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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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有刘以静、郁瑾、胡剑锋、王昊、王静五人。监事会主席刘以静主持了会议,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无保留意见。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郁瑾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郁瑾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需递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2年4月26日
附:郁瑾女士简历
郁瑾,女,1971 年 7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职工董事、副总经济师,本公司行政副总监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副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上海益民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