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8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386.79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57,613.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37.3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475.8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7号)。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633.81万元,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10,619.1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14.6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0,974.50万元(含利息收入132.4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988.37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27,986.13万元,其差异原因为:
1、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印花税13.87万元;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入的理财产品共计28,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注 | 32050159533600002587 | 29,013,305.71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厂支行 | 93070078801700000487 | 629,278.16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迈皋桥支行 | 512907138010234 | 241,099.93 | |
合 计 | 29,883,683.80 |
注:该专户监管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北新区分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55,475.8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633.8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2021年10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15,011.30万元,2021年10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0,619.1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期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4,014.62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合计24,633.81万元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其配套项目 | 否 | 26,900.00 | 26,900.00 | 14,433.28 | 14,433.28 | 53.66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建设研发中心 | 否 | 3,500.00 | 3,500.00 | 200.53 | 200.53 | 5.73 | 2023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40,400.00 | 40,400.00 | 24,633.81 | 24,633.8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15,075.85万元,暂未使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1年10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5,011.30万元。2021年10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募集资金 10,619.19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以公司2020年2月26日二届四次董事会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起算时点。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988.37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8,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机构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陈春芳 卢 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