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博众精工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64号”《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27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2,0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5,371,529.6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6,698,470.39元。截至2021年5月6日,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30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1年5 月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劭悦、米耀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性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75070122000481574 90,000,000.00 4,913,817.47 活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89180078801500000219 154,012,990.66 12,501,886.17 活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8112001014400600048 90,000,000.00 20,408,460.33活期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
512904312410803 90,000,000.00 1,345,797.73 活期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1年5月6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424,012,990.66减: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53,247,157.05减:发行费用 16,482,427.74
项目
金额(元)
减:补充流动资金 146,557,974.99
减:银行手续费 404.08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70,014,525.01
加:利息收入 1,459,459.91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39,169,961.7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9,169,961.70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40,669.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898.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6,898.3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汽车、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否 8,100.00
2,967.80
2,967.80
2,965.37
2,965.37
-2.43
99.92%
2022-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否 9,900.00
3,627.31
3,627.31
1,736.57
1,736.57
-1,890.74
47.87%
2022-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否53,000.00
19,418.94
19,418.94
17,540.59
17,540.59
-1,878.35
90.33%
2022-6-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40,000.00
14,655.80
14,655.80
14,655.80
14,655.8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计 111,000.00
40,669.85
40,669.85
36,898.33
36,898.33
-3,771.5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917.81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5月17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64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4638号《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可参照公司2021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可参照公司2021年6月2日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博众精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博众精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博众精工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博众精工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博众精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博众精工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劭悦 米 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