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2022年预计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公司及子公司做好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提供专业的服务。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有助于保证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的整体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年)》,
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建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有助于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一致认为:本议案所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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