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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科技:博众精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企业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企业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企

业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企业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企业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母公司
使用权资产1,943,759.261,943,759.2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43,759.261,943,759.26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以往各年度定期报告的既定结果。

3、根据前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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