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和事项。在2021年度工作中,我们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严格执行了《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组织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我们积极出席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和相关材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议案。审议过程中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必要的沟通,并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性建议,谨慎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我们认为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并出具合法、有效决议。2021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 |||||||
姓 名 | 2021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投票情况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马文杰 | 3 | 3 | 0 | 0 | 全部同意 | 否 | 0 |
汪立荔 | 3 | 3 | 0 | 0 | 全部同意 | 否 | 1 |
朱建伟 | 3 | 3 | 0 | 0 | 全部同意 | 否 | 0 |
缪建泉 | 3 | 3 | 0 | 0 | 全部同意 | 否 | 0 |
2、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2021年,全体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财务、法律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对公司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外审机构聘任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审慎、独立地发表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时间 | 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
1 | 2021年4月25日 | 对聘任外部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20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
2 | 2021年8月25日 | 对公司2021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同时,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严格有效地执行《对外担保管理规定》及《关联交易制度》。
(二) 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该等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聘任外部审计机构情况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
(四)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经核查,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D10196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七)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承诺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及各承诺相关方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承诺主体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责明确,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专业参考。
1、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收购及增资正发药业、《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此外,各委员依照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战略与投
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勤勉履行职责,并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就公司经营情况及计划、长期发展战略及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规划性建议,对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效益和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召集人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3、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选举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专门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独立董事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保护股东权益方面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为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查、审慎研究,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情况,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管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和监督。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我们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财务规范管理水平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
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四、其他工作情况
2021年度,独立董事对任职期间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相关事项均无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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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杰 汪立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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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建伟 缪建泉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