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一、2021年度经营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贯彻实施董事会战略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公司以“固本强基、抓稳主业”的整体要求调整优化全年部署,着力聚焦主业,紧盯下游客户需求,加大客户服务力度,在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料、光引发剂领域及化妆品原料领域,均实现了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增长,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203.14万元,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8.80%。2021年公司营业成本23,255.96万元,较上年增加38.06%,主要原因是本年产品销售量增加、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以及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要求将商品“控制权”转移前的运费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等因素的影响。受到上述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调整存在滞后性因素的影响,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629.43万元,同比下降7.25%;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芳香酮及配套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二、2021年度董事会总体工作情况
2021 年全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全体会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事项如下: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审计报告>及<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通过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通过<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50%不再计提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1年4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事项如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奖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通过公司<审阅报告>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21年7月 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事项如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2021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事项如下: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五)2021年10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事项如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六)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事项如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七)2021年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决议事项如下: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二、董事会下属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依据董事会制订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审计委员会
2021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2、提名委员会
2021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1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4、战略委员会
2021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积极了解公司运营和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严谨的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股东的权益,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支持及保障。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其中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次年度大会。本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决议各事项均已由董事会实施。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编写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报等事项时,对所涉及的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
六、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与投资者进行日常沟通,包括接听电话、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等,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信息,为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
八、2022年工作发展战略及目标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做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
3、优化、完善人才选拔和员工激励机制,不断改进绩效薪酬考核方法,努力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和熟练的技术工人队伍,保持企业持续竞争力和长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人才规划和储备,确保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4、进一步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及业务流程,努力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信息系统化;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继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2022年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董事会全体成员将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继续领导公司全体员工,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同时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的指导,决策并优化公司战略规划,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