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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不高于10,0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每个保险年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一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6、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三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本次拟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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