无 | 0 | 否 |
洪名高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4 | 2020-08-13 | 2023-04-03 | 0 | 0 | 0 | 无 | 27.95 | 否 |
刘康银 | 监事 | 男 | 46 | 2020-04-03 | 2023-04-03 | 0 | 0 | 0 | 无 | 19.60 | 否 |
席礼斌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0-04-10 | 2023-04-03 | 100,000 | 100,000 | 0 | 无 | 32.59 | 否 |
韦建军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0-04-10 | 2023-04-03 | 60,000 | 60,000 | 0 | 无 | 29.62 | 否 |
项红日 | 财务负责人 | 男 | 53 | 2020-04-10 | 2023-04-03 | 160,000 | 160,000 | 0 | 无 | 26.53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07,660,000 | 107,660,000 | 0 | / | 337.75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余国旭 | 历任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恒鑫电力技改办主任,恒盛有限技改办主任、执行董事,现任旭光再制造执行董事,汇诚投资执行董事、经理,旭荣新材料董事长,兰溪热电监事,创星置业监事,公司董事长。 |
余恒 | 历任恒鑫电力执行董事、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余杜康 | 历任恒盛有限董事,汇诚投资董事、总经理,现任旭光再制造监事,汇诚投资监事,旭荣新材料董事、经理,旭康纸业执行董事、经理,公司董事。 |
徐洁芬 | 历任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恒鑫电力财务科长,恒盛有限财务科长和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
于友达 | 历任浙江省肿瘤医院财务副科长,浙江省卫生厅培训中心财务科长,浙江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浙江韦宁工程审计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杭州信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2.9离任),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周鑫发 | 历任浙江中医药大学工程师,中国光电发展中心高级工程师,浙江省能源研究所实验室主任,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顾问,现任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艾罗网络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
徐浩 | 历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教师,现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的讲师,公司独立董事。 |
周跃森 | 历任浙江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恒鑫电力办公室主任,恒盛有限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洪名高 | 历任浙江天听亚伦有限公司热电分厂副厂长,恒鑫电力生产部副总,恒盛有限工程部总工程师,杭州三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台州森林造纸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恒盛能源综合部主任,恒鑫电力生产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刘康银 | 历任浙江天听亚伦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操作工,恒鑫电力操作工、生产科副科长、科长,现任公司生产科长,监事。 |
席礼斌 | 历任浙江天听亚伦有限公司发电运行主管,恒鑫电力生产主管,恒盛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韦建军 | 历任浙江龙游造纸厂热电分厂操作工,浙江天听亚伦公司热电分厂操作工,恒盛有限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项红日 | 历任兰溪市粮食购销公司财务科长、总会计师,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金华寿生酒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主办会计,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余国旭 | 旭光再制造 | 执行董事 | 2014-05-20 | |
余国旭 | 汇诚投资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6-09-18 | |
余国旭 | 旭荣纸业 | 董事长 | 2021-12-03 | 2024-12-03 |
余国旭 | 兰溪热电 | 监事 | 2019-05-23 | |
余国旭 | 创星置业 | 监事 | 2014-08-14 | |
余恒 | 旭荣新材料 | 监事 | 2016-12-29 | 2021-12-03 |
余杜康 | 旭荣新材料 | 董事、经理 | 2021-12-03 | 2024-12-03 |
余杜康 | 旭康纸业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0-04-17 | |
余杜康 | 旭光再制造 | 监事 | 2017-01-10 | |
余杜康 | 汇诚投资 | 监事 | 2019-09-09 | |
于友达 | 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1999-08-10 | |
于友达 | 浙江韦宁工程审计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5-11-25 | |
于友达 | 杭州信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1-07-06 | |
于友达 |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01-10 | 2023-01-10 |
于友达 |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外部监事 | 2018-08-29 | 2025-04-19 |
于友达 | 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7-27 | 2022-02-09 |
于友达 |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8-09 | 2022-12-25 |
周鑫发 |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6-04 | 2023-01-10 |
周鑫发 |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12-24 | 2023-12-24 |
徐浩 |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 | 讲师 | 2021-08-01 | 2024-07-31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于每年年终经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交董事会,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非独立董事、监事均不以董事、监事的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 贴,其薪酬标准按其在本公司及所属企业所任具体职务核定,独 立董事报酬确定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 有关制度按岗位和绩效发放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报酬已全部支付。 |
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为337.75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03-12 | 详见公司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03-16 | 详见公司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05-13 | 详见公司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07-09 | 详见公司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08-12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于公司未上市期间,决议相关内容未在任何网站披露。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09-22 |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10-12 | 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10-29 | 因董事会决议仅含通过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可免于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故未在网站上披露相关决议公告。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
次数 | 加次数 | 加会议 | 数 | |||||
余国旭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余恒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余杜康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徐洁芬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4 |
于友达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4 |
周鑫发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4 |
徐浩 | 是 | 8 | 8 | 1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7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于友达(主任委员)、徐洁芬、徐浩 |
提名委员会 | 周鑫发(主任委员)、余恒、徐浩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徐浩(主任委员)、周鑫发、余恒 |
战略委员会 | 余国旭(主任委员)、余恒、周鑫发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3.12 | 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5.13 | 审议《关于审阅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 | 无 |
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1.10.29 |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3.12 | 审议《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4).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单位:人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46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9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1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7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20 |
技术人员 | 36 |
财务人员 | 8 |
行政人员 | 51 |
合计 | 21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 | 7 |
专科 | 30 |
专科以下及高中 | 178 |
合计 | 21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定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薪酬管理制度》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的聘用、解聘以及薪酬组合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工龄补贴和全勤奖金等构成。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职技工资等,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确定,每月调整一次;加班工资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工龄补贴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调整,十年封顶;全勤奖金为根据员工当年度的考勤和考核结果确定。员工福利分为法定福利和专项福利。法定福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包括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福利包括重大节日福利、定期体检、用餐补贴、通讯补贴等。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特点,完善现有绩效考核政策,成立考评小组,对生产线员工考核产能、原辅材料消耗、能源消耗指标为主,对管理团队以考核工作完成情况和为主,将薪酬和绩效进行有效结合,最终实现薪酬的价值分配。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目标、结合公司经营成果,并参照所在地的平均薪酬、就业市场情况等因素适当调整、优化薪酬制度,依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升目标,进一步实施薪酬精细化管理,并不断完善员工福利制度,切实提高员工待遇,保障员工利益。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工作目标、深化公司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员工工作水平和素养、打造和建设适应于公司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公司坚持自主培训为主,外部培训为辅的原则,公司内部培训主要以讲座、研讨会、交流会、学习培训、技能操作示范、竞赛等形式进行,内容涉及党、团思想教育、技术、生产、管理、信息化、安全、特种设备操作等多个方面,重点做好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外部培训以参加各类专业业务学习、考核、业务竞赛,建立多层次、多方面的培训。在做好相关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积极引进、吸收外部优秀经验,招聘有专业文化知识的新员工做好储备干部的培养,从而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为公司的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5,314,467.49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况做了明确要求,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该政策无调整。
2、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方式;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00,000.0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
略,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子公司实施管理控制,一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子公司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修订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二是督促子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计划外经营性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等重大事项事前向公司报告工作。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天健审〔2022〕309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具体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目前,公司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噪声及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废气排放污染主要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等;废水排放主要污染为COD、氨氮等;工业噪声;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炉渣、煤灰等;危险废物有废油等。公司所有污染源均配置有治理设施,实现有组织治理,污染物100%达标排放。
(1)锅炉废气治理废气排放执行GB13223-2011超低排放,安装有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烟气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满足排污许可证浓度和总量要求。
(2)废水治理:污水综合排放执行GB8978-1996,氨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执行DB33/887-2013标准,经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满足排污许可证浓度、总量要求。
(3)工业噪声: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白昼65dB(A);夜间 55 Db(A)。实际监测结果:
白昼 57dB;夜间51dB,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4)一般固废、危废合规处置率100%。炉渣、煤灰等一般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交接台账、手续齐备。废油与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签订合同,统一处置,处置交接台账、手续齐备。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完善了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稳定持续运转,处理效果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生超标排放造成污染事件。具体建设内容为:
(1)废水:公司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并结合生产,回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水冷凝水进行循环利用,化水站废水经中和处理后纳管,食堂、卫生间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处理后纳管,统一排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2)废气:公司锅炉烟气经除尘、脱硫、脱销等多种工艺进行处理后达到发电厂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后高空排放,设施运行稳定。
(3)固体废弃物:公司固废主要是炉渣和煤灰,全部采用密闭储存罐暂存,销售给水泥厂、搅拌站等地,进行资源化利用,做到台账齐全、处置合规。
(4)噪声:选用低噪声或自带消音的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建筑隔音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三同时”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保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为保障环境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提高环境应急能力,规范处置程序,明确相关职责,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性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编制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并在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已建立锅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控。并按上级各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实行自行监测与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相结合,委托第三方对公司的废水、废气、厂界噪声进行年度监测,各项指标均达到标准排放,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9月26日完成变更排污许可证,并领取新版排污许可证,公司新版排污许可证实行简化管理,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无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公司生产部设有环保专员,配置有专业的环保运行管理班组,整体负责公司的环保工作。公司制定了《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环保制度,煤炭出入库台账、一般固废处置台账、危废处置台账等台账齐全,管理规范。历年来公
司投资约1亿多元建设各类环保治理设施,并且改造了石膏脱水收集方式,减少了脱硫废水产生量,新建了低低温省煤器,增强了烟气余热回收能力,减少了燃料消耗,增建了汽动锅炉给水泵,减少厂用电量。公司注重保护生态、防治污染,认真履行环境责任。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增建了低低温省煤器,年节省标煤约2,000余吨,投用了汽动锅炉给水泵,年节省电量约1,000万Kwh。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直来,公司始终坚持在日常管理和生产经营中纳入各个社会责任要素,努力实现企业与员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环境的和谐共赢发展,将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共享共赢”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做有担当的企业。
与员工共赢: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充分保障员工权益,给予员工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发展平台。公司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保证薪酬水平在行业中具备一定的竞争力,组织员工定期体检,对困难员工及子女教育费用由公司工会组织给予帮助解决,使员工充分感受到公司大家庭的关怀与温暧。
与社会共赢:公司始终坚持与股东、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政府等利益相关方保持共赢关系,共享发展成果。公司承担着公用企业的特殊使命和责任,认真做好经营区域内客户服务,保障生产安全稳定,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专业化、多渠道、个性化”服务。公司高度注重契约精神,讲求责任与担当,着力强化供应商管理,加强供应商绿色供应链管理,增强履责意识。
抗击疫情: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一直处于点状发生态势,公司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为保障提供抗击疫情产品企业正常生产,公司克服因疫情员工无法全部到岗、开工企业率低造成蒸汽成本上升的不利因素,公司在计划检修期内提前开工,为上述企业的生产提供保证。公司作为区域性的公用热电企业,为下游100余家生产企业提供蒸汽,以保证下游企业的正常生产,公司成立以董事长负责制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策略,科学精准的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后勤保障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公司疫情防控安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余国旭、余恒、余杜康 | 备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杜顺仙 | 备注2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近亲属余国升 | 备注3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4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5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备注6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7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 | 备注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国旭 | 备注9 | 承诺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杜顺仙、余恒、余杜康 | 备注10 | 承诺方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1 | 承诺方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持续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有效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备注12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备注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备注1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余国旭、杜顺仙、余恒、余杜康 | 备注20 | 承诺方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国旭、实际控制人余恒、余杜康关于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4、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备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杜顺仙关于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备注3: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余国升关于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当首次出现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即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若本人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备注4: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一个交易日)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之情形,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3、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备注5: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复权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本公司应在发生上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十个交易日内,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3、公司在公告回购公司股票预案后3个月内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单次用于回购公司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连续十二个月内回购比例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股份总额的2%。
4、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就稳定公司股价所做的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违反就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所做的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5、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上市时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应承诺。备注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复权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本人应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稳定股价
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增持公司股份,并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自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股利分配总额(税后)的10%,不高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股利分配总额(税后)的30%。
4、本人将积极履行就稳定公司股价所做的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违反就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所做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备注7: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复权调整),即触及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本人承诺在发生上述情形后,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启动稳定股价措施,自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份,且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增持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上一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及公司对本人现金股利分配总额(税后)之和的20%。
3、本人将积极履行就稳定公司股价所做的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违反就稳定公司股价所做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薪酬、津贴及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4、上述承诺对公司未来新聘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备注8: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且不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本人承诺若减持公司股票,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办理减持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如有))届满后拟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届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备注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国旭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承诺在本人持有兰溪热电股权期间,兰溪热电未就原材料价格与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形成恶意竞争,本人及兰溪热电未从事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的行为,本人也未向兰溪热电输送利益;兰溪热电不存在替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承担费用、成本情形。如果本人未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导致任何第三方索赔或主张的,本人将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恒盛能源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恒盛能源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服务。
3、本人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参与与恒盛能源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投资、收购、兼并与恒盛能源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企业;或在该等企业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与恒盛能源及其下属企业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4、如恒盛能源及其下属企业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恒盛能源及其下属企业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恒盛能源及其下属企业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包括停止生产经营,或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恒盛能源,或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终止与恒盛能源的竞争。
5、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恒盛能源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恒盛能源,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恒盛能源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恒盛能源。
6、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恒盛能源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恒盛能源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备注10:公司实际控制人杜顺仙、余恒、余杜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确认余国旭持有兰溪热电股权期间,兰溪热电未就原材料价格与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形成恶意竞争,余国旭及兰溪热电未从事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利益的行为,余国旭也未向兰溪热电输送利益;兰溪热电不存在替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承担费用、成本情形。如果余国旭未履行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导致任何第三方索赔或主张的,本人与余国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恒盛能源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与恒盛能源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服务。
3、本人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参与与恒盛能源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业务构成潜在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参与与恒盛能源及其下属企业经营运作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4、如恒盛能源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恒盛能源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可能与恒盛能源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采取措施终止与恒盛能源的竞争。
5、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恒盛能源的经营运作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恒盛能源,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恒盛能源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恒盛能源。
6、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恒盛能源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恒盛能源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消。备注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1、除已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3、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
4、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关联制度》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履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
5、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备注12: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将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解释、道歉等责任;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备注1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以无偿或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备注14: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在此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3、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1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人将在中国证券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及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本人将回购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在此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相应进行调整。
3、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1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和有关申报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17: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具体如下: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1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依法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的金额确定,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和金额确定。
4、本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有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公司在该等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备注1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4、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人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5、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6、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备注1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4、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人违反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5、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6、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备注2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国旭,实际控制人余恒、余杜康、杜顺仙关于公司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1、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缴纳不规范,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需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或因此受到主管部门处罚,或任何利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权利要求且该等要求获主管部门支持,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相关补缴、处罚的款项,利益相关方的赔偿或补偿款项,以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所支付的相关费用,以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本人将敦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为员工按期足额缴交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本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7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5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8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募集资金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0.00 |
银行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年化 收益率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1.9.28 | 2021.12.28 | 募集资金 | 3.05% | 912,493.15 | 是 |
工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00.00 | 2021.11.04 | 2022.2.11 | 自有资金 | 3.40% | 922,191.78 | 是 |
招商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120,000,000.00 | 2021.12.30 | 2022.3.30 | 募集资金 | 3.05% | 902,465.75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000 | 100 | 0 | 0 | 0 | 0 | 0 | 15,000 | 75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15,000 | 100 | 0 | 0 | 0 | 0 | 0 | 15,000 | 75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5,000 | 100 | 0 | 0 | 0 | 0 | 0 | 15,000 | 75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 | 5,000 | 0 | 0 | 0 | 5,000 | 5,000 | 25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 | 5,000 | 0 | 0 | 0 | 5,000 | 5,000 | 25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15,000 | 100 | 5,000 | 0 | 0 | 0 | 5,000 | 2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450号《验资报告》,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公司股本由15,000万股变更为20,000万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新股已经发行完成,并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450号《验资报告》,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000万元变更为20,000万元,公司股本由15,000万股变更为20,000万股。发行后每股收益:0.51元/股(按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每股净资产:3.61元(按照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
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公司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7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4.24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1年8月9日 | 8.38元/股 | 5,000 | 2021年8月19日 | 5,000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本变动情况
2021年8月9日公司以8.38元/股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由15,000万股增加至20,000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5,0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000万股。
2、股东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2021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未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为余国旭,实控人为余国旭、杜顺仙、余恒、余杜康。
3、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变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04,872.17万元,净资产84,721.59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19.21%,上年同期为48.26%,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9.05个百分比。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1,38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77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 0 |
股股东总数(户)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余国旭 | 0 | 63,620,000 | 31.81 | 63,62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杜顺仙 | 0 | 41,660,000 | 20.83 | 41,66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余恒 | 0 | 21,920,000 | 10.96 | 21,92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余杜康 | 0 | 21,360,000 | 10.68 | 21,36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文惠莹 | 664,800 | 664,800 | 0.3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UBS AG | 489,556 | 489,556 | 0.24 | 0 | 无 | 0 | 其他 | |
徐洁芬 | 0 | 400,000 | 0.20 | 4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董建明 | 374,600 | 374,600 | 0.19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王建国 | 12,954 | 362,954 | 0.18 | 35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余国升 | 0 | 330,000 | 0.17 | 33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文惠莹 | 66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64,800 | |||||
UBS AG | 489,556 | 人民币普通股 | 489,556 | |||||
董建明 | 37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4,600 | |||||
高爱琴 | 289,96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9,962 | |||||
温雪峰 | 23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500 | |||||
赵玉新 | 210,367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367 | |||||
邹月琴 | 20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500 | |||||
钟仁美 | 203,268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268 | |||||
王远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
曾文锋 | 19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8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股东余国旭为公司控股股东,与股东杜顺仙系夫妻关系,股东余恒、余杜康系余国旭与股东杜顺仙之子,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上述前十名股东中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余国旭 | 63,620,000 | 2024.8.1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2 | 杜顺仙 | 41,660,000 | 2024.8.1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3 | 余恒 | 21,920,000 | 2024.8.1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4 | 余杜康 | 21,360,000 | 2024.8.1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5 | 徐洁芬 | 400,000 | 2022.8.19 | 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6 | 王建国 | 350,000 | 2022.8.19 | 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7 | 余国升 | 330,000 | 2024.8.19 | 0 | 首发限售36个月 |
8 | 项红日 | 160,000 | 2022.8.19 | 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9 | 席礼斌 | 100,000 | 2022.8.19 | 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10 | 韦建军 | 60,000 | 2022.8.19 | 0 | 首发限售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股东余国旭为公司控股股东,与股东杜顺仙系夫妻关系,股东余恒、余杜康系余国旭与股东杜顺仙之子,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上述前十名股东中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余国旭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余国旭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杜顺仙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余恒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余杜康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天健审〔2022〕3088号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盛能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恒盛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及附注七、30。
恒盛能源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蒸汽和电力。本期恒盛能源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770,618,703.50元。由于营业收入是恒盛能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恒盛能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及抄表结算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额;
(6)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核对至抄表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 应收账款减值事项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0及附注七、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恒盛能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10,399,224.88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16,156,494.94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4,242,729.94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评价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
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5)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6)获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并与恒盛能源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政策进行了比较,评价恒盛能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7)对主要客户通过查阅工商信息等方式了解主要客户的资信状况,结合信用政策和回款情况判断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8)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恒盛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恒盛能源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恒盛能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恒盛能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恒盛能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恒盛能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90,230,522.61 | 32,720,488.0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20,560,328.7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3 | 4,390,488.14 | 700,000.00 |
应收账款 | 七、4 | 194,242,729.94 | 94,158,958.9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5 | 17,110,252.49 | 6,245,960.71 |
预付款项 | 七、6 | 322,380.44 | 3,455,827.4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7 | 199,069.14 | 189,778.3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8 | 31,244,921.14 | 38,830,370.4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9 | 1,050,859.66 | 24,137,851.69 |
流动资产合计 | 559,351,552.32 | 200,439,235.6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11 | 427,007,571.40 | 471,182,969.49 |
在建工程 | 七、12 | 8,174,079.10 | 2,108,079.8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13 | 16,479,385.02 | 15,918,027.8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14 | 2,095,987.2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15 | 5,434,670.82 | 3,083,721.7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16 | 30,178,464.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9,370,157.54 | 492,292,798.99 | |
资产总计 | 1,048,721,709.86 | 692,732,034.6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17 | 50,058,819.45 | 238,362,246.0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18 | 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七、19 | 86,112,561.13 | 34,111,519.7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20 | 3,761,286.06 | 2,196,893.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21 | 4,530,270.32 | 3,342,463.98 |
应交税费 | 七、22 | 34,851,706.18 | 31,600,379.23 |
其他应付款 | 七、23 | 10,717,882.32 | 6,968,402.8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24 | 338,515.74 | 197,720.42 |
流动负债合计 | 190,371,041.20 | 321,779,625.7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25 | 5,571,711.00 | 6,461,329.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15 | 5,563,022.52 | 6,086,276.87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134,733.52 | 12,547,605.87 | |
负债合计 | 201,505,774.72 | 334,327,231.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26 | 2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七、27 | 349,126,683.09 | 34,876,683.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28 | 35,088,420.78 | 25,118,933.2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29 | 263,000,831.27 | 148,409,186.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47,215,935.14 | 358,404,803.0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47,215,935.14 | 358,404,803.0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48,721,709.86 | 692,732,034.66 |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6,448,049.80 | 25,789,202.5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0,560,328.7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390,488.14 | 70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23,870,496.01 | 47,846,192.46 |
应收款项融资 | 17,110,252.49 | 6,245,960.71 | |
预付款项 | 1,432,575.28 | 3,431,436.8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91,193.64 | 181,774.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294,880.20 | 34,533,145.9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50,859.66 | 24,137,851.69 | |
流动资产合计 | 474,349,123.98 | 142,865,564.8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3,355,640.79 | 23,355,640.7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370,509,655.44 | 408,202,823.50 | |
在建工程 | 8,174,079.10 | 1,980,579.8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2,253,915.86 | 11,572,117.8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07,264.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19,918.87 | 1,962,121.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178,464.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8,798,938.06 | 447,073,283.19 | |
资产总计 | 923,148,062.04 | 589,938,848.0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023,527.78 | 161,677,875.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4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89,003,112.66 | 38,937,882.2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761,286.06 | 2,196,893.50 | |
应付职工薪酬 | 3,406,170.11 | 2,337,520.16 | |
应交税费 | 27,219,887.59 | 23,247,368.60 | |
其他应付款 | 9,909,710.27 | 9,609,916.0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38,515.74 | 197,720.4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3,662,210.21 | 283,205,175.9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579,211.00 | 5,310,029.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45,750.03 | 5,607,627.4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724,961.03 | 10,917,656.47 | |
负债合计 | 163,387,171.24 | 294,122,832.4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9,126,683.09 | 34,876,683.0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088,420.78 | 25,118,933.26 | |
未分配利润 | 175,545,786.93 | 85,820,399.2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59,760,890.80 | 295,816,015.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23,148,062.04 | 589,938,848.01 |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艳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70,618,703.50 | 526,804,519.4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30 | 770,618,703.50 | 526,804,519.4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08,304,909.63 | 395,290,797.3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30 | 577,128,749.72 | 365,271,286.0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31 | 2,548,729.27 | 2,264,204.23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七、32 | 23,265,915.11 | 17,750,257.15 |
研发费用 | 七、33 | 1,228,353.91 | |
财务费用 | 七、34 | 4,133,161.62 | 10,005,049.98 |
其中:利息费用 | 5,495,569.53 | 10,241,210.56 | |
利息收入 | 1,371,922.19 | 256,134.08 | |
加:其他收益 | 七、35 | 8,459,123.08 | 11,597,366.4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36 | 246,292.57 | -196,354.4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37 | 560,328.7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38 | -10,293,414.13 | -952,275.2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39 | 1,072,595.3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2,358,719.52 | 141,962,458.8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40 | 3,351,668.68 | 3,754,216.7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41 | 101,309.11 | 69,807.8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5,609,079.09 | 145,646,867.8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42 | 41,047,946.96 | 36,433,411.6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561,132.13 | 109,213,456.1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561,132.13 | 109,213,456.1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4,561,132.13 | 109,213,456.1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4,561,132.13 | 109,213,456.1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4,561,132.13 | 109,213,456.1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7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5 | 0.7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艳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714,535,944.81 | 452,913,312.30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557,440,891.62 | 330,675,318.19 |
税金及附加 | 1,151,099.59 | 904,865.24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0,333,992.45 | 14,409,501.07 | |
研发费用 | 643,718.25 | ||
财务费用 | 2,631,082.07 | 7,586,038.58 | |
其中:利息费用 | 3,963,412.49 | 7,778,009.15 | |
利息收入 | 1,339,734.13 | 207,683.22 | |
加:其他收益 | 1,469,513.31 | 2,199,144.1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46,292.57 | -196,354.4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0,328.7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62,008.56 | 889,750.2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72,595.3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9,921,882.28 | 102,230,129.18 |
加:营业外收入 | 3,351,667.49 | 3,754,216.7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1,309.11 | 57,65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3,172,240.66 | 105,926,695.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33,477,365.47 | 26,912,275.0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9,694,875.19 | 79,014,420.9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9,694,875.19 | 79,014,420.9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9,694,875.19 | 79,014,420.9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32,831,967.63 | 451,965,763.8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772,355.27 | 7,651,477.9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44.(1) | 21,003,903.24 | 13,009,375.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0,608,226.14 | 472,626,616.8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8,029,043.35 | 302,187,452.3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277,305.02 | 18,852,890.2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937,892.17 | 32,030,864.8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44.(2) | 25,871,718.52 | 15,309,343.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5,115,959.06 | 368,380,550.7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492,267.08 | 104,246,066.0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12,493.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44,52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44.(3) | 12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657,021.1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655,257.57 | 43,399,322.2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44.(4) | 34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3,655,257.57 | 43,399,322.2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998,236.42 | -43,399,322.2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9,646,226.31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9,075,000.00 | 306,715,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8,721,226.31 | 306,715,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47,210,000.00 | 285,39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663,996.14 | 63,519,851.5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44.(5) | 22,831,226.31 | 5,8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5,705,222.45 | 354,764,851.5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3,016,003.86 | -48,049,851.5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510,034.52 | 12,796,892.2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720,488.09 | 19,923,595.8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230,522.61 | 32,720,488.09 |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8,049,578.92 | 389,898,771.0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13,040.97 | 30,510,160.7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3,462,619.89 | 420,408,931.8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34,764,665.20 | 225,755,628.28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083,553.44 | 13,147,880.1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351,187.34 | 16,875,366.5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111,334.05 | 11,703,563.5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2,310,740.03 | 267,482,438.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151,879.86 | 152,926,493.3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12,493.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744,52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00,000.00 | 1,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2,657,021.15 | 1,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1,547,294.02 | 41,701,066.2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1,547,294.02 | 41,701,066.2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8,890,272.87 | -40,701,066.2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9,646,226.31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1,000,000.00 | 214,5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646,226.31 | 217,3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2,500,000.00 | 246,17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117,759.71 | 61,072,958.7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631,226.31 | 5,85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2,248,986.02 | 313,092,958.7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397,240.29 | -95,792,958.7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0,658,847.28 | 16,432,468.4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789,202.52 | 9,356,734.1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6,448,049.80 | 25,789,202.52 |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0,000,000.00 | 34,876,683.09 | 25,118,933.26 | 148,409,186.66 | 358,404,803.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000,000.00 | 34,876,683.09 | 25,118,933.26 | 148,409,186.66 | 358,404,803.0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000,000.00 | 314,250,000.00 | 9,969,487.52 | 114,591,644.61 | 488,811,132.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4,561,132.13 | 124,561,132.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000.00 | 314,250,000.00 | 364,2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0 | 314,250,000.00 | 364,2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969,487.52 | -9,969,487.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969,487.52 | -9,969,487.5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 |
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49,126,683.09 | 35,088,420.78 | 263,000,831.27 | 847,215,935.14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0,000,000.00 | 34,876,683.09 | 17,217,491.17 | 99,597,172.57 | 301,691,346.8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000,000.00 | 34,876,683.09 | 17,217,491.17 | 99,597,172.57 | 301,691,346.8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01,442.09 | 48,812,014.09 | 56,713,456.1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213,456.18 | 109,213,456.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901,442.09 | -60,401,442.09 | -52,5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901,442.09 | -7,901,442.0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2,500,000.00 | -52,5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0,000,000.00 | 34,876,683.09 | 25,118,933.26 | 148,409,186.66 | 358,404,803.01 |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0,000,000.00 | 34,876,683.09 | 25,118,933.26 | 85,820,399.26 | 295,816,015.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000,000.00 | 34,876,683.09 | 25,118,933.26 | 85,820,399.26 | 295,816,015.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000,000.00 | 314,250,000.00 | 9,969,487.52 | 89,725,387.67 | 463,944,875.1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694,875.19 | 99,694,875.1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000,000.00 | 314,250,000.00 | 364,25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000,000.00 | 314,250,000.00 | 364,2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969,487.52 | -9,969,487.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969,487.52 | -9,969,487.52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 |
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0,000,000.00 | 349,126,683.09 | 35,088,420.78 | 175,545,786.93 | 759,760,890.80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0,000,000.00 | 34,876,683.09 | 17,217,491.17 | 67,207,420.45 | 269,301,594.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0,000,000.00 | 34,876,683.09 | 17,217,491.17 | 67,207,420.45 | 269,301,594.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901,442.09 | 18,612,978.81 | 26,514,420.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014,420.90 | 79,014,420.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901,442.09 | -60,401,442.09 | -52,5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901,442.09 | -7,901,442.0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2,500,000.00 | -52,5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0,000,000.00 | 34,876,683.09 | 25,118,933.26 | 85,820,399.26 | 295,816,015.61 |
公司负责人:余国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红日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热力公司),恒盛热力公司系由浙江华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组建,于2007年3月5日在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825798599066L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股份总数2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5,0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00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主要经营活动为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发电。产品主要有:蒸汽、电力。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2年4月24日第二届十五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和兰溪市宏联贸易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和九之说明。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1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同。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
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款项性质 |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②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5)/3)。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5)/3)。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5)/3)。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5)/2)。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0./(5)。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4.75%-9.50%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10 | 5.00% | 9.50%-15.83%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8 | 5.00% | 11.87%-23.75%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1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
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2)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蒸汽、电力,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电力销售为公司根据每月输送至客户的电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电力销售收入。蒸汽销售为公司根据每月输送至客户的蒸汽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确认蒸汽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②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①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②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本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3%、9%、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0%、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兰溪市宏联贸易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利用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和蔗渣等原材料生产电力和热力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100%。本期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收到增值税退税6,772,271.75元。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子公司兰溪市宏联贸易有限公司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游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方法的通知》(龙政办发〔2021〕52号)和龙游县“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龙游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龙亩均办〔2021〕21号)。恒盛能源公司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100%减免政策,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80%减免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90,230,522.61 | 32,720,488.09 |
合计 | 90,230,522.61 | 32,720,488.09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0,560,328.76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220,560,328.76 | |
合计 | 220,560,328.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390,488.14 | 700,000.00 |
合计 | 4,390,488.14 | 7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90,488.14 | 100.00 | 4,390,488.14 | 700,000.00 | 100.00 | 700,000.0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390,488.14 | 100.00 | 4,390,488.14 | 700,000.00 | 100.00 | 700,000.00 | ||||
合计 | 4,390,488.14 | / | / | 4,390,488.14 | 700,000.00 | / | / | 700,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4,390,488.14 | ||
合计 | 4,390,488.1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1年以内小计 | 164,712,542.29 |
1至2年 | 28,988,254.55 |
2至3年 | 16,698,428.04 |
合计 | 210,399,224.8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70,901.85 | 0.84 | 1,770,901.85 | 100.00 | 0.00 | |||||
其中: | ||||||||||
浙江圣丰纸业有限公司 | 1,770,901.85 | 0.84 | 1,770,901.85 | 100.00 | 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8,628,323.03 | 99.16 | 14,385,593.09 | 6.90 | 194,242,729.94 | 100,012,002.40 | 100.00 | 5,853,043.48 | 5.85 | 94,158,958.92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 | 208,628,323.03 | 99.16 | 14,385,593.09 | 6.90 | 194,242,729.94 | 100,012,002.40 | 100.00 | 5,853,043.48 | 5.85 | 94,158,958.92 |
合计 | 210,399,224.88 | / | 16,156,494.94 | / | 194,242,729.94 | 100,012,002.40 | / | 5,853,043.48 | / | 94,158,958.9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圣丰纸业有限公司 | 1,770,901.85 | 1,770,901.85 | 100.00 | 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货款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770,901.85 | 1,770,901.8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2,941,640.44 | 8,147,082.02 | 5.00 |
1-2年 | 28,988,254.55 | 2,898,825.46 | 10.00 |
2-3年 | 16,698,428.04 | 3,339,685.61 | 20.00 |
合计 | 208,628,323.03 | 14,385,593.09 | 6.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70,901.85 | 1,770,901.8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853,043.48 | 8,532,549.61 | 14,385,593.09 | |||
合计 | 5,853,043.48 | 10,303,451.46 | 16,156,494.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公司小计(注1) | 93,687,421.73 | 44.53 | 8,638,548.03 |
华邦公司小计(注2) | 32,612,459.28 | 15.50 | 1,630,622.97 |
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 | 10,356,712.00 | 4.92 | 517,835.60 |
浙江杭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6,560,731.55 | 3.12 | 328,036.58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5,981,513.80 | 2.84 | 299,075.69 |
合计 | 149,198,838.36 | 70.91 | 11,414,118.87 |
其他说明
注1:国网公司小计是包括同一控制下的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龙游县供电公司合并披露。下同注2:华邦公司小计是包括同一控制下的浙江华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浙江亿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华邦特西诺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华邦古楼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并披露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7,110,252.49 | 6,245,960.71 |
合计 | 17,110,252.49 | 6,245,960.7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6,084,949.34 | |
小计 | 56,084,949.34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6、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22,380.44 | 100.00 | 3,455,827.42 | 100.00 |
合计 | 322,380.44 | 100.00 | 3,455,827.4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情况。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31.02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衢州龙游公司 | 99,106.24 | 30.74 |
苏州超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34,800.00 | 10.79 |
长春锅炉仪表程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22,000.00 | 6.82 |
浙江同鑫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500.00 | 5.43 |
合计 | 273,406.24 | 84.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99,069.14 | 189,778.35 |
合计 | 199,069.14 | 189,778.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1年以内小计 | 209,546.46 |
合计 | 209,546.4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应收暂付款 | 9,546.46 | 10,293.00 |
合计 | 209,546.46 | 210,293.0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514.65 | 20,000.00 | 20,514.65 | |
2021年1月1日余 |
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962.67 | -20,000.00 | -10,037.3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0,477.32 | 10,477.3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514.65 | -10,037.33 | 10,477.32 | |||
合计 | 20,514.65 | -10,037.33 | 10,477.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华电浙江龙游热电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95.44 | 10,000.00 |
代扣代缴个个社保公积金 | 应收暂付款 | 9,546.46 | 1年以内 | 4.56 | 477.32 |
合计 | / | 209,546.46 | / | 100.00 | 10,477.3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1,244,921.14 | 31,244,921.14 | 38,830,370.49 | 38,830,370.49 | ||
合计 | 31,244,921.14 | 31,244,921.14 | 38,830,370.49 | 38,830,370.4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存货不存在跌价情形。
9、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050,859.66 | 18,618,983.77 |
预付IPO发行费用 | 5,518,867.92 | |
合计 | 1,050,859.66 | 24,137,851.69 |
其他说明无1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27,007,571.40 | 471,182,969.49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27,007,571.40 | 471,182,969.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5,483,333.68 | 579,768,618.16 | 9,602,364.66 | 3,529,897.84 | 778,384,214.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5,747.32 | 10,757,100.76 | 758,026.55 | 374,778.75 | 12,815,653.38 |
(1)购置 | 925,747.32 | 3,842,467.48 | 758,026.55 | 162,389.37 | 5,688,630.72 |
(2)在建工程转入 | 6,914,633.28 | 212,389.38 | 7,127,022.6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7,045.16 | 41,927,751.13 | 42,194,796.29 | ||
(1)处置或报废 | 267,045.16 | 3,078,855.65 | 3,345,900.81 | ||
(2)其他减少 | 38,848,895.48 | 38,848,895.48 | |||
4.期末余额 | 186,142,035.84 | 548,597,967.79 | 10,360,391.21 | 3,904,676.59 | 749,005,071.4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6,542,567.42 | 231,881,224.67 | 6,288,387.03 | 2,489,065.73 | 307,201,244.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9,394,130.01 | 43,877,441.64 | 1,138,120.84 | 385,346.97 | 54,795,039.46 |
(1)计提 | 9,394,130.01 | 43,877,441.64 | 1,138,120.84 | 385,346.97 | 54,795,039.4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50,346.48 | 37,048,437.80 | 39,998,784.28 | ||
(1)处置或报废 | 2,950,346.48 | 141,987.10 | 3,092,333.58 | ||
(2)其他减少 | 36,906,450.70 | 36,906,450.70 | |||
4.期末余额 | 72,986,350.95 | 238,710,228.51 | 7,426,507.87 | 2,874,412.70 | 321,997,500.0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3,155,684.89 | 309,887,739.28 | 2,933,883.34 | 1,030,263.89 | 427,007,571.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8,940,766.26 | 347,887,393.49 | 3,313,977.63 | 1,040,832.11 | 471,182,969.49 |
注:其他减少系技术改造而转入在建工程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辅助用房 | 84,144.44 | 正在办理中 |
变频室 | 73,508.03 | 正在办理中 |
小计 | 157,652.4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1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174,079.10 | 2,108,079.83 |
合计 | 8,174,079.10 | 2,108,079.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锅炉改造工程 | 5,299,456.13 | 5,299,456.13 | ||||
资源综合利用碳减排项目 | 1,770,452.83 | 1,770,452.83 | ||||
零星工程 | 1,104,170.14 | 1,104,170.14 | 2,108,079.83 | 2,108,079.83 | ||
合计 | 8,174,079.10 | 8,174,079.10 | 2,108,079.83 | 2,108,079.8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锅炉改造工程 | 28,800,000.00 | 7,443,776.00 | 2,144,319.87 | 5,299,456.13 | 25.84 | 未完工 | 自筹 | |||||
资源综合利用碳减排项目 | 3,770,000.00 | 1,770,452.83 | 1,770,452.83 | 46.96 | 未完工 | 自筹 | ||||||
零星工程 | 9,130,000.00 | 2,108,079.83 | 3,978,793.10 | 4,982,702.79 | 1,104,170.14 | 66.67 | 未完工 | 自筹 | ||||
合计 | 41,700,000.00 | 2,108,079.83 | 13,193,021.93 | 7,127,022.66 | 8,174,079.10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948,278.20 | 163,426.52 | 20,111,704.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9,997.20 | 999,997.20 | |
(1)购置 | 999,997.20 | 999,997.2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0,948,275.40 | 163,426.52 | 21,111,701.92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136,257.83 | 57,419.01 | 4,193,676.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7,767.46 | 10,872.60 | 438,640.06 |
(1)计提 | 427,767.46 | 10,872.60 | 438,640.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564,025.29 | 68,291.61 | 4,632,316.90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384,250.11 | 95,134.91 | 16,479,385.0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812,020.37 | 106,007.51 | 15,918,027.8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排污权使用费 | 2,619,984.00 | 523,996.80 | 2,095,987.20 | ||
合计 | 2,619,984.00 | 523,996.80 | 2,095,987.20 |
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166,972.26 | 4,041,743.07 | 5,873,558.13 | 1,468,389.5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递延收益 | 5,571,711.00 | 1,392,927.75 | 6,461,329.00 | 1,615,332.25 |
合计 | 21,738,683.26 | 5,434,670.82 | 12,334,887.13 | 3,083,721.7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固定资产税前一次性扣除 | 21,691,761.32 | 5,422,940.33 | 24,345,107.46 | 6,086,276.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560,328.76 | 140,082.19 | ||
合计 | 22,252,090.08 | 5,563,022.52 | 24,345,107.46 | 6,086,276.8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房屋购置款 | 30,178,464.00 | 30,178,464.00 | ||||
合计 | 30,178,464.00 | 30,178,464.00 |
其他说明:
无
17、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20,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30,000,000.00 | |
抵押及质押、保证借款 | 117,500,000.00 | |
质押借款 | 55,635,000.00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15,000,000.00 | |
应付利息 | 58,819.45 | 227,246.06 |
合计 | 50,058,819.45 | 238,362,246.06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5,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19、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82,719,691.56 | 8,750,016.81 |
应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2,516,528.44 | 24,742,003.41 |
应付费用类款项 | 876,341.13 | 619,499.52 |
合计 | 86,112,561.13 | 34,111,519.7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蒸汽款 | 3,761,286.06 | 2,196,893.50 |
合计 | 3,761,286.06 | 2,196,893.5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342,463.98 | 21,091,590.86 | 20,026,862.43 | 4,407,192.4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49,017.60 | 1,225,939.69 | 123,077.91 | |
合计 | 3,342,463.98 | 22,440,608.46 | 21,252,802.12 | 4,530,270.3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74,669.24 | 17,831,231.73 | 16,781,213.10 | 4,324,687.87 |
二、职工福利费 | 1,727,809.96 | 1,727,809.96 | ||
三、社会保险费 | 67,794.74 | 935,680.56 | 920,970.76 | 82,504.5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3,806.81 | 823,097.42 | 814,873.25 | 72,030.98 |
工伤保险费 | 112,583.14 | 102,109.58 | 10,473.56 | |
生育保险费 | 3,987.93 | 3,987.93 | ||
四、住房公积金 | 386,766.00 | 386,76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10,102.61 | 210,102.61 | ||
合计 | 3,342,463.98 | 21,091,590.86 | 20,026,862.43 | 4,407,192.4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02,906.48 | 1,184,072.64 | 118,833.84 | |
2、失业保险费 | 46,111.12 | 41,867.05 | 4,244.07 | |
合计 | 1,349,017.60 | 1,225,939.69 | 123,077.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09,251.59 | 687,939.65 |
企业所得税 | 33,101,282.79 | 29,611,277.53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8,855.93 | 43,358.8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998.51 | 35,427.77 |
房产税 | 1,183,045.90 | 1,103,329.65 |
土地使用税 | 98,176.00 | |
教育费附加 | 9,643.32 | 20,638.19 |
地方教育附加 | 6,428.88 | 13,758.79 |
印花税 | 26,896.09 | 17,938.70 |
环境保护税 | 81,127.17 | 66,710.12 |
合计 | 34,851,706.18 | 31,600,379.23 |
23、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0,717,882.32 | 6,968,402.85 |
合计 | 10,717,882.32 | 6,968,402.8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0,685,000.00 | 6,935,000.00 |
应付暂收款 | 17,882.32 | 18,402.85 |
费用类款项 | 15,000.00 | 15,000.00 |
合计 | 10,717,882.32 | 6,968,402.8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38,515.74 | 197,720.42 |
合计 | 338,515.74 | 197,720.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6,461,329.00 | 889,618.00 | 5,571,711.0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6,461,329.00 | 889,618.00 | 5,571,711.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 294,191.67 | 41,050.00 | 253,141.67 | 与资产相关 | |||
大气污染防治环保超低排放项目 | 716,666.66 | 100,000.00 | 616,666.66 | 与资产相关 | |||
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 412,500.00 | 50,000.00 | 36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慧电厂管理云平台“smartEMS” | 90,000.00 | 10,000.00 | 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超低排放项目 | 1,026,266.67 | 143,200.00 | 883,066.67 | 与资产相关 | |||
生物质能热电联产生产线高温高压技术改造项目 | 812,000.00 | 112,000.00 | 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生物质能热电联产生产线高温高压技术改造项目 | 339,300.00 | 46,800.00 | 29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环保超低排放技改项目 | 2,770,404.00 | 386,568.00 | 2,383,836.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6,461,329.00 | 889,618.00 | 5,571,711.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8之说明
26、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第一届十九次董事会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8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419,000,000.00元。截至2021年8月13日12时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应募集资金总额419,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4,7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4,25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5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14,25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增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0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8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7、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4,876,683.09 | 314,250,000.00 | 349,126,683.09 | |
合计 | 34,876,683.09 | 314,250,000.00 | 349,126,683.0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增加314,250,000.00元,系本期首次发行股份所致,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七、26之说明。
28、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5,118,933.26 | 9,969,487.52 | 35,088,420.78 | |
合计 | 25,118,933.26 | 9,969,487.52 | 35,088,420.7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69,487.52元。
29、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8,409,186.66 | 99,597,172.5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8,409,186.66 | 99,597,172.5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4,561,132.13 | 109,213,456.1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9,969,487.52 | 7,901,442.09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2,500,0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63,000,831.27 | 148,409,186.6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0、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64,342,071.72 | 577,128,749.72 | 523,813,258.79 | 365,271,286.02 |
其他业务 | 6,276,631.78 | 2,991,260.64 | ||
合计 | 770,618,703.50 | 577,128,749.72 | 526,804,519.43 | 365,271,286.0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燃煤热电业务 | 生物质热电业务 | 转售业务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蒸汽 | 491,543,769.82 | 43,045,063.03 | 20,681,064.43 | 555,269,897.28 |
电力 | 152,989,415.75 | 56,082,758.69 | 209,072,174.4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衢州市龙游 | 644,533,185.57 | 99,127,821.72 | 20,681,064.43 | 764,342,071.7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商品(在某一时点转让) | 644,533,185.57 | 99,127,821.72 | 20,681,064.43 | 764,342,071.72 |
合计 | 644,533,185.57 | 99,127,821.72 | 20,681,064.43 | 764,342,071.7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蒸汽、电力,具体销售产品履约义务及达成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38.(1).3)之说明。付款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产品销售通常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履约义务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达成。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2,196,893.50元。
31、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44,625.96 | 399,895.53 |
教育费附加 | 202,648.53 | 236,603.28 |
地方教育附加 | 135,099.03 | 157,735.52 |
印花税 | 292,954.79 | 146,087.77 |
房产税 | 1,183,046.06 | 1,103,329.65 |
土地使用税 | 98,176.00 | |
车船税 | 14,850.16 | 13,670.16 |
环境保护税 | 277,328.74 | 206,882.32 |
合计 | 2,548,729.27 | 2,264,204.23 |
32、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820,529.04 | 6,509,297.84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2,235,362.14 | 2,231,977.54 |
业务招待费 | 3,855,897.82 | 2,257,152.92 |
中介服务费 | 4,129,424.26 | 1,665,291.30 |
保险费 | 1,403,019.49 | 1,495,636.43 |
办公费 | 1,641,563.74 | 1,597,628.19 |
绿化费用 | 753,970.00 | 693,720.00 |
汽车费 | 604,544.28 | 692,396.36 |
差旅费 | 270,591.15 | 80,841.57 |
物料消耗 | 66,266.63 | 118,948.53 |
其他 | 484,746.56 | 407,366.47 |
合计 | 23,265,915.11 | 17,750,257.15 |
33、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60,970.04 | |
原材料 | 289,141.65 | |
折旧 | 161,373.18 | |
委外研发费 | 416,869.04 | |
合计 | 1,228,353.91 |
34、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495,569.53 | 10,241,210.56 |
利息收入 | -1,371,922.19 | -256,134.08 |
银行手续费 | 9,514.28 | 19,973.50 |
合计 | 4,133,161.62 | 10,005,049.98 |
35、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7,568,134.53 | 10,701,279.34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889,618.00 | 889,618.00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370.55 | 6,469.13 |
合计 | 8,459,123.08 | 11,597,366.47 |
其他说明:
[注]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8之说明
36、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614,550.02 | -196,354.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60,842.59 | |
合计 | 246,292.57 | -196,354.40 |
3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560,328.76 | |
合计 | 560,328.76 |
38、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303,451.46 | -952,376.5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037.33 | 101.28 |
合计 | -10,293,414.13 | -952,275.25 |
39、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072,595.37 | |
合计 | 1,072,595.37 |
40、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217,667.49 | 217,667.49 | |
政府补助 | 3,134,000.00 | 3,753,000.00 | 3,134,000.00 |
赔偿收入 | 1,216.00 | ||
其他 | 1.19 | 0.75 | 1.19 |
合计 | 3,351,668.68 | 3,754,216.75 | 3,351,668.68 |
注1: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48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上市奖励 | 3,13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134,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617.81 |
对外捐赠 | 100,000.00 | 53,000.00 | 100,000.00 |
罚没支出 | 8,690.00 | ||
其他 | 1,309.11 | 4,500.00 | 1,309.11 |
合计 | 101,309.11 | 69,807.81 | 101,309.11 |
42、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3,922,150.34 | 34,063,573.4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874,203.38 | 2,369,838.20 |
合计 | 41,047,946.96 | 36,433,411.6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5,609,079.0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1,402,269.7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8,500.6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3.52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94,219.80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影响 | -64,751.11 |
允许抵免的专用设备投资额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295,207.33 |
所得税费用 | 41,047,946.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44、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往来款、保证金等 | 15,700,746.54 | 5,228,425.65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3,929,862.78 | 7,513,301.40 |
银行利息收入 | 1,371,922.19 | 256,134.08 |
其他 | 1,371.73 | 11,513.89 |
合计 | 21,003,903.24 | 13,009,375.02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往来款、保证金等 | 11,850,520.53 | 6,549,750.40 |
费用支出 | 13,919,888.88 | 8,693,402.94 |
其他 | 101,309.11 | 66,190.00 |
合计 | 25,871,718.52 | 15,309,343.34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理财 | 120,0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 | 340,000,000.00 | |
合计 | 340,000,000.00 |
(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IPO中介费 | 22,831,226.31 | 5,850,000.00 |
合计 | 22,831,226.31 | 5,850,000.00 |
4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4,561,132.13 | 109,213,456.1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0,293,414.13 | 952,275.25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4,795,039.46 | 50,767,447.6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438,640.06 | 418,818.9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23,996.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72,595.3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7,667.49 | 3,617.8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0,328.76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495,569.53 | 10,951,710.5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60,842.5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50,949.03 | 186,691.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23,254.35 | 2,183,146.72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585,449.35 | -25,707,992.4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563,035.62 | -61,744,382.3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3,947,698.83 | 17,021,276.17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492,267.08 | 104,246,066.0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0,230,522.61 | 32,720,488.0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2,720,488.09 | 19,923,595.8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510,034.52 | 12,796,892.2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90,230,522.61 | 32,720,488.09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0,230,522.61 | 32,720,488.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0,230,522.61 | 32,720,488.0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固定资产 | 82,244,436.10 | 用于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5,395,919.53 | 用于借款抵押 |
合计 | 97,640,355.63 | / |
48、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燃煤锅炉改造项目 | 41,050.00 | 其他收益 | 41,050.00 |
大气污染防治环保超低排放项目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2*25MW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智慧电厂管理云平台“smartEMS”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环保超低排放项目 | 143,200.00 | 其他收益 | 143,200.00 |
生物质能热电联产生产线高温高压技术改造项目 | 112,000.00 | 其他收益 | 112,000.00 |
生物质能热电联产生产线高温高压技术改造项目 | 46,800.00 | 其他收益 | 46,800.00 |
环保超低排放技改项目 | 386,568.00 | 其他收益 | 386,568.00 |
省级节水企业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污染自动监控设施运行资金补助 | 306,600.00 | 其他收益 | 306,600.00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奖励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稳岗补贴 | 29,262.78 | 其他收益 | 29,262.78 |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上市奖励 | 3,134,000.00 | 营业外收入 | 3,134,000.00 |
增值税税费返还 | 6,772,271.75 | 其他收益 | 6,772,271.75 |
合计 | 11,591,752.53 | 11,591,752.5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 浙江龙游 | 浙江龙游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兰溪市宏联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兰溪 | 浙江兰溪 | 贸易行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3) 上限标准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90天。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定量标准
债务人在合同付款日后逾期超过90天仍未付款;
2) 定性标准
①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③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④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3,七、4,七、5,
七、7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70.91%(2020年12月31日:81.38%)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50,058,819.45 | 51,587,911.12 | 51,587,911.12 | ||
应付账款 | 86,112,561.13 | 86,112,561.13 | 86,112,561.13 | ||
其他应付款 | 10,717,882.32 | 10,717,882.32 | 10,717,882.32 | ||
小 计 | 146,889,262.90 | 148,418,354.57 | 148,418,354.57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银行借款 | 238,362,246.06 | 242,637,619.98 | 242,637,619.98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34,111,519.74 | 34,111,519.74 | 34,111,519.74 | ||
其他应付款 | 6,968,402.85 | 6,968,402.85 | 6,968,402.85 | ||
小 计 | 284,442,168.65 | 288,717,542.57 | 288,717,542.57 |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50,000,000.00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38,135,00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20,560,328.76 | 220,560,328.76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20,560,328.76 | 220,560,328.76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结构性存款 | 220,560,328.76 | 220,560,328.76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 |
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7,110,252.49 | 17,110,252.4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37,670,581.25 | 237,670,581.25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应收票据,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公司持有的结构性存款,根据预计收益率及持有天数确认其公允价值。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余国旭(注1) | 实际控制人 |
杜顺仙(注1) | 实际控制人 |
余恒(注1) | 实际控制人 |
余杜康(注1) | 实际控制人 |
浙江龙游旭光再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
浙江旭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
龙游佳业建材有限公司 | 余国暾配偶邵晓静控制的公司 |
余国暾 | 余国旭之兄弟 |
其他说明注1:余国旭与杜顺仙为夫妻,余恒、余杜康与余国旭为父子关系。余国旭、杜顺仙、余恒与余杜康分别持有本公司6,362万股、4,166万股、2,192万股、2,136万股,四人合计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为74.28%,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龙游旭光再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机械加工费 | 18,778.76 | 274,159.30 |
合计 | 18,778.76 | 274,159.3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旭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蒸汽 | 12,691,862.63 | 11,523,682.32 |
合计 | 12,691,862.63 | 11,523,682.32 |
其他关联交易情况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龙游佳业建材有限公司 | 采购水泥 | 13,300.88 | 209,911.50 |
合计 | 13,300.88 | 209,911.5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余国旭、杜顺仙、余恒、余杜康 | 90,000,000.00 | 2021.9.23 | 2024.9.22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37.73 | 246.7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浙江旭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687,648.91 | 234,382.45 | 1,009,047.63 | 50,452.38 |
小计 | 4,687,648.91 | 234,382.45 | 1,009,047.63 | 50,452.38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浙江龙游旭光再制造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21,220.00 | 16,500.00 |
小计 | 21,220.00 | 16,5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00,0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行业分部、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电力、蒸汽行业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764,342,071.72 | 764,342,071.72 | |
主营业务成本 | 577,128,749.72 | 577,128,749.72 | |
资产总额 | 1,048,721,709.86 | 1,048,721,709.86 | |
负债总额 | 201,505,774.72 | 201,505,774.72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32,160,897.65 |
合计 | 132,160,897.6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70,901.85 | 1.34 | 1,770,901.85 | 100.00 | ||||||
其中: | ||||||||||
浙江圣丰纸业有限公司 | 1,770,901.85 | 1.34 | 1,770,901.8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389,995.80 | 98.66 | 6,519,499.79 | 5.00 | 123,870,496.01 | 50,364,554.96 | 100.00 | 2,518,362.50 | 5.00 | 47,846,192.4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389,995.80 | 98.66 | 6,519,499.79 | 5.00 | 123,870,496.01 | 50,364,554.96 | 100.00 | 2,518,362.50 | 5.00 | 47,846,192.46 |
合计 | 132,160,897.65 | / | 8,290,401.64 | / | 123,870,496.01 | 50,364,554.96 | / | 2,518,362.50 | / | 47,846,192.4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圣丰纸业有限公司 | 1,770,901.85 | 1,770,901.85 | 100.00 | 该公司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货款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770,901.85 | 1,770,901.8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30,389,995.80 | 6,519,499.79 | 5.00 |
合计 | 130,389,995.80 | 6,519,499.79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0.00 | 1,770,901.85 | 1,770,901.8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18,362.50 | 4,001,137.29 | 6,519,499.79 | |||
合计 | 2,518,362.50 | 5,772,039.14 | 8,290,401.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邦公司小计(注) | 32,612,459.28 | 24.68 | 1,630,622.97 |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衢州供电公司 | 15,449,094.50 | 11.69 | 772,454.73 |
维达纸业(浙江)有限公司 | 10,356,712.00 | 7.84 | 517,835.60 |
浙江杭星新材料有限公司 | 6,560,731.55 | 4.96 | 328,036.58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5,981,513.80 | 4.53 | 299,075.69 |
合计 | 70,960,511.13 | 53.69 | 3,548,025.57 |
注1:华邦公司小计是包括同一控制下的浙江华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浙江亿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华邦特西诺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华邦古楼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并披露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91,193.64 | 181,774.60 |
合计 | 191,193.64 | 181,774.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201,256.46 |
合计 | 201,256.4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 | 200,000.00 |
应收暂付款 | 1,256.46 | 1,868.00 |
合计 | 201,256.46 | 201,868.0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93.40 | 20,000.00 | 20,093.4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969.42 | -20,000.00 | -10,030.5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0,062.82 | 10,062.8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0,093.40 | 10,030.58 | 10,062.82 | |||
合计 | 20,093.40 | 10,030.58 | 10,062.8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华电浙江龙游热电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0 | 1年以内 | 99.38 | 10,000.00 |
代扣代缴个人社保公积金 | 应收暂付款 | 1,256.46 | 1年以内 | 0.62 | 62.82 |
合计 | / | 201,256.46 | / | 100.00 | 10,062.8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355,640.79 | 23,355,640.79 | 23,355,640.79 | 23,355,640.79 | ||
合计 | 23,355,640.79 | 23,355,640.79 | 23,355,640.79 | 23,355,640.7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 21,355,640.79 | 21,355,640.79 | ||||
兰溪市宏联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合计 | 23,355,640.79 | 23,355,640.7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08,259,313.03 | 557,440,891.62 | 449,922,051.66 | 330,675,318.19 |
其他业务 | 6,276,631.78 | 2,991,260.64 | ||
合计 | 714,535,944.81 | 557,440,891.62 | 452,913,312.30 | 330,675,318.1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燃煤热电业务 | 转售小计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蒸汽 | 491,543,769.82 | 63,726,127.46 | 555,269,897.28 |
电力 | 152,989,415.75 | 152,989,415.75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衢州龙游 | 644,533,185.57 | 63,726,127.46 | 708,259,313.03 |
按商品或服务转让时间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644,533,185.57 | 63,726,127.46 | 708,259,313.03 |
合计 | 644,533,185.57 | 63,726,127.46 | 708,259,313.0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614,550.02 | -196,354.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60,842.59 | |
合计 | 246,292.57 | -196,354.40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90,262.8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946,459.6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19,480.7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21,171.35 | 理财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9,937.3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094,353.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6,283,083.3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98 | 0.75 | 0.7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 21.82 | 0.71 | 0.71 |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余国旭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