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事 11 人。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传真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金堆城钼业股 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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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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