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及其它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该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具体资金往来情况请参见《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它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作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并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鹏 张 艳 张友法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