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博杰股份: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9,6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48,890,8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拟分配的总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以最新情况,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1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3,262,976.9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4,370,123.62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78,208,507.38元,减本年派发的2020年度分配利润102,167,163.83元,截至2021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余额为594,934,196.89元。母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243,701,236.19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4,370,123.62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91,882,055.58元,减本年派发的2020年度分配利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2,167,163.83元,截至2021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分配利润为409,046,004.32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9,046,004.32元。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9,68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合计派发48,890,8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拟分配的总股本基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以最新情况,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