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葛勤 | 1997年 | 1997年 | 1998年 | 2022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郭焕金 | 2012年 | 2010年 | 2013年 | 2022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吴蓉 | 1996年 | 1996年 | 2004年 | 2022年 |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葛勤】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葛勤先生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加入立信,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情况
姓名:郭焕金
【郭焕金】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加入立信,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包括房地产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服务等。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情况
姓名:吴蓉
【吴蓉】中国注册会计师,授薪合伙人,于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加入立信,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涉及的医药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综合服务业。
2、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最终公司与立信协商确定。
本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不含税)。后续年度,如遇审计工作量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经营层有权根据审计工作量的变化情况结合审计费用定价原则适当调整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目 | 上一年度 | 本年度 | 增减% |
收费金额(万元、含税) | 100 | 125 | 25 |
本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增长2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审计主体增长,公司规模增长所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相关规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2年度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通过对公司提供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初步审阅,我们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
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