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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公司财务负责人罗碧云先生已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其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娟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履行公司财务负责人职责及义务。

同时,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叶滔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次聘任的两名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罗碧云先生已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其董事一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叶滔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罗娟女士和陈叶滔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在禁入期的情况,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1、罗娟女士简历

罗娟,女,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14年至2019年任四川双马水泥股份公司财务副总监,2020年至2021年任西安兴航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2、陈叶滔先生简历

陈叶滔,男,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4月至2019年6月,任航天长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厚普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叶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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