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智美康民(珠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美康民”)、珠海思格特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格特”)签订相关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智美康民签订《采购协议》,金额为8万元,采购内容为健康服务;拟与思格特签订《采购协议》,金额为8万元,采购内容为电子印章服务。
(二)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王兆春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且担任公司董事长。
1、王兆春先生持有智美康民69%股权、是其实际控制人,智美康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王兆春先生持有思格特10.6%股权并担任董事,思格特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为: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的表决情况为:关联监事成君先生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智美康民(珠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智美康民(珠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8号1栋1层107室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谈迎峰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草药收购;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诊所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依托实体医院的互联网医院服务;医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王兆春 | 690.00 | 69.00% |
2 | 福昱(珠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0.00 | 22.00% |
3 | 谈迎峰 | 80.00 | 8.00% |
4 | 刘栋 | 10.00 | 1.00% |
合计 | 1000.00 | 100% |
8、智美康民是一家集智能健康产品研发、艾草制品生产、智能艾灸连锁运营与健康服务于一体的健康科技企业。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428.76万元;净资产:-481.24万元;营业收入:323.52万元;净利润:-1,227.44万元。
9、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日,王兆春先生持有智美康民69%的股权,是其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履约能力分析:智美康民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珠海思格特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珠海思格特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2、住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珠海大道北侧6366号6#厂房3层311室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赖建仁
5、注册资本:588.9282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智能化办公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赖建仁 | 197.17 | 33.48% |
2 | 李清木 | 115.74 | 19.65% |
3 | 珠海章小二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54 | 14.53% |
于2021年3月15日,公司与思格特经营性货款,全部结算完毕并收回;王兆春先生于2021年3月25日参股思格特并任董事。
4 | 珠海市小源科技有限公司 | 77.15 | 13.10% |
5 | 王兆春 | 62.27 | 10.57% |
6 | 李磊 | 39.85 | 6.77% |
7 | 珠海源元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20 | 1.90% |
合计 | 588.93 | 100.00% |
8、思格特于2017年09月25日成立。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289.44万元;净资产:924.72万元;营业收入:1277.61万元;净利润:61.51万元。
9、关联关系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日,王兆春先生持有思格特10.6%的股权并担任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履约能力分析:思格特经营和财务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支付能力良好,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在本次审批授权范围内与智美康民签订《采购协议》,预计采购金额8万元,采购内容为健康服务。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100%。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年。
(二)公司将根据实际需求,在本次审批授权范围内与思格特签订《采购协议》,预计采购金额为8万元,采购内容为电子印章服务。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支付期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100%。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年。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以及智美康民、思格特相关工程和设备的历史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智美康民和思格特拟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确定,
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会计核算方法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和非财务、长期和短期、一次性和持续性等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智美康民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315,706.46元(含税)。
2、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思格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智美康民、思格特签订相关协议,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关联方拟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与智美康民、思格特发生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或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关联方拟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以上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6、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