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03 公司简称:三安光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智俊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79,341,3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47,934,130.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公司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的对策。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盖章的会计报表; |
审议通过本次报告的董事会决议; | |
公司报告期内在制定的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本部、本公司、公司 | 指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包含各子公司 |
安徽三安 | 指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厦门科技 | 指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三安 | 指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厦门三安 | 指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安瑞光电 | 指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福建晶安 | 指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香港三安 | 指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香港三安集成 | 指 | 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三安 | 指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光技术 | 指 | 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集成电路 | 指 | 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三安集成 | 指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湖北三安 | 指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鄂州三安 | 指 | 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三安 | 指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北电 | 指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三安 | 指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朗明纳斯 | 指 | Luminus Inc. |
WIPAC | 指 | WIPAC TECHNOLOGY LIMITED |
芯颖显示 | 指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超光集成 | 指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长江基金 | 指 | 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三安集团 | 指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三安电子 | 指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中科生物 | 指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安芯投资 | 指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华芯投资 | 指 |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大基金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格力电器 | 指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先导高芯 | 指 | 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LED | 指 | Lighting Emitting Diode,即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件。它是利用固体半导体芯片作为发光材料,在半导体中通过载流子发生复合放出过剩的能量而引起光子发射,直接发出红、黄、蓝、绿、青、橙、紫、白色的光。 |
外延片 | 指 | 在一块加热至适当温度的衬底基片上,气态物质(In、Ga、Al、P)有控制的输送到衬底表面,生长出的特定单晶薄膜。 |
芯片 | 指 | LED中实现电-光转化功能的核心单元,由LED外延片经特定工艺加工而成。 |
集成电路 | 指 | 英文“Integrated Circuit”,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是指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 |
线互连在一起,制作在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 ||
射频 | 指 | 英文“Radio Frequency”,主要指射频通信,包含传输频率、接收频率、中频、基带频率以及上述所对应的元器件。 |
射频前端、微波射频 | 指 | 英文“RF Frontend Module”,包括发射通路和接收通路,一般由射频功率放大器、射频滤波器、双工器、射频开关、射频低噪声放大器等芯片组成。 |
功率放大器、PA | 指 | 英文“Power Amplifier”,是指在给定失真率条件下,能产生最大功率输出以驱动某一负载的放大器。 |
Mini LED | 指 | 介于传统LED与Micro LED之间的次毫米发光二极管,意指晶粒尺寸约在100微米的LED。 |
封装 | 指 | 指将来自晶圆前道工艺的晶圆通过划片工艺后被切割为小的晶片(Die),然后将切割好的晶片用胶水贴装到相应的基板(引线框架)架的小岛上,再利用超细的金属(金锡铜铝)导线或者导电性树脂将晶片的接合焊盘(Bond Pad)连接到基板的相应引脚(Lead),并构成所要求的电路;然后再对独立的晶片用塑料外壳加以封装保护。 |
功率器件 | 指 | 又称“电力电子器件”,主要用于电力设备的电能变换和控制电路方面大功率的电子器件(通常指电流为数十至数千安,电压为数百伏以上),主要有IGBT、肖特基势垒二极管(SBD)、Power MOSFET等。 |
电力电子 | 指 | 主要用于电力设备的电能变换和控制电路方面大功率的电子器件,一般具有导通和阻断电流两大工作特性,主要分为IGBT、肖特基势垒二极管(SBD)、Power MOSFET等。 |
滤波器 | 指 | 主要用于高频工作的电子设备中,用于较大的衰减高频电子设备所产生的高频干扰信号。SAW滤波器的基本结构是在具有压电特性的基片材料抛光面上制作两个声电换能器-叉指换能器(Interdigital Transducer,IDT),分别用作发射换能器和接收换能器。 |
Sapphire/Al2O3 | 指 | 蓝宝石,具有硬度高、透光性好、热稳定性好等特点,由于其独特的晶体和机械特性,加工后能够获得超精密纳米尺寸精度的晶片,被广泛应用于LED照明衬底领域。 |
LT/LN | 指 | 钽酸锂(LiTaO3,简称LT)与铌酸锂(LiNbO3,简称LN),是集压电、铁电、热释电、声光及电光等性能于一体的多功能晶体材料,在声表面波滤波器、光通信、激光及光电子等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
SiC | 指 | 碳化硅,一种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主要应用为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力电子器件、射频领域。 |
GaN | 指 | 氮化镓,一种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具有宽的直接带隙、强的原子键、高的热导率、化学稳定性好等性质,主要应用于光电子、高温大功率器件和高频微波器件领域。 |
GaAs | 指 | 砷化镓,一种化合物半导体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光电子、光通信芯片、集成电路衬底、微波射频器件和高速数字电路等领域。 |
InP | 指 | 磷化铟,一种化合物半导体材料,具有电子迁移率高、禁带宽度大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微波及光通信领域。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安光电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ANAN OPTOELECTRONIC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ANA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志强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李雪炭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
电话 | 0592-5937117 |
传真 | 0592-5937117 |
电子信箱 | 600703@sanan-e.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东方大道13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1009 |
公司网址 | www.sanan-e.com |
电子信箱 | 600703@sanan-e.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中心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三安光电 | 600703 | ST三安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彭翔、叶志豪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赵耀、艾华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2,572,100,926.67 | 8,453,882,765.43 | 48.71 | 7,460,013,878.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13,021,414.22 | 1,016,280,048.82 | 29.20 | 1,298,466,700.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0,984,574.87 | 293,404,832.39 | 77.57 | 690,165,688.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7,785,448.73 | 1,934,541,885.90 | -16.89 | 2,789,320,272.25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454,423,426.63 | 29,672,063,463.61 | 2.64 | 21,745,258,139.45 |
总资产 | 47,521,555,070.35 | 38,975,452,787.46 | 21.93 | 29,680,601,612.3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24 | 20.83 | 0.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24 | 20.83 | 0.3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0.07 | 71.43 | 0.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8 | 3.98 | 增加0.40个百分点 | 6.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4 | 1.15 | 增加0.59个百分点 | 3.1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717,380,219.18 | 3,396,863,591.27 | 3,417,339,729.18 | 3,040,517,387.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6,629,662.03 | 326,943,787.29 | 402,477,173.92 | 26,970,79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4,799,792.09 | 252,060,374.80 | 307,903,016.70 | -93,778,608.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0,759,149.63 | 379,731,008.14 | 249,451,177.05 | 337,844,113.91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6,908,673.76 | -12,488,023.96 | -573,583.8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20,557,922.89 | 680,769,219.67 | 656,554,339.67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129,091,608.31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3,036.85 | 2,420,222.47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7,381,781.7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530,136.57 | 7,534,224.45 | 1,867,094.18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291,018.15 | 82,031,812.04 | 51,967,060.28 |
合计 | 792,036,839.35 | 722,875,216.43 | 608,301,012.17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2,813,695.55 | 612,813,695.55 | 7,979,959.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271,989,346.43 | 212,246,610.30 | -59,742,736.1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061,547.56 | 12,725,639.46 | -335,908.10 | |
合计 | 285,050,893.99 | 837,785,945.31 | 552,735,051.32 | 7,979,959.56 |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反复、极端天气、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整体经济复苏进程有所放缓。同时,大国博弈全面加剧和逆全球化浪潮等多重因素导致供应链日趋脆弱,半导体行业缺芯、少关键设备的情况较为严重,供应链的瓶颈也给经济复苏带来挑战。面对接踵而至的竞争、冲击和挑战,公司全体员工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在逆境下团结一致,在变化中抢抓机遇,深入践行“敢为人先、拼搏奉献”的精神,依托公司的平台、技术和规模优势,在行业中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推动化合物半导体产业创新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战略规划发展核心主业,实现了销售收入的历史性突破,创历史新高,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25.72亿元。
(一)LED业务
传统LED业务经过前几年的价格下降,2021年引来拐点,上半年整体需求强劲,产品毛利率水平得到一定程度提升,下半年市场逐渐平淡。传统LED领域产品市场占有率将会进一步提升,每年会有一定量的增长,盈利能力将会逐渐提高。细分领域红外/紫外、车用产品、植物照明、mini/microLED等市场渗透率正在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mini LED,不论是应用厂商的推广意愿,还是终端客户接受度,背光在中大尺寸产品上的解决方案最受青睐,最终背光产品以65、75、85吋电视、PAD、笔记本电脑、电竞显示、台式显示、VA、车载显示等为主导应用。报告期内,公司细分领域产品收入金额同比去年增长175.47%,其中mini/micro LED销售额同比去年增长246.61%,但整体细分领域营收规模不算大,占营收比例也较小。
公司在Mini LED市场拓展已取得初步成效,已与S004、A006等国际大客户进入深度合作,部分产品已推向市场,国内客户TCL、H002、华星等客户的电视、笔记本Mini LED背光解决方案均将进入小批量产,其他客户的产品解决方案也在紧密接洽。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以垂直结构和倒装制成产品为主,湖北三安主要从事mini/micro LED业务。根据公司已获得意向订单和现有客户实际需求,两主体新扩产能正在逐步释放,相信随着公司高端产品占比的逐步提高,未来营业收入规模将会持续提高,盈利能力也将会持续改善。
(二)集成电路业务
报告期内,三安集成业务取得重大突破,实现销售收入22.31亿元,同比增长129.15%,营收迈上新台阶;同时,各大业务领域扩产建制均达成年度目标,湖南三安碳化硅产线,泉州三安滤波器产线均已通线,进入试量产,集成电路业务总在职员工规模已近5,000人。
报告期内,公司集成电路产品性能行业领先,已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行业口碑,客户信赖度大幅提升。公司在碳化硅、射频等集成电路领域的重点布局价值逐步展现,公司的碳化硅下游市场已取得多点突破,在服务器电源、通信电源、光伏逆变器、充电桩、车载充电机等细分应用市场标杆客户实现稳定供货。未来随着泉州三安砷化镓、滤波器以及先进封装产线、湖南碳化硅全产业链产线的相继投产,产能逐步释放,产品交付能力大幅提升,公司营收规模将持续扩大。
1、射频。公司的砷化镓射频出货产品全面覆盖2G-5G手机PA、WIFI等应用领域,客户累计近100家,客户地区涵盖国内外,公司代工产品(PA功放、LNA低噪放等)已进入国内一线品牌供应链,性能及可靠性已获业界广泛认可,应用于手机终端客户包含三星、荣耀、传音、VIVO、MOTO及通讯模块大厂移远、广和通。公司目前拥有两座砷化镓工厂,订单稳定交付能力增强,为进一步加速客户产品迭代,保证客户未来供应链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在现有工艺基础上,公司不断推出新工艺满足客户更高端的设计需求,产品技术工艺不断成熟,客户粘性进一步加强,三安集成电路将继续稳固国内射频代工龙头的地位。
2、滤波器。公司滤波器业务以衬底材料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稳定的工艺制程制造能力和强大的供应保障。公司滤波器产品开发性能优越,推出可量产的小尺寸Band 1+Band3四工器,该产品性能已达行业前沿水平,成为国内首个能够提供 Phase VNR架构所需的全套四工器和双工器产品的企业。公司的滤波器SAW和TC-SAW产品已开拓客户41家,其中17家为国内手机和通信模块主要客户,已成功进入国内手机ODM企业及国内外智能手机的供应链;在物联网LTECat1数据模块市场,公司双工器市场份额占比逐步提高,主要客户为广和通、芯讯通、美格、合宙等。预计2022年滤波器随着产能的释放,销售收入将会大幅提升。
3、光技术。业务涵盖全波长、全速率光发射激光器与光接收探测器。公司激光器及探测器芯片已经成功进入接入网PON、5G前传、数据中心、消费类AOC等市场领域;在百兆及千兆接入网PON市场,公司芯片直接供货国内众多光器件封装厂,间接供货业内头部企业及BOX厂商;在数据中心应用市场,已成为多家数通光模块客户核心芯片供应商,间接供货部分头部数字中心;在5G无线应用领域,25G探测器芯片已间接供货海外系统设备商,25G全系列DFB也已逐渐成熟并在国内多家光模块厂商送样测试。在消费类AOC领域,公司产品已经成功进入国内国际各大主力线缆客户,间接进入亚洲以及北美的知名消费电子类巨头的供应链,实现小批量供货;光感测以及功率应用作为光技术新的战略增长点,也已经间接获得知名厂商的平板电脑、物流小车、智能汽车的采用。公司也在充分发挥平台优势,积极研发硅光技术,备于助推更高速光通信应用市场需求。消费类芯片已经进入头部手机供应链、汽车激光雷达、扫地机器人等市场领域。
4、电力电子。产品主要为高功率密度碳化硅二极管、MOSFET及硅基氮化镓产品。碳化硅二极管在2021年新开拓送样客户超过500家,出货客户超过200家,超过60种产品已进入量产阶段,在PFC电源标杆客户维谛、比特、长城等;光伏逆变器阳光电源、古瑞瓦特、固德威、科士达等国内前20大客户均已进入;在车载充电机威迈斯、弗迪动力(比亚迪)等客户;在家电领域格力、长虹等;在充电桩及UPS英飞源、科华、英威腾、嘉盛等,各细分应用市场标杆客户实现稳定供货,借助在欧美日韩等国家和地区的技术和销售布局,已与国际标杆客户实现战略合作,海外市场有所突破。在硅基氮化镓产品方面,完成约60家客户工程送样及系统验证,24家进入量产阶段,产品性能优越。碳化硅MOSFET工业级产品已送样客户验证,车规级产品正配合多家车企做流片设计及测试;碳化硅MOSFET车规级与新能源汽车重点客户的合作已经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市场是电力电子产品线的核心应用市场与重要的成长动力。
未来2-3年的时间是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的时期,公司将聚焦集成电路业务的快速拓展以及LED高端产品结构占比的持续提升,为此公司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客户前期拓展已逐步完善,规划产能布局已在实施,组织架构调整、技术更新、内控权限设置等方面已落实就位。根据公司项目新建产能规划,LED业务细分领域的新增产能主要在泉州三安和湖北三安,随着产能的不断释放, LED细分领域的高端产品结构占比将大幅提高;集成电路新建项目规划产能主要在三安集成、泉州三安、湖南三安,砷化镓射频产能将扩充到3万片/月,滤波器将扩充到500KK/月产能,电力电子碳化硅配套产能扩充到3万片/月、硅基氮化镓产能扩充到0.4万片/月,光技术产能扩充到2600片/月,各项产能得以逐步落地,进而将带动营收规模快速增长。由于产线投建新增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折旧及摊销费用,而项目产能释放、实现收入需要一定时间,导致短期出现大幅亏损。后续随着产能不断释放,销售收入不断实现,经营业绩将持续改善。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LED行业
2021年上半年,伴随经济持续复苏和出口转移替代效应持续,LED行业保持着较好的增长态势。据Trendforce预计,2021年全球LED市场规模达176.5亿美金,增速高于预期。中国LED整体运行状态和增长趋势体现出较为强劲的韧性,据中国照明电气协会统计,2021年我国照明行业共完成出口总额654.70亿美元,同比增长达24.50%。
除了传统的照明应用以外,以Mini-LED背光应用为首的新型显示渗透率提升,加上紫外、红外、植物照明等细分领域渗透率的提升,为全球LED行业长期增长带来了新的活力。特别是Mini-LED作为新型显示技术,在产业链多年积累后,Mini-LED背光显示应用进入加速渗透阶段,以苹果、三星为代表的主流品牌厂商先后推出Mini LED产品,此外雷神、联想、微星、宏碁、技嘉、机械师等推出Mini LED背光笔记本,TCL、长虹、飞利浦、乐视、海信等推出Mini LED背光电视,优派、AOC、华硕玩家国度、HKC惠科、微星、KTC等推出Mini LED显示器。相比2020年,Mini LED背光产品的阵容迅速扩大,2021年度 Mini LED背光技术的商业化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未来几年Mini LED最具成长动能。
植物照明等新型应用也在蓬勃发展,伴随着粮食安全和农业工业化进程的需求,植物照明的出口市场高速增长。Micro LED、车用LED、紫外/红外LED为代表的细分领域市场需求也在进步扩大,新一轮行业驱动力已形成。据Trendforce预测,2026年LED市场产值有望成长至303.12亿美金,2021-2026年复合成长率达11%。
(二)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
随着通讯升级以及工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以其具有的节能、高效、稳定等优势,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移动通讯、大容量信息传输、光通讯、工业生产、电力电子器件等领域。2021年9月,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发布《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瞄准5G通信设备、大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海洋装备、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机器人、
医疗电子用高端领域的应用需求,推动我国光电接插元件行业向微型化、轻量化、高可靠、智能化、高频、高速方向发展,加快光电接插元件行业的转型升级;2021年12月,工信部、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开展行业智能化改造生机行动,针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原材料、消费品等四个传统产业的特点和痛点,推动工艺革新、装备升级、管理优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近两年在国内政策的指引下,国内企业加大对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链的布局,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国产替代的进程将持续快速发展。
1、射频前端
射频前端主要起到收发射频信号的作用,包括功率放大器(PA)、双工器(Duplexer和Diplexer)、射频开关(Switch)、滤波器(Filter)和低噪放大器(LNA)等。5G升级场景下,射频前端须满足高频、高集成、低延迟等特点,加速推动PA、滤波器、射频开关等工艺创新,随着通讯技术升级,5G渗透率不断提升,对射频前端芯片的需求持续增长。砷化镓是当前射频领域中应用最广泛的材料,被广泛应用在射频、无线通信以及特种应用上。砷化镓适合中低功率器件,例如微基站和手机射频材料,近年来砷化镓已成为射频领域技术应用最成熟的化合物半导体之一。砷化镓产业链上游主要包括原材料、砷化镓衬底制造;中游主要包括外延片、IC设计、晶圆代工以及封装测试;下游为终端产品的应用。目前,射频器件市场IDM厂商占据主要份额,而近几年砷化镓元件市场中,由于代工厂较具成本优势,加上IDM公司持续释出更大比率的订单给代工厂,如Skyworks、Qorvo、Broadcom等IDM厂商都将部分PA外包给代工厂,对晶圆制造代工厂而言,提供了较好的营运扩展机会;我国射频设计厂商持续发展,如海思、唯捷创新、飞骧科技、紫光展锐、锐石科技、康希通讯、昂瑞微等优秀企业崭露头角,大幅增加了对代工厂的产能需求。据Strategy Analytics统计,2020年全球砷化镓射频器件市场(含IDM厂商)总产值约为91.61亿美元,较2019年的85.44亿美元成长6.4%;2020年砷化镓代工市场规模为10.57亿美元,较2019的8.81亿美元成长20%,增速高于砷化镓射频器件整体。
氮化镓射频适合应用于高温、高频的领域,因此在大功率输出的雷达、卫星、5G基站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据CASAResearch统计,2020年国内氮化镓微波射频器件市场规模为66.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57.2%。预计2022年我国5G基站建设将达到高峰,带动国内氮化镓微波射频器件市场规模迅速扩张,其后自2023年开始,毫米波基站将有望开始大规模部署,成为拉动市场的主要力量,带动国内氮化镓微波射频器件市场规模成倍数增长。
滤波器是智能手机射频前端中价值量占比最高的元器件,根据结构不同可以分为声表面波(SAW)滤波器和体声波(BAW)滤波器。SAW滤波器适用于低频段,BAW滤波器适用于高频段,SAW滤波器凭借较低成本优势占据射频滤波器市场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未来,5G通讯将具备高速率、低延时、多连接的特点,无线通信的领域将不断拓宽,移动通信基站设备数量将快速增长。据Navian统计,2021年国产声表双工器出货将达到108亿颗,但是国产占比仅为3.6%。近年来,在国际贸易争端及5G基站进程持续加快的背景下,部分滤波器企业不断前行,逐渐突破国外寡头企业的技术封锁,
进而使得具有自主产权知识的滤波器产品将不断增多,国产化程度有望进一步提升。
2、电力电子
电力电子器件又称为功率器件,主要应用于变频、变压、变流、功率放大和功率管理等领域,几乎用于所有的电子制造业,包括计算机、网络通信、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等。第三代半导体功率器件发展方向主要有SiC和GaN两大方向,新能源汽车的渗透带动功率半导体市场快速成长,光伏发电、国网系统也是新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碳化硅、氮化镓功率器件将迎来高速增长。
(1)碳化硅
新能源车行业重点关注续航和充电问题,近几年电动汽车的续航已经有很大提升,而如何提升充电效率成了当前需要解决的难题。大部分车型的动力电池系统额定电压调升到800V,如保时捷、吉利、比亚迪、通用、小鹏等,碳化硅在功率应用上具备多种优势,能够在高温、高压等工作环境下工作,同时能源转换效率更高,所以被认为是一种超越硅极限的功率器件材料,为碳化硅 MOSFET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据Yole统计,截至2022年,比亚迪的Han-EV和现代的IONIQ 5通过提供快速充电功能获得了不错的销量。Nio、Xpeng等更多OEM企业计划在2022年将碳化硅器件推向市场。
除新能源汽车外,储能、充电桩、轨道交通、智能电网等也将大规模应用功率器件,随着器件的小型化与对效率要求提升,采用化合物半导体制成的电力电子器件可覆盖大功率、高频与全控型领域,其中碳化硅的出现符合未来能源效率提升的趋势。据Yole,预计到2027年,碳化硅器件市
场将从2021年的10亿美元业务增长到超过6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可达34%。
(2)硅基氮化镓
由于硅基氮化镓同时具备高频、耐压地特性,并且具有超低的反向恢复损耗等优点,可以实现更小体积、更高功率和更高的转换效率,使得硅基氮化镓在PD快充消费电子功率器件得到快速应用,逐渐拓展到PC、PAD、新能源汽车等多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功率半导体中具有极高的市场竞争力。据Yole预测,在消费、汽车、通信等多种应用驱动下,功率氮化镓的市场规模在2026年有望
达到11亿美元,2020-2026年间复合增速可达70%。
3、光技术
光电子技术的应用主要包括通信类和非通信类。光通信是以激光作为信息载体,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介的通信方式,凭借传输距离长、抗干扰能力强、节省布线空间等优势,已取代电通信成为全球最主要的有线通信方式。光模块是光通信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光通信器件又是光模块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Yole数据显示,光通信器件行业市场规模将保持增长势头,预计2025年将达到121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0%。非通信类则系以VCSEL(垂直腔面发射激光器)的各类应用为代表,其具备圆形输出光斑、单纵模输出、阈值电流小、价格低廉、易集成为大面积阵列等优点,被广泛用于消费电子领域、自动化交通等领域。根据相关统计,VCSEL市场规模2024年超过37亿美金。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化合物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氮化镓、砷化镓、碳化硅、磷化铟、氮化铝、蓝宝石等化合物半导体新材料所涉及的外延片、芯片为核心主业。公司主要产品、材料、产品系列及相关应用领域如下表:
板块 | 材料 | 主要产品 | 产品系列 | 主要用途 |
光电 | GaAs、GaN | LED外延片 | 红色、黄色、橙色、黄绿色 | LED产业链的上游产品,用于生产LED芯片 |
紫色、蓝色、绿色 | ||||
LED芯片 | 红色、黄色、橙色、黄绿色 | 提供给LED封装厂商用于生产LED终端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照明、显示、背光、农业、医疗等众多领域。 | ||
蓝色、绿色 | ||||
LED车灯 | 前灯、后尾灯、室内灯、标志灯 | LED产业下游产品,提供给汽车主机厂进行整车组装。 | ||
射频前端 | GaAs、GaN、LT/LN | 射频芯片 | HBT、pHEMT、HEMT | 终端、基站、无线局域网络、卫星通讯、智能穿戴、无人驾驶、机器人等领域。 |
滤波器芯片 | SAW、TC-SAW | 4G、5G无线通信、自动驾驶、物联网、卫星等领域。 |
板块 | 材料 | 主要产品 | 产品系列 | 主要用途 |
电力电子 | GaN、SiC | 电力电子芯片 | 二极管、三极管、MOSFET | 在消费电子、工业应用、电力传输以及航空航天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如:高铁、工业电机、充电桩、数据中心、太阳能逆变器等 |
光技术 | GaAs、InP | 光通讯芯片 | PD、VCSEL、DFB | 光通讯类:主要适用于5G网络、数据中心; 消费类:主要用于3D识别、汽车无人驾驶、激光美容器等领域。 |
公司产业布局图: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坚持“技术﹢人才”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模式,以技术创新为手段,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不断开拓新业务,壮大实力。采购模式主要采用“直接采购+代理采购+寄售采购”的模式,大部分原材料由采购中心根据计划中心制订的生产计划及原材料需求制定采购计划,与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及下达订单;生产模式以“订单+市场预测”为基础,结合库存计划组织生产;销售模式主要采取直销,下游客户主要为LED封装企业、应用厂商及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公司系国内规模首位、品质领先的全色系超高亮度LED外延及芯片产业化生产企业。在传统优势领域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提升细分领域Mini/Micro LED、车用LED、植物照明LED、紫外/红外LED等产品的结构占比;公司从事的射频前端、电力电子、光技术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业务,营收规模正随着产能爬坡不断壮大。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作为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领域的龙头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沉淀,现已形成深厚的技术积累,所掌握的核心技术与研发能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研发和技术创新方面的持续投入,对公
司产品性能、生产良率、设备利用率等多方面的提升日趋凸显,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覆盖广泛,可为下游客户提供多元化、高性价比的产品,客户覆盖范围非常广泛。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研发、品质保障驱动业务发展的理念,强大的研发和技术实力使得公司产品在性能、可靠性、稳定性方面获得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系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拥有专利(含在申请)超过2,850件,通过长期的专利布局形成先发优势。
公司系化合物半导体领域被《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纲要》列入重大生产力发展布局的集成电路骨干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承担了多项国家“863”、“973”计划和国家核高基01、03专项计划等重点攻关项目,曾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福建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厦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等荣誉,研发技术实力获得广泛认可。随着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积极提升产品性能指标、完善专利布局,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2、人才储备优势
公司长期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人才储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市场发展需求。公司作为国家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全球多国相继成立研发中心,拥有由全球化合物半导体领域顶尖人才组成的技术研发团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聚集了一批国内外顶尖的LED领域专家,研发能力居国内前列。此外,公司持续扩容升级管理团队,积累了丰富产业运营经验,打造了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建立了有效的研发及产供销管理体系。
3、规模效应及全产业链布局优势
公司是国家认定的“半导体照明工程龙头企业”,系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领域产销规模首位、具备全产业链布局的龙头企业。产业链布局方面,针对上游公司积极布局原材料衬底形成部分自给能力,配套辅料气体自制;针对下游公司布局特殊应用领域,推进应用进程。公司围绕外延、芯片产业链布局和辅助系统配套齐全,并形成显著规模优势,一方面规模采购提高了公司对供应商的市场议价能力,另一方面通过规模量产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加之持续提升的工艺技术和广泛客户基础,使得公司在产量、产能利用率方面优势显著。
4、品牌、营销与客户积累优势
公司是中国最具技术实力、最具知名度的化合物半导体厂商之一,经过长期的发展和积淀,公司品牌“三安”已在行业内树立起高技术、高品质、优质服务的市场形象,得到客户的充分信任,并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厦门市优质品牌。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营销网络遍布全球主要区域,已与国内外主要封装企业和下游应用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25.72亿元,同比增长48.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13亿元,同比增长29.20%。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75.22亿元,同比增长21.9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572,100,926.67 | 8,453,882,765.43 | 48.71 |
营业成本 | 9,778,834,296.36 | 6,403,709,914.01 | 52.71 |
销售费用 | 147,409,428.42 | 129,914,967.08 | 13.47 |
管理费用 | 822,940,605.02 | 673,249,975.38 | 22.23 |
财务费用 | 136,780,150.71 | 83,611,851.33 | 63.59 |
研发费用 | 530,211,128.42 | 405,693,442.52 | 30.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7,785,448.73 | 1,934,541,885.90 | -16.8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07,432,281.93 | -4,575,176,169.76 | -88.1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2,020,824.42 | 7,565,646,260.02 | -71.03 |
税金及附加 | 147,298,791.02 | 105,301,429.79 | 39.88 |
其他收益 | 921,864,211.90 | 679,970,246.79 | 35.57 |
投资收益 | 132,779,859.27 | 319,778.35 | 41,422.47 |
信用减值损失 | -11,136,315.20 | -44,722,072.70 | 75.10 |
资产处置收益 | 15,113,980.19 | 10,102,657.96 | 49.60 |
营业外收入 | 20,463,723.23 | 147,691,216.55 | -86.14 |
营业外支出 | 106,322,743.42 | 32,857,092.83 | 223.5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LED芯片和集成电路产品销量大幅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LED芯片和集成电路产品销量大幅增长致营业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按权益结算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集成电路项目研发投入增加及费用化研发项目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正处于投入期,部分产能正逐步释放,且票据到期承兑支付材料款及现款结算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前期建设投入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联营企业盈利能力增加,公司实现投资收益增加所致;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减少所致;资产处置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增加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收购WIPAC LIMITED支付对价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格影
响所致;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及计提的未决诉讼赔款增加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湖北三安、湖南三安正处于投入期,部分产能正逐步释放,前期分摊费用较大,短期影响盈利能力。上述项目主要生产LED细分领域产品和集成电路产品,随着产能逐步释放,销售收入将进一步攀升,效益也会逐步体现。
1、报告期,湖南三安实现净利润-13.97万元(含当期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29,029.53万元)、湖北三安实现净利润-2,718.37万元(含当期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908.70万元)、泉州三安滤波器实现净利润-4,522.32万元(含当期确认的非经常性损益0.15万元);
2、报告期,公司回购股份过户给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差额形成费用,本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亿元;
3、报告期,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35亿元。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1.18亿元,同比增长48.71%;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3.75 亿元,同比增长52.71%。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化合物半导体 | 9,661,221,918.22 | 7,047,883,982.62 | 27.05 | 61.81 | 15.73 | 增加29.05个百分点 | |||||
其他 | 2,910,879,008.45 | 2,730,950,313.74 | 6.18 | 17.22 | 769.75 | 减少81.18个百分点 | |||||
合计 | 12,572,100,926.67 | 9,778,834,296.36 | 22.22 | 48.71 | 52.71 | 减少2.03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LED外延芯片 | 6,535,973,628.59 | 4,632,538,130.85 | 29.12 | 45.87 | 2.47 | 增加30.02个百分点 | |||||
集成电路芯片 | 1,533,329,510.99 | 1,005,264,008.97 | 34.44 | 151.31 | 32.95 | 增加58.37个百分点 | |||||
LED应用品 | 1,591,918,778.64 | 1,410,081,842.80 | 11.42 | 80.95 | 73.52 | 增加3.79个百分点 | |||||
材料、废料销售 | 2,638,570,616.75 | 2,589,023,065.87 | 1.88 | 14.12 | 1,319.95 | 减少90.23个百分点 | |||||
租金、物业、服务收入 | 272,308,391.70 | 141,927,247.87 | 47.88 | 59.00 | 7.80 | 增加24.76个百分点 | |||||
合计 | 12,572,100,926.67 | 9,778,834,296.36 | 22.22 | 48.71 | 52.71 | 减少2.03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中国大陆地区 | 11,141,676,517.31 | 8,859,714,019.02 | 20.48 | 51.68 | 58.80 | 减少3.56个百分点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 | 1,430,424,409.36 | 919,120,277.34 | 35.74 | 29.03 | 11.49 | 增加10.11个百分点 | ||||
合计 | 12,572,100,926.67 | 9,778,834,296.36 | 22.22 | 48.71 | 52.71 | 减少2.03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12,572,100,926.67 | 9,778,834,296.36 | 22.22 | 48.71 | 52.71 | 减少2.0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三安集成主要从事微波射频、电力电子、光通讯化合物半导体涉及外延、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受托代工、技术服务等业务属于其他业务范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LED外延片芯片 | KKK | 1,893.38 | 1,949.29 | 551.46 | 39.35 | 86.12 | -9.20 |
集成电路芯片 | 片 | 92,782.80 | 82,394.32 | 13,070.63 | 213.20 | 212.84 | 387.32 |
KK | 528.27 | 375.57 | 176.46 | 218.68 | 174.89 | 642.82 | |
LED应用品 | KK | 123,921.15 | 123,438.98 | 488.09 | 879.39 | 876.03 | 8,139.92 |
只 | 6,701,927.00 | 6,587,074.00 | 1,707,355.00 | 62.77 | 67.80 | 7.21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LED芯片整体市场需求较为强劲,产销规模大幅提高;集成电路业务涉及的射频前端、电力电子、光技术产能正在快速扩张,收入正随产能释放爬坡,库存量相比上年同期增长较大,与销售量比正常;LED应用品的特种封装业务报告期才开始释放产能,故有一定合理库存量。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金额与2020年12月31日相比增加4.56亿元,其中原材料增加7.32亿元、在产品增加3.40亿元、半成品增加2.07亿元、库存商品减少8.14亿元。库存商品减少8.14亿元,其中LED外延芯片业务减少8.68亿元、集成电路业务(包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滤波器业务、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增加0.61亿元、LED应用品业务减少了0.07亿元。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化合物半导体 | 原材料 | 4,368,754,163.93 | 61.99 | 3,840,038,226.28 | 63.06 | 13.77 |
制造费用 | 2,679,129,818.69 | 38.01 | 2,249,677,429.91 | 36.94 | 19.09 | |
合计 | 7,047,883,982.62 | 100.00 | 6,089,715,656.19 | 100.00 | 15.73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LED外延芯片 | 原材料 | 2,825,944,210.85 | 61.00 | 2,873,964,468.85 | 63.57 | -1.67 |
制造费用 | 1,806,593,920.00 | 39.00 | 1,647,016,709.37 | 36.43 | 9.69 | |
小计 | 4,632,538,130.85 | 100.00 | 4,520,981,178.22 | 100.00 | 2.47 | |
集成电路芯片 | 原材料 | 698,423,583.29 | 69.48 | 390,573,926.80 | 51.66 | 78.82 |
制造费用 | 306,840,425.68 | 30.52 | 365,537,166.99 | 48.34 | -16.06 | |
小计 | 1,005,264,008.97 | 100.00 | 756,111,093.79 | 100.00 | 32.95 | |
LED应用品 | 原材料 | 844,386,369.79 | 59.88 | 575,499,830.63 | 70.82 | 46.72 |
制造费用 | 565,695,473.01 | 40.12 | 237,123,553.55 | 29.18 | 138.57 | |
小计 | 1,410,081,842.80 | 100.00 | 812,623,384.18 | 100.00 | 73.52 | |
合计 | 7,047,883,982.62 | 6,089,715,656.19 | 15.73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46,934.7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5.55%;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76,705.6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2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报告期公司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如下:
名称 | 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方 |
第一名 | 175,145.31 | 否 |
第二名 | 80,732.22 | 否 |
第三名 | 78,028.74 | 否 |
第四名 | 58,505.48 | 否 |
第五名 | 54,522.96 | 否 |
合计 | 446,934.71 |
2、报告期公司前五名供应商情况如下:
名称 | 金额(万元) | 是否关联方 |
第一名 | 131,680.88 | 否 |
第二名 | 88,619.94 | 否 |
第三名 | 65,729.48 | 否 |
第四名 | 46,449.56 | 否 |
第五名 | 44,225.77 | 否 |
合计 | 376,705.63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增减变动比例(%) |
研发费用 | 530,211,128.42 | 405,693,442.52 | 30.69 |
财务费用 | 136,780,150.71 | 83,611,851.33 | 63.59 |
(1)研发费用本年数较上年数增长30.69%,主要系集成电路项目研发投入增加及费用化研发项目增多所致;
(2)财务费用本年数较上年数增长63.59%,主要系本年借款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加。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484,543,719.80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661,387,251.01 |
研发投入合计 | 1,145,930,970.8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11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57.72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206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2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113 |
硕士研究生 | 570 |
本科 | 2,181 |
专科 | 342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54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29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8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8 |
60岁及以上 | 15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增加604人主要系集成电路研发人员增加所致,本年度完成专利申请522件,较去年同比增加4%,其中发明占比77.8%,较去年同比增加14.9%。公司研发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主要项目情况如下表:
研发项目 | 总投入 (万元) | 项目进展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HP-SAW和5G通讯用滤波器(Sub 6GHz频段)器件的技术开发 | 3,530.13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开发全新高性能滤波器制成,突破现有小型化的工艺技术瓶颈,实现集成薄型化多芯功能和技术。 |
ZX01001201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器件 | 2,747.55 | 已完成 | 有利支撑国内5G通信核心元器件的需求,同时促进国内在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的完善及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的高质量发展。 |
倒装产品抗ESD优化开发 | 2,616.56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增强倒装产品抗ESD能力,可有效降低产品的失效风险,增强产品竞争力及产品市占率,保持行业领先水准。
HNSA-PM新能源汽车用碳化硅芯片制造工艺技术研发 | 2,615.45 | 进行中 | 提高公司汽车级SiC MOSFET产品竞争力,降低成本,提升供应链安全,抢占并扩大市场规模。 |
产品保护层优化开发 | 2,499.24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提升产品光电性能及可靠性,增强产品竞争力,并继续保持行业技术领先水平。 |
PAD-Metal TNP结构开发 | 2,277.76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提升产品可靠性,降低产品的失效风险,增强产品竞争力。 |
溅镀ITO新膜层开发 | 2,258.65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提升产品市占率和特性,进一步保持行业领先水准。 |
产品侧壁垂直度提升开发 | 2,157.57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有效改善mini产品的mura问题,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及市占率,保持行业领先水准。 |
高光效蓝、绿光、白光外延技术开发 | 2,121.42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提高产品价值,强化公司产品竞争力,提升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业界领先地位,提升公司效益。 |
滤波器芯片及封装研发项目 | 1,947.43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1. 2022 Worldwide 1814 lineup, 1612mainband lineup;2. HPSAW product lunchup;3. Lowcost ZCSP, 1612 small PKG, Low-profile CSP development. |
5G高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1,923.61 | 已完成中期指标 | 研发5G高频芯片,开拓新型通信应用,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 |
HP-SAW器件的技术开发 | 1,898.86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开发全新高性能滤波器封装形式,突破现有小型化封装的工艺技术瓶颈,实现封装集成薄型化多芯功能和技术。 |
碳化硅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 1,667.52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使公司在SiC MOSFET功率器件技术方面提高到新一层次,持续拓展产品线多元化应用,降低成本。 |
HNSA-PM大尺寸碳化硅外延片制造工艺技术研发 | 1,366.14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完成制造平台开发,保障公司未来产能扩张。 |
新UVA生长技术研究 | 1,348.01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UVA新生长技术对于光效的提升可帮助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应用领域,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
Micro红光芯片6寸线技术开发 | 1,345.92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实现国内Micro LED六寸线量产,降低成本,保持全球领先水平。 |
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 1,296.41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有利于打破技术壁垒,扩大国产激光器芯片的市场份额,解决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低电流高效能微型光源窄间距全彩LED显示屏应用开发 | 1,213.19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优先对低电流显示产品开发并布局,提升公司产品的多样化及独特性,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MicroChip in Package产品开 | 1,199.80 | 一代已完 | 率先推出MicroLED封装产品,使公司快速占据具有巨大 |
发 | 成并导量产,开发二代产品 | 前景的微小间距市场。 | |
Sic材料研发 | 1,171.38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快速提升生长效率,降低成本,体现公司在衬底材料的领先地位。 |
氮化镓功率器件大尺寸晶圆量产制造 | 1,135.85 | 进行中 | 完成制造平台开发,推进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公司未来产能稳定运行。 |
高性能、可靠性碳化硅器件制造工艺技术研发 | 1,095.38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完成制造平台开发,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公司未来产能稳定运行。 |
植物照明芯片新型结构开发 | 1,092.12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提升公司产品占有率和竞争力,保持性能领先地位。 |
IR产品外延新结构开发 | 1,084.48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提升产品竞争力、产品市占率,保持红外产品在行业的领先水平。 |
Ag base倒装结构技术开发 | 1,042.31 | 已完成并导量产 | 有效提升Agbase倒装产品的技术性能,有效提升其市场竞争力,保持领先水准。 |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国家人事部认定的博士后工作站及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在英国、日本、美国等全球多国相继成立研发中心,拥有化合物半导体技术顶尖人才组成的技术研发团队。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工艺,开发新产品,拓宽公司业务领域,加速了化合物半导体产品产业化进度,为公司保持领先的行业地位并进一步壮大发展业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年数 | 上年数 | 变动比例(%)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043,265.61 | 28,709,003.62 | -47.6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771,618,137.73 | 4,923,220,271.92 | 37.5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9,449,132.25 | 18,668,313.56 | 272.02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289,653.06 | -1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21,312,797.50 | 4,218,527,749.87 | 102.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5,568,616.68 | 13,869,726.58 | 1,021.64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62,736,659.93 | -100.00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00.00 | -1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992,500,000.00 | 2,536,749,155.98 | 136.2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55,362,773.48 | 512,108,954.29 | 67.0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85,583,055.98 | 1,864,050,797.44 | 97.72 |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年数较上年数下降47.60%,主要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收到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返还较多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年数较上年数增长37.54%,主要系本期票据到期承兑支付材料款及现款结算增加所致;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年数较上年数增加50,780,818.69元,主要系本年处置固定资产利得较多所致;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本年数较上年数下降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处置厦门三安环宇集成电路股权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年数较上年数增加4,302,785,047.63元,主要系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前期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本年数较上年数增加141,698,890.10元,主要系本年增加联营企业的投资股权款所致;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年数较上年数下降100.00%,主要系上年同期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现金影响所致;
(8)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年数较上年数下降100.00%,主要系上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年数较上年数增加3,455,750,844.02元,主要系本年度本公司体量扩大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年数较上年数增长67.03%,主要系本年度支付红利款较多及本年度本公司体量扩大银行借款增加致偿付的利息增加;
(11)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年数较上年数增长97.72%,主要系本年缴存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及信用证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主要包含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和分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根据公司新投项目和设备使用情况,取得补助的可持续性较强。公司产品结构升级力度持续加大,新建泉州三安、湖北三安项目产能主要针对汽车照明、植物照明、Mini/Micro LED、红外/紫外LED、大功率激光器等高端、新兴市场,产能正在逐步释放,公司随着盈利能力高端产品结构占比的提高而提升。另,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射频前端、电力电子、光技术的产能也在逐步释放,随着产能的进一步释放,集成半导体产品收入和盈利能力也将大幅提升。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 |
比例(%) | 比例(%) | 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3,287,626,899.69 | 6.92 | 7,126,490,051.60 | 18.28 | -53.8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12,813,695.55 | 1.29 | 100.00 | ||
应收票据 | 2,073,525,327.33 | 4.36 | 1,471,201,389.82 | 3.77 | 40.94 |
存货 | 4,618,044,241.53 | 9.72 | 4,162,299,789.41 | 10.68 | 10.95 |
其他应收款 | 137,890,048.36 | 0.29 | 23,656,255.72 | 0.06 | 482.89 |
持有待售资产 | 58,016,463.96 | 0.12 | 1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932,145,394.50 | 1.96 | 331,351,831.27 | 0.85 | 181.32 |
长期股权投资 | 398,790,829.45 | 0.84 | 122,336,302.36 | 0.31 | 225.98 |
固定资产 | 17,783,599,918.85 | 37.42 | 12,078,242,271.42 | 30.99 | 47.24 |
在建工程 | 6,692,928,778.23 | 14.08 | 4,211,272,790.70 | 10.80 | 58.93 |
使用权资产 | 3,191,189.52 | 0.01 | 1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047,381,604.04 | 4.31 | 1,069,937,815.44 | 2.75 | 91.36 |
短期借款 | 2,314,210,884.18 | 4.87 | 1,240,631,896.77 | 3.18 | 86.53 |
应付账款 | 2,725,738,064.85 | 5.74 | 1,434,985,340.27 | 3.68 | 89.95 |
预收款项 | 648,190,603.31 | 1.36 | 10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4,769,523.27 | 0.52 | 186,081,641.56 | 0.48 | 31.54 |
应交税费 | 228,515,293.03 | 0.48 | 145,365,815.43 | 0.37 | 57.2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05,192,467.83 | 1.48 | 299,451,833.37 | 0.77 | 135.49 |
其他流动负债 | 833,729,074.13 | 1.75 | 616,128,291.10 | 1.58 | 35.32 |
长期借款 | 2,599,957,000.00 | 5.47 | 905,249,000.00 | 2.32 | 187.21 |
长期应付款 | 1,978,095,001.26 | 4.16 | 953,000,000.00 | 2.45 | 107.57 |
预计负债 | 43,588,637.00 | 0.09 | 441,727.54 | 9,767.77 | |
递延收益 | 3,782,750,121.38 | 7.96 | 2,658,133,983.62 | 6.82 | 42.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65,111.51 | 18,207,743.35 | 0.05 | -93.05 | |
其他综合收益 | -18,608,702.13 | -0.04 | -1,471,834.60 | -1,164.32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53.87%,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支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销售的贵金属废料已发货按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公司拥有后续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走势调整价格的权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尚未最终结算的部分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长40.94%,主要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存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长10.95%,主要系集成电路业务体量变大,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等增加,LED芯片业务存货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114,233,792.64元,主要系应收保证金、押金增加所致;
(6)持有待售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土地收回协议,双方约定收回土地面积约280.03亩,上述土地尚未办理过户交割手续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600,793,563.23元,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8)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76,454,527.09元,主要系对联营企业投资增加及联营企业盈利增加所致;
(9)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长47.24%,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增加所致;
(10)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8.93%,主要系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前期建设投资增加所致;
(11)使用权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长100.00%,主要系公司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增加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91.36%,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13)短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86.5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体量扩大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4)应付账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89.95%,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及应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15)预收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预收贵金属废料回收商的货款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预收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土地收回款所致;
(1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1.54%,主要系本公司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17)应交税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57.20%,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05,740,634.46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19)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5.32%,主要系已背书或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商业票据增加所致;
(20)长期借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694,708,000.00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取得项目借款增加所致;
(21)长期应付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25,095,001.26元,主要系本期应付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的租赁款增加所致;
(22)预计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43,146,909.46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及未决诉讼增加所致;
(23)递延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2.31%,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4)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93.05%,主要系上年度收购WIPAC TECHNOLOGYLIMITED,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影响所致;
(25)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7,136,867.53元,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172,336,186.0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1,617,817,377.02 | 611,348,750.22 |
应收票据 | 500,226,353.89 | 254,751,564.88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209,401,707.29 | 338,219,631.64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 2,958,868,528.57 | 71,985,798.53 |
无形资产 | 137,980,046.53 | 316,868,352.24 |
合 计 | 5,424,294,013.30 | 1,593,174,097.51 |
(1)受限货币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受限资金161,781.74万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类型 | 用途 | 金额(万元) |
信用证保证金 | 支付设备款等 | 140,920.27 |
票据保证金 | 支付设备款、工程款、材料款等 | 12,992.88 |
保函保证金 | 为预收款提供保函等 | 7,367.58 |
其他 | 关税保证金等 | 501.01 |
合计 | 161,781.74 |
上述信用证保证金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购买进口设备开立国际信用证向开证银行缴纳的保证金,主要包含泉州三安、三安集成、湖南三安、厦门三安、湖北三安。
(2)受限应收票据
公司已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为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给银行,而后开具出金额较小的银行承兑汇票,通常只有开具出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后才能解除原先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质押票据金额共计人民币50,022.64万元。其中安徽三安9,818.91万元、厦门半导体11,092.84万元、芜湖安瑞29,110.89万元。
(3)受限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和无形资产
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建信融通业务,以其拥有的办公楼所有权及部分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共计34,738.18万元提供抵押。
(4)受限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资产售后租回协议,协议约定以19亿元的价款购买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设备后,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设备租回,租回设备账面净值合计295,886.85万元。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芜湖开发区规划发展需要,需要收回土地面积约280.03亩,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5日与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收回协议,土地收回补偿金为90,448,800.00元,土地过户交割手续已于2022年1月办理完毕,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12月末 | 2020年12月末 | 2019年12月末 |
报告期内投资额 | 2,363,151.65 | 2,239,238.41 | 1,537,739.68 |
投资额增减变动数 | 123,913.24 | 701,498.73 | 29,973.56 |
投资额增减幅度(%) | 5.53 | 45.62 | 1.99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有关情况:
1、2021年3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与POET Technologies Inc.共同出资成立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郑晓钟,注册地址为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澳路510号七层729-13室,主要从事光器件业务。报告期内,三安集成以自有货币资金共计出资人民币1,973.66万元,持股比例为11.50%。
2、2021年7月12日,公司对长江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3,128万元人民币,持有该公司7.57%股权,法定代表人为陈忠,注册地址为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8栋12层,经营范围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等。
3、2021年9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三安成立鄂州市三安半导体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5,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林海,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高新五路18号,主要从事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等。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为有效区分公司各项业务的责、权、利,便于垂直管理,决定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以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光通讯和射频前端业务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注册成立了两家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文必,主要从事光电子器件制造等业务,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文必,主要从事射频芯片、滤波器等集成电路制造等业务,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本年投入数 | 截止2021年累计投入数 | 累计投入数占预算数的比例(%) | 资金来源 | 产生收入情况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 | 138.00 | 50.19 | 129.80 | 94.06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16.29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 | 43.47 | 19.88 | 23.77 | 54.68 | 自有资金 | 0.43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120.00 | 11.70 | 15.98 | 13.32 | 自有资金 | 0.68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 | 160.00 | 27.21 | 40.70 | 25.44 | 自有资金、银行借款 | 0.39 |
(1)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一期)项目主要从事氮化镓、砷化镓和特种封装业务,计划总投资金额约138亿元(含土地使用权),项目达产后,新增产能约892万片/年(折合倒装、垂直的产品产能446万片/年)和特种封装8.72KKK/年的生产能力。经2020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89号)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6,608.78万元投资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项目。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696,608.78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82,447.18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05,110.54万元;该项目已拥有固定资产66.04亿元、在建工程 32.94亿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6.83亿元、预付设备及工程款等23.99亿元,产能达到28万片/月(以4吋折算)、特种封装产能15,209KK/月,员工5,208人,产能已在释放,项目仍在持续投入中。受新冠疫情以及半导体设备市场供不应求等因素的综合影响,相关产线所需的生产设备到位时间有所延缓,同时部分高端产线按照客户定制化标准建设,整体项目进程受到一定影响,效益实现情况尚未达到预期。但随着产线安装投产进度的推进,效益将会加速实现。
(2)截至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从事砷化镓射频、滤波器及封装业务,该项目已拥有固定资产6.92亿元、在建工程 15.15亿元,滤波器产能128KK/月,员工927人。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已有产能将会持续释放。
(3)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Mini/Micro LED外延片与芯片和芯片深加工等业务,总投资120亿元(含土地使用权和流动资金),总建筑面积47.77万平方米,项目达产后,新增芯片产能约236万片/年(以4寸为当量片)和4K显示屏用封装产品8.4万台/年的生产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湖北三安已完成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23万平方米已安装设备,尚有2万平米处于装修阶段;该项目已拥有固定资产8.58亿元、在建工程4.12亿元,产能达到6.5万片/月,员工806人。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前期产能将会逐步释放。
(4)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半导体产业化项目主要从事碳化硅、硅基氮化镓等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的研发及产业化,包括长晶—衬底制作—外延生长—芯片制备—封装产业链,总占地面积约1,000亩,总建筑面积超50万平米,投资总额160亿元(含土地使用权和流动资金),项目达产后,配套产能约36万片/年的生产能力。
截至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已完成建筑面积29.7万平方米厂房投入使用;该项目已拥有固定资产12.09亿元、在建工程8.47亿元,碳化硅产能3,000片/月、硅基氮化镓产能1,000片/月,在职人员已超过1100人,产能在逐步释放。该项目正处于建设期,已建产能争取2022年7月前全面达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尚未最终结算的黄金,已发货销售的贵金属废料按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作为初始投资成本584,876,403.31元,按资产负债表日加权平均价确认期末公允价值593,029,399.72元,差额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金额为8,152,996.41元;
(2)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持有众泰汽车的股票823,985股抵偿所欠安瑞光电货款,按2021年12月16日每股收盘价计算投资成本5,405,341.60元,按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确认期末公允价值5,232,304.75元,差额对当期利润产生影响金额为-173,036.85元;
(3)子公司LuminusInc.以自有货币资金在金融机构购买的保本浮动利率的金融理财产品金额14,551,991.08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处置,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注册资本 | 占股比例 | 总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6,000 | 100.00% | 198,480.44 | 50,423.14 | 138,287.09 | -17.96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60,000 | 100.00% | 295,314.61 | 118,328.39 | 218,580.73 | 13,829.29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98,000 | 100.00% | 627,943.10 | 214,735.59 | 520,211.35 | 16,489.60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66,000 | 100.00% | 224,960.82 | 148,861.06 | 65,709.29 | -2,469.12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325,605.75 | 90,618.84 | 219,300.69 | 2,198.23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100.00% | 1,790,915.01 | 194,591.54 | 830,650.31 | 37,376.32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1,037,381.71 | 413,341.58 | 688,989.58 | 25,581.11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50,000 | 100.00% | 583,714.30 | 223,143.31 | 264,449.29 | 38,482.43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201,383.50 | 17,524.19 | 47,375.59 | -2,718.37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100.00% | 419,672.19 | 6,327.88 | 198,611.90 | -13.97 |
上述子公司中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衬底制成研发、生产和销售;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灯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部分业务)、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涵盖滤波器业务)主要从事射频前端、电力电子、光技术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
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从事LED外延芯片和特种封装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LED行业
LED行业经历了前几年的快速发展后,传统领域LED芯片市场竞争激烈,行业盈利空间压缩,大部分产能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的企业被逐步淘汰,优质资源向龙头企业聚集,业内呈现强者恒强的发展局面,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目前产业正处于结构性调整阶段,Mini/Micro LED、车用LED、植物照明LED、红外/紫外LED等新兴应用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相关产品在超高清显示、背光、医疗、农业、汽车等高端应用领域正在逐步渗透,带动LED行业结构升级转型。特别是Mini/Micro LED作为最核心的新一代显示技术,成长动能、爆发趋势将会最强烈,为下一轮LED市场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公司作为LED芯片龙头,长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深耕Mini/Micro-LED技术。公司2018年已与三星电子建立长期商业合作关系,目前能批量供货Mini-LED产品的企业不多,主要的供应商有台湾富采、韩国首尔半导体、日亚化学、本公司等企业。根据2021年底取得的意向性订单,公司2022年订单金额约2.2亿元/月(美元按照6.5汇率折算),市场需求强劲。公司已精心布局多年,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及在建的湖北三安具备充足的产能优势,随着紫外、红外、植物照明、车用照明等多种应用的市场不断扩大,公司收入和业绩增长动力充沛。
2、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行业
我国半导体产业起步较晚,整体落后。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是最主要的半导体下游消费市场之一,且产业链配套相对完善,人力资源成本相对较低,国内半导体企业相成本优势明显。半导体产品属于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要求高效及时,本土企业可以提供更快捷便利的服务。我国5G通信的发展带来PA、滤波器等射频器件以及VCSEL等光芯片需求的高速增长,我国碳中和、碳达峰要求拉动新能源汽车、光伏、风电、智能电网等绿色经济的发展,为碳化硅、氮化镓功率器件带来巨大的成长机遇。
公司是国内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产业链布局最为完善、领先的企业。在微波射频领域,公司已推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砷化镓HBT、pHEMT等面向射频应用的先进制程工艺,已建成专业化、规模化6吋化合物晶圆制造产线;在电力电子领域,现已推出高可靠性,高功率密度的碳化硅功率二极管及硅基氮化镓功率器件;在光通讯领域,已具备生产DFB、VCSEL、PDAPD等数通产品的能力,并面向3Dsensing,红外LiDAR等消费应用领域开发出高功率可见波段、红外波段VCSEL,及端面发光激光器(EEL)等应用产品。公司各项业务快速推进,产品在获得客户验证通过后,客户寻找
国内代工的意愿非常强烈,部分产品现有产能已不能满足客户需求,正在积极扩充产能,随着产能的逐步投产,营收规模将会持续变大,盈利能力也将会逐步体现。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打造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高科技企业为已任,以引领“芯”潮流、奉献新能源为愿景,凭借雄厚的技术力量、领先的工艺水平和先进的制程设备,用更高的站位、更快的速度,继续围绕公司战略规划发展核心主业,致力于氮化镓、砷化镓、碳化硅、磷化铟、氮化铝、蓝宝石等半导体新材料与器件的研发、生产与应用,积极推进产品结构升级转型,持续巩固化合物半导体龙头企业优势地位,努力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半导体厂商。公司将围绕战略目标坚定不移的开展经营,一方面将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升级,提升Mini/Micro LED、车用产品、植物照明、红外紫外等高端产品的结构占比,持续巩固LED龙头企业优势地位;另一方面顺应国家集成电路发展战略规划,依托在化合物半导体领域的技术研发经验和优势,大力拓展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业务,快速提升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推进国产化应用进程。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围绕战略发展规划开展业务,在传统领域LED领域稳步提升市场份额,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稳定并提高毛利率;积极推进高端产品结构升级占比,加快Mini/Micro LED、汽车照明、植物照明、紫外/红外等细分领域的出货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公司毛利率,提高公司LED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品的产能建设,以满足下游客户的产能需求,确保公司销售体量快速增长,为提升国内市场占有率及尽早拓展国际市场奠定基础。
1、巩固与国内外头部知名客户的合作关系,积极提升现有mini LED国内外客户的出货量,快速提高供应占比;并进一步推进与意向客户商业化落地,渗透更多下游客户,尽快实现全球Mini LED行业主要供应商地位;
2、积极推进产品结构升级,加速推进Micro LED、汽车照明、植物照明、紫外/红外等细分领域的市场应用,提高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产品销售占比,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加快湖北三安、湖南三安及泉州三安的集成电路业务建设进度,在确保现有产能稳定运营的情况下,与设备厂商积极沟通,快速推进新增产能尽早安装调式完毕,尽快释放产能,满足客户的需求,保证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的销售体量高速增长;
4、加强研发能力,加大公司自有专利技术申请和保护,完善内部控制,优化生产工艺,降低成本,树立品牌,提升产品利润点,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公司的业务规模一直保持持续快速的发展,涉及业务领域也不断增加,对公司已有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带来较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未来公司规模达到扩张的需要,将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优化升级SAP管理系统,梳理公司所属部门和下属子公司各个管理层级权限和流程,明确节点、落实责任,实现数据集中化与系统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管理与运营效率,推进管理水平提升和内控制度不断完善。
2、行业和技术变革风险
公司从事的半导体行业具有技术含量高、资金投入大等特点,行业技术快速更新换代,行业的需求和业务模式不断升级。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研发投入,密切注意新技术新市场的发展趋势,优化研发规划,使研发资源配置符合未来技术和市场发展方向。但是半导体行业发展变化非常迅速,如果公司在行业和技术发展方向上出现误判或者技术投入不足,可能造成产品丧失竞争优势、现有核心技术被竞争对手模仿等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产销规模首位的化合物半导体生产企业,多年来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未来将通过积极提升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的水平,保证所生产经营的产品技术水平先进性,稳步提高国内外市场份额,持续优化客户结构,巩固化合物半导体龙头企业的优势地位。
3、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执行相关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影响公司在客户中的地位和声誉,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建立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检测、产品入库、出厂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并已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质量控制制度和措施实施良好。
4、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在产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等。公司近年来通过投入先进生产设备、优化生产工艺,生产效率大幅提高,产能和产量均大幅增加,报告期内存货余额也在增加。如果公司销售收入不能得到提升,将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增加公司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压力,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业务包含了LED业务和集成电路业务。LED行业市场渗透率仍在不断提升,中长期看技术进步空间和市场空间仍较大,随着市场销售的回暖及行业落后产能逐步出清、下游市场进一步开拓,公司存货消化速度提升;集成电路业务属于国内大力发展产业,国产替代需求强烈,下游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也在积极拓展客户,推广应用,随着客户信任度和交付能力的增强,公司产品销售空间将会变得更宽广。
5、疫情持续风险
国内外爆发了新冠肺炎疫情并一直持续,对全球经济发展和国内外企业经营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属于化合物半导体外延芯片制造厂商,上游包括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下游包括各类终端客户、封装厂商等,整体产业链较长,因此整个产业链受到疫情影响的程度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疫情期间实施的隔离、交通管制等防疫措施,对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造成了一定影响。在采购方面,主要供应商复工复产有所延迟;在生产方面,为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复工复产和产能提升有所延迟;在销售方面,物流运输能力有所下降,公司产品交付存在一定的延后。疫情的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尤其是2022年以来国内出现较多反复,其延续时间及影响范围尚未明朗,如果未来疫情加剧,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90,000.00万元投资建设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6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将择机启动发行程序。
2、2022年1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对苏州璋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600.00万元人民币,持有该公司14.28%股权。法定代表人冯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软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3、2022年3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与理想汽车的关联公司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苏州斯科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0%股权,其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许勇辉,注册地址为苏州市高新区培源路2号2号楼105-12室,经营范围包含: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等。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公司已制定了健全的公司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公司章程》合法、合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运作合法、合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独立董事制度完善、运作规范,内部控制系统科学、有效,管理层职责明确、协调运作,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5-18 | 2021-5-19 |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议案;6、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7、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1-6-17 | 2021-6-18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021-8-16 | 2021-8-17 | 审议通过了选举邹非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2021年第三次临 | 2021-10-15 | 2021-10-16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 |
时股东大会决议 | 的议案;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主体采取填补措施及出具承诺的议案;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9、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方式、参会人员、表决结果等有关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内容。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林志强 | 董事长 | 男 | 48 | 2020/7/9 | 2023/7/9 | 57.88 | 否 | ||||
林科闯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46 | 2020/7/9 | 2023/7/9 | 1,752,960 | 1,752,960 | 0 | 140.00 | 否 | |
任 凯 | 董事 | 男 | 50 | 2020/7/9 | 2023/7/9 | 0 | 是 | ||||
韦大曼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65 | 2020/7/9 | 2023/7/9 | 1,092,979 | 1,092,979 | 0 | 130.00 | 否 | |
林志东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0 | 2020/7/9 | 2023/7/9 | 90.00 | 否 | ||||
黄兴孪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0/7/9 | 2023/7/9 | 12.00 | 否 | ||||
木志荣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0/7/9 | 2023/7/9 | 12.00 | 否 | ||||
康俊勇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0/7/9 | 2023/7/9 | 12.00 | 否 | ||||
方崇品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9 | 2020/7/9 | 2023/7/9 | 91,600 | 91,600 | 0 | 0 | 是 | |
邹 非 | 监事 | 女 | 37 | 2021/8/16 | 2023/7/9 | 0 | 是 | ||||
邵小娟 | 职工监事 | 女 | 49 | 2020/7/9 | 2023/7/9 | 40.00 | 否 | ||||
黄智俊 | 财务总监 | 男 | 69 | 2020/7/9 | 2023/7/9 | 980,960 | 980,960 | 0 | 100.00 | 否 | |
林 海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20/7/9 | 2023/7/9 | 810,000 | 810,000 | 0 | 100.00 | 否 | |
张家宏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0/7/9 | 2023/7/9 | 73,100 | 73,100 | 0 | 124.36 | 否 | |
徐宸科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0/7/9 | 2023/7/9 | 67,200 | 67,200 | 0 | 177.65 | 否 | |
蔡文必 | 副总经理 | 男 | 43 | 2020/7/9 | 2023/7/9 | 196,600 | 196,600 | 0 | 120.00 | 否 | |
张中英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0/7/9 | 2023/7/9 | 110,018 | 110,018 | 0 | 119.79 | 否 | |
李雪炭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7 | 2020/7/9 | 2023/7/9 | 215,200 | 215,200 | 0 | 90.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5,390,617 | 5,390,617 | / | 1,325.6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林志强 | 男,大学,经济师,先后任职过福建省安溪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厦门市思明区第十四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曾任职于湖南三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厦门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建省漳州市国光工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现任职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
林科闯 | 男,MBA,曾任职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现任职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上海三安领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
任 凯 | 男,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国家开发银行评审二局评审四处处长,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现任职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存储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存储二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湖北紫光国器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湖北紫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 |
林志东 | 男,硕士,曾任职于厦门科技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湖南三安董事长,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韦大曼 | 男,硕士,曾任职于厦门科技太阳能事业部总经理、日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湖南三安董事长,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康俊勇 | 男,博士,曾任国营 8472 厂技术员、日本东北大学和东京工业大学客座教授、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专家评审组专家,中国光学学会和中国真空学会理事,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
黄兴孪 | 男,博士研究生,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讲师,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
木志荣 | 男,经济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曾任厦门大学校团委副书记、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EDP 中心主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院长助理等,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厦门大学中科创业学院副院长,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
方崇品 | 男,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会计、科长,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现任职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及工会主席,泉州晟筑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三安信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
邹 非 | 女,本科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历任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国开投资发展基金管理(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高级经理、风险与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东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 |
制造(深圳)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北京紫光展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盛科网络(苏州)有限公司、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世纪金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监事。 | |
邵小娟 | 女,大学本科,曾任职于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股股长,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现任职安徽科技、厦门气体监事,本公司技术中心信息管理部经理、职工监事。 |
黄智俊 | 男,中共党员,大学,经济师。曾任职于三明钢铁厂,福建三安钢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董事。现任职安瑞光电董事、本公司财务总监。 |
林 海 | 男,硕士,曾任职于国贸集团特区保税品公司业务主办,厦门象屿劲泰行有限公司业务主办,厦门鑫鼎盛证券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研究员,厦门宝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科长,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职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科煜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营运中心总经理。 |
张家宏 | 男,博士。曾任职于台湾晶元光电协理,现任职本公司副总经理。 |
徐宸科 | 男,博士,曾任职于台湾晶元光电磊晶部门高级工程师、课长、制程工程部副理、制程工程部经理、制程工程部处长、制程群协理、安徽三安副总经理。现任职本公司副总经理、特种应用事业部总经理。 |
蔡文必 | 男,中共党员,硕士,曾任职于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芯片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兼GaAs研发中心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中心总经理。现任职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研发中心技术长,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上海三安领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
张中英 | 男,博士,曾任职于华上光电任研发专案经理,力旭光电生产技术部协理,晶元光电外延中心主任兼副厂长,博灏投资顾问公司III-V族半导体市场研究员。现任职厦门三安光电、厦门三安气体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
李雪炭 | 男,本科,曾任职于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证券部和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林志强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林志东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方崇品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部经理、工会主席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林志强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林科闯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任 凯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 |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长江存储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长江存储二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 | |
湖北紫光国器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
湖北紫芯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
康俊勇 | 厦门大学 | 特聘教授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专家评审组 | 专家 | |
中国光学学会和中国真空学会 | 理事 | |
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 | 副理事长 | |
黄兴孪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 副教授 |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福建侨龙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木志荣 |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 教授 |
厦门大学中科创业学院 | 副院长 | |
厦门弘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瑞科际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方崇品 | 泉州晟筑置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厦门三安信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
邹 非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中芯东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北京紫光展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盛科网络(苏州)有限公司 | 监事 | ||
赛莱克斯微系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
北京世纪金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 监事 | ||
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华虹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 | 监事 | ||
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监事 | ||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
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
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薪酬方案经薪酬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及考评管理办法,考核经营业绩等指标,确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责任考核制度兑现,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325.68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吕玉梅 | 监事 | 离任 | 工作变动 |
邹 非 | 监事 | 选举 | 公司聘任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实施了将回购股份用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成本与决定实施日之间的差额形成股份支付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分摊股份支付费用金额约1.51亿元,根据员工持股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占比计算,参与员工持股的关键管理人员费用金额1,505.26万元。该部分金额未纳入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计算。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1-15 | 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2-5 | 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4-26 |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下属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8、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12、审议通过《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1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5、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16、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17、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1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4-30 | 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5-21 | 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6-1 |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7-28 |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全文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9-17 | 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9-29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主体采取填补措施及出具承诺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10-28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12-8 | 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林志强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4 |
林科闯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1 |
任凯 | 否 | 11 | 0 | 10 | 1 | 0 | 否 | 0 |
韦大曼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4 |
林志东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4 |
黄兴孪 | 是 | 11 | 1 | 10 | 0 | 0 | 否 | 4 |
木志荣 | 是 | 11 | 1 | 10 | 0 | 0 | 否 | 4 |
康俊勇 | 是 | 11 | 1 | 10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黄兴孪、木志荣、林志东 |
提名委员会 | 康俊勇、黄兴孪、韦大曼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木志荣、康俊勇、林志强 |
战略委员会 | 林志强、林志东、林科闯、康俊勇、木志荣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七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是否有异议 |
2021年3月15日 | 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 | 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问题处理方案等进行沟通。 | 否 |
2021年4月23日 | 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预计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否 |
2021年4月26日 | 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否 |
2021年5月31日 | 2021年度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否 |
2021年7月26日 | 2021年度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否 |
2021年10月28日 | 2021年度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否 |
2021年12月21日 | 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 | 就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等进行沟通。 | 否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是否关联方 |
2021年4月22日 | 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 |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等进行研究沟通。 | 否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是否有异议 |
2021年4月22日 | 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 | 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查,并对公司薪酬管理执行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和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等。 | 否 |
(5).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是否有异议 |
2021年3月1日 | 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出资设立超光集成的议案。 | 否 |
2021年9月22日 | 2021年度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出资成立鄂州三安的议案。 | 否 |
2021年9月27日 | 2021年度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同意按规定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否 |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8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8,35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8,63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1,735 |
销售人员 | 320 |
技术人员 | 5,087 |
财务人员 | 155 |
行政人员 | 1,339 |
合计 | 18,63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113 |
硕士、研究生 | 790 |
大专及本科 | 8,996 |
专科以下 | 8,737 |
合计 | 18,63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岗位价值、市场情况,制定了《薪酬管理办法》,明确公司的薪酬结构,不同岗位人员的薪酬体系。同时,公司也根据所在区域工资涨幅、物价上涨指数,社会及同行业薪资状况等因素,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适时上调。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多年来三安一直秉承“不拘一格举人才、综合发展育英才、聚合内力辅良才、以人为本用贤才”的人才观,努力构建支撑公司高质量发展的人才体系,开展了各类内、外部培训,员工在职学历提升专案,高校产学研合作活动等,全方位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及激励力度。在此过程中,三安学院作为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工作的统筹部门,以赋能企业发展为使命,在既有的培训工作基础之上,围绕培訓全面化、制度标准化、管理信息化、成效优质化、资源流通化这五点,助力三安萃取知识,提升人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辖区证监局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及考核。公司高度重视与国内重点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同时注重与国际、国内上中下游同行业的技术交流,鼓励支持在职员工继续深造。另外,公司还与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华东科技大学、天津大学等重点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通过这些工作,技术中心不断吸引国内外光电行业的优秀人才,借助企业外的力量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5,465,618.8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21,795,032.30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所涉及的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情形等作了详细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79,341,308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71,901,196.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超过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2日,除权(息)日为2021年7月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1年7月5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红预案合理可行,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于2021年6月29日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总额不超过16.00亿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约3,186人。截至2020年11月11日,本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本公司回购账户中持有的股票和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本公司股票全部实施完毕,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76,017,47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971%(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目前上述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并存放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实施了本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总金额不超过160,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46,040,615股,买入股份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月16日、2021年12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目前上述股份处于锁定期内,并存放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已经建立了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主要对人员的工作效率、工作品质、计划能力、协调能力及改善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同时结合本人的核心任职素质(如责任心、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确定考评结果,对于考核末位人员进行绩效面谈和观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公司相关人事用工管理制度的规定。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已建立健全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职能部门权责分明、协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深化推动现有部分职能中心调整,设立行政中心、战略运营中心、风控中心、基建中心;另新增LED事业群和集成电路事业群,负责公司内各业务领域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优势,统一公司内各项业务研发、生产、销售的协同。公司推进工作项目精细化,对SAP管理系统优化升级,梳理公司所属部门和下属子公司各个管理层级权限和流程,明确节点、落实责任,实现数据集中化与系统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管理与运营效率。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组成公司的风险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较多,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延伸至下属子公司。并采取计划和预算管理、OA系统、内部审计、绩效考核管理等方式对各子公司进行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较好。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要求,公司对照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公司报告期内开展了治理专项自查。通过本次自查,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不合规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 | 排放情况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氟化物(20mg/L)、SS(400mg/L)、石油类(20mg/L)、总氮(70mg/L) | 间歇式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南侧(地铁旁)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氯化氢(30mg/m?)、油烟(2mg/ m?)、颗粒物(30mg/m?)、非甲烷总烃(60mg/m?) | 有组织排放 | 7 | 厂房顶楼 | 无超标 排放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BOD5(300mg/L) 、氨氮(45mg/L)、SS(400mg/L)、总磷(8mg/L)、氟化物(20mg/L),总银(0.5mg/L) | 有组织排放 | 1 | 废水处理站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氨(14kg/h)、氯气(25mg/ m?)、氯化氢(30mg/ m?)、氟化物(5mg/ m?)、氮氧化物(200mg/ m?)、油烟(2mg/ m?),铅及其化合物(10mg/m?) 硫酸雾(10mg/m?),非甲烷总烃(60mg/m?) | 有组织排放 | 29 | 厂房外延屋顶、厂房前道屋顶、食堂屋顶、纯水站屋顶 | 无超标 排放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废水 | 总砷(0.2mg/L)、COD(500mg/L)、BOD5(300mg/L) 、氨氮(45mg/L)、SS(400mg/L)、总磷(8mg/L)、氟化物(20mg/L)、总铜(2mg/L)等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西侧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氟化物(5mg/ m?)、氯气(25mg/ m?)、氯化氢(30mg/ m?) 、氮氧化物(200mg/m?)、硫酸雾(10mg/m?)、磷烷(1mg/m?)、硅烷(5mg/ m?)、氨气(11.88kg/ h)、非甲烷总烃(60mg/m?)、颗粒物(30mg/m?)、二氧化硫(200mg/m?)、AsH3(1mg/m?)等 | 有组织排放 | 5 | 厂房屋顶、废水站屋顶 | 无超标 排放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总磷(8mg/L)、氨氮(45mg/L)、氟化物(20mg/L)、石油类(20mg/L)、动植物油(100mg/L) | 间歇式排放有组织排放 | 1 | 1号门岗附近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氨(4.9kg/h)、颗粒物(120mg/m?)、非甲烷总烃(120mg/m?)、丙酮(100mg/m?)、硫酸雾(45mg/ m?)、氯化氢(100mg/ m?)、氟化氢(9mg/ m?)、氯气(65mg/ m?)、氮氧化物(240mg/ m?,酸雾及蚀刻废气执行标准)、氮氧化物(150mg/ m?,锅炉废气执行标准)、 二氧化硫(50mg/ m?)、烟尘(20mg/ m?) | 有组织排放 | 23 | 芯片一10个,芯片三6个,外延一2个,外延二2个,锅炉房1个,食堂2个 | 无超标 排放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SS (400 mg/L)、COD(500 mg/L)、BOD5 (300 mg/L)、氨氮(45mg/L)、总磷(8 mg/L)、氟化物(20 mg/L)、动植物油(100 mg/L)、总氮(70mg/L)、总砷(0.15mg/L)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北侧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硫酸雾(45mg/m?)、氟化物(9mg/m?)、氯化氢(100mg/m?)、砷及其化合物(0.0048kg/h)、氯气(65mg/m?)、氮氧化物(240mg/m?)、非甲烷总烃(20mg/m?)、总反应活性挥发性有机物(40mg/m?) | 有组织排放 | 10 | 外延2个,芯片8个 | 无超标 排放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LAS(20mg/L)、COD(500mg/L)、BOD5(300mg/L)、氨氮(45mg/L)、SS(400mg/L)、氟化物(20mg/L)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东侧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VOCS(20mg/m?)、氟化物(9mg/m?)、硫酸雾(45mg/m?)、HCL(100mg/m?)、丙酮(150mg/m?)、氨气(14kg/H) | 有组织排放 | 22 | 厂房顶楼 | 无超标 排放 |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总铜(2.0mg/L)、总砷(0.5mg/L)、总镍(1.0mg/L)、氟化物(20mg/L)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西地块 南侧 | 无超标 排放 |
废气 | NH3(4.9kg/H、8.7kg、14kg/H)、氮氧化物(240mg/m?)、SO2(550mg/m?)、颗粒物(120mg/m?)、HCl(100mg/m?)、Cl2(65mg/m?)、氟化物(9.0mg/m?)、硫酸雾(45mg/m?)、非甲烷总烃(80mg/m?)、砷烷(0.5mg/m?)、磷烷(1.0mg/m?)、砷及其化合物(0.5mg/m?) | 有组织排放 | 20 | 厂房顶楼、 废水站 |
公司及子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监
测,以及强化环保设施管理等措施,保障公司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浓度、速率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环保法规,报告期内无重大环保事件。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水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2、废气设施:酸雾塔处理系统; 3、化验室设备(在线监控设施等); 4、危废仓库。 | 设施均 正常运行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生产废水:污水站(酸碱中和+絮凝沉淀),生活污水:化粪池; 2、废气处理系统:酸性废气处理系统、有机废气处理系统、氨气吸收系统、油烟净化器; 3、危废仓库。 | 设施均 正常运行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1、抛光废水、研磨废水、酸碱废水、有机废水进入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2、1#抛光厂房清洗车间酸性/碱性废气、1#长晶厂房清洗车间酸性废气、图形化厂房薄膜车间酸性废气采用WSJ-3A型SDG新型吸附塔处理; 3、图形化厂房清洗车间酸性/碱性废气采用WFJ-2W多功能洗涤塔处理; 4、图形化厂房有机废气采用WFJ-4A型活性炭纤维有机废气净化器处理; 5、危废仓库。 | 设施均 正常运行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项目生成排放的酸碱/一般/研磨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物化反应沉淀法预处理+混合后PH回调+A2O生化法+过滤器; 2、外延氨尾气处理:风机增压+过滤+热风冷却+5级氨气吸收膜组+氨水回收; 3、废气:湿法尾气处理器+气液分离器+酸气/有机废气吸附塔; 4、危废仓库。 | 设施均 正常运行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含砷废水:袋滤+氢氧化钠-氯化铁混凝沉淀法处理+UF超滤处理+离交换处理; 2、含氟废水:钙盐沉淀-絮凝沉淀+生化; 3、含氨废水:调节+生化; 4、有机废水:调节+生化; 5、酸碱废水:氢氧化钠-盐酸中和反应; 6、有机废气:沸石转轮吸附+蓄热式焚化炉焚烧; 7、酸性废气:玻璃钢酸雾净化塔; 8、碱性废气:玻璃钢碱雾净化塔; 9、危废仓库。 | 设施均 正常运行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生产废水:废水站(四级絮凝沉淀处理); 2、生活废水:隔油池、化粪池; 3、生产废气:含砷尾气处理器、有机废气吸附塔、酸碱废气吸附塔; 4、危废仓库。 | 设施均 正常运行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1、生产废水:1号污水处理站:酸碱中和+生化+沉淀池沉淀;2号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三级絮凝沉淀; 2、生活废水:化粪池; 3、含砷废气:燃烧式尾气处理器+湿式静电除尘; 4、高浓度含氨废气:多级氨气吸收模组; 5、酸碱气体:酸(碱)雾吸收塔 ; 6、有机废气:活性碳纤维废气净化器、沸石转轮吸附+蓄热式焚化炉焚烧; 7、危废仓库。 | 设施均 正常运行 |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污染防治设施,持续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态检查,实现环保设施稳定、高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环保设施同步运行率100%,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产业化一期项目》环评批复:厦环监[2001]18号2001.4.5,环保验收批复:报告书编号2003-003号2004年8月20日; 2. 《超高亮度发光二极管(LED)产业化一期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厦环监[2011]118号2011.12.31,环保验收批复:厦环(思)验[2012]103号2012.4.28; 3.《光电产业化技改项目》环评批复:厦环思监[2014]711号2014.6.4,环保验收批复:厦环(思)验[2015]345号2015.6.24。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评批复:环行审[2010]36号2010年4月9日; 验收批复:环验[2012]100号2012年12月12日。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1.《年产1200万片蓝宝石衬底项目》环评批复:安环保监(2012)30号2012年4月13日,验收批复:安环验书(2017)1号2017年2月10日; 2.《蓝宝石衬底扩建项目》环评批复:安环评函(2017)9号2017年9月5日,验收批复:2018年 6月14日自行组织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并通过验收; 3.《半导体材料规模化生产项目》环评批复:泉安环评[2020]书3号2020年7月6日。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2016年2月取得黄金纯度分析室环评批复。2017年4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 2.2017年3月23日取得厦门光电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环保验收批复; 3.2019年8月14日取得厦门光电产业化项目二期工程及黄金纯度分析室环保验收批复; 4.《关于配套喷砂废料回收利用项目》环评批复:厦同环审[2020]160号2020年6月5日。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015年6月24日取得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2016年11月2日通过一阶段环保验收;2018年8月22日通过二阶段环保验收; 2019年8月28日取得光互联用25Gb/s光收发芯片与器件生产线项目暨一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2020年2月27日通过自主验收。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09]020号;验收批复:津环保许可验[2010]087号; 2、《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三基色LED照明红光大功率倒装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津高新环保许可书[2011]007号;验收批复:津高新环保验[2011]006号; 3、《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废水废气排放治理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批复:津环保许可表[2013]149号;验收批复:津环保许可验[2013]166号; 4、《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新品(不可见光、反极性红光、不可见光)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津环保许可函[2013]160号;验收批复:津环保许可验[2014]19号; 5、《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光电子器件产业化扩产项目》环评批复:津高新审环准[2019]5号; 6、《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光电器件产业化扩产项目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于2021年11月11日通过专家函审。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1、环评批复:南环[2018]88号 2018年4月27日; 2、环保验收: 1)2020年11月13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2021年12月29日完成《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
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环评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立环保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合规性。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203-2020-001-H 备案时间:2020年4月27日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40261-2021-009-M 备案时间:2021年8月16日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524-2021-004-L 备案时间:2021年6月25日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212-2020-008-M 备案时间:2020年3月25日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212-2020-002-M 备案时间:2020年1月20日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tjgx-2020-041-M 备案时间:2020年8月18日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备案号:350583-2020-088-H 备案时间:2020年10月23日 |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环保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等相关要求,根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及环境风险,均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属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配备应急器材、物资,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并确保突发性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有序、高效的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紧急疏散人员,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展影响到周围环境,将事故损失和社会危害降低到最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于2022年2月15日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0118171213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COD、氨氮、pH为在线监测,BOD、SS、总磷、氟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为每月委托监测; 废气:有组织废气半年监测一次,厂界氨、非甲烷总烃、氟化物、颗粒物、硫酸雾、氯气、氯化氢每年监测一次。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于2020年9月1日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0821171441。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于2022年2月16日重新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0105111007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于2021年1月19日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 0902133948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于2020年1月22日申报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每月进行水、气全因子监测,均为手工监测,并每月进行数据公开。同时在线监测设备实时上传至属地环保局。 |
泉州三安半导体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于2022 年3月14 日重新申报福建省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版本号:0111173406 |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环保局要求,废水安装在线监测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同时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制定、更新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报告期内,监测频次及检测结果显示公司及子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排放标准。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抓好生产运营的同时,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承担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政策,各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分别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及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
放。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的纠纷,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未因环保问题受到有关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 排污信息
公司名称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标准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 | 排放情况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无工业废水外排,处理的工艺废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门口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非甲烷总烃(120mg/m?)、颗粒物(120mg/m?)、甲苯(40mg/m?)、二甲苯(70mg/m?) | 有组织排放 | 9 | 厂房顶楼 | 无超标排放 |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废水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废水依托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污水站统一处理 | ||||
废气 | SO2(550mg/m?)、NOx(240mg/m?)、NH3(4.9kg/H) | 有组织排放 | 4 | 燃烧器上方 | 无超标排放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500 mg/l)、总磷(8 mg/l)、NH3-N(45 mg/l)、SS(400 mg/l)、氟化物(20mg/l) | 有组织排放 | 3 | 生活区西北角、南地块厂区西南角 | 无超标排放 |
废气 | 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氯气(65mg/m3)、氯化氢(100mg/m3)、氟化物(9mg/m3)、氮氧化物(240mg/m3)、硫酸雾(45 mg/m3)、颗粒物(120mg/m3)、VOCs(50 mg/m3) | 有组织排放 | 4 | 污水处理站、厂房楼顶 | 无超标排放 |
②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名称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BMC喷涂废气净化设施 | 设施运行正常 |
2、2号面罩工艺废气净化设施 |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废水依托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污水站统一处理 | |
燃烧器 | 设施运行正常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含氟废水:钙盐沉淀-絮凝沉淀+生化; 2、有机废水:调节+生化; 3、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 4、酸碱废气通过SDG-Ⅱ型吸附剂吸附; 5、颗粒物经过滤筒式除尘器除尘; 6、污水处理站臭气经过化学处理后排放。 | 设施均 正常运行 |
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名称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汽车用LED灯具及LED封装、应用(一期)项目》环评批复:环行审[2011]17号 2011.3.7, 验收批复:环监验[2016]207号 2016年12月9日; 2、《智能化汽车灯具项目》环评批复:环行审[2017]26号 2017.5.3,验收批复:2019年5月18日自行组织“智能化汽车灯具建设项目阶段性”环保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年产4000吨高纯氨气生产项目》环评批复:环行审[2011]23号,环保验收批复:环验[2012]59号。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三安光电110KV变电站项目》环评批复:鄂州环审【2021】27号,于2021年9月17日通过专家评审完成自主验收; 2、《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2020年10月13日取得环评批复:鄂葛审[2020]59号,2022年1月19日一期一阶段验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完成自主验收。 |
④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厂别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340261-2021-023-L,备案时间:2021年11月9日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备案号:340207-2020-067-M,备案时间:2020年11月10日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备案号:1020703-2022-103M 备案时间:2022年1月10日 |
⑤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名称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委托第三方年度监测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委托第三方监测,废气一年检测4次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已于2022年2月23日申报自行监测系统并生成方案。目前方案正在审核中 |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的环保设施完好,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手续齐全,同时选用密闭化、自动化、低耗能的生产设备设施,采用国内先进的环保设备设施、技术处理废气、废水,减少环境污染,严格执行、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详见2022年4月26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至今,公司向郑州市红十字会捐赠200万元防汛救灾资金、德州大学研究项目提供超32万元赞助费、天津市儿童福利院捐赠2万元、泉州市红十字会捐赠2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等,总额440万元。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三安集团 | 三安集团所持公司5,429.70万股法人股自追加对价履行完毕或确认追加对价无需履行之日起获得流通权,并自该日起按照“锁一爬二”的规定安排股份上市。 | 2008- 2010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三安集团 | 重组后,公司2008年度在资产交割日后的月均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均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800万元(假设资产交割日为2008年1月1日,则2008全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9,708.07万元),2009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2,181.47万元,2010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5,000万元。若重组完成后,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每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数,三安集团将用现金向公司补足上述差额部分。 | 2008- 2010 | 是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格力电器 | 1、本公司为境内法人主体,依法存续并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本次认购三安光电股票的资金系自有资金;2、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3、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资金的情形;4、认购资金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2019/11- 2020/6 | 是 |
其他 | 格力电器 | 本公司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且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格力电器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转让的其他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本公司参与非公开股票发行结束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2020/6-2023/6 | 是 | |
其他 | 先导高芯 | 1、本企业为境内非法人主体,依法存续并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本次认购三安光电股票的资金系自有资金,具体资金来源为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5.05亿元;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30亿元;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10亿元;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本企业认缴5亿元;2、认购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3、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资金的情形;4、认购资金不存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2019/11- 2020/6 | 是 | |
其他 | 先导高芯 | 本企业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 2020/1 -2023/6 | 是 | |
其他 | 先导高芯 | 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 | 2020/6 | 是 |
全部合伙人 |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将先导高芯合伙人与先导高芯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先导高芯合伙人直接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数量与先导高芯持有的三安光电股票数量合并计算。管理人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普通合伙人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应当提醒、督促有限合伙人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上述义务并明确具体措施及相应责任。 | -2023/6 | |||
股份限售 | 先导高芯 | 本公司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且其减持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先导高芯获得的三安光电股份转让的其他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本合伙企业参与非公开股票发行结束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2020/6-2023/6 | 是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对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是 | ||
其他 | 公司、三安集团、三安电子、林秀成先生 | 本公司/本人、本公司/本人的关联方或利益相关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等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股东/层层追溯之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 | 是 | ||
其他 | 三安电子、林秀成先生 | 1、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是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三安集团 | 承诺如因光伏项目的诉讼事项终审判决三安光电需承担任何赔付责任,全部由三安集团偿付,保证三安光电不因该案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 2019 -2021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以及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做出规范,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22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无重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有关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介绍的内容。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5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 |
保荐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和厦门三安拟与芯鑫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厦门通过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融资金额30亿元人民币,期限36个月,标的物为MOCVD、氨气回收系统、积体电路检测系统、化学金属剥离机等设备共12,469台(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18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和厦门三安与芯鑫租赁开展融资租赁金额为19.00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和三安集成应付芯鑫租赁本金约16.79亿元。
2、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32,726.27万元;2021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增加2021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至49,448.3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7月30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交易金额为39,141.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方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额(万元) |
关联方作为出租方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办公楼 | 239.14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机器设备 | 315.00 | |
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机器设备 | 2,521.80 | |
小计 | 3,075.94 | |||
关联方作为承租方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办公楼 | 17.14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办公楼 | 14.49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厂房 | 9.07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机器设备 | 3,624.30 |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宿舍楼 | 13.91 |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实验楼 | 20.57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办公楼 | 1.85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厂房 | 2.31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车辆 | 2.12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厂房 | 13.90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宿舍楼 | 0.78 | |
小计 | 3,720.44 | |||
向关联方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货物 | 209.35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货物 | 274.41 |
小计 | 483.76 |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LED应用品 | 5.57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费用 | 20.83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LED外延芯片 | 9,988.04 |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LED应用品、LED外延芯片 | 31.61 |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检测费 | 5.09 |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费用 | 93.02 |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水电费 | 2.92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LED外延芯片 | 12.54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材料 | 5,941.66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测试费 | 789.21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代工 | 10,230.46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水电费 | 508.30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集成电路芯片 | 76.53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费用 | 28.83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水电费 | 1.03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水电费 | 0.11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费用 | 5.65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代工 | 260.26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家具 | 3.15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LED应用品、LED外延芯片 | 31.12 |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LED外延芯片 | 3.46 |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LED外延芯片、集成电路芯片 | 257.7 | |
Cree LED, Inc. | 其他关联方 | LED外延芯片 | 1,021.00 | |
Cree LED Hong Kong Limited | 其他关联方 | LED外延芯片 | 2,543.31 | |
小计 | 31,860.87 | |||
总计 | 39,141.01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为三安集团、三安电子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收益、股权回购及其他义务提供担保18.54亿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6.9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二)担保情况”。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和厦门三安与芯鑫租赁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厦门通过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三安集成和厦门三安与芯鑫租赁开展融资租赁金额为19.00亿元,厦门三安和三安集成期末应付芯鑫租赁本金约16.7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十
二、重大关联交易之(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厦门科技 | 福建三安 | 办公楼 | 2020/7/1 | 2021/6/30 | 171,428.58 | 是 | 母公司 |
厦门科技 | 厦门三安 | 办公楼 | 2020/7/1 | 2021/6/30 | 144,914.28 | 是 | 控股股东 |
福建晶安 | 中科生物 | 宿舍楼 | 2018/3/1 | 2021/2/28 | 139,140.00 | 是 | 其他关联人 |
福建晶安 | 中科生物 | 宿舍楼 | 2021/3/1 | 2024/2/28 | 是 | 其他关联人 | |
厦门科技 | 中科生物 | 实验楼 | 2020/4/1 | 2022/3/31 | 205,714.28 | 是 | 其他关联人 |
安徽三安 | 安徽三首 | 厂房 | 2021/1/1 | 2021/12/31 | 90,733.68 | 是 | 参股子公司 |
安徽三安 | 安徽三首 | 机器设备 | 2020/10/1 | 2025/12/31 | 36,242,967.01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泉州三安 | 芯颖显示 | 宿舍楼 | 2021/1/1 | 2023/7/31 | 7,753.76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泉州三安 | 芯颖显示 | 厂房 | 2021/1/1 | 2021/6/30 | 139,037.43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泉州三安 | 芯颖显示 | 厂房 | 2021/7/1 | 2021/12/31 | 是 | 参股子公司 | |
三安集成 | 超光集成 | 办公楼 | 2021/4/1 | 2021/12/31 | 18,495.44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三安集成 | 超光集成 | 厂房 | 2021/4/1 | 2021/12/31 | 23,075.20 | 是 | 参股子公司 |
三安集成 | 超光集成 | 车辆 | 2021/4/1 | 2021/12/31 | 21,238.96 | 是 | 参股子公司 |
租赁情况说明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其自有房产租赁给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每年承担含税价360,000元,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每年承担含税价304,320元,本年实现租赁收益分别为171,428.58元、144,914.28元。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将其自有房产2#楼宿舍楼四、五楼贰层租给福建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18年3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2021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目,本年实现租赁收益139,140.00元。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将其自有房产实验楼2楼南侧出租给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月租金为人民币18,000.00元,本年实现租赁收益205,714.28元。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将其自有房产外延2#车间西侧租赁给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每年收取租金含税价95,270.40元,本年实现租赁收益90,733.68元。
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将其部分设备租赁给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使用 。租赁期限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月按实际使用设备台数收取租金,本年实现租赁收益36,242,967.01元。
6、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将宿舍楼部分房间租赁给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月按实际使用间数收取租金,本年实现租赁收益7,753.76元。
7、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将砷化镓三楼办公室租赁给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实现租赁收益139,037.43元。
8、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将14#办公楼6楼614、615、616、617的办公区租赁给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实现租赁收益18,495.44元。
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将13#外延厂2楼西南侧租赁给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实现租赁收益23,075.20元。
1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将公务车辆1车租赁给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实现租赁收益21,238.96元。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亿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三安光电 | 公司本部 | 三安集团、三安电子 | 16.94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是 | 是 | 控股股东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6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6.94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2.82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99.1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16.0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8.10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16.94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6.94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注 |
注1、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就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发展,与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内容为:国开基金出资总额16.54亿元和2亿元增资三安集团,增资完成后,该16.54亿元资金将直接用于投资三安集成项目建设,2亿元用于投资福建晶安项目建设,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1.2%的投资收益,三安电子分别在共18年期间分期受让国开基金该16.54亿元对应的部分股权和于2028年3月16日前分期分批受让国开基金2亿元对应部分股权。公司为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开基金1.2%的投资收益和三安电子到期受让国开基金增资三安集团18.54亿元股权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三安集团作为三安电子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三安集团向我公司担保该笔股权款18.54亿元提供了连带责任反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30日、201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报告期末,该事项借款余额为9.53亿元,担保余额为16.94亿元。注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分别提供了1.80元、3.63亿元、4亿元、
3.70亿元、6.64亿元、8.60亿元、8.85亿元、1.50亿元、3亿元、21.15亿元、1.23亿元和为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提供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总额为99.10亿元。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6,368,843 | 0 | 0 | 286,368,843 | 自愿追加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年6月22日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4,547,537 | 0 | 0 | 114,547,537 | 自愿追加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2023年6月22日 |
合计 | 400,916,380 | 0 | 0 | 400,916,38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46,79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50,668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0 | 1,213,823,341 | 27.10 | 0 | 质押 | 407,000,08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44,793,333 | 334,565,442 | 7.47 | 0 | 无 | 0 | 未知 | ||||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286,368,843 | 6.39 | 286,368,843 | 无 | 0 | 未知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0 | 243,618,660 | 5.44 | 0 | 质押 | 114,43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0 | 114,547,537 | 2.56 | 114,547,537 | 无 | 0 | 未知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44 | 94,151,164 | 2.10 | 0 | 无 | 0 | 未知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0 | 76,017,479 | 1.70 | 0 | 无 | 0 | 未知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186,700 | 75,186,700 | 1.68 | 0 | 无 | 0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178,745 | 69,777,998 | 1.56 | 0 | 无 | 0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9,541,448 | 57,576,422 | 1.29 | 0 | 无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1,213,823,3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3,823,341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334,565,442 | 人民币普通股 | 334,565,442 |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243,618,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618,660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14,547,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547,537 |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 76,017,479 | 人民币普通股 | 76,017,47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睿远成长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5,18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5,186,7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9,777,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69,777,99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57,576,422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76,422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061,806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61,806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53,009,424 | 人民币普通股 | 53,009,42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为专用账户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是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有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6,368,843 | 2023-6-22 | 286,368,843 | 自愿追加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2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114,547,537 | 2023-6-22 | 114,547,537 | 自愿追加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
湖南臻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先导高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2日 | |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6月23日 | 2023年6月22日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自愿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林秀成 |
成立日期 | 2000-11-22 |
主要经营业务 | 1、电子产品销售;2、光电产业投资;3、电子工业技术研究、咨询服务;4、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林秀成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1992年10月至今一直担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光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安光电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安光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0与财务报表附注五、12应收账款所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安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原值为267,917.70万元,坏账准备为19,609.04万元,账面净值为248,308.66万元,占合并报表流动资产总额16.57%。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存在减值时,管理层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分为若干组合进行评估。管理层根据类 |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前瞻性调整因素和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判断; 3、选取样本评估管理层编制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 4、选取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评估其可回收性,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以及外部工商信息查询;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计损失率及账龄分析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5、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二)存货减值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5存货所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安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存货的原值为497,778.98万元,跌价准备为35,974.55万元,账面净值为461,804.42万元,占合并报表流动资产总额30.82%。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货存在减值时,管理层根据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存货金额占流动资产比例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减值时对可变现净值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存货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评价并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流程的内部控制; 2、对存货减值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解,复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贯性; 3、取得存货的年末库龄清单,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足; 4、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价方法,评价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考虑是否有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检查其合理性; 5、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三)开发支出资本化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9与财务报表附注七、27开发支出所述 三安光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2021年研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研发支出人民币66,389.50万元予以资本化。开发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财务报表附注五、29中所列的所有资本化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由于确定开发支出是否满足所有资本化条件需要管理层进行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我们将开发支出资本化确定为关键审计事 |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所采用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询问负责研发项目的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内部管理和批准流程,获取并核对管理层提供的与研发项目相关的立案、结案报告; 3、复核研究开发项目费用归集分配方法及过程,以评估研发费用归集分配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复核开发支出资本化披露的充分性。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项。 |
我们确定不存在其他需要在我们的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四、其他信息
三安光电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三安光电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三安光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安光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三安光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安光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三安光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安光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三安光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翔中国注册会计师:叶志豪
中国·武汉 2022年4月24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287,626,899.69 | 7,126,490,051.6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612,813,695.5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073,525,327.33 | 1,471,201,389.82 |
应收账款 | 七、5 | 2,483,086,600.07 | 2,301,197,124.9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12,246,610.30 | 271,989,346.43 |
预付款项 | 七、7 | 567,962,121.43 | 495,304,138.0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37,890,048.36 | 23,656,255.7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618,044,241.53 | 4,162,299,789.41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58,016,463.9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932,145,394.50 | 331,351,831.27 |
流动资产合计 | 14,983,357,402.72 | 16,183,489,927.2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98,790,829.45 | 122,336,302.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2,725,639.46 | 13,061,547.5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7,783,599,918.85 | 12,078,242,271.42 |
在建工程 | 七、22 | 6,692,928,778.23 | 4,211,272,790.7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191,189.52 | |
无形资产 | 七、26 | 4,454,590,890.41 | 4,036,306,613.89 |
开发支出 | 七、27 | 606,065,029.97 | 635,983,108.13 |
商誉 | 七、28 | 94,119,417.27 | 94,373,519.7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82,197,955.97 | 214,926,651.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62,606,414.46 | 315,522,239.3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047,381,604.04 | 1,069,937,815.4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2,538,197,667.63 | 22,791,962,860.26 | |
资产总计 | 47,521,555,070.35 | 38,975,452,787.4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314,210,884.18 | 1,240,631,896.7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91,729,262.51 | 683,894,312.88 |
应付账款 | 七、36 | 2,725,738,064.85 | 1,434,985,340.27 |
预收款项 | 七、37 | 648,190,603.31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6,007,971.48 | 88,784,433.8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44,769,523.27 | 186,081,641.56 |
应交税费 | 七、40 | 228,515,293.03 | 145,365,815.4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3,392,627.98 | 73,033,304.1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05,192,467.83 | 299,451,833.3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33,729,074.13 | 616,128,291.10 |
流动负债合计 | 8,661,475,772.57 | 4,768,356,869.3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599,957,000.00 | 905,249,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978,095,001.26 | 953,0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43,588,637.00 | 441,727.54 |
递延收益 | 七、51 | 3,782,750,121.38 | 2,658,133,983.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265,111.51 | 18,207,743.3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405,655,871.15 | 4,535,032,454.51 | |
负债合计 | 17,067,131,643.72 | 9,303,389,323.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479,341,308.00 | 4,479,341,30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3,831,933,023.11 | 13,675,280,740.09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8,608,702.13 | -1,471,834.60 |
专项储备 | 七、58 | 833,469.72 | |
盈余公积 | 七、59 | 879,351,897.15 | 831,814,688.9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1,282,405,900.50 | 10,686,265,091.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454,423,426.63 | 29,672,063,463.6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0,454,423,426.63 | 29,672,063,463.6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7,521,555,070.35 | 38,975,452,787.46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31,348,316.81 | 530,246,717.5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473,604.98 | 96,643,938.88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7,850,546.89 | 153,126,125.5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1,024,693.82 | 466,732,586.8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022,128,778.52 | 2,239,873,629.3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3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80,088.86 | 2,372,671.60 | |
流动资产合计 | 4,537,706,029.88 | 3,488,995,669.8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3,631,516,454.26 | 22,392,384,142.1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239.29 | 28,073.9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631,535,693.55 | 22,392,412,216.08 | |
资产总计 | 28,169,241,723.43 | 25,881,407,885.9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50,042,833.36 | 44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0 | 320,542,500.00 | |
应付账款 | 59,304,178.35 | 63,067,926.6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8,472,354.37 | 238,211,043.56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13,048,785.41 | 4,349,173.01 | |
其他应付款 | 5,399,314,858.33 | 3,473,790,333.7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36,345.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30,575,011.05 | 127,611,374.54 | |
流动负债合计 | 6,361,594,365.87 | 4,667,572,351.4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639,7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3,364.44 | 331,021.2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9,713,364.44 | 331,021.24 | |
负债合计 | 7,001,307,730.31 | 4,667,903,372.7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479,341,308.00 | 4,479,341,30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005,580,316.54 | 13,854,621,722.5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79,351,897.15 | 831,814,688.93 | |
未分配利润 | 1,803,660,471.43 | 2,047,726,793.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167,933,993.12 | 21,213,504,513.2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169,241,723.43 | 25,881,407,885.92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572,100,926.67 | 8,453,882,765.4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2,572,100,926.67 | 8,453,882,765.4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563,474,399.95 | 7,801,481,580.1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778,834,296.36 | 6,403,709,914.0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47,298,791.02 | 105,301,429.79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7,409,428.42 | 129,914,967.08 |
管理费用 | 七、64 | 822,940,605.02 | 673,249,975.38 |
研发费用 | 七、65 | 530,211,128.42 | 405,693,442.52 |
财务费用 | 七、66 | 136,780,150.71 | 83,611,851.33 |
其中:利息费用 | 183,461,577.28 | 107,988,939.17 | |
利息收入 | 92,169,925.92 | 39,825,108.4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21,864,211.90 | 679,970,246.7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32,779,859.27 | 319,778.3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5,139,315.02 | 402,112.0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359,455.75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7,979,959.5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1,136,315.20 | -44,722,072.7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23,705,217.30 | -252,271,220.1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5,113,980.19 | 10,102,657.9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51,523,005.14 | 1,045,800,575.5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0,463,723.23 | 147,691,216.5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06,322,743.42 | 32,857,092.8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65,663,984.95 | 1,160,634,699.25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52,642,570.73 | 144,354,650.4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3,021,414.22 | 1,016,280,048.8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3,021,414.22 | 1,016,280,048.8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3,021,414.22 | 1,016,280,048.8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136,867.53 | -29,283,152.46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7,136,867.53 | -29,283,152.46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136,867.53 | -29,283,152.4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136,867.53 | -29,283,152.46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95,884,546.69 | 986,996,896.3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95,884,546.69 | 986,996,896.3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2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2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333,687,431.35 | 1,394,402,648.12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324,927,834.08 | 1,388,847,908.97 |
税金及附加 | 1,177,340.13 | 694,697.79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63,291,699.18 | 44,811,774.14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9,728,940.47 | -1,113,154.90 | |
其中:利息费用 | 31,245,556.10 | 17,070,694.43 | |
利息收入 | 3,633,751.56 | 18,616,739.76 | |
加:其他收益 | 394,332.23 | 932,686.0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659,861,729.26 | 601,697,780.8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9,861,729.26 | 1,697,780.8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66.23 | 26,281.6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74,814,412.75 | 563,818,170.62 | |
加:营业外收入 | 0.3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0,130.1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2,814,282.94 | 563,818,170.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2,814,282.94 | 563,818,170.6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72,814,282.94 | 563,818,170.6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72,814,282.94 | 563,818,170.6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135,847,124.72 | 7,294,102,218.4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5,043,265.61 | 28,709,003.6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2,396,200,209.54 | 2,016,967,521.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547,090,599.87 | 9,339,778,743.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771,618,137.73 | 4,923,220,271.9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022,620,258.25 | 1,558,242,471.8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64,112,729.39 | 669,478,367.5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280,954,025.77 | 254,295,745.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39,305,151.14 | 7,405,236,857.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7,785,448.73 | 1,934,541,885.9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69,449,132.25 | 18,668,313.56 |
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289,653.06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449,132.25 | 19,957,966.6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521,312,797.50 | 4,218,527,749.8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5,568,616.68 | 13,869,726.58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62,736,659.93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676,881,414.18 | 4,595,134,136.3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07,432,281.93 | -4,575,176,169.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992,500,000.00 | 2,536,749,155.98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5) | 2,497,267,092.97 | 2,099,271,492.7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89,767,092.97 | 11,636,020,648.7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56,800,439.09 | 1,694,214,636.99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55,362,773.48 | 512,108,954.2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3,685,583,055.98 | 1,864,050,797.4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97,746,268.55 | 4,070,374,388.7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92,020,824.42 | 7,565,646,260.0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705,769.93 | -12,295,706.1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45,331,778.71 | 4,912,716,269.9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15,141,301.38 | 1,602,425,031.3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69,809,522.67 | 6,515,141,301.38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48,156,437.60 | 911,811,224.2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29,595,994.67 | 18,343,620.7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77,752,432.27 | 930,154,844.9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55,281,174.27 | 954,058,095.7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95,647.58 | 2,456,692.1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775,679.13 | 21,513,990.9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7,990,201.44 | 1,636,107,025.9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44,942,702.42 | 2,614,135,804.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2,809,729.85 | -1,683,980,959.7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0 | 1,300,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0,000,000.00 | 1,300,0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06,280,000.00 | 7,012,314,576.54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6,280,000.00 | 7,012,314,576.5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6,280,000.00 | -5,712,314,576.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7,000,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90,000,000.00 | 53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5,960,500.00 | 1,216,800,936.9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25,960,500.00 | 8,746,800,936.9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0,100,000.00 | 49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75,534,947.76 | 422,463,754.4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852,000.00 | 439,554,455.3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07,486,947.76 | 1,352,018,209.7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8,473,552.24 | 7,394,782,727.2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4,996,717.91 | -1,512,809.0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6,138,217.53 | 467,651,026.6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1,141,499.62 | 466,138,217.53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79,341,308.00 | 13,675,280,740.09 | -1,471,834.60 | 833,469.72 | 831,814,688.93 | 10,686,265,091.47 | 29,672,063,463.61 | 29,672,063,463.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255,779.92 | 2,302,019.31 | 2,557,799.23 | 2,557,799.23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79,341,308.00 | 13,675,280,740.09 | -1,471,834.60 | 833,469.72 | 832,070,468.85 | 10,688,567,110.78 | 29,674,621,262.84 | 29,674,621,262.8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6,652,283.02 | -17,136,867.53 | -833,469.72 | 47,281,428.30 | 593,838,789.72 | 779,802,163.79 | 779,802,163.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136,867.53 | 1,313,021,414.22 | 1,295,884,546.69 | 1,295,884,546.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0,525,810.34 | 150,525,810.34 | 150,525,810.3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0,525,810.34 | 150,525,810.34 | 150,525,810.3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7,281,428.30 | -719,182,624.50 | -671,901,196.20 | -671,901,196.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7,281,428.30 | -47,281,428.30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1,901,196.20 | -671,901,196.20 | -671,901,196.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33,469.72 | -833,469.72 | -833,469.72 | ||||||||||||
1.本期提取 | 939,492.24 | 939,492.24 | 939,492.24 | ||||||||||||
2.本期使用 | 1,772,961.96 | 1,772,961.96 | 1,772,961.96 | ||||||||||||
(六)其他 | 6,126,472.68 | 6,126,472.68 | 6,126,472.68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79,341,308.00 | 13,831,933,023.11 | -18,608,702.13 | 879,351,897.15 | 11,282,405,900.50 | 30,454,423,426.63 | 30,454,423,426.63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78,424,928.00 | 7,080,055,444.90 | 349,999,261.01 | 27,811,317.86 | 1,772,918.12 | 775,432,871.87 | 10,131,759,919.71 | 21,745,258,139.45 | 21,745,258,139.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78,424,928.00 | 7,080,055,444.90 | 349,999,261.01 | 27,811,317.86 | 1,772,918.12 | 775,432,871.87 | 10,131,759,919.71 | 21,745,258,139.45 | 21,745,258,139.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916,380.00 | 6,595,225,295.19 | -349,999,261.01 | -29,283,152.46 | -939,448.40 | 56,381,817.06 | 554,505,171.76 | 7,926,805,324.16 | 7,926,805,324.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283,152.46 | 1,016,280,048.82 | 986,996,896.36 | 986,996,896.3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916,380.00 | 6,594,250,271.93 | 6,995,166,651.93 | 6,995,166,651.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916,380.00 | 6,565,171,422.21 | 6,966,087,802.21 | 6,966,087,802.2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078,849.72 | 29,078,849.72 | 29,078,849.7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6,381,817.06 | -461,774,877.06 | -405,393,060.00 | -405,393,0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6,381,817.06 | -56,381,817.0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5,393,060.00 | -405,393,060.00 | -405,393,06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 |
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939,448.40 | -939,448.40 | -939,448.40 | ||||||||||||
1.本期提取 | 1,018,587.48 | 1,018,587.48 | 1,018,587.48 | ||||||||||||
2.本期使用 | 1,958,035.88 | 1,958,035.88 | 1,958,035.88 | ||||||||||||
(六)其他 | 975,023.26 | -349,999,261.01 | 350,974,284.27 | 350,974,284.2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79,341,308.00 | 13,675,280,740.09 | -1,471,834.60 | 833,469.72 | 831,814,688.93 | 10,686,265,091.47 | 29,672,063,463.61 | 29,672,063,463.61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 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479,341,308.00 | 13,854,621,722.59 | 831,814,688.93 | 2,047,726,793.68 | 21,213,504,513.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255,779.92 | 2,302,019.31 | 2,557,799.23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79,341,308.00 | 13,854,621,722.59 | 832,070,468.85 | 2,050,028,812.99 | 21,216,062,312.4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0,958,593.95 | 47,281,428.30 | -246,368,341.56 | -48,128,319.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72,814,282.94 | 472,814,282.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50,525,810.34 | 150,525,810.3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50,525,810.34 | 150,525,810.3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7,281,428.30 | -719,182,624.50 | -671,901,196.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47,281,428.30 | -47,281,428.3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71,901,196.20 | -671,901,196.2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432,783.61 | 432,783.6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79,341,308.00 | 14,005,580,316.54 | 879,351,897.15 | 1,803,660,471.43 | 21,167,933,993.12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78,424,928.00 | 7,259,396,427.40 | 349,999,261.01 | 775,432,871.87 | 1,945,683,500.12 | 13,708,938,466.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78,424,928.00 | 7,259,396,427.40 | 349,999,261.01 | 775,432,871.87 | 1,945,683,500.12 | 13,708,938,466.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916,380.00 | 6,595,225,295.19 | -349,999,261.01 | 56,381,817.06 | 102,043,293.56 | 7,504,566,046.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3,818,170.62 | 563,818,170.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916,380.00 | 6,594,250,271.93 | 6,995,166,651.9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916,380.00 | 6,565,171,422.21 | 6,966,087,802.21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078,849.72 | 29,078,849.7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6,381,817.06 | -461,774,877.06 | -405,393,06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6,381,817.06 | -56,381,817.0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05,393,060.00 | -405,393,06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975,023.26 | -349,999,261.01 | 350,974,284.2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479,341,308.00 | 13,854,621,722.59 | 831,814,688.93 | 2,047,726,793.68 | 21,213,504,513.20 |
公司负责人:林志强 主管 会计工作负责人:林科闯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智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2008年6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向三安集团的子公司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定向发行114,945,392股股份以购买其LED(发光二极管)外延片及芯片经营性资产的方案。2008年6月27日,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或“公司”),现总部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统称“本公司”) 主要从事化合物半导体新材料、外延芯片及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4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15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与上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动,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研究开发支出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8“收入”、29、“无形资产”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45 “其他”。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21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年年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 “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年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合同资产: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合同资产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③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④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以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合同资产: |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合同资产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合同资产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及附注五、10“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00% | 11.875%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30 “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其中,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如下:
项 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5-10 | 直线法 |
客户关系 | 8 | 直线法 |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活动包括为取得新知识而进行的活动、为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的运用而进行的研究工作、对替代产品或工序的研究工作、为产品可能的创新、改进或工序替换而做的制定配方和设计工作等。开发活动是对特定产品进行功能、性能的提升,或对特定工艺进行优化、改进,旨在改进产品或降低成本,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与产品、工艺直接相关。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开发出的无形资产主要应用于公司各大板块的产品,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公司对立项后的项目,会安排对研发所需的人员、设备、资金,调配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及其他资源的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对研发项目单独设立总账明细账进行核算,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研发项目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时间点的划分:
公司对开发活动实行项目管理,填写《实验申请单》申报、批准,确定项目预算,设置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项目费用供会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并且以项目的立项申请批准为界限将研发项目分成研究与开发阶段,同时作为会计上核算计入研发费用或开发支出的划分点;公司在开发阶段结束之后,会形成结案报告,将其转入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研发失败的则将原归集在开发支出中的内容进行费用化。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模具、治具。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五、25“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
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公司销售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和租赁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销售所有商品的业务通常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签回的送货单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外销收入在货物出口报关,完成清关手续时,商品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本公司给予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在60-120天,与行业惯例一致,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2)租赁收入
本公司租赁收入业务在签订租赁合同并交付使用,根据租赁期间按月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年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3“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且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了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五、17“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2)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中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回购、转让或注销本公司股份时,不确认利得或损失。转让库存股,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库存股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注销库存股,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减少股本,按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与面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 董事会 | 详见附注1 |
其他说明附注1: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本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本公司于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 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
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
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C、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公司承租的房屋建筑物,租赁期为1年,原作为经营租赁处理,根据新租赁准则,于2021年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2,287,480.91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287,480.91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变更前)金额 | 2021年1月1日(变更后)金额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使用权资产 | 2,287,480.9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9,451,833.37 | 301,739,314.28 |
由于本公司承租的房屋建筑物租赁期为1年,因此在计算租赁负债时未考虑增量借款利率。
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2020年末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与2021年1月1日计入租赁负债的差异调整过程如下:
项 目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2020年12月3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 | 2,287,480.91 | |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付款额 | ||
其中:短期租赁 |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
调整后2021年1月1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付款额 | 2,287,480.91 | |
增量借款利率加权平均值 | ||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中由原准则下经营租赁形成的部分 | 2,287,480.91 |
加:原准则下“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账面价值(已扣减未确认融资费用,含一年内到期部分)
2021年1月1日租赁负债余额 | 2,287,480.91 |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87,480.91 |
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以及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公司本年无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因此《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影响
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做出规范,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公司本年无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情形,因此《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存在影响。
④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和核算,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同口径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报表项目 | 对2020年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 |
合并报表 | 公司报表 | |
营业成本 | 18,460,631.04 | |
销售费用 | -18,460,631.04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126,490,051.60 | 7,126,490,051.6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71,201,389.82 | 1,471,201,389.82 | |
应收账款 | 2,301,197,124.95 | 2,301,197,124.9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71,989,346.43 | 271,989,346.43 | |
预付款项 | 495,304,138.00 | 495,304,138.0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其他应收款 | 23,656,255.72 | 23,656,255.7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162,299,789.41 | 4,162,299,789.41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1,351,831.27 | 331,351,831.2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183,489,927.20 | 16,183,489,927.2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2,336,302.36 | 124,894,101.59 | 2,557,799.2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3,061,547.56 | 13,061,547.5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078,242,271.42 | 12,078,242,271.42 | |
在建工程 | 4,211,272,790.70 | 4,211,272,790.7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87,480.91 | 2,287,480.91 | |
无形资产 | 4,036,306,613.89 | 4,036,306,613.89 | |
开发支出 | 635,983,108.13 | 635,983,108.13 | |
商誉 | 94,373,519.79 | 94,373,519.79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4,926,651.60 | 214,926,651.6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5,522,239.37 | 315,522,239.3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69,937,815.44 | 1,069,937,815.4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791,962,860.26 | 22,796,808,140.40 | 4,845,280.14 |
资产总计 | 38,975,452,787.46 | 38,980,298,067.60 | 4,845,280.14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40,631,896.77 | 1,240,631,896.7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83,894,312.88 | 683,894,312.88 | |
应付账款 | 1,434,985,340.27 | 1,434,985,340.27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8,784,433.80 | 88,784,433.8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6,081,641.56 | 186,081,641.56 | |
应交税费 | 145,365,815.43 | 145,365,815.43 | |
其他应付款 | 73,033,304.16 | 73,033,304.1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9,451,833.37 | 301,739,314.28 | 2,287,480.91 |
其他流动负债 | 616,128,291.10 | 616,128,291.10 | |
流动负债合计 | 4,768,356,869.34 | 4,770,644,350.25 | 2,287,480.9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905,249,000.00 | 905,249,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953,000,000.00 | 953,0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41,727.54 | 441,727.54 | |
递延收益 | 2,658,133,983.62 | 2,658,133,983.6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207,743.35 | 18,207,743.3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35,032,454.51 | 4,535,032,454.51 | |
负债合计 | 9,303,389,323.85 | 9,305,676,804.76 | 2,287,480.9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479,341,308.00 | 4,479,341,30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675,280,740.09 | 13,675,280,740.0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71,834.60 | -1,471,834.60 | |
专项储备 | 833,469.72 | 833,469.72 | |
盈余公积 | 831,814,688.93 | 832,070,468.85 | 255,779.9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686,265,091.47 | 10,688,567,110.78 | 2,302,019.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672,063,463.61 | 29,674,621,262.84 | 2,557,799.23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9,672,063,463.61 | 29,674,621,262.84 | 2,557,799.2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8,975,452,787.46 | 38,980,298,067.60 | 4,845,280.14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与租赁准则的原规定相比,执行新租赁准则对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使用权资产累积影响金额为2,287,480.91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累积影响金额为2,287,480.91元。
2、本公司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共计2,302,019.31元,系公司联营企业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公司早于联营企业执行上述准则,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实施问答》,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当相应调整其2021年财务报表的年初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30,246,717.53 | 530,246,717.5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6,643,938.88 | 96,643,938.88 | |
应收账款 | 153,126,125.56 | 153,126,125.5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66,732,586.88 | 466,732,586.88 | |
其他应收款 | 2,239,873,629.39 | 2,239,873,629.3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72,671.60 | 2,372,671.6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88,995,669.84 | 3,488,995,669.8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2,392,384,142.16 | 22,394,941,941.39 | 2,557,799.2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8,073.92 | 28,073.92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2,392,412,216.08 | 22,394,970,015.31 | 2,557,799.23 |
资产总计 | 25,881,407,885.92 | 25,883,965,685.15 | 2,557,799.23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40,000,000.00 | 44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20,542,500.00 | 320,542,500.00 | |
应付账款 | 63,067,926.62 | 63,067,926.6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38,211,043.56 | 238,211,043.56 | |
应付职工薪酬 | |||
应交税费 | 4,349,173.01 | 4,349,173.01 | |
其他应付款 | 3,473,790,333.75 | 3,473,790,333.7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7,611,374.54 | 127,611,374.54 | |
流动负债合计 | 4,667,572,351.48 | 4,667,572,351.4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31,021.24 | 331,021.2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31,021.24 | 331,021.24 | |
负债合计 | 4,667,903,372.72 | 4,667,903,372.7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479,341,308.00 | 4,479,341,30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854,621,722.59 | 13,854,621,722.5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831,814,688.93 | 832,070,468.85 | 255,779.92 |
未分配利润 | 2,047,726,793.68 | 2,050,028,812.99 | 2,302,019.3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213,504,513.20 | 21,216,062,312.43 | 2,557,799.2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881,407,885.92 | 25,883,965,685.15 | 2,557,799.23 |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共计2,302,019.31元,系公司联营企业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公司早于联营企业执行上述准则,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实施问答》,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当相应调整其2021年财务报表的年初数。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如本附注五、38、“收入”所述,本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
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本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
①租赁的识别
本公司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②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③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本公司综合考虑与本公司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
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6)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7)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8)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本公司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自行开发的专利及专有技术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0,352.05万元。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业务的前景和目前的发展良好,市场对以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的反应也证实了管理层之前对这一项目预期收入的估计。但是日益增加的竞争也使得管理层重新考虑对市场份额和有关产品的预计毛利等方面的假设。经过全面的检视后,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即使在产品回报率出现下调的情况下,仍可以全额收回专利及专有技术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本公司将继续密切检视有关情况,一旦有迹象表明需要调整相关会计估计的假设,本公司将在有关迹象发生的期间作出调整。
(9)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0)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11)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诉讼判决、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2)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本附注十一中披露。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增值额 | 应税收入按适用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7%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详见下表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厦门三安气体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湖南 | 25% |
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上海三安领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Luminus Inc.、Luminus Devices, Inc.、三安先进光通讯有限公司 | 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适用21%的税率;加利福尼亚州州企业所得税适用8.84%的税率;特拉华州州企业所得税适用8.7%的税率。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00,000.00港币的部分,香港企业所得税适用8.25%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00,000.00港币的部分,香港企业所得税适用16.5%的税率。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应纳税所得额低于8,000,000.00日元,日本企业所得税适用24.00%~27.00%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高于8,000,000.00日元,日本企业所得税适用33.59%的税率。 |
WIPAC TECHNOLOGY LIMITED | 19%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03510033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01200012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13400016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03400087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5)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1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193510006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6)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193500020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7)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03510015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8)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取得证书编号GR20203500009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报告期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54,444.94 | 181,521.50 |
银行存款 | 1,669,455,077.73 | 6,514,959,779.88 |
其他货币资金 | 1,617,817,377.02 | 611,348,750.22 |
合计 | 3,287,626,899.69 | 7,126,490,051.6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11,662,469.25 | 357,389,103.95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53.87%,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支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2、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公司为购买进口设备开立国际信用证向开证银行缴纳的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612,813,695.55 | |
其中: | ||
衍生金融资产 | 593,029,399.72 | |
权益工具投资 | 5,232,304.75 | |
其他 | 14,551,991.08 | |
合计 | 612,813,695.5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衍生金融资产为公司销售的贵金属废料已发货按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公司拥有后续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走势调整价格的权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将尚未最终结算的部分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投资为公司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收到的客户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众泰汽车的股票抵债;
3、其他为公司子公司Luminus Inc.购买的短期保本金融理财产品。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36,372,935.75 | 739,007,859.70 |
商业承兑票据 | 744,598,375.33 | 742,399,985.29 |
小计 | 2,080,971,311.08 | 1,481,407,844.99 |
坏账准备 | -7,445,983.75 | -10,206,455.17 |
合计 | 2,073,525,327.33 | 1,471,201,389.8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00,226,353.89 |
合计 | 500,226,353.89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71,502,182.76 | |
商业承兑票据 | 157,182,503.19 | |
合计 | 828,684,685.95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36,372,935.75 | 64.22 | 1,336,372,935.75 | 739,007,859.70 | 49.89 | 739,007,859.7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36,372,935.75 | 64.22 | 1,336,372,935.75 | 739,007,859.70 | 49.89 | 739,007,859.7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44,598,375.33 | 35.78 | 7,445,983.75 | 1.00 | 737,152,391.58 | 742,399,985.29 | 50.11 | 10,206,455.17 | 1.37 | 732,193,530.12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744,598,375.33 | 35.78 | 7,445,983.75 | 1.00 | 737,152,391.58 | 742,399,985.29 | 50.11 | 10,206,455.17 | 1.37 | 732,193,530.12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2,080,971,311.08 | / | 7,445,983.75 | / | 2,073,525,327.33 | 1,481,407,844.99 | / | 10,206,455.17 | / | 1,471,201,389.8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36,372,935.75 | 0.00 | 违约风险低,不存在减值 | |
合计 | 1,336,372,935.75 | 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744,598,375.33 | 7,445,983.75 | 1.00 |
合计 | 744,598,375.33 | 7,445,983.75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 | 10,206,455.17 | -2,760,471.42 | 7,445,983.75 | ||
合计 | 10,206,455.17 | -2,760,471.42 | 7,445,983.7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应收票据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长40.94%,主要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427,978,010.99 |
1年以内小计 | 2,427,978,010.99 |
1至2年 | 75,999,247.29 |
2至3年 | 34,706,227.7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9,496,612.34 |
4至5年 | 71,162,153.64 |
5年以上 | 9,834,793.50 |
合计 | 2,679,177,045.47 |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8,380,813.47 | 5.91 | 157,129,910.79 | 99.21 | 1,250,902.68 | 148,023,369.91 | 5.95 | 146,731,206.57 | 99.13 | 1,292,163.34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58,380,813.47 | 5.91 | 157,129,910.79 | 99.21 | 1,250,902.68 | 148,023,369.91 | 5.95 | 146,731,206.57 | 99.13 | 1,292,163.3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20,796,232.00 | 94.09 | 38,960,534.61 | 1.55 | 2,481,835,697.39 | 2,338,506,697.36 | 94.05 | 38,601,735.75 | 1.65 | 2,299,904,961.61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520,796,232.00 | 94.09 | 38,960,534.61 | 1.55 | 2,481,835,697.39 | 2,338,506,697.36 | 94.05 | 38,601,735.75 | 1.65 | 2,299,904,961.61 |
合计 | 2,679,177,045.47 | / | 196,090,445.40 | / | 2,483,086,600.07 | 2,486,530,067.27 | / | 185,332,942.32 | / | 2,301,197,124.9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汽瑞翔汽车有限公司 | 52,180,547.18 | 52,180,547.1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金坛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9,774,543.83 | 29,774,543.8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 24,527,503.46 | 23,276,600.78 | 94.90 | 预计无法收回 |
观致汽车有限公司 | 19,618,357.91 | 19,618,357.9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9,871,285.48 | 9,871,285.4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北美洋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8,149,535.52 | 8,149,535.5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比速汽车有限公司 | 4,081,847.68 | 4,081,847.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 | 4,061,704.71 | 4,061,704.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267,724.14 | 2,267,724.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1,515,990.00 | 1,515,99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力帆财务有限公司 | 1,150,000.00 | 1,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银翔晓星通用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673,955.92 | 673,955.9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山市天成之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257,090.38 | 257,090.3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重庆北汽幻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50,727.26 | 150,727.2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宝塔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58,380,813.47 | 157,129,910.79 | 99.2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427,892,910.99 | 24,278,929.14 | 1.00 |
1至2年 | 56,380,889.38 | 2,819,044.47 | 5.00 |
2至3年 | 25,265,933.76 | 3,789,890.06 | 15.00 |
3至4年 | 3,519,228.63 | 1,055,768.59 | 30.00 |
4至5年 | 1,440,733.79 | 720,366.90 | 50.00 |
5年以上 | 6,296,535.45 | 6,296,535.45 | 100.00 |
合计 | 2,520,796,232.00 | 38,960,534.61 | 1.55 |
注: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减值)”。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85,332,942.32 | 12,197,705.79 | 1,440,202.71 | 196,090,445.40 | ||
合计 | 185,332,942.32 | 12,197,705.79 | 1,440,202.71 | 196,090,445.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440,202.7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苏州东魁照明有限公司 | 应收货款 | 737,508.36 | 无法收回 | 总经理审批 | 否 |
杭州恒星高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货款 | 432,243.60 | 无法收回 | 总经理审批 | 否 |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应收货款 | 152,000.00 | 无法收回 | 总经理审批 | 否 |
浙江古越龙山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应收货款 | 94,560.64 | 无法收回 | 总经理审批 | 否 |
合计 | / | 1,416,312.60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07,689,632.41 | 7.75 | 2,076,896.32 |
客户二 | 193,311,627.04 | 7.22 | 1,933,116.27 |
客户三 | 77,152,766.42 | 2.88 | 771,527.66 |
客户四 | 73,051,514.23 | 2.73 | 730,515.14 |
客户五 | 72,567,977.70 | 2.71 | 725,679.78 |
合计 | 623,773,517.80 | 23.29 | 6,237,735.17 |
其他说明无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12,246,610.30 | 271,989,346.43 |
合计 | 212,246,610.30 | 271,989,346.43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 | 期末余额 |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成本 | 公允价值变动 | |
应收票据 | 271,989,346.43 | -59,742,736.13 | 212,246,610.30 | |||
合计 | 271,989,346.43 | -59,742,736.13 | 212,246,610.30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57,203,856.02 | 98.10 | 480,373,465.66 | 96.99 |
1至2年 | 5,879,171.90 | 1.04 | 9,503,455.41 | 1.92 |
2至3年 | 2,737,612.33 | 0.48 | 4,263,764.50 | 0.86 |
3年以上 | 2,141,481.18 | 0.38 | 1,163,452.43 | 0.23 |
合计 | 567,962,121.43 | —— | 495,304,138.00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62,086,971.61 | 10.93 |
供应商二 | 61,934,683.55 | 10.90 |
供应商三 | 60,691,100.88 | 10.69 |
供应商四 | 42,067,661.64 | 7.41 |
供应商五 | 38,555,999.10 | 6.79 |
合计 | 265,336,416.78 | 46.72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7,890,048.36 | 23,656,255.72 |
合计 | 137,890,048.36 | 23,656,255.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134,066,805.16 |
1年以内小计 | 134,066,805.16 |
1至2年 | 2,046,472.65 |
2至3年 | 447,561.3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821,804.96 |
4至5年 | 328,143.25 |
5年以上 | 1,228,250.76 |
坏账准备 | -4,048,989.76 |
合计 | 137,890,048.36 |
(7).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11,243,109.35 | 8,742,180.25 |
备用金借支 | 1,624,410.42 | 3,942,856.24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29,071,518.35 | 13,801,589.12 |
减:坏账准备 | 4,048,989.76 | 2,830,369.89 |
合计 | 137,890,048.36 | 23,656,255.72 |
(8).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81,928.19 | 894,815.94 | 1,753,625.76 | 2,830,369.89 |
本年计提 | 1,158,739.86 | 585,255.01 | -525,375.00 | 1,218,619.87 |
本年核销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340,668.05 | 1,480,070.95 | 1,228,250.76 | 4,048,989.7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2,830,369.89 | 1,218,619.87 | 4,048,989.76 | |||
合计 | 2,830,369.89 | 1,218,619.87 | 4,048,989.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80,000,000.00 | 1年以内 | 56.36 | 800,000.00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15,000,000.00 | 1年以内 | 10.57 | 150,000.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翔安海关 | 保证金、押金 | 6,027,392.41 | 1年以内 | 4.25 | 60,273.92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办公场所押金 | 保证金、押金 | 5,193,851.83 | 1年以内、3-4年 | 3.66 | 918,569.9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星沙海关 | 保证金、押金 | 3,248,555.28 | 1年以内 | 2.29 | 32,485.55 |
合计 | / | 109,469,799.52 | / | 77.13 | 1,961,329.41 |
(12).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4).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加114,233,792.64元,主要系应收保证金、押金增加所致。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276,486,580.05 | 785,451.63 | 1,275,701,128.42 | 544,313,309.18 | 493,500.76 | 543,819,808.42 |
低值易耗品 | 60.94 | 60.94 | 676.33 | 676.33 | ||
半成品 | 443,944,282.89 | 443,944,282.89 | 236,681,822.78 | 236,681,822.78 | ||
在产品 | 797,121,689.74 | 31,042,196.77 | 766,079,492.97 | 474,894,879.76 | 48,868,593.47 | 426,026,286.29 |
库存商品 | 2,458,236,906.74 | 327,917,895.72 | 2,130,319,011.02 | 3,201,893,253.76 | 257,657,820.99 | 2,944,235,432.77 |
委托加工物资 | 266,743.18 | 266,743.18 | ||||
发出商品 | 2,000,265.29 | 2,000,265.29 | 11,269,019.64 | 11,269,019.64 | ||
合计 | 4,977,789,785.65 | 359,745,544.12 | 4,618,044,241.53 | 4,469,319,704.63 | 307,019,915.22 | 4,162,299,789.41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93,500.76 | 775,125.75 | 483,174.88 | 785,451.63 | ||
在产品 | 48,868,593.47 | 30,953,534.69 | 48,779,931.39 | 31,042,196.77 | ||
库存商品 | 257,657,820.99 | 291,905,632.63 | 221,645,557.90 | 327,917,895.72 | ||
合计 | 307,019,915.22 | 323,634,293.07 | 270,908,664.17 | 359,745,544.1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无形资产) | 58,016,463.96 | 58,016,463.96 | 90,448,800.00 | 2022年1月 | ||
合计 | 58,016,463.96 | 58,016,463.96 | 90,448,800.00 |
其他说明:
2021年10月15日,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土地收回协议,双方约定收回土地面积约280.03亩,土地收回补偿金为90,448,800.00元,上述土地已于2022年1月办理过户交割手续。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 | 931,299,474.42 | 331,052,258.16 |
预交所得税 | 295,920.08 | 299,573.11 |
其他 | 550,000.00 | |
合计 | 932,145,394.50 | 331,351,831.27 |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00,793,563.23元,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280,000.00 | 2,234,085.58 | 33,514,085.58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0,316,442.38 | 11,857,447.63 | 52,173,890.01 |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427,217.07 | -128,703.01 | 8,298,514.06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9,736,625.60 | -965,034.26 | 18,771,591.34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4,355,228.66 | -227,704.58 | 4,127,524.08 |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48,288,715.53 | 14,615,491.00 | 432,783.61 | 63,336,990.14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3,506,497.95 | 101,511,112.64 | 125,017,610.59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3,550,623.65 | 93,550,623.65 | ||||||||
合计 | 124,894,101.59 | 141,016,625.60 | 132,447,318.65 | 432,783.61 | 398,790,829.45 |
其他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73,896,727.86元,主要系对联营企业投资增加及联营企业盈利增加所致。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3D Live, Inc. | 12,725,639.46 | 13,061,547.56 |
合计 | 12,725,639.46 | 13,061,547.56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783,599,918.85 | 12,078,242,271.42 |
合计 | 17,783,599,918.85 | 12,078,242,271.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711,425,761.46 | 15,241,972,807.09 | 84,701,431.35 | 404,717,774.16 | 20,442,817,774.0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40,546,304.56 | 5,386,476,525.29 | 16,100,506.26 | 95,631,024.22 | 7,638,754,360.33 |
(1)购置 | 56,752.48 | 7,823,141.24 | 2,223,905.56 | 8,544,444.93 | 18,648,244.21 |
(2)在建工程转入 | 2,144,105,941.89 | 5,384,910,235.31 | 13,895,732.14 | 88,706,052.18 | 7,631,617,961.52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3,616,389.81 | -6,256,851.26 | -19,131.44 | -1,619,472.89 | -11,511,845.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5,845.66 | 771,946,237.12 | 2,050,752.58 | 5,839,460.09 | 780,032,295.45 |
(1)处置或报废 | 195,845.66 | 771,946,237.12 | 2,050,752.58 | 5,839,460.09 | 780,032,295.45 |
4.期末余额 | 6,851,776,220.36 | 19,856,503,095.26 | 98,751,185.03 | 494,509,338.29 | 27,301,539,838.9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04,857,706.87 | 7,407,014,665.43 | 64,316,293.00 | 278,337,523.17 | 8,354,526,188.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3,689,044.83 | 1,493,581,456.20 | 7,753,766.44 | 47,541,974.70 | 1,712,566,242.17 |
(1)计提 | 164,149,956.85 | 1,496,985,607.99 | 7,767,618.27 | 48,518,008.43 | 1,717,421,191.54 |
(2)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460,912.02 | -3,404,151.79 | -13,851.83 | -976,033.73 | -4,854,949.3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5,845.66 | 542,223,123.48 | 1,731,271.63 | 5,002,269.78 | 549,152,510.55 |
(1)处置或报废 | 195,845.66 | 542,223,123.48 | 1,731,271.63 | 5,002,269.78 | 549,152,510.55 |
4.期末余额 | 768,350,906.04 | 8,358,372,998.15 | 70,338,787.81 | 320,877,228.09 | 9,517,939,920.0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0,049,314.17 | 10,049,314.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49,314.17 | 10,049,314.17 | |||
(1)处置或报废 | 10,049,314.17 | 10,049,314.17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083,425,314.32 | 11,498,130,097.11 | 28,412,397.22 | 173,632,110.20 | 17,783,599,918.85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06,568,054.59 | 7,824,908,827.49 | 20,385,138.35 | 126,380,250.99 | 12,078,242,271.4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913,272,792.12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长47.24%,主要系在建工程转固增加所致。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692,928,778.23 | 4,211,272,790.70 |
合计 | 6,692,928,778.23 | 4,211,272,790.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光电产业化设备改造及扩建项目 | 235,849.05 | 235,849.05 | 8,101,224.47 | 8,101,224.47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LED蓝宝石衬底产业化设备改造及扩建项目 | 124,457.60 | 124,457.60 | 5,905,359.91 | 5,905,359.91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设备改造及扩产项目 | 52,403,765.02 | 52,403,765.02 | 45,236,684.45 | 45,236,684.45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测试综合楼项目 | 71,577,530.54 | 71,577,530.54 | ||||
厦门三安光电氨气纯化站项目 | 60,628,836.84 | 60,628,836.84 |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扩产及改造项目 | 1,380,529.87 | 1,380,529.87 | 151,608,685.96 | 151,608,685.96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通讯微电子器件(一期)项目 | 402,538,436.12 | 402,538,436.12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扩产项目 | 360,757,447.17 | 360,757,447.17 | 93,883,195.10 | 93,883,195.10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砷化镓扩产及改造设备项目 | 11,667,129.84 | 11,667,129.84 | 24,195,279.31 | 24,195,279.31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智能化汽车灯具二期项目 | 2,512,504.88 | 2,512,504.88 | 2,789,299.19 | 2,789,299.19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 | 3,293,905,733.60 | 3,293,905,733.60 | 2,359,542,123.38 | 2,359,542,123.38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二期工程 | 48,367,353.79 | 48,367,353.79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 | 1,515,118,353.55 | 1,515,118,353.55 | 388,770,601.09 | 388,770,601.09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412,104,036.26 | 412,104,036.26 | 204,721,481.00 | 204,721,481.00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 | 846,832,060.57 | 846,832,060.57 | 261,466,001.21 | 261,466,001.21 | ||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 37,622,496.00 | 37,622,496.00 | ||||
其他零星工程 | 147,519,557.03 | 147,519,557.03 | 92,685,556.13 | 92,685,556.13 | ||
合计 | 6,692,928,778.23 | 6,692,928,778.23 | 4,211,272,790.70 | 4,211,272,790.7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 | 1,315,542.00 | 2,359,542,123.38 | 4,423,382,832.21 | 3,489,019,221.99 | 3,293,905,733.60 | 75.28 | 逐步生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 | 434,660.00 | 388,770,601.09 | 1,821,595,550.35 | 691,500,448.51 | 3,747,349.38 | 1,515,118,353.55 | 50.86 | 逐步生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 | 1,020,156.00 | 204,721,481.00 | 1,057,869,237.11 | 849,725,401.33 | 761,280.52 | 412,104,036.26 | 12.38 | 逐步生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 | 1,300,486.00 | 261,466,001.21 | 1,791,289,313.00 | 1,205,923,253.64 | 846,832,060.57 | 15.78 | 逐步生产运营,但仍有在建项目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4,070,844.00 | 3,214,500,206.68 | 9,094,136,932.67 | 6,236,168,325.47 | 4,508,629.90 | 6,067,960,183.98 |
注: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58.93%,主要系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研发与产业化一期工程、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集成电路产业化项目、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Mini/Micro显示产业化项目、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碳化硅半导体产业化项目前期建设投资增加所致。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87,480.91 | 2,287,480.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19,774.73 | 6,419,774.7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87,480.91 | 2,287,480.91 |
4.期末余额 | 6,419,774.73 | 6,419,774.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16,066.12 | 5,516,066.12 |
(1)计提 | 5,516,066.12 | 5,516,066.1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287,480.91 | 2,287,480.91 |
(1)处置 | 2,287,480.91 | 2,287,480.91 |
4.期末余额 | 3,228,585.21 | 3,228,585.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91,189.52 | 3,191,189.52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87,480.91 | 2,287,480.91 |
其他说明:
使用权资产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账面价值增长39.51%,主要系公司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租赁房屋建筑物增加所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及专有技术 | 办公软件 | 排污权 | 客户关系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36,355,472.23 | 3,078,082,311.47 | 77,087,579.66 | 26,869,085.45 | 26,173,272.13 | 5,444,567,720.9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3,114,314.30 | 663,662,912.02 | 83,007,947.89 | 4,765,100.69 | -598,484.61 | 873,951,790.29 |
(1)购置 | 123,114,314.30 | 897,285.08 | 83,160,650.54 | 4,765,100.69 | 211,937,350.61 | |
(2)内部研发 | 663,895,043.37 | 663,895,043.3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4)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1,129,416.43 | -152,702.65 | -598,484.61 | -1,880,603.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790,010.23 | 18,178,339.66 | 418,121.94 | 92,386,471.83 | ||
(1)处置 | 73,790,010.23 | 18,178,339.66 | 418,121.94 | 92,386,471.83 | ||
4.期末余额 | 2,285,679,776.30 | 3,723,566,883.83 | 159,677,405.61 | 31,634,186.14 | 25,574,787.52 | 6,226,133,039.4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07,001,643.31 | 1,126,758,753.51 | 35,330,881.08 | 15,204,214.57 | 23,965,614.58 | 1,408,261,107.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288,275.55 | 323,143,674.77 | 9,189,942.37 | 5,852,289.19 | 1,609,172.94 | 387,083,354.82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摊销 | 47,288,275.55 | 324,096,959.71 | 9,319,716.04 | 5,852,289.19 | 2,183,525.17 | 388,740,765.66 |
(4)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953,284.94 | -129,773.67 | -574,352.23 | -1,657,410.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773,546.27 | 8,028,766.61 | 23,802,312.88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38,516,372.59 | 1,441,873,661.67 | 44,520,823.45 | 21,056,503.76 | 25,574,787.52 | 1,771,542,148.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47,163,403.71 | 2,281,693,222.16 | 115,156,582.16 | 10,577,682.38 | 4,454,590,890.4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29,353,828.92 | 1,951,323,557.96 | 41,756,698.58 | 11,664,870.88 | 2,207,657.55 | 4,036,306,613.8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47.22%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土地使用权 | 126,686,079.31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其他 | ||||
研究阶段支出 | 313,912,199.89 | 313,912,199.89 | ||||||
厦门科技开发阶段支出 | 32,568,116.69 | 28,310,501.31 | 41,566,787.68 | 1,606,392.81 | 17,705,437.51 | |||
天津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76,476,847.93 | 23,006,225.86 | 77,041,072.39 | 22,442,001.40 | ||||
安徽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14,084,719.99 | 82,249,946.27 | 36,729,422.89 | 31,943,713.92 | 27,661,529.45 | |||
芜湖安瑞开发阶段支出 | 13,581,336.41 | 32,523,088.43 | 1,504,319.11 | 22,226,684.39 | 22,373,421.34 | |||
福建晶安开发阶段支出 | 7,232,433.87 | 24,700,862.26 | 27,419,756.83 | 4,513,539.30 | ||||
厦门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60,021,555.50 | 131,166,211.58 | 122,372,420.79 | 35,091,128.89 | 33,724,217.40 | |||
集成电路开发阶段支出 | 305,649,248.08 | 131,094,546.68 | 30,790,027.36 | 9,737,139.65 | -5,183,601.41 | 391,033,026.34 | ||
泉州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119,149,338.06 | 276,600,212.41 | 317,719,193.34 | 62,251,301.34 | 15,779,055.79 | |||
泉州集成开发阶段支出 | 41,478,325.93 | 41,478,325.93 | ||||||
湖北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6,157,847.90 | 6,157,847.90 | ||||||
湖南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32,204,671.10 | 15,833,208.96 | 16,371,462.14 | |||||
福建北电新材料开发阶段支出 | 7,219,511.60 | 22,526,331.19 | 10,256,362.09 | 1,992,928.03 | 17,496,552.67 | |||
合计 | 635,983,108.13 | 1,145,930,970.81 | 663,895,043.37 | 484,543,719.80 | 22,226,684.39 | -5,183,601.41 | 606,065,029.97 |
其他说明
项目 | 资本化开始时点 | 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截至期末的研发进度 |
厦门科技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仍处于开发试验阶段 |
天津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仍处于开发试验阶段 |
安徽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仍处于开发试验阶段 |
芜湖安瑞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仍处于开发试验阶段 |
福建晶安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
厦门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仍处于开发试验阶段 |
集成电路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仍处于开发试验阶段 |
泉州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仍处于开发试验阶段 |
泉州集成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仍处于开发试验阶段 |
湖北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
湖南三安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仍处于开发试验阶段 |
福建北电新材料开发阶段支出 | 项目进入开发阶段 | 项目开发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且能带来经济利益,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研发且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 仍处于开发试验阶段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外币报表折算影响 | 处置 | ||||
Luminus Devices,Inc. | 11,112,557.19 | -254,102.52 | 10,858,454.67 | |||
湖南三安收购福建北电新材料 | 83,260,962.60 | 83,260,962.60 | ||||
合计 | 94,373,519.79 | -254,102.52 | 94,119,417.27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Luminus Devices,Inc.的化合物半导体业务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基于批准的2022年至
2026年的财务预测数据确定,并采用15.39%的折现率。经测算,Luminus Devices,Inc.商誉不存在减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及其基础如下:
预测期:2022年至2026年(后续为稳定期)预测期2022年至2026年收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2.69%、33.03%、23.00%、21.53%、22.00%。预测期内毛利率在公司历史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期效率改进调整,关键假设值反映了过去的经验。折现率15.39%本次估值采用所得税前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能够反映该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②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电新材料公司”)的碳化硅化合物半导体相关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判断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事务所2022年4月15日出具的《商誉资产组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2)第1028号),按照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方法进行估算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参考管理层2022年至2026年的经营计划计算确定,并按照税前折现率15.77%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经测算,北电新材料公司商誉不存在减值。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及其基础如下:
预测期:2022年至2026年(后续为稳定期)
预测期2022年至2026年收入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21.85%、18.03%、6.79%、-1.43%、-0.26%。
预测期内毛利率在公司历史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期效率改进调整,关键假设值反映了过去的经验。
折现率15.77%本次估值采用所得税前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能够反映该资产组组合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商誉未出现减值迹象。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8月,子公司Lightera Corporation(现更名为Luminus Inc.)收购LuminusDevices,Inc.100%股权,支付收购款超过可辨认净资产的部分形成商誉1,703,100.00美元,按2021年12月31日汇率折合人民币10,858,454.67元。
2020年8月,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收购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支付收购款超过可辨认净资产的部分形成商誉83,260,962.60元。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工程 | 13,862,515.23 | 2,917,939.68 | 5,329,739.08 | 11,450,715.83 | |
费用类 | 705,178.16 | 5,127,766.50 | 4,561,375.85 | 1,271,568.81 | |
车灯开发项目 | 61,669,430.76 | 22,226,684.39 | 27,870,139.07 | 56,025,976.08 | |
工具、治具、模具类 | 138,689,527.45 | 73,706,901.31 | 98,946,733.51 | 113,449,695.25 | |
合计 | 214,926,651.60 | 103,979,291.88 | 136,707,987.51 | 182,197,955.97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06,577,021.30 | 80,564,475.02 | 476,561,555.04 | 72,012,830.1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6,830,933.25 | 13,036,004.62 | 82,206,669.87 | 12,331,000.48 |
资产折旧及摊销 | 336,536,906.94 | 50,480,536.04 | 506,385,486.85 | 75,957,823.03 |
递延收益 | 571,184,860.67 | 87,508,104.09 | 713,005,043.56 | 109,055,687.78 |
公允价值变动 | 173,036.85 | 25,955.53 | ||
负债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 | 43,588,637.00 | 6,538,295.55 | 441,727.54 | 66,259.13 |
可抵扣亏损 | 75,944,035.97 | 24,453,043.61 | 143,168,954.45 | 46,098,638.85 |
合计 | 1,620,835,431.98 | 262,606,414.46 | 1,921,769,437.31 | 315,522,239.3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95,830,228.16 | 18,207,743.35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152,996.41 | 1,265,111.51 | ||
合计 | 8,152,996.41 | 1,265,111.51 | 95,830,228.16 | 18,207,743.3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8,289,474.08 | 77,383,501.62 |
可抵扣亏损 | 377,457,706.67 | 137,788,578.34 |
合计 | 465,747,180.75 | 215,172,079.9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10,963,590.43 | 10,963,590.43 | |
2024年 | 70,430,154.73 | 70,430,154.73 | |
2025年 | 13,904,377.90 | 13,904,377.90 | |
2027年 | 282,159,583.61 | ||
2028年 | 4,985,259.88 | ||
2029年 | 37,505,195.40 | ||
合计 | 377,457,706.67 | 137,788,578.3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等 | 2,047,381,604.04 | 2,047,381,604.04 | 966,521,340.44 | 966,521,340.44 | ||
预付土地款 | 103,416,475.00 | 103,416,475.00 | ||||
合计 | 2,047,381,604.04 | 2,047,381,604.04 | 1,069,937,815.44 | 1,069,937,815.44 |
其他说明:
(1)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一 | 113,274,451.64 | 5.53 |
供应商二 | 92,053,091.66 | 4.50 |
供应商三 | 78,571,358.57 | 3.84 |
供应商四 | 63,583,785.97 | 3.11 |
供应商五 | 57,637,791.13 | 2.82 |
合 计 | 405,120,478.97 | 19.80 |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91.36%,主要系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50,000,000.00 | 44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1,612,500,000.00 | 798,005,213.05 |
保证抵押借款 | 150,000,000.00 | |
应付利息 | 1,710,884.18 | 2,626,683.72 |
合计 | 2,314,210,884.18 | 1,240,631,896.7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21年1月15日,公司本部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
(2)2021年6月25日,公司本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3)2021年12月24日,公司本部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条件为信用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4)2021年2月8日,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建信融通业务,核定融信限额为人民币1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及以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办公楼及部分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截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人民币15,000.00万元。
(5)2021年5月26日,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6)2021年5月11日,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8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8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
(7)2021年5月11日,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
(8)2021年5月13日,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2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
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2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200.00万元。
(9)2021年5月24日,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5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4,5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500.00万元。
(10)2021年7月13日,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11)2021年9月28日,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2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
(12)2021年6月3日,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13)2021年12月16日,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21,75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1,750.00万元。
(14)2021年5月12日,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15)2021年1月20日,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16)2021年2月9日,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17)2021年3月3日,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18)2021年3月29日,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19)2021年4月15日,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20)2021年5月13日,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21)2021年5月20日,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0万元,由公司本部提供保证,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22)上述借款涉及保证的由公司本部提供,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二、5(4)。
(2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86.5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体量扩大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85,532,853.34 | 42,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706,196,409.17 | 641,894,312.88 |
合计 | 791,729,262.51 | 683,894,312.8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款 | 1,371,319,849.56 | 747,610,716.97 |
应付设备款 | 1,001,982,247.41 | 405,299,181.68 |
应付工程款 | 96,824,276.49 | 99,864,625.92 |
应付其他款 | 255,611,691.39 | 182,210,815.70 |
合计 | 2,725,738,064.85 | 1,434,985,340.2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89.95%,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及应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未结算贵金属废料款项(注1) | 584,876,403.31 | |
预收土地回收款(注2) | 63,314,200.00 | |
合计 | 648,190,603.31 |
注1、预收未结算贵金属废料款项系为公司销售的贵金属废料已发货按暂定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收入,公司拥有后续按照上海黄金交易所价格走势调整价格的权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收到贵金属废料回收商的货款后作为预收款项核算。
注2、预收土地回收款系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土地收回协议,双方约定收回土地面积约280.03亩,本公司已预收土地款63,314,200.00元。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销售款 | 76,007,971.48 | 88,784,433.80 |
合计 | 76,007,971.48 | 88,784,433.8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86,081,641.56 | 2,011,894,854.63 | 1,953,378,447.62 | 244,598,048.5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5,922,242.99 | 65,750,768.29 | 171,474.70 | |
三、辞退福利 | 3,491,042.34 | 3,491,042.34 | ||
合计 | 186,081,641.56 | 2,081,308,139.96 | 2,022,620,258.25 | 244,769,523.2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5,921,045.36 | 1,805,892,411.87 | 1,747,384,603.99 | 244,428,853.24 |
二、职工福利费 | 122,293,405.14 | 122,288,605.14 | 4,800.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40,073,059.49 | 40,063,097.36 | 9,962.1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4,858,533.98 | 34,858,533.98 | ||
工伤保险费 | 2,681,863.66 | 2,671,901.53 | 9,962.13 | |
生育保险费 | 2,532,661.85 | 2,532,661.85 | ||
四、住房公积金 | 151,777.00 | 40,061,729.00 | 40,067,236.00 | 146,270.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819.20 | 3,569,361.81 | 3,570,017.81 | 8,163.20 |
六、其他 | 4,887.32 | 4,887.32 | ||
合计 | 186,081,641.56 | 2,011,894,854.63 | 1,953,378,447.62 | 244,598,048.5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3,677,122.21 | 63,510,853.41 | 166,268.80 |
2、失业保险费 | 2,245,120.78 | 2,239,914.88 | 5,205.90 | |
合计 | 65,922,242.99 | 65,750,768.29 | 171,474.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辞退福利:本公司本期因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的辞退福利为3,491,042.34元,期末无应付未付的辞退福利;
(2)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1.54%,主要系本公司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所致。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8,263,027.95 | 9,814,969.9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23,384.39 | 2,858,399.74 |
教育费附加 | 1,815,906.05 | 1,225,123.8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031,571.23 | 637,990.45 |
水利基金 | 247,289.37 | 221,117.28 |
企业所得税 | 138,330,711.54 | 107,195,202.78 |
个人所得税 | 21,413,659.73 | 8,652,935.53 |
土地使用税 | 10,270,891.61 | 4,030,101.05 |
房产税 | 11,810,910.71 | 7,735,086.17 |
其他 | 1,207,940.45 | 2,994,888.63 |
合计 | 228,515,293.03 | 145,365,815.43 |
其他说明: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57.20%,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93,392,627.98 | 73,033,304.16 |
合计 | 93,392,627.98 | 73,033,304.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8,857,789.22 | 19,699,942.57 |
其他往来 | 74,534,838.76 | 53,333,361.59 |
合 计 | 93,392,627.98 | 73,033,304.16 |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1,200,000.00 | 120,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37,593,150.33 | 175,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84,711.99 | 2,287,480.91 |
应付利息 | 4,714,605.51 | 4,451,833.37 |
合计 | 705,192,467.83 | 301,739,314.28 |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03,453,153.55元,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增加所致。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未终止确认的商业票据 | 828,684,685.95 | 611,300,344.35 |
待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 5,044,388.18 | 4,827,946.75 |
合计 | 833,729,074.13 | 616,128,291.1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5.32%,主要系已背书或已贴现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的商业票据增加所致。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及抵押借款 | 1,025,249,000.00 | |
保证借款 | 1,721,257,000.00 | |
信用借款 | 939,900,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3) | 61,200,000.00 | 120,000,000.00 |
合计 | 2,599,957,000.00 | 905,249,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2021年7月20日,公司本部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签订《借款合同》,由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向公司本部提供人民币64,000.00万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流动资金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64,000.00万元,已累计归还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3,99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2、2021年12月13日,本公司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溪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溪支行向福建晶安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3、2020年5月29日,子公司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提供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第一批)-复工复产专项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8,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8,000.00万元。
4、2020年2月19日,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提供人民币36,000.00万元的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第一批)-复工复产专项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6,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6,000.00万元。
5、2020年2月19日,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外汇中期流动资金贷款(非循环)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提供美元1,000.00万的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第一批)-复工复产专项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
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美元1,000.00万元,按2021年12月31日汇率折合贷款余额为人民币6,375.70万元。
6、2020年2月21日,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提供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第一批)-复工复产专项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
7、2021年9月30日,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市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由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提供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
8、2021年12月13日,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向泉州三安提供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9、2021年5月14日,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向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
10、2021年10月15日,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并购借款合同》,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向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民币12,000.00万元股权收购贷款。截止报告期末,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已累计提取贷款本金人民币12,000.00万元,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200.00万元。
11、上述借款涉及由公司本部提供担保,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二、5(4)。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694,708,000.00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取得项目借款增加所致。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费 | 1,684,711.99 | 2,287,480.9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3) | 1,684,711.99 | 2,287,480.91 |
合计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978,095,001.26 | 953,000,000.00 |
合计 | 1,978,095,001.26 | 953,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资金往来 | 2,615,688,151.59 | 1,128,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七、43) | 637,593,150.33 | 175,000,000.00 |
合 计 | 1,978,095,001.26 | 953,000,000.00 |
其他说明:
(1)本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16.54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已累计归还长期应付款87,100.00万元,长期应付款余额78,3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1,000.00万元,详细情况见本附注十二、5(8)所述。
(2)本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
3.0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的利息余额17,716,985.52元,应付的本金余额为276,411,084.54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96,858,641.56元,详细情况见本附注十二、5(8)所述。
(3)本公司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
2.0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已累计归还长期应付款3,000.00万元,长期应付款余额17,000.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1,500.00万元,详细情况见本附注十二、5(8)所述。
(4)本公司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
16.00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的利息余额86,072,604.62元,应付的本金余额为1,402,393,689.42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金额为515,734,508.77元,详细情况见本附注十二、5(8)所述。
(5)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25,095,001.26元,主要系本期应付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的租赁款增加所致。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30,990,000.00 | ||
产品质量保证 | 441,727.54 | 12,598,637.00 | |
合计 | 441,727.54 | 43,588,637.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3,146,909.46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金及未决诉讼增加所致。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658,133,983.62 | 1,434,669,670.33 | 310,053,532.57 | 3,782,750,121.38 | |
合计 | 2,658,133,983.62 | 1,434,669,670.33 | 310,053,532.57 | 3,782,750,121.3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台青专项资金 | 331,021.24 | 100,000.00 | 417,656.80 | 13,364.44 | 与收益相关 | ||
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 | 4,581,312.00 | 4,581,312.00 | 与收益相关 | ||||
福建省第七批百人计划第一批资金 | 1,200,000.00 | 1,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第三批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 | 1,175,000.00 | 1,17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设备购置补贴款 | 687,547,317.20 | 1,220,987,734.01 | 86,494,650.48 | 1,822,040,400.73 | 与资产相关 | ||
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补助款 | 682,673,251.28 | 11,763,280.00 | 6,882,042.44 | 687,554,488.84 | 与资产相关 | ||
MOCVD设备补贴 | 402,938,863.79 | 123,347,299.84 | 279,591,563.95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扶持资金 | 253,047,411.67 | 81,074,300.00 | 5,074,530.00 | 329,047,181.67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技改项目-5G基站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08,900,000.00 | 71,100,000.00 | 16,556,322.26 | 163,443,677.74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GaN器件 | 99,579,900.00 | 3,267,300.00 | 96,312,6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进口设备贴息 | 97,641,425.96 | 106,339.00 | 18,078,228.42 | 79,669,536.54 | 与资产相关 | ||
6英寸0.15 μm pHEMT及0.35 μm BiHEMT芯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46,875,000.02 | 6,249,999.96 | 40,625,000.06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 35,600,729.07 | 6,376,250.04 | 29,224,479.03 | 与资产相关 | |||
氮化镓基第三代半导体照明超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34,768,333.32 | 4,535,000.04 | 30,233,333.28 | 与资产相关 | |||
工业强基项目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LED芯片生产线用关键成套设备工艺开发及产业化 | 15,823,333.33 | 1,880,000.00 | 13,94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高品质、全光谱无机半导体照明材料、器件与灯具产业化制造技术 | 13,349,650.08 | 523,110.00 | 12,826,540.08 | 与资产相关 | |||
聚光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示范工程(2011.1-2011.12) | 11,900,000.00 | 11,900,000.00 | - | 与资产相关 | |||
固态紫外光源高Al组分结构材料和外延及产业化研究 | 8,890,000.00 | 8,8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2019年01专项 | 8,175,300.00 | 1,649,800.00 | 9,825,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3.5GHz频段5G终端功放芯片样片研发 | 8,070,100.00 | 8,070,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半导体照明核心器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 7,380,000.00 | 11,000,000.00 | 18,3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氮化镓LED衬底、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7,134,000.00 | 7,13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超高能效LED 高质量外延与内量子效率提升技术研究(2017YFB0403102) | 6,855,000.00 | 6,85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激光投影电视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8,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半导体照明绿色制造关键工艺开发与系统集成 | 4,800,000.00 | 4,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固态紫外器件高光提取效率和光子调控技术 | 3,920,000.00 | 3,9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超高能效LED芯片光子耦合机制与提取效率提升技术研究 | 3,915,000.00 | 3,91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功率连续波DFB激光器的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3,893,600.00 | 823,400.00 | 4,71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GAN基电力电子器件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3,755,850.00 | 1,045,900.00 | 4,801,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照明高光效、功率型RGB LED外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3,250,000.00 | 1,300,000.00 | 1,9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室内半导体照明、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 3,112,500.00 | 450,000.00 | 2,66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Al组分AlGaN固态光源外延、芯片结构设计及产业化技术 | 3,000,000.00 | 3,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 3,000,000.00 | 4,000,000.00 | 3,000,000.00 | 4,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Micro-LED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政府补助 | 3,000,000.00 | 1,200,000.00 | 200,000.00 | 4,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移动通讯用高效率功率放大器关键技术合作研发 | 2,953,416.67 | 427,000.00 | 2,526,416.67 | 与资产相关 | |||
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设备补贴 | 5,000,000.00 | 104,166.66 | 4,895,833.34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5G高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2,640,000.00 | 2,6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公司二期电力双回路扩建项目 | 2,610,500.97 | 333,255.48 | 2,277,245.49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重点专项款 | 2,466,750.00 | 2,466,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砷化镓LED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2,356,385.35 | 315,000.00 | 2,041,385.35 | 与资产相关 | |||
半导体照明产品全技术链绿色制造技术研究 | 2,267,000.00 | 2,26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绿光激光器用高铟组份氮化镓基外延材料生产技术 | 2,227,166.67 | 322,000.00 | 1,905,166.67 | 与资产相关 |
大尺寸液晶屏用LED背光源芯片和模组研发及应用 | 2,135,833.33 | 230,000.00 | 1,90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
厦门市化合物半导体芯片重点实验室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功率型倒装芯片产业化技术及应用 | 1,813,950.00 | 261,000.00 | 1,552,95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Micro-LED外延、芯片关键技术研究 | 1,690,000.00 | 1,495,000.00 | 500,000.00 | 2,68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聚光型GaInP/GaInAs/Ge三结太阳电池成套制造工艺技术研发及示范生产线 | 1,686,666.67 | 920,000.00 | 7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基于CMOS驱动的高PPI Micro-LED显示技术研究 | 1,540,000.00 | 1,5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用于TFTLCD背光源的超高亮度LED芯片产业化 | 1,413,333.33 | 530,000.00 | 883,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高纯贵金属及合金靶材产业应用研究 | 1,344,000.00 | 1,344,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Micro-LED芯片与CMOS芯片键合技术研究 | 1,100,000.00 | 690,000.00 | 1,100,000.00 | 6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光效蓝光与青光LED材料与芯片制造技术 | 750,000.00 | 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补助 | 494,791.67 | 300,000.00 | 90,624.96 | 704,166.71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3,935,290.00 | 316,538.00 | 2,266,783.19 | 11,985,044.81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科技计划配套资助 | 1,873,300.00 | 1,873,3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超高密度小间距LED芯片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2,739,079.32 | 12,739,079.32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 | 1,710,000.00 | 1,71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省创新战略专项-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 | 1,040,000.00 | 1,04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 | 180,000.00 | 1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658,133,983.62 | 1,434,669,670.33 | 300,028,575.77 | 10,024,956.80 | 3,782,750,121.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42.31%,主要系本期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款增加所致。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479,341,308 | 4,479,341,308 |
其他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被质押的数量分别为114,430,000股和407,000,084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612,482,834.21 | 150,525,810.34 | 13,763,008,644.55 | |
其他资本公积 | 62,797,905.88 | 6,126,472.68 | 68,924,378.56 | |
合计 | 13,675,280,740.09 | 156,652,283.02 | 13,831,933,023.1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经本公司2020年10月2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公司以人民币14.29元/股的价格将回购的股份过户给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公司以过户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确认授予日标的股票公允价值。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总量的70%。
本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无业绩考核指标,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本期因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计提的费用总额150,525,810.34元。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432,783.61元为本公司联营企业Cree Venture LED CompanyLimited其他资本公积变动所致。
3、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5,693,689.07元为子公司Luminus Inc.实施股票期权奖励所形成。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71,834.60 | -17,136,867.53 | -17,136,867.53 | -18,608,702.13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71,834.60 | -17,136,867.53 | -17,136,867.53 | -18,608,702.1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71,834.60 | -17,136,867.53 | -17,136,867.53 | -18,608,702.1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7,136,867.53元,主要系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影响所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833,469.72 | 939,492.24 | 1,772,961.96 | |
合计 | 833,469.72 | 939,492.24 | 1,772,961.9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32,070,468.85 | 47,281,428.30 | 879,351,897.15 | |
合计 | 832,070,468.85 | 47,281,428.30 | 879,351,897.1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686,265,091.47 | 10,131,759,919.7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302,019.31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688,567,110.78 | 10,131,759,919.7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13,021,414.22 | 1,016,280,048.8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7,281,428.30 | 56,381,817.06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671,901,196.20 | 405,393,06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282,405,900.50 | 10,686,265,091.4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2,302,019.31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注1:本公司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共计2,302,019.31元,系公司联营企业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新租赁准则,公司早于联营企业执行上述准则,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实施问答》,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当相应调整其2021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
注2:根据2021年5月18日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于2021年7月5日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按照已发行股份数4,479,341,308股计算,共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派发股利671,901,196.2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661,221,918.22 | 7,047,883,982.62 | 5,970,587,483.91 | 6,089,715,656.19 |
其他业务 | 2,910,879,008.45 | 2,730,950,313.74 | 2,483,295,281.52 | 313,994,257.82 |
合计 | 12,572,100,926.67 | 9,778,834,296.36 | 8,453,882,765.43 | 6,403,709,914.0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LED外延芯片 | 6,535,973,628.59 |
集成电路芯片 | 1,533,329,510.99 |
LED应用产品 | 1,591,918,778.64 |
材料、废料销售 | 2,638,570,616.75 |
租金、物业、服务收入 | 272,308,391.7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地区 | 11,141,676,517.31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1,430,424,409.3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2,572,100,926.67 |
合计 | 12,572,100,926.67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内销客户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为产品发出并经客户验收,本公司按照产品运抵境内客户且客户签收的时点确认销售收入。本公司与外销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中通常约定产品的货物控制权转移时点为货物报关时,因此本公司在货物报关时确认境外销售收入。本公司通常会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风险评定给予一定的账期,到期收款;对部分客户采取预收货款方式。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269,386.48 | 17,207,508.46 |
教育费附加 | 13,038,861.60 | 7,353,934.02 |
地方教育附加 | 8,692,300.41 | 5,117,804.01 |
房产税 | 42,210,642.54 | 33,521,110.94 |
水利基金 | 2,099,786.32 | 1,761,487.84 |
土地使用税 | 33,311,190.00 | 28,170,870.21 |
印花税 | 14,684,430.30 | 9,573,541.76 |
环保税 | 121,572.67 | 112,168.16 |
其他 | 2,870,620.70 | 2,483,004.39 |
合 计 | 147,298,791.02 | 105,301,429.79 |
其他说明:
1、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六、税项;
2、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长39.88%,主要系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6,060,312.00 | 54,285,261.86 |
差旅费用 | 5,159,235.84 | 3,591,878.99 |
业务费用 | 5,428,273.62 | 3,028,803.76 |
运营费用 | 889,867.80 | 950,464.57 |
办公及通信费用 | 3,705,389.42 | 2,074,754.50 |
广告宣传费用 | 16,768,249.90 | 19,641,778.50 |
房租及物业费用 | 7,216,989.44 | 4,787,161.67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1,380,127.26 | 939,126.12 |
产品质量保证 | 28,036,093.56 | 32,231,655.60 |
其他 | 12,764,889.58 | 8,384,081.51 |
合计 | 147,409,428.42 | 129,914,967.08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84,470,971.32 | 310,216,631.78 |
差旅费用 | 19,283,001.48 | 21,976,173.26 |
办公及通信费用 | 54,146,996.95 | 41,822,718.70 |
房租物业费用 | 6,425,543.65 | 13,362,601.44 |
会务宣传费用 | 2,656,966.36 | 1,940,037.41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202,921,938.55 | 230,667,493.41 |
物料消耗费用 | 7,119,787.86 | 17,029,825.12 |
业务费用 | 14,511,922.01 | 9,730,036.71 |
修理费用 | 3,113,747.39 | 15,972,023.04 |
其他 | 28,289,729.45 | 10,532,434.51 |
合计 | 822,940,605.02 | 673,249,975.3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5,750,520.58 | 149,348,414.46 |
物料消耗费用 | 172,950,386.83 | 141,538,814.05 |
摊销及折旧费用 | 100,498,323.09 | 82,416,428.62 |
设计费用 | 396,732.79 | 311,802.81 |
其他费用 | 40,615,165.13 | 32,077,982.58 |
合计 | 530,211,128.42 | 405,693,442.52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长30.69%,主要系集成电路项目研发投入增加及费用化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83,461,577.28 | 107,988,939.17 |
减:利息收入 | 92,169,925.92 | 39,825,108.42 |
汇兑净损失 | 37,705,769.93 | 12,295,706.17 |
手续费 | 7,782,729.42 | 3,152,314.41 |
合计 | 136,780,150.71 | 83,611,851.33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长63.59%,主要系本年借款增加导致利息费用增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920,557,922.89 | 678,749,829.6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 | 1,306,289.01 | 1,220,417.12 |
合计 | 921,864,211.90 | 679,970,246.79 |
其他说明:
1、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七、74 “营业外收入”。
2、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长35.57%,主要系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5,139,315.02 | 402,112.0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82,333.7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359,455.75 | |
合计 | 132,779,859.27 | 319,778.35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132,460,080.92元,主要系联营企业盈利能力增加所致,其中联营企业-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1,857,447.63元、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4,615,491.00元、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01,511,112.64元。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979,959.56 | |
合计 | 7,979,959.56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760,471.42 | -10,206,455.17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631,484.23 | -38,219,658.5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265,302.39 | 3,704,041.06 |
合计 | -11,136,315.20 | -44,722,072.70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75.10%,主要系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23,705,217.30 | -242,221,906.0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0,049,314.17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23,705,217.30 | -252,271,220.19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损失“-”) | 15,113,980.19 | 10,102,657.96 |
合计 | 15,113,980.19 | 10,102,657.96 |
其他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长49.60%,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增加所致。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2,019,390.00 | ||
罚款收入 | 1,863,105.09 | 2,033,195.76 | 1,863,105.09 |
其他 | 18,600,618.14 | 143,638,630.79 | 18,600,618.14 |
合计 | 20,463,723.23 | 147,691,216.55 | 20,463,723.2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6英寸0.15μm pHEMT及0.35μm BiHEMT芯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 6,249,999.96 | 3,124,999.98 | 与资产相关 |
LED芯片生产线用关键成套设备工艺开发及产业化 | 1,880,000.00 | 1,8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MOCVD设备补贴 | 123,347,299.84 | 171,597,299.52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扶持资金 | 5,074,530.00 | 679,088.33 | 与资产相关 |
大尺寸液晶屏用LED背光源芯片和模组研发及应用 | 230,000.00 | 2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氮化镓基第三代半导体外延材料研发及产业化 | 2,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氮化镓基第三代半导体照明超高光效LED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4,535,000.04 | 1,511,666.68 | 与资产相关 |
高品质、全光谱无机半导体照明材料、器件与灯具产业化制造技术 | 523,110.00 | 523,110.00 | 与资产相关 |
公司二期电力双回路扩建项目 | 333,255.48 | 194,399.03 | 与资产相关 |
功率型倒装芯片产业化技术及应用 | 261,000.00 | 261,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补助 | 6,882,042.44 | 2,779,591.72 | 与资产相关 |
进口设备贴息 | 18,078,228.42 | 15,793,231.80 | 与资产相关 |
聚光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示范工程补助(2011.1-2011.12) | 11,900,000.00 | 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聚光型GaInP/GaInAs/Ge三结太阳电池成套制造工艺技术研发及示范生产线 | 920,000.00 | 9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绿光激光器用高铟组份氮化镓基外延材料生产技术 | 322,000.00 | 322,000.00 | 与资产相关 |
设备购置补助 | 86,494,650.48 | 31,399,175.00 | 与资产相关 |
砷化镓LED外延、芯片绿色制造技术研究项目 | 315,000.00 | 31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补助 | 90,624.96 | 5,208.33 | 与资产相关 |
室内半导体照明、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 450,000.00 | 4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移动通讯用高效率功率放大器关键技术合作研发 | 427,000.00 | 427,000.00 | 与资产相关 |
用于TFT-LCD背光源的超高亮度LED芯片产业化 | 530,000.00 | 53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经费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照明高光效、功率型RGB LED外延、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1,300,000.00 | 1,3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266,783.19 | 2,297,065.19 | 与资产相关 |
财政贴息补助 | 9,059,374.00 | 18,375,563.00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 44,428,200.00 | 3,178,263.00 | 与收益相关 |
促进就业款 | 9,895,180.34 | 23,528,205.54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进步奖、优秀产品奖等各项奖励 | 23,352,200.00 | 150,943,646.00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三项资金财政补贴 | 4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各项费用补助 | 3,782,092.00 | 5,381,484.00 | 与收益相关 |
人才工作生活补助经费 | 5,353,327.00 | 9,535,777.96 | 与收益相关 |
税费返还 | 2,418,973.78 | 19,690,804.55 | 与收益相关 |
2019年技改项目-5G基站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16,556,322.26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 6,376,250.04 | 6,376,250.04 | 与资产相关 |
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设备补贴 | 104,166.66 | 与资产相关 | |
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 | 4,581,312.00 | 与收益相关 | |
专项扶持资金 | 22,24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提前点火试产奖励 | 100,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防疫补贴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核酸检测补贴 | 19,39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920,557,922.89 | 680,769,219.6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86.14%,主要系上期收购WIPAC LIMITED支付对价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格影响所致。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2,022,653.95 | 22,590,681.92 | 72,022,653.9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2,022,653.95 | 22,590,681.92 | 72,022,653.95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404,887.20 | 154,190.80 | 2,404,887.20 |
其他 | 594,750.00 | 8,123,301.72 | 594,750.00 |
罚款及滞纳金 | 259,027.78 | 1,988,918.39 | 259,027.78 |
赔偿支出 | 31,041,424.49 | 31,041,424.49 | |
合计 | 106,322,743.42 | 32,857,092.83 | 106,322,743.42 |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73,465,650.59元,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及计提的未决诉讼赔款增加所致。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16,669,377.66 | 209,895,077.3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5,973,193.07 | -65,540,426.92 |
合计 | 352,642,570.73 | 144,354,650.4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665,663,984.9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16,415,996.2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11,206,016.5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938,182.9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2,465,432.3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965,212.8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0,870,993.36 |
税率调整导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所得税费用 | 352,642,570.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款 | 2,042,755,086.87 | 1,348,302,124.98 |
利息收入 | 92,169,925.92 | 42,536,046.46 |
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 | 220,452,149.70 | 605,941,158.9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项 | 40,823,047.05 | 20,188,190.67 |
合计 | 2,396,200,209.54 | 2,016,967,521.0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期间费用 | 280,954,025.77 | 240,877,020.6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往来款项 | 13,418,725.32 | |
合计 | 280,954,025.77 | 254,295,745.9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承兑保证金 | 2,497,267,092.97 | 1,749,272,231.75 |
回购股份款项 | 349,999,261.01 | |
合计 | 2,497,267,092.97 | 2,099,271,492.7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缴存承兑、保函及信用证保证金 | 3,590,583,055.98 | 1,485,277,212.52 |
发行费用 | 28,773,584.92 | |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保证金退回 | 350,000,000.00 | |
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 | 95,000,000.00 | |
合计 | 3,685,583,055.98 | 1,864,050,797.4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313,021,414.22 | 1,016,280,048.8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23,705,217.30 | 252,271,220.19 |
信用减值损失 | 11,136,315.20 | 44,722,072.7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17,421,191.54 | 1,450,605,646.62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5,516,066.12 | —— |
无形资产摊销 | 388,740,765.66 | 325,890,166.6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6,707,987.51 | 104,167,748.4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113,980.19 | -10,102,657.9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2,022,653.95 | 22,590,681.9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79,959.56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83,461,577.28 | 107,988,939.1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2,779,859.27 | -319,778.3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915,824.91 | -83,749,347.9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6,942,631.84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08,470,081.02 | -1,096,198,786.3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08,987,325.73 | 487,785,009.7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6,589,727.35 | -687,389,077.7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7,785,448.73 | 1,934,541,885.9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669,809,522.67 | 6,515,141,301.3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515,141,301.38 | 1,602,425,031.3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845,331,778.71 | 4,912,716,269.9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669,809,522.67 | 6,515,141,301.38 |
其中:库存现金 | 354,444.94 | 181,521.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669,455,077.73 | 6,514,959,779.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69,809,522.67 | 6,515,141,301.3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17,817,377.02 | 注1 |
应收票据 | 500,226,353.89 | 注2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净值) | 209,401,707.29 | 注3、注4 |
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净值) | 2,958,868,528.57 | 注5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137,980,046.53 | 注3、注4 |
合计 | 5,424,294,013.30 | / |
其他说明:
注1: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就与SAMSUNG ELECTRONICS CO.,LTD的《购买LED芯片的合同》签订预收款支付保函,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54,475,816.94元;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缴存的国内非融资性海关关税保付保函,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缴存的黄金租赁账户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10,113.07元;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00元;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0元;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缴存关税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0元,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人民币13,000,000.00元;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缴存保函保证金人民币2,700,000.00元;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共缴存开立信用证保证金人民币1,409,202,657.82元,其余的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中的票据金额共计人民币500,226,353.89元。 注3: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建信融通业务,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办公楼及部分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共计189,410,642.81元提供抵押。上述借款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七、32。 注4:子公司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及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建信融通业务,以其拥有完全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及部份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157,971,111.01元提供抵押。 注5: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产售后租回协议,协议约定以价款19亿元购买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设备后,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设备租回,租回设备账面净值合计2,958,868,528.57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1,484,080.80 | 6.3757 | 264,490,053.96 |
欧元 | 1,930.94 | 7.2197 | 13,940.81 |
港币 | 226,993,270.99 | 0.8176 | 185,589,698.36 |
日元 | 11,900,040.00 | 0.055415 | 659,440.72 |
英镑 | 2,138,925.92 | 8.6064 | 18,408,452.04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27,246,028.46 | 6.3757 | 173,712,503.65 |
港币 | 97,168,752.53 | 0.8176 | 79,445,172.07 |
英镑 | 5,167,041.16 | 8.6064 | 44,469,623.04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33,736.15 | 6.3757 | 215,091.57 |
港币 | 196,899,540.39 | 0.8176 | 160,985,064.22 |
英镑 | 48,958.54 | 8.6064 | 421,356.78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80,742,289.12 | 6.3757 | 514,788,612.74 |
英镑 | 3,995,424.16 | 8.6064 | 34,386,218.49 |
港币 | 120,042,196.89 | 0.8176 | 98,146,500.18 |
日元 | 1,281,439,175.00 | 0.055415 | 71,010,951.88 |
瑞士法郎 | 434,906.00 | 6.9776 | 3,034,600.11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3,017,745.14 | 6.3757 | 19,240,237.69 |
英镑 | 48,958.54 | 8.6064 | 421,356.78 |
港币 | 185,306,669.76 | 0.8176 | 151,506,733.20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10,000,000.00 | 6.3757 | 63,757,000.00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境外主要 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
Luminus Inc. | 美国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Luminus Devices,Inc. | 美国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三安光电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WIPAC TECHNOLOGY LIMITED | 英国 | 英镑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三安先进光通讯有限公司 | 美国 | 美元 | 境外公司经营地主要币种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Micro-LED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政府补助 | 1,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19年01专项 | 1,649,800.00 | 递延收益 | |
2019年技改项目-5G基站SiC基GaN功率放大器芯片生产线扩建项目 | 71,100,000.00 | 递延收益 | 6,837,387.17 |
2019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研发及产业化 | 4,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出库奖 | 116,538.00 | 递延收益 | 14,567.25 |
2020年度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补助 | 300,000.00 | 递延收益 | 28,125.00 |
2020年省创新战略专项-大功率、高效率、高可靠碳化硅双向车载充电机开发 | 1,040,000.00 | 递延收益 | |
Micro-LED芯片与CMOS芯片键合技术研究 | 690,000.00 | 递延收益 | |
半导体照明核心器件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 | 11,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产业扶持资金 | 81,074,300.00 | 递延收益 | |
超高密度小间距LED芯片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 | 1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2,739,079.32 | 递延收益 | |
第三批福建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 | 1,175,000.00 | 递延收益 | |
福建省第七批百人计划第一批资金 | 1,200,000.00 | 递延收益 | |
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设备补贴 | 5,000,000.00 | 递延收益 | 104,166.66 |
高功率连续波DFB激光器的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823,400.00 | 递延收益 | |
高性能GAN基电力电子器件设计与产业化制备技术 | 1,045,900.00 | 递延收益 | |
高性能Micro-LED外延、芯片关键技术研究 | 1,495,000.00 | 递延收益 | |
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 | 1,710,000.00 | 递延收益 | |
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 | 180,000.00 | 递延收益 | |
国家科技计划配套资助 | 1,873,300.00 | 递延收益 | |
基础设施及工程建设补助款 | 11,763,280.00 | 递延收益 | 11,207.24 |
激光投影电视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 | 2,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进口设备贴息 | 106,339.00 | 递延收益 | 3,323.10 |
其他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00,000.00 | 递延收益 | 46,666.70 |
设备购置补贴款 | 1,220,987,734.01 | 递延收益 | 5,000,000.01 |
台青专项资金 | 100,000.00 | 递延收益 | |
财政贴息补助 | 9,059,374.00 | 其他收益 | 9,059,374.00 |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 44,428,200.00 | 其他收益 | 44,428,200.00 |
促进就业款 | 9,895,180.34 | 其他收益 | 9,895,180.34 |
科技进步奖、优秀产品奖等各项奖励 | 23,352,200.00 | 其他收益 | 23,352,200.00 |
科技三项资金财政补贴 | 40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400,000,000.00 |
其他各项费用补助 | 3,782,092.00 | 其他收益 | 3,782,092.00 |
人才工作生活补助经费 | 5,353,327.00 | 其他收益 | 5,353,327.00 |
税费返还 | 2,418,973.78 | 其他收益 | 2,418,973.78 |
提前点火试产奖励 | 100,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00 |
专项扶持资金 | 22,240,000.00 | 其他收益 | 22,240,000.00 |
合计 | 2,055,199,017.45 | 632,574,790.25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设主体
名称 |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年末净资产 | 合并日至年末净利润 |
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 | 1,000,000.00 | |
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021年4月 | 76,865,246.26 | -13,834,753.74 |
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9月 | 705,240.01 | 705,240.01 |
1、公司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亿元。
2、公司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在福建省泉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亿元。
3、公司子公司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在湖北省鄂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芜湖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芜湖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芜湖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WIPACTECHNOLOGYLIMITED | 英国 | 英国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安溪 | 安溪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LuminusInc. | 美国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LuminusDevices,Inc. | 美国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朗明纳斯(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朗明纳斯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芜湖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厦门三安气体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香港三安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上海三安领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三安日本科技株式会社 | 日本 | 日本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三安光电子信息通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三安先进光通讯有限公司 | 美国 | 美国 | 研发 | 100.00 | 设立 | |
厦门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 | 厦门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泉州市三安光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泉州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泉州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鄂州 | 鄂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鄂州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鄂州 | 鄂州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 | 长沙 | 工业生产 | 100.00 | 设立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 | 泉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贸易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98,790,829.45 | 122,336,302.3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5,139,315.02 | 402,112.0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5,139,315.02 | 402,112.07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年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港币、日元、英镑有关,除本公司的几个下属子公司以美元、港币、日元、英镑进行采购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汇率风险对本公司的交易及境外经营的业绩均构成影响。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参见本附注七、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以下所列外币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将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项目 |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人民币万元)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2% | -318.74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 | 318.74 |
人民币对港元贬值2% | 352.73 |
人民币对港元升值2% | -352.73 |
人民币对日元贬值3% | -211.05 |
人民币对日元升值3% | 211.05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3% | -149.66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3% | 149.66 |
人民币对瑞士法郎贬值3% | -9.10 |
人民币对瑞士法郎升值3% | 9.10 |
人民币对英镑贬值3% | 84.21 |
人民币对英镑升值3% | -84.21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3、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
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本公司带息债务情况如下:
带息债务类型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浮动利率带息债务 | ||
其中:短期借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4,593,150.33 | 120,000,000.00 |
长期借款 | 1,194,257,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1,050,095,001.26 | |
固定利率带息债务 | ||
其中:短期借款 | 2,312,500,000.00 | 1,238,005,213.0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200,000.00 | 175,000,000.00 |
长期借款 | 1,405,700,000.00 | 905,249,000.00 |
长期应付款 | 928,000,000.00 | 953,000,000.00 |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见下表,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浮动利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项目 | 对税前利润的影响(人民币万元) |
人民币基准利率上升75个基准点 | -4,401.40 |
人民币基准利率下降75个基准点 | 4,401.40 |
注1:上表以正数表示增加,以负数表示减少。
4、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年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本公司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5、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2021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
“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资产负债表日,单项确定已发生减值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58,380,813.47元,由于上述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本公司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因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本附注七、4、本附注七、5、本附注七 、6和本附注七、8的披露。
6、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年年限分析如下:
项目 | 非流动负债年末余额(万元) | |||
1-3年(含3年) | 3-5年(含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长期借款 | 243,595.70 | 16,400.00 | 259,995.70 | |
长期应付款 | 115,130.33 | 16,000.00 | 67,900.00 | 199,030.33 |
计息长期借款产生的利息 | 8,423.31 | 405.80 | 8,829.11 | |
计息长期应付款产生的利息 | 4,397.32 | 192.00 | 814.80 | 5,404.12 |
合计 | 371,546.66 | 32,997.80 | 68,714.80 | 473,259.26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8,261,704.47 | 14,551,991.08 | 612,813,695.5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725,639.46 | 12,725,639.46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
1.应收票据 | 212,246,610.30 | 212,246,610.30 | ||
2.应收账款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98,261,704.47 | 239,524,240.84 | 837,785,945.31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系公司尚未最终结算的黄金,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加权平均价作为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上市公司众泰汽车的股票,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确认的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公司子公司Luminus Inc.在金融机构购买的保本浮动利率的金融理财产品,公司按照投资额加上已实现收益作为公允价值计量依据确认。
公司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系公司持有的3D LIVE,INC.的股权,股权比例为15.08%,公司按照出资额作为公允价值的计量依据确认。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厦门 | 投资 | 139,215 | 5.44 | 5.44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厦门 | 工业生产 | 37,418.9847 | 27.10 | 27.1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系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林秀成。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参股子公司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参股子公司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安徽省三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股东投资的公司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股东投资的公司之母公司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持有联营企业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之控制的公司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 | 其他关联方 |
Cree LED,Inc. | 其他关联方 |
Cree LED Hong Kong Limited | 其他关联方 |
其他说明
2020年8月,本公司以3.815亿元的价格收购福建省安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泉州安瑞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00%股权,上述交易于2020年8月31日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自2020年9月起,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20年1-8月的金额。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货物 | 2,744,127.72 | 38,891.17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货物 | 2,093,451.84 | 3,599,582.00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货物 | 4,803,438.9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LED应用品 | 55,661.77 | 1,820,972.57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员工食堂费用 | 208,258.46 | 259,880.20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LED外延芯片 | 99,880,431.00 | 73,281,843.26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代工 | 102,304,591.56 | 73,768,353.55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材料 | 59,416,580.97 | 39,377,608.67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LED外延芯片 | 125,397.67 | 18,648,189.61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5,082,964.51 | 3,420,039.01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测试费 | 7,892,082.35 | 5,535,625.47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LED应用品 | 315,419.69 | 4,572,104.33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员工食堂费用 | 930,204.88 | 995,840.25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29,205.95 | 31,340.00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检测费 | 50,910.38 | 1,263,327.35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1,324,627.23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员工食堂费用 | 171,412.73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动力费 | 601,746.87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材料 | 89,495.68 | |
Cree LED,Inc. | LED外延芯片 | 10,209,969.49 | 27,450,836.38 |
Cree LED Hong Kong Limited | LED外延芯片 | 25,433,070.55 | 10,470,483.09 |
Seoul Viosys Co.,Ltd. | LED外延芯片 | 1,360,772.01 | |
Cree Venture LED Company Limited | LED外延芯片 | 19,429.33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家具 | 31,539.82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员工食堂费用 | 27,047.64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1,137.60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住宿服务 | 29,455.49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员工食堂费用 | 70,879.84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10,256.74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住宿服务 | 111,671.71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办公服务费 | 105,660.40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燃气费 | 42.65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芯片 | 765,252.01 |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LED外延芯片 | 1,978,761.94 |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集成电路芯片 | 592,920.35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代工 | 2,602,646.06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LED应用品 | 145,717.17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LED外延芯片 | 165,477.88 |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LED外延芯片 | 663.72 |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LED外延芯片 | 34,605.1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71,428.58 | 342,857.16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44,914.28 | 289,828.56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宿舍楼 | 139,140.00 | 161,120.00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实验楼 | 205,714.28 | 205,714.28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厂房 | 90,733.68 | 90,733.68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36,242,967.01 | 23,482,849.63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宿舍楼 | 7,753.76 | |
厦门市芯颖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 | 139,037.43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8,495.44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厂房 | 23,075.20 |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车辆 | 21,238.96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宿舍楼 | 130,166.67 | |
福建北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厂房 | 685,722.96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三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2,391,359.04 | 2,566,068.48 |
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 机器设备 | 25,217,984.94 | 36,544,763.12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机器设备 | 3,150,0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 | 2020/5/29 | 2023/5/28 | 否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6,300.00 | 2021/9/18 | 2022/9/18 | 否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1/12/31 | 2022/12/31 | 否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1/5/21 | 2022/5/20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7,000.00 | 2020/2/19 | 2023/2/19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9,000.00 | 2020/4/30 | 2023/4/30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6,375.70 | 2020/2/19 | 2023/2/19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1/5/27 | 2022/5/11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0/2/21 | 2023/2/21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4/30 | 2023/2/21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27,000.00 | 2020/2/14 | 2023/4/1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41,000.00 | 2020/4/29 | 2023/4/28 | 否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21/9/29 | 2024/9/28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67,500.00 | 2021/1/20 | 2022/1/19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2021/5/7 | 2023/5/6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54,000.00 | 2021/3/1 | 2023/3/1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50,000.00 | 2021/9/29 | 2026/9/29 | 否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021/6/21 | 2026/6/21 | 否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1/2/7 | 2022/6/16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7,500.00 | 2021/2/7 | 2022/6/16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1/2/7 | 2022/6/16 | 否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1/2/7 | 2022/6/16 | 否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22,000.00 | 2021/11/4 | 2026/10/14 | 否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1/12/17 | 2022/12/15 | 否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1/12/10 | 2023/12/13 | 否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1/12/10 | 2023/12/13 | 否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149,400.00 | 2015/10/10 | 2032/12/25 | 否 |
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6/7/1 | 2028/3/1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830.94 | 1,155.56 |
注:上述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含股权激励金额1,505.26万元。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①根据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子公司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发展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借款2亿元,年利率为1.20%,款项于2028年3月16日前分期偿还。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利息支出余额为2,910,694.44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70,000,000.00元。
②根据国开基金就支持公司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发展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15年度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借款3.00亿元,2016年度取得借款13.54亿元,年利率为1.20%,款项于2033年12月24日前分期偿还。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783,000,000.00元。
③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和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约定,各方将通过售后回租的形式开展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人民币30亿元,期限3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与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已签订资产售后租回协议,协议约定以19亿元的价款购买厦门三安光电
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设备后,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将上述设备租回,租赁期为3年,约定租金本利和人民币2,032,157,575.08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应付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本金1,402,393,689.42元,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应付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本金276,411,084.54元。
④2021年度,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向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人才房用于居住,同时由子公司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代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向员工收取房租、水电、燃气等费用共计1,064,629.31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7,151,374.80 | 45,200,595.63 | 708,822.19 | |
应收账款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31,723,156.71 | 317,231.57 | 19,181,238.34 | 191,812.38 |
应收账款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77,152,766.42 | 771,527.66 | 77,167,173.63 | 771,671.74 |
应收账款 | 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5,123,470.35 | 512,347.04 | ||
应收账款 | Cree LED Hong Kong Limited | 6,457,025.13 | 64,570.25 | 2,936,912.63 | 293,691.26 |
应收账款 | TCL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39,103.78 | 391.04 | ||
应收账款 | 厦门市超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916,864.23 | 9,168.64 | ||
应收账款 | Cree LED,Inc. | 2,461,871.96 | 24,618.72 | 3,354,515.25 | 335,451.53 |
应收账款 | Seoul Viosys Co., Ltd. | 1,324,554.70 | 132,455.47 | ||
应收款项融资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4,725,538.16 | |||
其他应收款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0.00 | 15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0 | 80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3,347,395.07 | 247,378.76 |
合同负债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43,362.83 | |
其他流动负债 | 厦门骐俊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637.1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175,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 519,642,797.8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96,858,641.56 | |
长期应付款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928,000,000.00 | 953,00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 882,750,891.53 | |
长期应付款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179,552,442.98 | |
应付利息 | 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 | 2,910,694.44 | 4,140,166.6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过户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照过户股票数量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存在差异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9,604,660.06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50,525,810.34 |
其他说明
经本公司2020年10月2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公司以人民币14.29元/股的价格将回购的股份过户给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公司以过户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确认授予日标的股票公允价值。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出售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总量的70%。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事项详见附注十二、5(4)。
(2)目前,公司因LED应用产品销售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存在未决民事诉讼案件。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之日,上述未决诉讼被驳回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尚无实质性进展。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47,934,130.8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47,934,130.80 |
2022年4月24日,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79,341,3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47,934,13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公司的经营业务划分为2个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公司确定了2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未分配金额。这些报告分部是以集团业务模式为基础确定的。本公司各个报告分部提供的主要产品及劳务分别为化合物半导体和投资管理。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 | 未分配金额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对外营业收入 | 1,257,210.09 | 1,257,210.09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233,368.74 | 233,368.74 | ||
销售费用 | 14,740.94 | 14,740.94 | ||
利息收入 | 8,853.62 | 363.38 | 9,217.00 | |
利息费用 | 15,221.60 | 3,124.56 | 18,346.16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27.76 | 12,986.17 | 13,513.93 | |
信用减值损失 | -1,113.30 | -0.33 | -1,113.63 | |
资产减值损失 | -32,370.52 | -32,370.52 | ||
折旧费和摊销费 | 224,837.72 | 0.88 | 224,838.60 | |
利润总额(亏损) | 172,284.97 | 47,281.43 | 53,000.00 | 166,566.40 |
资产总额 | 2,339,203.44 | 2,816,924.17 | 403,972.10 | 4,752,155.51 |
负债总额 | 1,627,347.92 | 700,130.77 | 620,765.53 | 1,706,713.16 |
折旧和摊销以外的非现金费用 | 147,194.13 | 16,540.00 | 163,734.13 |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11,232.22 | 28,646.86 | 39,879.08 | |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 | 1,111,832.59 | 1,111,832.59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A、 每一类产品的对外交易收入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LED外延芯片 | 6,535,973,628.59 |
集成电路芯片 | 1,533,329,510.99 |
LED应用产品 | 1,591,918,778.64 |
材料、废料销售 | 2,638,570,616.75 |
租金、物业、服务收入 | 272,308,391.70 |
合 计 | 12,572,100,926.67 |
B、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的分布:
项 目 | 本年发生额 |
中国大陆地区 | 11,141,676,517.31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1,430,424,409.36 |
合 计 | 12,572,100,926.67 |
注: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非流动资产总额的分布:
项 目 | 年末余额 |
中国大陆地区 | 31,593,083,703.41 |
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 | 270,991,080.85 |
合 计 | 31,864,074,784.26 |
注: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C、主要客户信息本期有1,751,453,136.76元的营业收入系来自于化合物半导体业务分部对单一客户福建有道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收入,占同期收入总额的13.93%。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7,850,546.89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减:坏帐准备 | |
合计 | 17,850,546.8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850,546.89 | 100.00 | 17,850,546.89 | 153,126,125.56 | 100.00 | 153,126,125.56 |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17,850,546.89 | 100.00 | 17,850,546.89 | 153,126,125.56 | 100.00 | 153,126,125.56 | ||||
组合小计 | 17,850,546.89 | 100.00 | 17,850,546.89 | 153,126,125.56 | 100.00 | 153,126,125.56 | ||||
合计 | 17,850,546.89 | / | / | 17,850,546.89 | 153,126,125.56 | / | / | 153,126,125.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公司款项 | 17,850,546.89 | ||
合计 | 17,850,546.8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3,952,579.90 | 78.16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843,695.00 | 21.54 |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4,271.99 | 0.30 | |
合计 | 17,850,546.89 | 100.00 |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30,000,000.00 | 600,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3,492,128,778.52 | 1,639,873,629.39 |
合计 | 4,022,128,778.52 | 2,239,873,629.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 | 400,000,000.00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30,000,000.00 | |
合计 | 530,000,000.00 | 600,000,000.00 |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332,061,272.88 |
1至2年 | 75,134,066.61 |
2至3年 | 84,939,000.0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057.00 |
坏账准备 | -6,617.97 |
合计 | 3,492,128,778.5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借支 | 40,000.00 | 14,000.00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3,491,870,508.43 | 1,639,786,450.35 |
对非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224,888.06 | 76,530.78 |
合计 | 3,492,135,396.49 | 1,639,876,981.1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794.74 | 1,500.00 | 1,057.00 | 3,351.74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112.90 | 2,153.33 | 3,266.2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1,907.64 | 3,653.33 | 1,057.00 | 6,617.9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3,351.74 | 3,266.23 | 6,617.97 | |||
合计 | 3,351.74 | 3,266.23 | 6,617.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2,754,587,231.61 | 1年以内 | 78.88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230,070,600.00 | 1年以内、1-2年、2-3年 | 6.59 |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220,967,147.66 | 1年以内 | 6.33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165,982,329.16 | 1年以内 | 4.75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对关联公司的应收款项 | 90,990,000.00 | 1年以内 | 2.61 | |
合计 | / | 3,462,597,308.43 | / | 99.16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3,345,047,839.80 | 23,345,047,839.80 | 22,270,047,839.80 | 22,270,047,839.8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86,468,614.46 | 286,468,614.46 | 124,894,101.59 | 124,894,101.59 | ||
合计 | 23,631,516,454.26 | 23,631,516,454.26 | 22,394,941,941.39 | 22,394,941,941.3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厦门市三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45,581,021.63 | 445,581,021.63 | ||||
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99,782,000.00 | 799,782,000.00 | ||||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2,980,000,000.00 | 2,980,000,000.00 |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661,590,000.00 | 661,590,000.00 | ||||
厦门市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LuminusInc. | 407,853,830.00 | 407,853,830.00 | ||||
安徽三安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4,678,000,000.00 | 4,678,000,000.00 |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2,253,566,411.63 | 2,253,566,411.63 | ||||
香港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79,360,000.00 | 79,360,000.00 |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7,872,314,576.54 | 7,872,314,576.54 | ||||
湖北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302,000,000.00 | 205,000,000.00 | 507,000,000.00 | |||
湖南三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 1,130,000,000.00 | 87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
北京三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22,270,047,839.80 | 1,075,000,000.00 | 23,345,047,839.8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0,316,442.38 | 11,857,447.63 | 52,173,890.01 | ||||||||
福建省两岸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8,427,217.07 | -128,703.01 | 8,298,514.06 | ||||||||
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 | 4,355,228.66 | -227,704.58 | 4,127,524.08 | ||||||||
福建省安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3,506,497.95 | 101,511,112.64 | 125,017,610.59 | ||||||||
CreeVentureLEDCompanyLimited | 48,288,715.53 | 14,615,491.00 | 432,783.61 | 63,336,990.14 | |||||||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1,280,000.00 | 2,234,085.58 | 33,514,085.58 | ||||||||
小计 | 124,894,101.59 | 31,280,000.00 | 129,861,729.26 | 432,783.61 | 286,468,614.46 | ||||||
合计 | 124,894,101.59 | 31,280,000.00 | 129,861,729.26 | 432,783.61 | 286,468,614.46 |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333,687,431.35 | 2,324,927,834.08 | 1,394,402,648.12 | 1,388,847,908.97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333,687,431.35 | 2,324,927,834.08 | 1,394,402,648.12 | 1,388,847,908.9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9,861,729.26 | 1,697,780.8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股利收益 | 530,000,000.00 | 600,000,000.00 |
合计 | 659,861,729.26 | 601,697,780.8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6,908,673.7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20,557,922.8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3,036.8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7,381,781.79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530,136.5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6,291,018.1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792,036,839.35 |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38 | 0.29 | 0.2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4 | 0.12 | 0.12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林志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