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海泰新光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9月29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2日《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号)核准,同意海泰新光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78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8,852,800.00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529,371.2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807,177.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3,516,251.67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717,323,428.80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3,807,177.1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2月22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544479_J0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泰新光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82,045,664.18元,划转发行费用人民币 24,266,041.32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13,423,038.05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4,434,761.3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1年2月,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崂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1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淄博海泰新光光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海泰”)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3月25日,公司、奥美克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淄博海泰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元) |
1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 532904052010516 | 65,584,217.90 |
2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银行崂山支行 | 802020200929467 | 59,889,725.34 |
3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 69010078801500004570 | 198,028,806.05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元) |
4 |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 | 20000046949900039274584 | 91,985,871.58 |
5 | 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青岛分行 | 532905449910808 | 22,327,524.83 |
6 | 淄博海泰新光光学技术有限公司 | 浦发银行青岛分行 | 69010078801500004635 | 86,618,615.65 |
合计 | 524,434,761.3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
1 |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4,519.42 | 1,279.53 |
2 | 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 17,836.00 | 4,439.02 |
3 | 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0,683.63 | 2,967.94 |
4 | 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10,198.00 | 142.44 |
合计 | 83,237.05 | 8,828.93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泰新光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8,828.9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发行银行/券商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认购日 | 到期日 |
东海证券 | 东海证券龙融51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6,700.00 | 3.70% | 2021-4-21 | 2021-12-22 |
东海证券 | 东海证券龙融51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8,000.00 | 3.70% | 2021-4-21 | 2021-12-22 |
银河证券 |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8101期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 | 19,000.00 | 3.35% | 2021-4-8 | 2021-12-22 |
发行银行/券商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认购日 | 到期日 |
国泰君安证券 | 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尧睿21022号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 | 7,000.00 | 3.15% | 2021-4-26 | 2021-12-9 |
银河证券 |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8451期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类收益凭证 | 6,000.00 | 3.25% | 2021-5-24 | 2021-12-2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泰新光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6,7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泰新光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提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055.76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泰新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泰新光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海泰新光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69,351.6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976.1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204.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①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0,683.63 | 10,683.63 | 5,991.09 | 7,561.91 | -3,121.72 | 70.7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
青岛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7,836.00 | 17,836.00 | 4,495.26 | 8,844.04 | -8,991.96 | 49.5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
青岛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10,198.00 | 10,198.00 | 130.42 | 269.08 | -9,928.92 | 2.6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
淄博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44,519.42 | 44,519.42 | 359.34 | 1,529.54 | -42,989.88 | 3.4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 | 3,000.00 | - | - | -3,00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否 | |
合计 | - | 86,237.05 | 86,237.05 | 10,976.11 | 18,204.57 | -68,032.48 | 21.1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泰新光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对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及实验中心建设项目、青岛内窥镜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金额共计人民币8,828.93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泰新光及下属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46,7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泰新光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提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055.76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