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1 年 11 月 14 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
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1 年 11 月 19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
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此议案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朱建国先生、王志民先生、
陈刚先生、孙愚先生、熊保恒先生、张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将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确定后
及时进行独立董事换届选举。
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 2011 年 11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设立副董事长一至二名。
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
董事长 1 人,设立副董事长 1 至 3 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 2011 年 11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 2011 年 11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细内容
见 2011 年 11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
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
2011 年 11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建国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58 年 12 月,本科学
历,新疆财经大学首届 EMBA 班成员,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享受政府特殊
津贴专家。历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工师二团机械运输公司总经理;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建工师二团副团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商品砼公司经
理;兵团建工集团特机分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兵团建工集团副董事
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朱建国先生长期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主持过多项国家及
自治区重点工程,先后荣获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施工企业优秀企业家”、“中
国建筑企业优秀项目经理”、“中国建筑企业设备管理优秀经理”、“自治区优秀施
工企业家”、“兵团劳动模范”、“第三届兵团优秀青年企业家”等多项荣誉。并于
2006 年获得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授予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
截至 2011 年 11 月 19 日,朱建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朱建国先生担任本公
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
人职务。朱建国先生的妹妹朱国琴女士与本公司副总经理刘光辉先生系夫妻关
系。
王志民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59 年 3 月,本科学
历,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长期从事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工作,历任新疆石河
子建筑安装公司二队队长、技术开发部主任、副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新
疆石河子天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石河子市城市建设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兵团五建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
董事长。
截至 2011 年 11 月 19 日,王志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刚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2 年 4 月,本科学历,
新疆财经大学首届 EMBA 班成员,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历任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建工师物资经销总公司机电科科长、副总经理;兵团建工集团特机分公司副
总经理、总工程师、总机械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陈刚先生长期从事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及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主持过多项重点
工程的施工项目,并先后荣获“全国施工企业设备管理优秀项目经理”、“自治区
优秀施工企业家”、“兵团劳动模范”、“建工师劳动模范”等荣誉。
截至 2011 年 11 月 19 日,陈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刚先生的
妹妹陈春艳女士与本公司副总经理陈荣凯先生系夫妻关系。
孙愚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3 年 2 月,本科学历,
经济师。历任中农公司斯里兰卡瓦拉维水利工程项目经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昆
仑土木建筑承包总公司经营处负责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财委投资处科员;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中心项目处处长;兵团建工集团总裁助理。现任兵团建工集
团总经济师,本公司董事。
截至 2011 年 11 月 19 日,孙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到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孙愚先生担任本公司
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职务。
熊保恒先生 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 1963 年 8 月,本科学
历,新疆财经大学第二届 EMBA 班成员,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长期从事企
业管理及施工项目管理工作,主持过多项自治区重点工程施工。历任工一师北疆
铁路技术员;新疆驻斯里兰卡瓦拉维水利项目部工程师;新疆兵团建筑安装总公
司驻福建晋江市政项目部副总工程师;兵团建工集团特机分公司吐-乌-大高速公
路项目部项目经理;兵团建工集团特机分公司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熊保恒先生长期从事施工企业管理及路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主持过多项重
大工程项目建设。并先后荣获“建工师优秀项目经理”、“兵团优秀企业家”等多
项荣誉,其主持施工的西安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于 2005 年荣获行业最高荣誉“全
国第四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奖”。
截至 2011 年 11 月 19 日,熊保恒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