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40 公司简称:山西焦化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李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永智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4,318,173.10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9%;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后续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3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会计报表。 |
载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 指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前为:山西省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焦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 | 指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焦集团 | 指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焦化、本公司、公司 | 指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山焦飞虹 | 指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建安公司 | 指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中煤华晋 | 指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前为:山西中煤 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焦煤(名称变更前:西山 煤电) | 指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前:山 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霍州煤电 | 指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潞安化工 | 指 | 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山西焦化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Xi Coking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C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峰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洪云 | 李延龙 |
联系地址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电话 | 0357-6625471 | 0357-6621802 |
传真 | 0357-6625045 | 0357-6625045 |
电子信箱 | msc@sxjh.com.cn | msc@sxjh.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41606 |
公司网址 | http://www.sxjh.com.cn |
电子信箱 | sjgf@public.lf.sx.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秘书处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山西焦化 | 600740 | *ST山焦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韩瑞红、朱小娃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郭护湘、刘立冬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后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营业收入 | 11,226,552,292.34 | 7,100,829,071.41 | 58.10 | 6,641,782,259.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60,299,069.38 | 1,097,286,217.12 | 14.86 | 474,199,911.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55,295,845.26 | 1,086,935,669.06 | 15.49 | 458,091,592.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3,035,933.64 | 486,466,252.89 | 52.74 | 91,308,445.07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9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2,170,351,054.88 | 11,161,655,348.86 | 9.04 | 10,206,028,360.84 |
总资产 | 20,585,890,811.29 | 21,407,133,467.31 | -3.84 | 20,362,074,997.8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19 | 0.4283 | 14.85 | 0.185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99 | 0.4242 | 15.49 | 0.179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3 | 9.77 | 增加1.06个百分点 | 4.6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79 | 9.68 | 增加1.11个百分点 | 4.5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年报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343,508,018.15 | 2,685,812,063.83 | 3,152,660,629.99 | 3,044,571,580.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1,478,378.02 | 923,827,084.84 | 470,843,103.17 | -585,849,496.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48,575,522.67 | 920,361,102.42 | 467,179,097.51 | -580,819,877.3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709,637.36 | 353,903,456.98 | 72,596,762.89 | 168,826,076.41 |
说明:2021年第四季度,由于原料煤价格上涨、主要产品焦炭销量减少,同时子公司飞虹化工于年末计提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致使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受到影响。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1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79,366.69 | 19,917.74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3,845.6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20,029.86 | 10,695,507.96 | 10,448,390.3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580.42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0,191.40 | -379,100.31 | -2,113,296.8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48,945.97 | 7,670,343.4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3,575.78 | -7,334.50 | 4,840.8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3,000.64 | -16,379.86 | -87,805.12 | |
合计 | 5,003,224.12 | 10,350,548.06 | 16,108,319.06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396,498.54 | 19,680,000.00 | -118,716,498.54 | 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333,953.59 | 50,000,000.00 | -333,953.59 | 0.00 |
合计 | 188,730,452.13 | 69,680,000.00 | -119,050,452.13 | 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等详见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紧紧抓住煤焦钢大宗物料供需偏紧、价格稳中走强的契机,深入推进杜邦安全管理和精益化管理,保持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安全环保持续改进提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2,058,589.08万元,净资产1,239,750.1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17,035.1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122,655.23万元,营业利润103,040.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029.91万元。
安全生产方面:坚持“安全为天,生命至上”,以“零泄漏、零隐患、零故障”为安全工作总目标,以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成果为抓手,全力推进标准化提质升级,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杜邦安全管理理念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深度融合和实践应用,不断提升公司安全治理能力。全年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向好,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为零,没有发生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和重大灾害性损失。
环保管控方面:全力推进环保“创A”,并以“焦化系统达环保A级企业标准”为目标,对标先进补齐短板,精益求精创建标杆,全面强化废气、废水、固废监督管理,全年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控制在排污许可证范围内,区域环境质量取得了明显改善。
煤炭采购方面:面对煤炭供应偏紧、铁路运力紧张、价格持续高位的被动局面,公司从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加强与各矿点沟通,保需求、调结构、稳库存,保障了正常的生产用煤需求。全年采购原料煤449.80万吨。
焦炭销售方面:全面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精益营销模式,调整营销思路,优化客户结构,开展高品质焦炭产品的定制服务。同时加大了干熄焦的销售力度,为公司增加收益。全年销售焦炭346.32万吨。
化工供销方面:面对“原料价格高、采购难度大,产品同质化激烈竞争”的局面,按照精益化管理的营销思路,不断细分市场,积极调整市场布局,优化客户结构,实现了原料采购市场布局的进一步优化,做到了“均衡销售,产销平衡”,持续提升公司化工产品效益。
契约化管理方面:继续深入推行实施契约化管理,围绕公司全年任务,优化考核模式,合理放权授权,使各部门主动作为、主动担当,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发展注入活力。
对标增效方面:从全年重点工作出发,围绕安全、运营、财务等多方面梳理确定标杆企业,积极组织各单位外出对标,科学运用对标成果,弥补短板,实现公司的提标增效。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1年,焦化行业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应对原燃料价格高位运行、碳达峰碳中和等,总体运行平稳,落后产能淘汰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为产业链供应链总体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报告期内,在落后产能有序淘汰与能耗双控政策限产的影响下,焦炭产量较去年有所下降,焦炭价格则在供需紧张以及炼焦煤大幅上涨的推动下呈现上涨趋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有: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营模式:本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为甲醇、炭黑、硫铵、工业萘、改质沥青、纯苯等。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了以煤焦化为主导,焦炉煤气综合利用、煤焦油、粗苯深加工为依托的大型煤化工工业基地,培养了一大批生产、技术管理人才,技术力量雄厚。拥有雄厚的客户基础,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为发展新型煤化工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焦化行业周期性产能过剩,企业的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来自于企业内部专有技术、技术力量、炼焦煤资源的低成本优势。
人力资源及技术优势:公司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9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892人,技术力量雄厚。承担的山西焦煤重大技术攻关项目12项,其中11项已结题,1项终止,完成率为91.66%。2021年公司3项科技成果顺利通过了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组织的专家鉴定;授权(或受理)国家发明专利4个,实用新型专利5个;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项;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
炼焦煤资源优势:公司地处山西省,煤炭资源丰富,所属的山西焦煤集团是全国规模最大、煤种最全、煤质优良的炼焦煤生产企业,为公司的生产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和发展基础。丰富的炼焦煤资源是发展煤焦化产业、构建企业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原料优势对控制成本和决定盈利水平非常关键。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共采购原料煤449.80万吨、煤焦油23.43万吨、粗苯7.58万吨。
主要生产产品情况:生产焦炭(湿基)346.44万吨,同比增长3.87%;加工煤焦油32.77万吨,同比增长15.39%;加工粗苯11.46万吨,同比增长5.91%;生产甲醇24.01万吨,同比增长4.80%;生产炭黑7.05万吨,同比减少14.34%。
主要销售产品情况:焦炭346.32万吨,甲醇24.06万吨、炭黑7.19万吨、沥青10.36万吨、工业萘(液体)3.58万吨,纯苯8.19万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2,655.23万元,同比增加58.10%;实现营业利润103,040.21万元,同比增加1.4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029.91万元,同比增加14.86%。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1,226,552,292.34 | 7,100,829,071.41 | 58.10 |
营业成本 | 10,483,580,317.88 | 6,697,769,396.78 | 56.52 |
销售费用 | 58,200,225.52 | 53,756,719.38 | 8.27 |
管理费用 | 315,433,540.43 | 259,701,729.11 | 21.46 |
财务费用 | 202,781,952.39 | 274,839,181.11 | -26.22 |
研发费用 | 75,339,191.34 | 8,670,950.70 | 768.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3,035,933.64 | 486,466,252.89 | 52.7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642,667.96 | -315,262,784.3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7,399,694.00 | -134,922,084.10 | -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主导产品焦炭的营业收入同比增加303,682.56万元,增幅
53.22%,主要是焦炭综合售价上升。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主导产品焦炭的营业成本同比增加324,531.63万元,增幅
64.28%,主要是原材料洗精煤的价格上升。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职工薪酬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职工薪酬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支出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研发项目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中煤华晋的现金分红款。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多。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述相关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焦化 | 11,185,464,383.44 | 10,459,874,870.50 | 6.49 | 58.28 | 56.78 | 增加0.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焦炭 | 8,742,991,806.39 | 8,293,973,628.19 | 5.14 | 53.22 | 64.28 | 减少6.38个百分点 |
甲醇 | 500,500,618.75 | 427,414,726.82 | 14.60 | 61.19 | -1.28 | 增加54.04个百分点 |
炭黑 | 435,639,791.77 | 365,710,638.48 | 16.05 | 36.99 | 4.44 | 增加26.16个百分点 |
纯苯 | 499,566,360.37 | 388,625,296.97 | 22.21 | 102.65 | 49.72 | 增加27.51个百分点 |
炭黑2号油 | 231,675,530.86 | 228,698,352.35 | 1.29 | 125.16 | 83.29 | 增加22.55个百分点 |
改质固体沥青 | 166,172,480.49 | 152,171,084.59 | 8.43 | 73.91 | 16.05 | 增加45.67个百分点 |
工业萘液体 | 118,865,856.67 | 135,602,926.93 | -14.08 | 26.23 | 53.30 | 减少20.15个百分点 |
改质液体沥青 | 238,960,392.86 | 219,063,830.69 | 8.33 | 363.53 | 204.67 | 增加47.80个百分点 |
焦化甲 | 63,100,947.32 | 62,269,326.10 | 1.32 | 46.44 | 19.50 | 增加22.24 |
苯 | 个百分点 | |||||
甲基萘油 | 30,607,776.50 | 30,334,027.18 | 0.89 | 78.22 | 58.48 | 增加12.34个百分点 |
重苯 | 24,207,553.83 | 26,392,737.79 | -9.03 | 48.30 | 35.49 | 增加10.30个百分点 |
硫铵 | 32,606,974.76 | 32,464,973.86 | 0.44 | 119.28 | 119.09 | 增加0.09个百分点 |
脱酚酚油 | 19,960,035.27 | 19,280,460.39 | 3.40 | 42.70 | 14.60 | 增加23.68个百分点 |
焦化二甲苯 | 20,202,839.88 | 20,735,467.96 | -2.64 | 47.88 | 22.93 | 增加20.83个百分点 |
非芳烃 | 14,423,992.38 | 11,617,895.98 | 19.45 | 55.69 | 23.41 | 增加21.06个百分点 |
洗油 | 6,484,112.58 | 6,316,321.62 | 2.59 | -14.31 | -31.73 | 增加24.85个百分点 |
中性酚盐 | 5,995,549.45 | 6,530,435.39 | -8.92 | 101.85 | 123.00 | 减少10.33个百分点 |
轻油 | 1,473,107.26 | 1,405,708.60 | 4.58 | -21.05 | -38.67 | 增加27.42个百分点 |
硫磺 | 2,704,823.02 | 2,695,853.18 | 0.33 | 229.82 | 226.56 | 增加0.99个百分点 |
熔融硫 | 9,568.84 | 9,569.32 | -0.01 | -43.61 | -44.34 | 增加1.31个百分点 |
煤沥青 | 3,357,160.34 | 3,279,405.80 | 2.32 | 不适用 | ||
中温液体沥青 | 1,542,838.31 | 1,208,711.55 | 21.66 | 不适用 | ||
蒽油 | 24,414,265.54 | 24,073,490.76 | 1.40 | 不适用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华北 | 6,491,994,988.95 | 6,170,593,177.70 | 4.95 | 59.04 | 58.60 | 增加0.26个百分点 |
华东 | 2,075,105,387.55 | 2,018,940,142.26 | 2.71 | 40.92 | 35.83 | 增加3.65个百分点 |
华中 | 1,438,962,559.30 | 1,220,925,179.86 | 15.15 | 133.62 | 112.23 | 增加8.55个百分点 |
东北 | 415,164,995.87 | 350,364,932.02 | 15.61 | 4.73 | 1.78 | 增加2.45个百分点 |
华南 | 681,300,114.20 | 630,526,182.46 | 7.45 | 70.29 | 140.24 | 减少26.95个百分点 |
西北 | 69,455,142.99 | 47,655,203.22 | 31.39 | -27.17 | -55.65 | 增加44.06个百分点 |
西南 | 13,481,194.58 | 20,870,052.98 | -54.81 | 194.68 | 318.98 | 减少45.9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 营业成本比上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年增减(%) | 年增减(%) | |||||
直销 | 11,185,464,383.44 | 10,459,874,870.50 | 6.49 | 58.28 | 56.78 | 增加0.8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焦化营业收入同比增加411,849.46万元,增幅58.28%。主要是焦炭产品收入同比增加303,682.56万元,增幅53.22%,焦炭产品综合售价同比增幅较大。营业成本同比增加378,830.57万元,增幅56.78%。主要是焦炭产品营业成本同比增加324,531.63万元,增幅64.28%,受原料洗精煤价格上涨影响。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焦炭 | 吨 | 3,464,391.68 | 3,463,162.54 | 32,335.24 | 3.87 | 3.43 | 3.95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洗精煤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8,903,890,210.64 | 8,903,890,210.64 | 8,903,890,210.64 | 0 | 是 |
说明:上表中所列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焦化 | 直接材料 | 9,440,698,619.70 | 90.26 | 5,826,915,154.97 | 87.34 | 62.02 | 主要是原材料洗精煤的价格增幅较大。 |
焦化 | 直接人工 | 366,975,382.49 | 3.51 | 317,462,067.72 | 4.76 | 15.60 | |
焦化 | 制造费用 | 652,200,868.32 | 6.23 | 527,191,934.63 | 7.90 | 23.71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88,315.3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4.5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25,403.0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17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66,903.3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95.5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787,954.8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86.83%。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787,954.89 | 86.83 |
其他说明
2021年前五名销售客户信息如下:
客户名称 | 交易金额(万元) | 主要交易内容 | 占比(%) | 是否为关联方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125,403.03 | 焦炭 | 11.17 | 是 |
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 | 74,468.28 | 焦炭 | 6.63 | 否 |
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 69,183.62 | 焦炭 | 6.16 | 否 |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 | 59,934.24 | 焦炭 | 5.34 | 否 |
德天(天津)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59,326.16 | 焦炭 | 5.28 | 否 |
合计 | 388,315.33 | - | 34.58 | -- |
说明: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公司聘任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将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公司关联方。2021年前五名供应商信息如下:
供应商名称 | 交易金额(万元) | 主要交易内容 | 占比(%) | 是否为关联方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787,954.89 | 洗精煤 | 86.83 | 是 |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 | 25,378.00 | 焦油、粗苯 | 2.80 | 否 |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 | 22,080.53 | 焦油、粗苯 | 2.43 | 否 |
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 | 16,321.10 | 焦油、粗苯 | 1.80 | 否 |
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 | 15,168.81 | 焦油、粗苯 | 1.67 | 否 |
合计 | 866,903.33 | - | 95.53 | -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5,339,191.3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75,339,191.3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6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27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4.5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25 |
本科 | 242 |
专科 | 11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4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7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9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9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303.59万元,同比增加 25,656.97万元,增幅52.74%,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64.27万元,同比增加36,690.5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中煤华晋的现金分红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739.97万元,同比减少98,247.76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多。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中煤华晋 49%股权。中煤华晋主要经营煤炭开采、加工、销售(原煤、精煤及副产品),电力生产等,设计产能合计 1,420 万吨,其主导产品属低灰、低硫、高发热量瘦煤,是国内最好的优质瘦煤之一,属于国家支持的煤矿先进产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被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定为特级安全高效矿井,具备稳定的、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中煤华晋的投资收益186,243.99万元,增加营业利润186,243.99万元。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385,328,205.98 | 11.59 | 4,257,271,964.72 | 19.89 | -43.97 | 主要是签发应付票据减少,缴存的保证金减少。 |
应收票据 | 870,588.85 | 0.0042 | 5,966,400.00 | 0.03 | -85.41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货款以商业汇票结算的变少。 |
应收账款 | 52,117,751.06 | 0.25 | 99,194,729.96 | 0.46 | -47.46 | 主要是焦炭产品的应收款减少。 |
应收款项融资 | 19,680,000.00 | 0.10 | 138,396,498.54 | 0.65 | -85.78 |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货款现汇比例变大。 |
预付款项 | 28,371,418.25 | 0.14 | 14,818,786.23 | 0.07 | 91.46 | 主要是报告期内化工原料的价格上升。 |
存货 | 599,838,679.62 | 2.91 | 385,023,039.83 | 1.80 | 55.79 | 主要是报告期内原材料洗精煤的价格上升。 |
其他流动资产 | 38,021,279.51 | 0.18 | 26,425,888.50 | 0.12 | 43.88 | 主要是待摊费用触媒增加。 |
在建工程 | 872,611,801.46 | 4.24 | 2,015,148,089.98 | 9.41 | -56.70 | 主要是甲醇制烯烃 |
项目计提减值所致。 | ||||||
短期借款 | 2,910,243,196.02 | 14.14 | 2,010,101,358.90 | 9.39 | 44.78 | 主要是银行短期借款增加。 |
应付票据 | 2,858,204,840.00 | 13.88 | 5,322,091,814.68 | 24.86 | -46.30 | 报告期内签发的票据减少。 |
应付账款 | 769,210,363.81 | 3.74 | 474,126,934.12 | 2.21 | 62.24 | 主要是应付原料款增加。 |
预收款项 | 5,679,290.17 | 0.03 | 1,000,000.00 | 0.0047 | 467.93 | 主要是预收租赁款增加。 |
合同负债 | 509,788,242.03 | 2.48 | 297,227,564.21 | 1.39 | 71.51 | 主要是产品的预收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11,585,540.10 | 0.06 | 22,221,839.60 | 0.10 | -47.86 | 主要是应交增值税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31,562,999.89 | 0.15 | 61,947,901.88 | 0.29 | -49.05 | 主要是质保金减少。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0,353,172.38 | 1.85 | 910,507,532.12 | 4.25 | -58.23 | 主要是融资租赁款减少。 |
其他流动负债 | 66,029,519.74 | 0.32 | 38,627,563.28 | 0.18 | 70.94 | 主要是预收的税金增加。 |
长期借款 | 428,350,000.00 | 2.08 | 210,000,000.00 | 0.98 | 103.98 | 主要是银行长期借款增加。 |
长期应付款 | 82,942,300.00 | 0.40 | 295,919,955.44 | 1.38 | -71.97 | 主要是融资租赁款减少。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834.57 | 0.0004 | 0.00 | 0.00 | 不适用 | 500万元以下设备一次性抵减,税法一次性抵减,会计是按照折旧扣除,故产生了差异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受限资产为其他货币资金111,251.21万元,包括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向各银行缴存的保证金、开具信用证缴存的保证金。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文“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细分行业为焦化行业。
公司是对煤进行干馏,生产焦炭并对炼焦副产品进行回收和深加工的煤炭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是全国首批82户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山西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企业。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日,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发起设立的全国焦化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199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截至目前公司注册资本256,212.1154万元。
公司主要产品有冶金焦、甲醇、工业萘、煤焦油、焦化苯、改质沥青、炭黑等50余种,其中主导产品冶金焦被评为“中华国货精品”、“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焦化苯、硫酸铵、工业萘、工业甲醇被评为“山西省名牌产品”。公司荣登2020年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独立生产、经营企业)榜单(第78名)和2020年中国石油化工上市公司百强企业榜单(第80名)。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1)采购模式:原料煤采购:矿方直供;煤焦油、粗苯采购:以厂家直供和贸易补充相结合。
(2)生产模式:循环经济一体化生产模式。
(3)销售模式:焦炭的销售模式为战略长协户签订年度合同,采用月度加权平均定价方式进行销售,市场户全部采用网上公开竞价、量价锁定方式进行销售,竞价销售起拍价格按照当期长协用户的即时价格进行挂网竞拍;其他化工产品销售采取先款后货、客户自提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焦炭 | 焦化行业 | 煤 | 钢铁行业 | 宏观经济、上游原料煤市场变化、能耗双控政策、产品供求关系等因素 |
硫铵 | 焦化行业 | 荒煤气 | 化肥生产、医药、生物等方面 | 宏观经济、能耗双控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因素 |
工业硫磺 | 焦化行业 | 荒煤气 | 生产硫酸、橡胶、农药、染料等 | 宏观经济、能耗双控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因素 |
煤沥青 | 焦化行业 | 煤焦油 | 筑路、建材、化工、冶金的基础原料 | 宏观经济、能耗双控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因素 |
改质沥青 | 焦化行业 | 煤焦油 | 筑路、建材、化工、冶金的基础原料 | 宏观经济、能耗双控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 |
求关系等因素 | ||||
工业萘 | 焦化行业 | 煤焦油 | 乙萘酚、H酸、K酸、色酚AS | 宏观经济、能耗双控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因素 |
甲醇 | 焦化行业 | 净煤气 | 燃料、甲醛、甲胺、甲酸、甲酸甲酯等 | 宏观经济、能耗双控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因素 |
纯苯 | 焦化行业 | 粗苯、轻油 | 苯乙烯、苯胺、苯酚、丙酮、顺酐 | 宏观经济、能耗双控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因素 |
炭黑 | 焦化行业 | 煤焦油、蒽油、沥青 | 橡胶制品 | 宏观经济、能耗双控政策、原料价格、产品供求关系等因素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3项科技成果顺利通过了山西省化学工业协会组织的专家鉴定;授权(或受理)国家发明专利4个,实用新型专利5个;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项;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公司承担的山西焦煤重大技术攻关项目12项,其中11项已结题,1项终止,完成率为91.66%。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炼焦生产工艺:炼焦用的配合煤,由皮带输送煤塔。装煤车在煤塔下部取煤后,将煤装入炭化室。进入炭化室的煤隔绝空气进行高温干馏生成焦炭。推焦车将成熟的焦饼从机侧向焦侧推出,经过湿法熄焦或干法熄焦后,通过筛焦作为产品进贮焦仓。
煤气回收工艺:炼焦来的荒煤气气相经初冷器冷却,鼓风机增压后通过硫化氢洗涤塔、洗氨塔(或饱和器生产硫铵)、洗苯塔、脱硫塔脱除煤气中杂质,净煤气用于炼焦回炉煤气、锅炉产蒸汽发电、生产甲醇等;液相经焦油氨水分离槽分离出焦油;吸收煤气中苯类物质的富油通过脱苯塔生产粗苯。吸收荒煤气中酸性物质的富液经脱酸塔分离出酸气(或经熔硫釜生产熔融硫),酸气通过克劳斯装置生产硫磺。
焦油加工工艺:外购及公司自产焦油经脱水、脱渣、除盐后,送入初馏塔,采用常减压工艺进行蒸馏,底部采出的中温沥青部分外销,部分经反应釜加热聚合生成改质沥青;塔顶初馏份经激冷塔,中和、精馏塔生成酚油、萘油、洗油、蒽油、重油;萘油经工业萘初馏塔、精馏塔,采用常压蒸馏工艺进行蒸馏,采出工业萘、甲基萘油,酚油经静置分离生成脱酚酚油。
甲醇生产工艺:来自化产品回收厂的焦炉煤气送至甲醇厂气柜,经湿法脱硫、干法脱硫,脱去无机硫和有机硫后,经纯氧转化,并经合成气压缩机加压入合成塔合成粗醇;粗甲醇经精馏制得优等品精甲醇。
粗苯精制工艺:外购及公司自产的粗苯经原料过滤器后,通过脱重组分塔分离出轻苯、重苯。重苯作为产品外销,轻苯与氢气经加氢反应器反应生成饱和的轻苯混合物,轻苯混合物经预蒸馏塔进行分离,塔顶BT经萃取塔后分离出芳烃,芳烃通过苯塔精馏后产出苯、甲苯;塔底XS经二甲苯塔产出二甲苯。
炭黑生产工艺:自焦油加工厂来的原料油由原料油泵加压,通过炭黑反应炉高温裂解生成炭黑,经袋滤器收集后送至造粒机造粒、干燥机干燥后,通过提升机提升至产品储罐,包装外销。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焦化厂焦炭 | 354.6万吨/年 | 92.44 |
焦油粗苯加工厂焦油加工 | 30万吨/年 | 109.24 |
焦油粗苯加工厂粗苯精制 | 10万吨/年 | 114.59 |
甲醇厂甲醇 | 35.74万吨/年 | 67.18 |
炭黑厂炭黑 | 8万吨/年 | 88.11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2021年产量/万吨 | 2020年产量/万吨 | 同比增长% | 备注 |
焦炭(湿基) | 346.44 | 333.54 | 3.87 | |
焦油加工量 | 32.77 | 28.40 | 15.39 | |
粗苯加工量 | 11.46 | 10.82 | 5.91 | |
精甲醇 | 24.01 | 22.91 | 4.80 | |
炭黑 | 7.05 | 8.23 | -14.34 | 有关生产线于第四季度进行停车检修。 |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原料煤 | 矿方直供 | 采用应付款方式结算 | 66.02 | 449.80万吨 | 452.71万吨 |
煤焦油 | 厂家为主,贸 | 厂家采用预付款方 | 64.81 | 234,285.72吨 | 225,689.47吨 |
易补充 | 式结算,贸易采用应付款方式结算 | ||||
粗苯 | 厂家直供 | 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 | 80.38 | 75,791.72吨 | 75,791.72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2021年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均上升,增高了公司营业成本。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焦化 | 11,185,464,383.44 | 10,459,874,870.50 | 6.49 | 58.28 | 56.78 | 0.89 | -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年报中第六节重要事项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公司 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万元) | 2021年度总资产 (万元) | 2021年度净资产 (万元) | 2021年度净利润(万元) | 备注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设备等 | 224,285.20 | 120,611.04 | 80,011.12 | -92,237.78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批发零售办公自动化等设备 | 1,000.00 | 6,293.99 | 4,560.47 | 295.31 | |
山西洪洞华实热电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 | - | - | - | 停业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生产、销售洗精煤 | 3,291.00 | 4,093.25 | -2,569.76 | -245.23 | |
山西焦炭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焦炭贸易:;铁矿等、煤的销售 | 10,000.00 | 46,567.31 | -14,249.35 | -2,649.56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机械设备维修修配等 | 1,178.00 | 6,172.04 | 3,720.95 | 26.17 |
中煤华晋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中煤华晋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数据详见下表: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万元) | 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021年度主营业务利润(万元) | 2021年度总资产(万元) | 2021年度净资产(万元) | 2021年度净利润(万元) | 备注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煤矿项目投资与建设 | 1,000,000.00 | 1,472,050.55 | 988,543.64 | 3,625,302.23 | 2,845,269.51 | 508,411.09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从我国宏观经济和钢铁行业发展趋势分析,我国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家制定的“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潜力和空间。中国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
变,“十四五”期间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有望保持中高速增长。作为传统工业领域,焦化行业资金和技术壁垒不高,全国各地有众多零散炼焦产能,行业属于完全竞争市场。焦炭是山西省的传统支柱型产业,山西省无论在焦炭产量,还是外调量、出口量均居全国首位。但焦化产业也存在产能过剩、环保压力大等问题,行业发展面临较严峻挑战。目前,我国焦化行业焦炉大型化、捣固炼焦和配煤优化、干法熄焦、煤调湿、负压蒸馏、焦炉气净化与炼焦化工产品的深加工,炼焦煤气高效利用制甲醇等资源化利用以及烟尘治理和污水处理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有序集成和创新,推进了焦化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升级发展,使炼焦产业走上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和全面自主创新的新阶段,不断提高我国焦化行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推动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随着国家近几年连续颁布“去产能”和行业准入条件等政策,我国焦化行业经过几年的调整分化、优胜劣汰,供需总体保持平衡,市场运行逐步规范,拥有技术、环保和产业链优势的焦化企业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发展趋势:(1)产业布局更加集中。受市场、资源和地方产业政策调整的驱动,我国焦炭产能不断向钢铁和煤炭资源丰富地区集中。(2)生产结构更加优化。炼焦装备经过多年调整,我国形成了常规机焦炉生产高炉炼铁用冶金焦、以热回收焦炉生产机械铸造用铸造焦、以立式炉加工低变质煤生产电石、铁合金、化肥化工等用焦的生产结构。(3)绿色低碳更加迫切。在我国能耗双控和碳排放双控的大环境下,焦化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更为迫切,促使焦化行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重视化产回收,从源头控制污染物,实现由“以焦为主”向“焦化并举,以化为主”的战略转型。(4)智能制造更加普及。随着大型焦化企业不断引进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和先进的专家控制系统,通过人与机器的合作,逐步在全部或部分生产工序中取代人力,成为焦化行业“智能制造”的先行者和排头兵,智能制造也成为焦化行业技术进步的主要趋势。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全力贯彻山西省省委关于煤化工产业围绕“高端化、差异化、市场化和环境友好型”进行谋划的发展要求,践行精益化管理,深化内部改革,打造具备独特竞争力的焦化煤化工产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全年计划生产焦炭(湿基)360万吨,加工焦油33万吨,加工粗苯11.5万吨,生产甲醇26万吨,生产炭黑8.2万吨。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及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如果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或者公司未来不能较好地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不能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针对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采取以下措施: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走势,努力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2、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保护标准日趋严格,公司未来为执行环境保护的新政策和新标准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和资本性支出。
3、资源供应风险
公司生产化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原料煤、煤焦油、粗苯。公司已针对原材料采购加大与长期供应商的合作,确定原料采购计划,但是如果国内煤炭市场和钢材市场发生较大波动,可能影响原料供应价格及供应量,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4、焦炭市场竞争的风险
公司的竞争者主要包括两类企业:一是民营焦化企业,其生产规模一般较小,配套设施不足,焦-化产业链不完整,污染较严重,产品集中在低等级焦,主要通过采取低价销售策略来竞争。另一类是大型钢铁企业附属焦化企业,虽然其在焦煤原材料的采购、焦炭副产品配套深加工等方面
不占优势,但由于其焦炭产品直接进入高炉,销售费用较低,从而对独立焦化企业构成了一定程度的竞争。针对焦炭市场竞争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随着下游大型、特大型钢企高炉大型化的趋势,高等级焦炭的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公司将积极利用资源和规模优势,采购优质炼焦煤,同时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等级,占领高端市场。
(2)不断推进技术进步,降低生产成本,继续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客户管理、营销服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焦炭产品市场竞争力。
(3)贯彻"客户优先"的理念,以优质的产品和良好服务提升产品品牌价值。密切与现有客户的联系,跟踪了解其产品采购策略和需求,及时调整公司焦炭和化工产品的生产指标和质量指标,做到与客户需求的无缝衔接。
(4)继续加强对公司产品特点及各地市场竞争状况的研究,制定细分市场的竞争策略,有针对性地扩大营销网络,提高市场占有率。
(5)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向相关化工产品精细加工领域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使焦炭产品和化工产品形成风险分散与互补的格局。
5、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炉煤气为易燃、易爆气体,部分生产工序在高温高压条件下运行。尽管公司已经制定了全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配备了完善的安全设施,使整个生产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但不排除因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从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管理流程,有效运行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公司在股东与股东大会、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主要治理方面均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问题,焦煤集团为了解决集团内部焦化板块同业竞争问题,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整合内部焦化业务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相关承诺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2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7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2021年7月13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峰 | 董事长 | 男 | 55 | 2019-03-08 | 2025-01-10 | 53,690 | 69,797 | 16,107 | 报告期内转增股本 | 60.878 | 否 |
杜建宏 | 副董事长 | 男 | 53 | 2020-05-08 | 2025-01-10 | 0 | 0 | 0 | 47.294 | 否 | |
孙春生 | 副董事长 | 男 | 52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0 | 是 | |
杨世红 | 董事 | 男 | 54 | 2020-05-08 | 2025-01-10 | 0 | 0 | 0 | 0 | 是 | |
王晓军 | 董事 | 男 | 53 | 2018-10-09 | 2025-01-10 | 0 | 0 | 0 | 46.674 | 否 | |
柴高贵 | 董事 | 男 | 51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46.924 | 否 | |
岳丽华 | 独立董事 | 女 | 69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0 | 否 | |
李玉敏 | 独立董事 | 男 | 64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0 | 是 | |
张翼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0 | 否 | |
孔祥华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1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41.47 | 否 | |
陈忠礼 | 监事 | 男 | 49 | 2018-10-09 | 2025-01-10 | 0 | 0 | 0 | 19.31 | 否 | |
曹玲 | 监事 | 女 | 52 | 2018-10-09 | 2025-01-10 | 0 | 0 | 0 | 0 | 是 | |
王冬琴 | 监事 | 女 | 48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0 | 是 | |
李晋兵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4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15.40 | 否 | |
翟正义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1 | 2018-10-09 | 2025-01-10 | 0 | 0 | 0 | 18.35 | 否 | |
郭新伟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1 | 2022-01-11 | 2025-01-10 | 0 | 0 | 0 | 20.93 | 否 | |
杜建宏 | 总经理 | 男 | 53 | 2020-04-10 | 2025-01-10 | 0 | 0 | 0 | 否 | ||
张国富 | 副总经理 | 男 | 58 | 2018-10-09 | 2025-01-10 | 1,300 | 1,690 | 390 | 报告期内转增股本 | 44.9466 | 否 |
赵新荣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19-03-08 | 2025-01-10 | 0 | 0 | 0 | 44.8746 | 否 | |
王晓军 | 财务总监 | 男 | 53 | 2017-05-10 | 2025-01-10 | 0 | 0 | 0 | 否 |
乔军 | 总法律顾问 | 男 | 54 | 2016-08-23 | 2025-01-10 | 0 | 0 | 0 | 44.6 | 否 | |
王洪云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6 | 2018-10-09 | 2025-01-10 | 0 | 0 | 0 | 39.598 | 否 | |
黄振涛 | 副董事长(离任) | 男 | 50 | 2018-10-09 | 2022-01-11 | 0 | 0 | 0 | 0 | 是 | |
张东进 | 董事(离任) | 男 | 57 | 2018-10-09 | 2022-01-11 | 0 | 0 | 0 | 55.9064 | 否 | |
赵鸣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5 | 2015-08-11 | 2022-01-11 | 0 | 0 | 0 | 6 | 否 | |
刘俊彦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6 | 2015-08-11 | 2022-01-11 | 0 | 0 | 0 | 6 | 否 | |
史竹敏 | 独立董事(离任) | 女 | 47 | 2015-08-11 | 2022-01-11 | 0 | 0 | 0 | 6 | 否 | |
景春选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57 | 2015-08-11 | 2022-01-11 | 0 | 0 | 0 | 0 | 是 | |
孔祥华 | 监事(离任) | 男 | 51 | 2018-10-09 | 2022-01-11 | 0 | 0 | 0 | 否 | ||
崔军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男 | 52 | 2018-10-09 | 2022-01-11 | 0 | 0 | 0 | 28.21 | 否 | |
张小忠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男 | 57 | 2018-10-09 | 2022-01-11 | 6,500 | 8,450 | 1,950 | 报告期内转增股本 | 28.42 | 否 |
成向贵 | 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9 | 2010-09-07 | 2021-04-16 | 0 | 0 | 0 | 46.296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61,490 | 79,937 | 18,447 | / | 668.0816 | / |
注:(1)上述表格中由于一人任多职时各职务任职时间不同,所以在表格中分开来写,其中涉及到的报酬、持有的山西焦化股份数只在第一次出现时进行统计,避免出现合计数重复计算的情况。
(2)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玉敏在公司关联方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1年在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峰 | EMBA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杜建宏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省焦炭集团公司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华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龙源(介休)园区焦化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孙春生 | 本科学历,律师专业资格。曾任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处处长,现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风险防控部部长(兼)、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杨世红 | 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山西焦化集团有限 |
公司董事,山西焦煤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山西焦煤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 |
王晓军 | 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山西焦化财务部副部长、审计处处长、财务部部长,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山西焦煤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
柴高贵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焦化焦油加工厂厂长,生产技术处处长,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工程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山西焦煤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岳丽华 | 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1 年 7 月参加工作,2013 年 3 月退休。曾任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秘书长;山西亚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玉敏 | 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MBA导师,1982年1月参加工作,2018年9月退休;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山西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专家;现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翼 | 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律师。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省政府法制局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监察室负责人;深圳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合伙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前海百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和嘉百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孔祥华 | 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宣传部部长、新闻中心主任、供应公司总经理、化工供销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党委组织部党支部书记、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陈忠礼 | 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等。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党政办公室主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
曹玲 |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会计师。现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
王冬琴 |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主持财务处工作)、综合开发公司总会计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
李晋兵 | 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油加工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信访处处长、机关党委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党委书记、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
翟正义 | 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责任会计师、企管部副部长,现任山西焦化审计处党支部书记、处长、 |
山西焦化建安公司董事、山西焦化临洗公司董事、山西焦化德力信公司董事、中煤华晋集团公司监事、山西焦化开发公司监事、山西洪洞华实热电有限公司监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
郭新伟 | 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第一炼焦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焦化厂副厂长,焦油粗苯加工厂副厂长、安全监察处处长,现任焦油加工厂党委书记、厂长、职工代表监事。 |
张国富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焦化焦油加工厂厂长、焦化厂厂长、企管处处长、政策研究室主任、三基办公室主任等。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工程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总指挥。 |
赵新荣 | 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副厂长、厂长,销售公司总经理等。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 |
乔军 | 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处处长。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法律顾问,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山西焦煤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王洪云 | 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等。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处党支部书记、主任、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
黄振涛 | 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党委委员、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张东进 | 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汾西矿业曙光煤业党委书记,汾西矿业河东矿业党委书记,汾西矿业新柳煤业党委书记,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监事会主席,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 |
赵鸣 | 研究生学历,工学教授。曾任太原理工大学高等教育教师、教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 |
刘俊彦 | 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副教授会计学副教授。曾任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师。 |
史竹敏 | 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曾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员,山西百捷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阳光焦化独立董事。 |
景春选 | 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部副部长、部长、 副总经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贸易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监事办公室主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 |
崔军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厂长助理,期间由山西省委组织部派出担任援疆干部、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焦化厂党委副书记、厂长。现任山西焦化党委组织部中层管理人员 |
张小忠 | 大专学历。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厂空分车间副主任、氧气充装站站长、空分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甲醇厂空分车间主任、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厂长,监事会监事,现任甲醇厂党委书记、副厂长。 |
成向贵 | 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多经局煤运公司副总经理,西山煤电集团煤炭销售总公司山西公司副经理,山西焦煤集团煤炭销售总公司太原公司副经理、综合部部长,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 |
司董事等。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调整了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为:解聘成向贵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
2021年12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经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峰、杜建宏、杨世红、王晓军、柴高贵、孙春生等六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岳丽华、李玉敏、张翼等三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经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为:(1)会议选举李峰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杜建宏董事、孙春生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根据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选举;(3)根据工作需要,经李峰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杜建宏为总经理,王洪云为董事会秘书;经杜建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张国富、赵新荣为副总经理,王晓军为财务总监,乔军为总法律顾问。根据工作需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李延龙为证券事务代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峰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常委 | 2011年7月 | |
李峰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2018年11月 | |
李峰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 2018年7月 | |
杜建宏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月 | 2021年12月 |
杜建宏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0年1月 | |
孙春生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总法律顾问、风险防控部部长(兼) | 2019年12月 | |
杨世红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0年1月 | |
王晓军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常委 | 2020年1月 | |
王晓军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4月 | 2021年12月 |
李玉敏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
孔祥华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常委、工会主席 | 2018年6月 | |
孔祥华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6月 | 2021年12月 |
孔祥华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1月 | |
陈忠礼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党政办主任 | 2015年12月 | |
陈忠礼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0年1月 | |
翟正义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审计处处长 | 2016年11月 | |
翟正义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纪委委员 | 2020年1月 | |
乔军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0年1月 | |
乔军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总法律顾问 | 2016年7月 | |
张国富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0年1月 | |
张国富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工程师 | 2014年12月 | |
张国富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重点工程项目指挥部总指挥 | 2018年7月 | |
赵新荣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2020年1月 | |
赵新荣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安监局常务副局长 | 2018年7月 | |
黄振涛(离任)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2017年7月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峰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2月 | |
李峰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8年4月 | |
杜建宏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 | |
杨世红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总经济师 | 2020年11月 | |
杨世红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 | 2020年1月 | |
杨世红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8年10月 |
王晓军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 | 2017年4月 | |
王晓军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7月 | |
柴高贵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1年11月 | |
岳丽华 |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 | |
李玉敏 |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5月 | |
李玉敏 |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9月 | |
李玉敏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 | |
张翼 | 深圳市前海百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7年 | |
张翼 | 深圳市和嘉百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7年 | |
张翼 |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5月 | |
孔祥华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 | |
翟正义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6月 | |
翟正义 | 山西洪洞华实热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4月 | |
翟正义 | 山西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 | |
翟正义 | 山西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 | |
翟正义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7月 | |
翟正义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公司 | 监事 | 2017年7月 | |
乔军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 | |
王洪云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0年12月 | |
张东进(离任) | 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1年12月 | |
刘俊彦(离任) |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 教授 | 2000年7月 | |
刘俊彦(离任) |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
刘俊彦(离任) | 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月 | |
史竹敏(离任) |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 高级股权合伙人 | 2016年12月 | |
史竹敏(离任) | 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
成向贵(离任) |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1月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主要依据相关规定和制度、工作量和所承担的责任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668.0816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 | 668.0816万元 |
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说明:上表中涉及到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指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股份公司获取的报酬。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成向贵 | 副总经理 | 解聘 | 工作需要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1年3月22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洞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2亿元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1年4月16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22个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1年4月23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1年5月2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2021年6月24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2021年8月20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1年10月22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 告》。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1年12月22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与《关于修订<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峰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杜建宏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黄振涛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杨世红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王晓军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张东进 | 否 | 8 | 8 | 0 | 0 | 0 | 否 | 2 |
赵鸣 | 是 | 8 | 2 | 6 | 0 | 0 | 否 | 2 |
刘俊彦 | 是 | 8 | 1 | 7 | 0 | 0 | 否 | 2 |
史竹敏 | 是 | 8 | 2 | 6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刘俊彦、王晓军、赵鸣 |
提名委员会 | 赵鸣、杨世红、刘俊彦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鸣、李峰、史竹敏 |
战略委员会 | 李峰、杨世红、赵鸣 |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4月8日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报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4月21日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8月18日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1年10月18日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1年12月22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公司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与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的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 | 无 |
审议。
(4).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5,78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4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13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3,95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658 |
销售人员 | 36 |
技术人员 | 824 |
财务人员 | 33 |
行政人员 | 725 |
其他 | 856 |
合计 | 6,13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42 |
本科 | 1,024 |
专科 | 2,213 |
其他 | 2,853 |
合计 | 6,132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运行机制,公司以公司的发展战略、经济效益、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职工劳动业绩等作为薪酬发放依据,将职工工资与自身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实现共赢。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培训管理标准文件要求,公司制定了2022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重点从职工素质一流创建、工人岗位培训、实际操作培训、技术工人考评等几个方面做起,激发广大职工学习技能、苦练内功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学、比、赶、超”的学习氛围,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和安全生产素养,确保安全生产,经济稳定运行,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4171.20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等条款。2021年度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4,318,173.10元(含税),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9%;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后续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优化内部控制环境,通过有效内控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持续对两家控股子公司(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管控,对外投资监督管理办公室定期收集两家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相关财务报表,报告期内除飞虹化工计提资产减值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证监会及辖区监管局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安排与要求,2021年公司组织开展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通过此次自查,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完善了《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四项规则或制度;对于上市公司与山焦集团之间的关联采购,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每年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履行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程序;对于间接控股股东焦煤集团出具的同业竞争承诺,公司持续关注集团内部其他焦化企业的经营状况,在条件成熟后,督促山焦集团、焦煤集团履行相关程序,逐步解决同业竞争。公司将在此次自查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性,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①水质污染源在线监测
站点名称(水)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总量(t) (2021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排污标准 | 核定排放总量 (t/年) | 防治污染措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化产品回收厂总排口 | COD | 连续排放 | 1 | 焦化厂办公楼南 | 12.37 | 不管控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不管控 | 中水回用 | 正常 |
氨氮 | 0.395 | ||||||||||
焦油加工厂总排口 | COD | 连续排放 | 1 | 焦油加工厂办公楼东南 | 12.25 | 无 | 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4/1928-2019) | 中水回用 | 3月10日起无排水 | ||
氨氮 | 0.34 | ||||||||||
甲醇厂总排口 | COD | 连续排放 | 1 | 甲醇厂办公楼南 | 11.67 | 无 | 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14/1928-2019) | 中水回用 | 无排水 | ||
氨氮 | 0.14 |
②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
站点名称(气)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总量(t)(2021年) | 超标排放情况 | 执行的排污标准 | 核定排放总量(t/年) | 防治污染措施的建设 | 运行情况 |
1#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1#焦炉西侧 | 5.48 | 5.75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17.28 | 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氮氧化物 | 40.78 | 42.79 | 无 | 74.88 | |||||||
颗粒物 | 1.00 | 1.05 | 无 | 5.76 | |||||||
2#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2#焦炉东侧 | 6.35 | 7.09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17.28 | 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氮氧化物 | 40.53 | 45.26 | 无 | 74.88 | |||||||
颗粒物 | 2.74 | 3.06 | 无 | 5.76 | |||||||
3#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3#焦炉西侧 | 5.14 | 6.14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17.28 | 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氮氧化物 | 50.27 | 59.98 | 无 | 74.88 | |||||||
颗粒物 | 2.28 | 2.71 | 无 | 5.76 | |||||||
4#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4#焦炉东侧 | 6.16 | 8.16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17.28 | 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氮氧化物 | 50.23 | 66.52 | 无 | 74.88 | |||||||
颗粒物 | 1.99 | 2.63 | 无 | 5.76 | |||||||
5#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5#焦炉西侧 | 6.77 | 8.37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17.28 | 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氮氧化物 | 50.84 | 62.81 | 无 | 74.88 | |||||||
颗粒物 | 2.36 | 2.91 | 无 | 5.76 | |||||||
6#焦炉烟囱 | 二氧化硫 | 连续排放 | 1 | 6#焦炉东侧 | 6.67 | 7.12 | 无 |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 | 17.28 | 正常 | |
氮氧化物 | 47.83 | 51.08 | 无 | 74.88 | |||||||
颗粒物 | 1.32 | 1.41 | 无 | 5.76 | |||||||
供汽锅炉烟囱 | 氮氧化物 | 连续排放 | 1 | 供汽锅炉北侧 | 3.11 | 3.50 | 无 | 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 | 19.81 | 低氮燃烧+脱硫+布袋除尘+脱硝 | 正常 |
注:超标排放情况指有无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核定排放总量情况。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2021年共实施环措项目32项,主要新建污染防治设施有:焦化厂二炼焦、三炼焦干熄焦地面站烟气达标治理,集水池、三个生化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废气治理,化产品回收厂蒸氨废水预处理,甲醇厂VOCs回收治理,焦油粗苯加工厂苯精制区域VOCs治理,炭黑厂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粉碎机除尘器升级改造,焦化厂配煤皮带粉尘治理,焦炉烟囱增设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等。
项目投用后环保效果显著,生产区域有组织排放得到了有效的收集治理,环境明显改观;焦炉、回收、化工等生产区域挥发性有机物得到进一步治理,达到了“A级企业”现场无异味的要求。
(2)主要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①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装置
采用“干法脱硫+布袋除尘+中低温SCR法脱硝”的工艺路线,设施运行正常。
②装煤、推焦、干熄焦地面除尘站
6座焦炉均配套建设有装煤、推焦地面除尘站,3套干熄焦项目配套建设有干熄焦地面除尘站,设施运行正常。
③精煤粉碎、焦炭转运除尘器
配煤、输焦系统均建设有精煤粉碎及焦炭转运布袋除尘器,设施运行正常。
④煤气精脱硫设施
回收系统建有煤气二级脱硫设施,二次脱硫后煤气中H?S含量低于20mg/m?。
⑤煤场、焦场全封闭项目
公司煤场、焦场均为钢结构全封闭,煤场占地面积35467.71m?,焦场占地面积8600 m?,设施运行正常。
⑥生化及生产废水深度处理设施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经生化处理后进入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系统进行深度处理,处理后出水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设施运行正常。
⑦焦油渣配煤炼焦设施
建设有焦油渣处理设施,公司焦油渣、酸焦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全部通过焦油渣处理设施配煤炼焦,设施运行正常。
⑧生产系统各槽罐放散气回收处理装置
对生产系统各槽罐放散气收集洗涤后焚烧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⑨循环水排污水中水回用装置
对外排的清净下水进行回收深度处理后,回用生产系统,运行正常。
⑩焦炉机侧除尘装置
焦炉机侧炉门增设烟气回收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为99%,运行效果明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焦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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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焦炉)、焦油加工、甲醇及其改扩建、苯精制等项目均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公司排污许可证编号:91140000113273064E001P,有效期:2021年8月17日-2026年8月16日;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编号:晋环辐证〔00481〕。有效期:2021年3月15日-2025年12月14日。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9月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进行了备案(编号:14102420190064)。有效期3年。
公司在报告期内组织完成了厂级及车间级环保应急演练活动,并于6月24日在甲醇厂开展了甲醇成品罐区泄漏、12月16日在苯精制厂罐区开展了6
#苯罐火灾处置应急救援两次公司级大型应急演练活动。参加单位有安监局、环境保护局、生产技术部、生产调度中心、机动部、消防救援大队、电气公司、建安公司、德力信公司等部门。通过演练,验证了公司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有效性、符合性,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企业自行监测方案,通过了专家审核,并按方案严格执行监测。自行监测的对象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土壤。
1、公司环境监测站成立于1985年4月,负责公司的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站现有职工11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2人,高级技师5人,2018年通过了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的CNAS认证(注册号:
CNASL3055)。
2、公司自行监测采取自动监测和委托监测相结合的方式。1#焦炉烟囱、2#焦炉烟囱、3#焦炉烟囱、4#焦炉烟囱、5#焦炉烟囱、6#焦炉烟囱、供汽锅炉烟囱、装煤地面站、推焦地面站、干熄焦地面站均安装了烟气自动监测装置主要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化产品回收厂废水总排口、焦油加工厂废水总排口、甲醇厂废水总排口均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装置,主要监测 COD、氨氮、pH。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并通过了验收。其余监测项目委托山西绿澈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监测;土壤监测项目委托山西杜衡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监测。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为确保按期完成2021年度环保深度治理任务,公司成立了2021年度环保治理项目工作推进组,每周均组织召开项目推进协调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报告期内,公司32项环措项目已全部完成。
(2)为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各单位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补充修订,并狠抓落实,确保各项环保指标均控制在排污许可指标范围内。
(3)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各生产厂及保障单位对相关应急案件进行了学习,并针对生产现场薄弱环节编制了应急演练方案,开展了各级环境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了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风险管控能力。
(4)2021年,为强化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专项整治与管理,公司全力开展了“危险废物”等环境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促进了公司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还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土壤隐患排查报告及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方案,极力推进公司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通过了专家评审,为有效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奠定了基础。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碳排放来源主要是锅炉燃烧煤气产生二氧化碳,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锅炉燃烧使用甲醇驰放气替换焦炉煤气和低氮燃烧,从而减少二氧化碳生成量。公司将根据碳中和、碳达峰的目标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政府有关碳排放相关政策,结合焦化行业的特点积极进行探索,稳定运行干熄焦装置,利用焦炉烟囱、干熄焦余热生产蒸汽和发电,进一步降低能耗指标,为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贡献。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焦化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使命,担当作为,致力于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等的合法权益,将环措项目作为公司重点项目,为创建文明、和谐、绿色的企业环境而不懈努力。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完善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工会则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为目标,持续推进厂务公开工作,提升民主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公司销售部门坚持以“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根本”的原则,聚焦全年目标任务,聚焦市场用户需求,推行精益化管理,精准对接市场与客户,突出精益营销,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多元化、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 实现共赢。
报告期内,为确保按期完成2021年度环保深度治理任务,公司将环措项目作为公司重点项目,成立了2021年度环保治理项目工作推进组,32项环措项目全部完成,实现环保效益和生产效益双提升,助力公司绿色发展。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 | 解决关联交易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为规范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其控股的焦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山西焦化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的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 | 2017年11月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承诺 | 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山西焦化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的焦煤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与山西焦化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山西焦化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山西焦化进行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山西焦化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山西焦化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 |||||||
其他 | 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在本公司持有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山西焦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将充分尊重山西焦化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山西焦化的公司章程,保证山西焦化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保证山西焦化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山西焦化公司章程的要求,依法履行应尽的诚信勤勉职责。如因违反本次承诺事项给山西焦化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山西焦化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17年11月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为了确保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承诺如下: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不得越权干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同时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面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且存在盈利承诺事 | 2017年9月27日;除涉及盈利承诺事项外长期有效;盈利承诺事项期限为2017年度至2020年度。(截 | 是 | 是 |
项,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及重组报告书等约定,严格执行利润承诺及利润补偿的相关安排。 | 至本报告期末,盈利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股的上市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承诺已及时向各相关方提供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根据重组需要进一步提供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提供的该等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不转让在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即本公司下属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权益),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相关账户的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相关账户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相关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相关股份并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3、本公司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侵占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利益。 | 2016年12月5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其他 | 山西焦化全体董 | 为了确保公司为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 | 2017年10月22 | 是 | 是 |
事、高级管理人员 | 力所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对此,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5、承诺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则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日;1、2、3长期有效,4、5至2018年12月31日。(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承诺中第4项、第5项已履行完毕。) | |||||
解决关联交易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针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重组后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保证按国家政策及市场化原则、公允价格进行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守国家产业政策,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对于无市场交易价格的关联交易,按照交易商品或劳务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标准确定交易价格,以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重组后的上市公司或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督促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履行合法决策程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和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2017年9月27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
股份限售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针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山西焦 | 2017年9月27日;除发生导致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的事项外,本承 | 是 | 是 |
化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在此期间内,山西焦化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山西焦化股份还需要在上述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于本公司在本次重组之前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涉嫌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公司不转让所持山西焦化的股份。本次重组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相应遵守上述有关锁定期的约定。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诺期限为至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 ||||||
资产注入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针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 1、中煤华晋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祝。2、本公司合法拥有中煤华晋49%股权的所有权,上述股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通过信托或委托持股等方式代持的情形,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合同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情形。3、本公司承诺及时进行上述股权的权属变更,且因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部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4、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股权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承诺对与上述说明有关的法律问题或者纠纷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违反上述说明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2017年9月27日 | 否 | 是 | ||
解决土地等 | 山西焦化集团有 | 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目前拥 | 2017年9月27日; | 是 | 是 |
产权瑕疵 | 限公司 | 有的部分房产、土地存在产权不完善的情况,其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没有因暂未取得相关的产权证书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导致中煤华晋重大损失以致于不符合本次重组条件的情形。针对上述产权不完善的情况,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做出如下具体承诺: 1、关于完善房产土地产权的承诺鉴于目前中煤华晋位于河津市的不动产登记需要以河津市土地规划调整为前提,位于乡宁县的不动产登记需要以乡宁县土地复垦工作的落实为前提,而上述工作由当地行政管理部门主导负责,因此中煤华晋完善不动产登记手续受到上述外部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限制。据此山焦集团承诺,在河津市土地规划调整到位以及乡宁县土地复垦工作落实的条件满足后的三年内,完成中煤华晋相关土地房产的不动产的登记手续。2、关于房产土地产权瑕疵对上市公司损失的承诺山焦集团承诺如因为标的资产涉及的房产土地产权瑕疵给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房产、土地后续存在的可能造成山西焦化投资收益额减少的情况包括:l)有关房产、土地办理产权登记证书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支出;2)因未办理房产、土地产权证书而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3)其他与房产、土地产权瑕疵相关的直接费用成本支出。从本承诺出具之日到中煤华晋完成相关房产土地的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期间内,在发生上述有关成本费用的当年,山焦集团现金补偿山西焦化的金额=经山西焦化和中煤华晋确认的当年中煤华晋发生的相关费用、成本支出的总金额*49%。上述补偿以现金方式在次一年的6月30日前由山焦集团补偿予山西焦化。 | 在河津市土地规划调整到位以及乡宁县土地复垦工作落实的条件满足后的三年内。 |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针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受到过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本公司及本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 | 2017年9月27日 | 否 | 是 |
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中介机构及其参与人员之间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公平、公允、合理的协议或其他任何关系。本公司合法持有中煤华晋的49%股权,该股权不存在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替第三方代持的情形,本次交易为真实交易,本企业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履约能力,本企业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障碍。 | |||||||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咨函【2015】813号)以及《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资函【2015】814号)文件的要求,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及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采取分10年期缴纳各自负担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王家岭矿资源价款。同时,山焦集团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将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定的王家岭采矿权154,629.60万元作为对中煤华晋的出资,增加中煤华晋实收资本154,629.60万元。根据上述安排,为了确保中煤华晋对王家岭采矿权的合法拥有不存在潜在风险,山焦集团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剩余尚需由本公司负担的中煤华晋王家岭采矿权资源价款合计4.69亿元,本公司具备分期缴纳相关采矿权价款的能力。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将利用配套募集资金6亿元作为向山焦集团支付的现金对价,本公司承诺,收到相关现金对价之后,将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由山西焦化、开立账户的银行及本公司三方签署监管协议,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后续采矿权价款缴纳,不得挪作他用。如山西焦化本次发行的配套募集资金不足,其将自筹资金用于现金对价的支付。2、本公司将确保按照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煤华晋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缴纳的安排,按时、完整的缴纳应由本公司负 | 2017年12月5日;本承诺第2条至2024年。 | 是 | 是 |
担的各年度采矿权价款,于2024年之前完成全部资源价款的缴纳。3、如因本公司未如期缴纳后续采矿权价款,导致中煤华晋王家岭矿采矿权证书被吊销,由此给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公司承担。4、本公司承诺中煤华晋合法拥有王家岭矿采矿权,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和纠纷事项。5、中煤华晋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如因中煤华晋出资导致中煤华晋受到行政处罚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在中煤华晋拥有的权益占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置入资产价值保证及补偿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根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媒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咨【2015 】813号)以及《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有关问题的函》(晋国土咨【2015】814号)的文件要求,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分10年期缴纳各自负担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王家岭矿资源价款。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山焦集团已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核定的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154,629.60万元作为对中煤华晋的出资,增加中煤华晋实收资本154,629.60万元。根据上述安排,为了保证中煤华晋对王家岭矿采矿权的合法持有不存在潜在风险,中煤集团承诺如下: 1、中煤集团为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截至2016年底资产总额达到3,170亿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7亿元,具备分期缴纳相关采矿权价款的能力;同时保证按照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煤华晋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缴纳的安排,按时完整地缴纳应由中煤集团负担的各年度采矿权价款,于2024年之前完成全部资源价款的缴纳。其间国家出台的矿业权价款相关政策或文件规定,中煤集团按相关规定执行。2、2006年,中煤集团主业资产重组改制并境外上市,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煤集团主业整体改制并境外上市方案,批准中煤集团按股比持有的王家岭采矿 | 2017年8月31日;本承诺第1条期限至2024年。 | 是 | 是 |
权评估价款作为国家资本金的一部分,注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后经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批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A+H)发行股票上市,王家岭采矿权评估价款成为向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募集资金对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煤华晋已于2016年11月取得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有效期限为30年的王家岭矿采矿许可证。因此,中煤华晋合法取得并拥有王家岭矿采矿权,该矿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和纠纷事项,是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和保护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3、中煤华晋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一、关于韩咀煤业办理环保竣工验收及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相关事项的承诺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中煤华晋下属子公司韩咀煤业尚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山焦集团承诺如下:韩咀煤业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及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事项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山焦集团承诺韩咀煤业在2018 年6月30 日之前完成《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以及环保竣工自行验收工作。如韩咀煤业因未取得《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未完成环保竣工自行验收工作,导致韩咀煤业受到处罚,进而使得山西焦化及其股东利益受到损失的,山焦集团将就上述事项造成山西焦化损失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实施补偿。 二、关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强化履约能力的承诺 鉴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王家岭矿的采矿权价款分期缴纳、房产和土地产权瑕疵、华宁焦煤采矿权续期等出具了补偿或赔偿的承诺,为了进一步强化山焦集团履约能力,山焦集团承诺如下: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交易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将向山焦集团支付6亿元现金对价。根据山焦集团出具的《关于王家岭矿采矿权价款缴纳问题和中煤华晋出资合规性的承诺》,收到相关现金对价之后,将设立专项资金监管账户,由山西焦化、开立账户的银行及本公司三方签 | 2018年1月11日;第一部分承诺在2018年6月30日前已经办理完成;第二部分承诺至房产土地产权手续办理及华宁焦煤完成长期采矿许可证办理完成后。 | 是 | 是 |
署监管协议,相关资金专项用于后续采矿权价款缴纳,不得挪作他用。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需要由本公司负担的王家岭矿后续采矿权资源价款4.69亿元,本次交易将获得的现金对价足以覆盖后续采矿权资源价款的缴纳,尚剩余1.31亿元资金。据此,本公司进一步承诺,上述剩余资金将仍然保留在该专项资金监管账户中,在中煤华晋及下属子公司完成房产土地产权手续办理及华宁焦煤完成长期采矿许可证办理之前,专项用于履行山焦集团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承诺事项可能发生的面向山西焦化的现金补偿义务。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山西省焦化行业转型升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山西焦煤将认真履行山西省焦化产能压减政策,推动集团内部焦化产业转型升级,待山西焦煤所属的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五麟煤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西山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他焦化类企业或相关资产、业务在实施产能压减后,形成稳定生产能力并连续三年盈利的情况下,以山西焦化为集团内部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生产经营业务整合发展平台,通过收购兼并、业务转让、资产注入、委托经营等方式将集团控制的上述焦化类企业或相关资产、业务逐步进行整合,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内部焦化行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山西焦煤资产规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并将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履行上述承诺。 山西焦煤于 2015 年 11 月所作的《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焦化业务整合的承诺》同时废止,以本承诺为准。 | 2020 年12月9日;长期 | 是 | 是 |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1 年11 月18 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煤集团)向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金融业务相关事宜出具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1、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 | 2011年11月18日 | 否 | 是 |
运作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相关金融业务的安全性。2、鉴于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焦煤集团,焦煤集团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经营自主权,由上市公司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自主决策与财务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3、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财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焦煤集团将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采取增加财务公司的资本金等有效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4、督促财务公司在发生行政处罚、资产负债表以及风险控制指标、存贷比指标如超过限额时及时通知上市公司,且不能继续开展相关金融业务。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并未对本公司满足租赁定义的合同的范围产生重大影响。
新租赁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3、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6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 |
保荐人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环保处罚情况:
序号 | 时间 | 存在原因 | 处罚类型 | 执行单位 | 处罚文号 | 处罚金额(万元) |
1 | 2021.11.24 | 7月23日现场核查,二炼焦车间焦炉封闭不严有可见烟尘外逸,4号焦炉炉顶、炉门封闭不严,有明显烟尘外溢,煤焦油异味刺鼻。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23号 | 14.4 |
2 | 2021.11.24 | 7月25日现场核查,排污许可证已过期。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24号 | 80 |
3 | 2021.11.24 | 7月23日现场核查,炭黑厂1#2#炭黑生产线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26号 | 85 |
4 | 2021.11.24 | 7月23日现场核查,炭黑厂0#生产线炭黑烘干炉烘干废气未经管道引入除尘器处理,设置旁路直排。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27号 | 74 |
5 | 2021.11.24 | 7月25日现场核查,二回收7月16日VOCs回炉过程通过放散口连续排放废气8小时,放散口和回炉管路阀门同时打开50%。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29号 | 49 |
6 | 2021.11.24 | 7月23日现场核查,5月15日23点至5月18日7点,2#3#焦炉产生的废气未通过脱硫脱硝装置处理,直接通过烟囱排放。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30号 | 71 |
7 | 2021.10.22 | 7月23日现场核查,在线2#、4#焦炉烟囱在线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31号 | 18.4 |
8 | 2021.10.22 | 7月23日现场核查,苯精制储罐未安装VOCs收集治理设施。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32号 | 19 |
9 | 2021.11.24 | 7月26日对焦化厂5#焦炉烟囱在线监测数据核查显示,2020年10月22日氮氧化物小时均值超标0.15倍。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33号 | 51.7 |
10 | 2021.11.24 | 7月11日现场检查,焦油粗苯加工厂总排口COD超标0.89倍。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34号 | 58 |
11 | 2021.12.3 | 9月15日现场检查,炭黑尾气锅炉烟囱未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42号 | 13 |
12 | 2021.12.3 | 9月22日-23日现场检查,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43号 | 15.4 |
13 | 2021.12.13 | 7月30日供汽锅炉烟气二氧化硫超标0.25倍,超标一小时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洪洞分局 | 临环罚字[2021]005038号 | 45.1 |
14 | 2021.12.20 | 10月27日检查发现:一炼焦车间处于生产状态,通过查阅你公司《第一炼焦车间交换机岗位出装炉时间原始记录表》,发现10月25日18时至10月26日18时共推焦55炉。执法人员调阅了你公司一炼焦地面除尘站通风机电流、除尘器差压等参数历史记录,发现10月25日18时至10月26日18时共推焦装煤110炉。在检查过程中未如实提供第一炼焦车间推焦装煤相关记录。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1055号 | 14.8 |
15 | 2021.12.20 | 11月3日,一炼焦99号炉、二炼焦69号炉、三炼焦G4炉在推焦装煤过程中焦侧、机侧烟气收集不完全,部分烟气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1056号 | 20 |
16 | 2021.12.20 | 11月3日检查发现:一回收车间:蒸氨塔缓冲槽放散阀处于打开状态,部分VOCs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二回收车间:调阅二回收车间VOCs治理设施DCS运行曲线,发现在6月17日5:52-6月19日23:11回炉VOC变频、工频风机电流值为0A,VOCs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三回收车间:焦油渣储罐顶盖打开,部分VOCs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1057号 | 20 |
17 | 2021.12.20 | 10月5日,4#焦炉H5、J10、K5炉门密闭不严,部分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 行政处罚 |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 | 临环罚字[2021]001058号 | 12.198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测,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48.3—82.61 亿元。 |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编号:临2021-015号)。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3,000,000,000.00 | 0.42%-1.8% | 1,373,721,309.34 | 299,749,230.25 | 1,073,972,079.09 | |
合计 | / | / | / | 1,373,721,309.34 | 299,749,230.25 | 1,073,972,079.09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200,000,000.00 | 4.35%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142,800,000.00 | 4.57% | 142,800,000.00 | 142,800,000.00 | ||
合计 | / | / | / | 200,000,000.00 | 342,800,000.00 | 200,000,000.00 | 342,800,000.00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0年6月11日 | 2020年6月12日 | 2021年3月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无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20年6月11日 | 2020年6月12日 | 2021年3月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无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20年6月11日 | 2020年6月16日 | 2021年2月1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无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0年6月11日 | 2020年7月8日 | 2021年2月1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无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0年6月11日 | 2020年7月10日 | 2021年2月1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无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1年3月2日 | 2021年3月2日 | 2022年3月2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司 |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1年2月18日 | 2021年2月18日 | 2022年2月1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1年7月14日 | 2021年7月14日 | 2021年9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无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21年7月14日 | 2021年7月14日 | 2021年11月2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是 | 否 | 0 | 无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1年9月29日 | 2021年9月29日 | 2022年9月29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21年11月25日 | 2021年11月25日 | 2022年11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0 | 无 | 是 | 集团兄弟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2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50,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5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33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150,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0,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1)公司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0,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截至2021年末,该等担保均尚未履行完毕。(2)上述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的担保事项中,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提前还款,担保到期日为实际还款日。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07,936,595 | 51.14 | -1,007,936,595 | -1,007,936,595 | 0 | 0.00 | |||
1、国 |
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007,936,595 | 51.14 | -1,007,936,595 | -1,007,936,595 | 0 | 0.0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62,925,831 | 48.86 | 591,258,728 | 1,007,936,595 | 1,599,195,323 | 2,562,121,154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62,925,831 | 48.86 | 591,258,728 | 1,007,936,595 | 1,599,195,323 | 2,562,121,154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970,862,426 | 100.00 | 591,258,728 | 0 | 591,258,728 | 2,562,121,154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007,936,595股限售股于2021年3月30日上市流通(其中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1,527,415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866,409,18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限售股及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9号)。
②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70,862,42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4,172,485.20元,转增591,258,728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562,121,154股。2021年5月31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类型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普通股股份变动前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3 | 0.639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79 | 0.6369 | |
普通股股份变动后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3 | 0.49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79 | 0.4899 |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8月,山西焦煤为有效盘活资产,增加持有证券的投资收益,决定将不超过其中的10,000,000股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2021年7月5日,山西焦煤发布了《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转融通证券出借股票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根据业务需要和公司章程、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山西焦煤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报告期末,山西焦煤持有本公司股票148,796,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送的2021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山西焦煤当日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48,296,880股,差额50万股用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866,409,180 | 866,409,180 | 0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 36个月内不转让 | 2021年3月30日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 | 141,527,415 | 141,527,415 | 0 | 未办理解禁手续 | 2021年3月30日 |
公司 | ||||||
合计 | 1,007,936,595 | 1,007,936,595 | 0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1年5月,本公司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970,862,42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591,258,728股,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562,121,154股。股东结构、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未发生变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27,84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2,727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2,380,979 | 1,310,317,574 | 51.14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837,742 | 148,296,880 | 5.79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53,093,286 | 30,106,714 | 1.18 | 0 | 无 | 未知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445,000 | 23,595,000 | 0.92 | 0 | 无 | 未知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445,000 | 23,595,000 | 0.92 | 0 | 无 | 未知 | |||
李国辉 | 5,637,030 | 20,380,030 | 0.80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525,000 | 18,525,000 | 0.72 | 0 | 无 | 未知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聚金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525,000 | 18,525,000 | 0.72 | 0 | 无 | 未知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88,531 | 14,677,932 | 0.57 | 0 | 无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191,185 | 10,586,133 | 0.41 | 0 | 无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310,317,5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0,317,574 |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8,296,8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296,880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30,106,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06,714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5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95,000 |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59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95,000 |
李国辉 | 20,380,03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380,030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5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25,000 |
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聚金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8,5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25,00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677,93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77,93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586,13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86,133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与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中子星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珺越东启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上海珺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珺容聚金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公司不知晓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866,409,180 | 2021 年 3月 30日 | 866,409,180 | 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
2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41,527,415 | 2021 年 3月 30日 | 141,527,415 | 未办理解禁手续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杨世红 |
成立日期 | 1969-07-17 |
主要经营业务 | 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除外),承办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及来料加工和补偿贸易业务;生产:焦炭、合成氨、尿素;制造其它化学、化工产品;承揽化工设备和零部件加工制作、设备检修、建筑安装、防腐保温工程设计、技术咨询;道路货物运输;生产、销售:洗精煤;水泥及水泥制品生产、销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批发、零售:钢材、有色金属材料、黒色金属材料、铁矿石、生铁、铁合金(国家限制旳除外);零售:汽油、柴油(仅限分支机构油品综合经销部凭许可证经营);文艺表演:戏剧表演、歌舞;电影放映;游泳场服务(仅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持有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31.79万股,比例0.09%。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2)第110A012002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西焦化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西焦化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对重要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3以及附注五、10、附注五、43和附注七、2。
1、事项描述
2018年3月,山西焦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式收购了母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4月17日更名为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华晋”)49%股份,山西焦化公司通过向中煤华晋派出董事并参与其财务和经营决策的方式对该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中煤华晋为山西焦化公司的联营企业,山西焦化公司对中煤华晋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山西焦化公司2021年度确认了投资收益186,243.99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59.91万元、资本公积14,227.04万元,由于该项投资对山西焦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对该项重要联营企业的权益投资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该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了山西焦化公司对联营企业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询问了山西焦化公司向中煤华晋派出董事的情况,检查了山西焦化公司参与中煤华晋的财务和经营决策的相关文件;
(3)我们与中煤华晋及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进行了沟通,就中煤华晋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确认,并评价了中煤华晋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
(4)我们复核了中煤华晋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对山西焦化公司确认的中煤华晋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和资本公积进行了重新计算;
(5)我们评价了财务报表中与中煤华晋投资相关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5以及附注五、13。
1、 事项描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期末山西焦化公司管理层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评估,认为甲醇制烯烃项目存在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84,715.20万元,由于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的预计需要管理层做出重大假设和判断,存在固有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该关键审计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了山西焦化公司与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我们实地勘察了在建工程,并实施了监盘程序,以了解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工艺技术落后、长期闲置等减值迹象;
(3)我们复核了管理层聘请的估值专家出具的评估报告所使用的估值方法和相关参数的合理性;
(4)我们评价了财务报表中在建工程减值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四、其他信息
山西焦化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山西焦化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山西焦化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山西焦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山西焦化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山西焦化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山西焦化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山西焦化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山西焦化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
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韩瑞红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小娃中国?北京 二O二二年 四月二十二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85,328,205.98 | 4,257,271,964.72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70,588.85 | 5,966,400.00 | |
应收账款 | 52,117,751.06 | 99,194,729.96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680,000.00 | 138,396,498.54 | |
预付款项 | 28,371,418.25 | 14,818,786.2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39,560,750.91 | 250,395,400.3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20,500,000.00 | 220,500,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99,838,679.62 | 385,023,039.83 | |
合同资产 | 2,015,639.01 | 2,376,064.0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021,279.51 | 26,425,888.5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65,804,313.19 | 5,179,868,772.1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1,908,260,476.26 | 10,125,463,971.8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0 | 50,333,953.5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992,525,687.65 | 3,638,564,104.70 | |
在建工程 | 872,611,801.46 | 2,015,148,089.9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90,502,996.07 | 297,104,924.5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291,529.72 | 19,940,002.3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894,006.94 | 80,709,648.1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220,086,498.10 | 16,227,264,695.13 | |
资产总计 | 20,585,890,811.29 | 21,407,133,467.3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910,243,196.02 | 2,010,101,358.9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858,204,840.00 | 5,322,091,814.68 | |
应付账款 | 769,210,363.81 | 474,126,934.12 | |
预收款项 | 5,679,290.17 | 1,000,000.00 | |
合同负债 | 509,788,242.03 | 297,227,564.2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8,593,046.69 | 37,713,920.85 | |
应交税费 | 11,585,540.10 | 22,221,839.60 | |
其他应付款 | 31,562,999.89 | 61,947,901.8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0,353,172.38 | 910,507,532.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66,029,519.74 | 38,627,563.28 | |
流动负债合计 | 7,591,250,210.83 | 9,175,566,429.6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28,350,000.00 | 21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82,942,300.00 | 295,919,955.44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5,754,852.98 | 108,295,311.8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1,834.5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7,138,987.55 | 614,215,267.28 |
负债合计 | 8,188,389,198.38 | 9,789,781,696.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562,121,154.00 | 1,970,862,42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981,253,269.14 | 7,430,140,565.5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723,273.17 | -17,790,231.42 | |
专项储备 | 3,902,778.29 | 1,740,741.99 | |
盈余公积 | 654,336,383.33 | 459,369,161.4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88,460,743.29 | 1,317,332,685.3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170,351,054.88 | 11,161,655,348.86 | |
少数股东权益 | 227,150,558.03 | 455,696,421.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2,397,501,612.91 | 11,617,351,770.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585,890,811.29 | 21,407,133,467.31 |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40,808,864.63 | 4,242,367,572.75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70,588.85 | 5,966,400.00 | |
应收账款 | 44,323,269.18 | 89,278,070.62 | |
应收款项融资 | 14,680,000.00 | 137,635,408.54 | |
预付款项 | 28,169,444.64 | 14,767,902.68 | |
其他应收款 | 246,602,046.13 | 255,996,812.0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20,500,000.00 | 220,500,000.00 | |
存货 | 587,614,312.86 | 370,518,363.2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7,625,842.28 | 25,863,165.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00,694,368.57 | 5,142,393,695.8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517,086,110.93 | 11,734,289,606.5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0 | 50,333,953.5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984,918,130.21 | 3,630,271,229.63 | |
在建工程 | 100,441,981.52 | 402,651,794.6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7,489,574.99 | 58,406,107.4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796,742.85 | 17,530,517.8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732,732,540.50 | 15,893,483,209.68 | |
资产总计 | 21,033,426,909.07 | 21,035,876,905.5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66,343,946.19 | 2,010,101,358.9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858,204,840.00 | 5,322,091,814.68 | |
应付账款 | 736,791,687.33 | 423,785,050.95 | |
预收款项 | 5,679,290.17 | 1,000,000.00 | |
合同负债 | 507,756,718.30 | 296,643,077.43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828,647.41 | 33,847,501.70 | |
应交税费 | 11,508,219.26 | 22,022,532.00 | |
其他应付款 | 30,912,039.71 | 286,148,073.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0,353,172.38 | 649,426,887.48 | |
其他流动负债 | 65,973,787.23 | 38,563,600.06 | |
流动负债合计 | 7,205,352,347.98 | 9,083,629,896.7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28,350,000.00 | 21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82,942,300.00 | 100,993,144.1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5,754,852.98 | 108,295,311.8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97,047,152.98 | 419,288,455.94 | |
负债合计 | 7,802,399,500.96 | 9,502,918,352.7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562,121,154.00 | 1,970,862,42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995,602,499.46 | 7,444,489,795.8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9,723,273.17 | -17,790,231.42 | |
专项储备 | 3,902,778.29 | 1,740,741.99 | |
盈余公积 | 654,336,383.33 | 459,369,161.46 | |
未分配利润 | 3,034,787,866.20 | 1,674,286,658.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3,231,027,408.11 | 11,532,958,552.7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033,426,909.07 | 21,035,876,905.50 |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226,552,292.34 | 7,100,829,071.41 | |
其中:营业收入 | 11,226,552,292.34 | 7,100,829,071.4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1,189,586,522.26 | 7,350,880,905.73 | |
其中:营业成本 | 10,483,580,317.88 | 6,697,769,396.7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54,251,294.70 | 56,142,928.65 | |
销售费用 | 58,200,225.52 | 53,756,719.38 | |
管理费用 | 315,433,540.43 | 259,701,729.11 | |
研发费用 | 75,339,191.34 | 8,670,950.70 | |
财务费用 | 202,781,952.39 | 274,839,181.1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19,336,215.54 | 302,726,099.59 | |
利息收入 | 42,893,690.07 | 41,987,662.33 | |
加:其他收益 | 7,568,975.83 | 10,800,762.1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62,555,465.29 | 1,581,043,504.4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862,555,465.29 | 1,581,043,504.4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
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090,704.64 | 12,969,800.9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84,793,894.28 | -339,480,367.0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15,117.5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30,402,139.09 | 1,015,281,866.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82,011.49 | 649,343.73 | |
减:营业外支出 | 4,606,304.31 | 1,028,444.0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27,077,846.27 | 1,014,902,765.94 | |
减:所得税费用 | -4,675,359.61 | 7,249,067.5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31,753,205.88 | 1,007,653,698.3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31,753,205.88 | 1,007,653,698.3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60,299,069.38 | 1,097,286,217.1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8,545,863.50 | -89,632,518.7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33,041.75 | 2,721,853.9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33,041.75 | 2,721,853.9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3,953.59 | -286,170.7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33,953.59 | -286,170.7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99,088.16 | 3,008,024.7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99,088.16 | 3,008,024.76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29,820,164.13 | 1,010,375,552.3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58,366,027.63 | 1,100,008,071.1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8,545,863.50 | -89,632,518.7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19 | 0.428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1,217,966,121.36 | 7,085,828,480.60 | |
减:营业成本 | 10,489,215,562.87 | 6,694,723,738.61 | |
税金及附加 | 51,573,111.46 | 53,513,520.86 | |
销售费用 | 56,925,636.00 | 52,567,934.83 | |
管理费用 | 268,759,031.71 | 249,489,460.71 | |
研发费用 | 72,100,539.39 | 6,979,642.37 | |
财务费用 | 172,020,107.19 | 246,386,023.72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8,238,923.38 | 272,801,095.54 | |
利息收入 | 42,544,916.08 | 40,495,583.94 | |
加:其他收益 | 7,285,102.53 | 10,799,591.8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62,555,465.29 | 1,581,043,504.4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862,555,465.29 | 1,581,043,504.4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372,522.94 | 12,520,819.6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584,990.22 | -9,146,239.6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15,117.5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48,015,350.81 | 1,377,385,835.84 | |
加:营业外收入 | 996,947.16 | 649,343.73 | |
减:营业外支出 | 4,606,304.31 | 986,383.33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44,405,993.66 | 1,377,048,796.24 | |
减:所得税费用 | -5,266,225.02 | 6,434,609.4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49,672,218.68 | 1,370,614,186.7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49,672,218.68 | 1,370,614,186.7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33,041.75 | 2,721,853.9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3,953.59 | -286,170.7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33,953.59 | -286,170.77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99,088.16 | 3,008,024.7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99,088.16 | 3,008,024.76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47,739,176.93 | 1,373,336,040.7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426,601,563.04 | 6,634,948,882.2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780,785.77 | 92,656,353.0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76,382,348.81 | 6,727,605,235.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768,538,080.08 | 5,580,610,318.0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56,814,531.82 | 472,744,166.8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0,696,536.23 | 113,522,633.3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297,267.04 | 74,261,864.1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33,346,415.17 | 6,241,138,982.3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3,035,933.64 | 486,466,252.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0,5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93,456.7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693,456.7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3,050,788.74 | 315,262,784.3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3,050,788.74 | 315,262,784.3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642,667.96 | -315,262,784.3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85,800,000.00 | 2,708,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71,918,402.08 | 2,155,156,215.2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57,718,402.08 | 4,863,156,215.2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73,550,000.00 | 3,188,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99,081,964.92 | 452,537,135.5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2,486,131.16 | 1,357,541,163.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75,118,096.08 | 4,998,078,299.3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7,399,694.00 | -134,922,084.1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81 | -84.0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2,721,120.21 | 36,281,300.4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95,537,269.73 | 1,559,255,969.3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72,816,149.52 | 1,595,537,269.73 |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413,020,938.89 | 6,630,297,333.0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105,734.07 | 306,554,773.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461,126,672.96 | 6,936,852,107.0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779,046,009.66 | 5,596,095,974.6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11,331,773.51 | 455,845,643.7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5,603,105.61 | 108,161,557.9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037,157.90 | 71,486,606.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687,018,046.68 | 6,231,589,782.5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4,108,626.28 | 705,262,324.4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0,5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193,456.7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693,456.7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2,987,567.52 | 223,105,372.4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2,987,567.52 | 223,105,372.4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705,889.18 | -223,105,372.4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43,000,000.00 | 2,708,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71,918,402.08 | 1,805,156,215.2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14,918,402.08 | 4,513,156,215.2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473,550,000.00 | 3,188,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89,148,741.39 | 415,676,735.7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50,370,217.93 | 1,263,248,342.0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13,068,959.32 | 4,866,925,077.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8,150,557.24 | -353,768,862.5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81 | -84.0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52,336,069.59 | 128,388,005.5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80,632,877.76 | 1,452,244,872.2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28,296,808.17 | 1,580,632,877.76 |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70,862,426.00 | 7,430,140,565.50 | -17,790,231.42 | 1,740,741.99 | 459,369,161.46 | 1,317,332,685.33 | 11,161,655,348.86 | 455,696,421.53 | 11,617,351,770.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31,304.35 | -31,304.35 | -31,304.35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70,862,426.00 | 7,430,140,565.50 | -17,790,231.42 | 1,740,741.99 | 459,369,161.46 | 1,317,301,380.98 | 11,161,624,044.51 | 455,696,421.53 | 11,617,320,466.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591,258,728.00 | -448,887,296.36 | -1,933,041.75 | 2,162,036.30 | 194,967,221.87 | 671,159,362.31 | 1,008,727,010.37 | -228,545,863.50 | 780,181,146.87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33,041.75 | 1,260,299,069.38 | 1,258,366,027.63 | -228,545,863.50 | 1,029,820,164.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2,371,431.64 | 142,371,431.64 | 142,371,431.6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2,371,431.64 | 142,371,431.64 | 142,371,431.64 | ||||||||||||
(三)利润分配 | 194,967,221.87 | -589,139,707.07 | -394,172,485.20 | -394,172,485.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94,967,221.87 | -194,967,221.87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4,172,485.20 | -394,172,485.20 | -394,172,485.2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91,258,728.00 | -591,258,72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91,258,728.00 | -591,258,72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62,036.30 | 2,162,036.30 | 2,162,036.30 | ||||||||||||
1.本期提取 | 17,720,281.44 | 17,720,281.44 | 17,720,281.44 | ||||||||||||
2.本期使用 | 15,558,245.14 | 15,558,245.14 | 15,558,245.1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62,121,154.00 | 6,981,253,269.14 | -19,723,273.17 | 3,902,778.29 | 654,336,383.33 | 1,988,460,743.29 | 12,170,351,054.88 | 227,150,558.03 | 12,397,501,612.91 |
项目 | 2020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16,048,020.00 | 7,878,079,389.32 | -20,512,085.41 | 1,392,605.26 | 322,307,742.78 | 508,712,688.89 | 10,206,028,360.84 | 545,328,940.30 | 10,751,357,301.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 |
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16,048,020.00 | 7,878,079,389.32 | -20,512,085.41 | 1,392,605.26 | 322,307,742.78 | 508,712,688.89 | 10,206,028,360.84 | 545,328,940.30 | 10,751,357,301.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4,814,406.00 | -447,938,823.82 | 2,721,853.99 | 348,136.73 | 137,061,418.68 | 808,619,996.44 | 955,626,988.02 | -89,632,518.77 | 865,994,469.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21,853.99 | 1,097,286,217.12 | 1,100,008,071.11 | -89,632,518.77 | 1,010,375,552.3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75,582.18 | 6,875,582.18 | 6,875,582.1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875,582.18 | 6,875,582.18 | 6,875,582.18 | ||||||||||||
(三)利润分配 | 137,061,418.68 | -288,666,220.68 | -151,604,802.00 | -151,604,80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7,061,418.68 | -137,061,418.6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1,604,802.00 | -151,604,802.00 | -151,604,802.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54,814,406.00 | -454,814,40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54,814,406.00 | -454,814,40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48,136.73 | 348,136.73 | 348,136.73 | ||||||||||||
1.本期提取 | 17,157,509.40 | 17,157,509.40 | 17,157,509.40 | ||||||||||||
2.本期使用 | 16,809,372.67 | 16,809,372.67 | 16,809,372.6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70,862,426.00 | 7,430,140,565.50 | -17,790,231.42 | 1,740,741.99 | 459,369,161.46 | 1,317,332,685.33 | 11,161,655,348.86 | 455,696,421.53 | 11,617,351,770.39 |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970,862,426.00 | 7,444,489,795.82 | -17,790,231.42 | 1,740,741.99 | 459,369,161.46 | 1,674,286,658.94 | 11,532,958,552.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31,304.35 | -31,304.35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70,862,426.00 | 7,444,489,795.82 | -17,790,231.42 | 1,740,741.99 | 459,369,161.46 | 1,674,255,354.59 | 11,532,927,248.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91,258,728.00 | -448,887,296.36 | -1,933,041.75 | 2,162,036.30 | 194,967,221.87 | 1,360,532,511.61 | 1,698,100,159.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33,041.75 | 1,949,672,218.68 | 1,947,739,176.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2,371,431.64 | 142,371,431.6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42,371,431.64 | 142,371,431.64 | |||||||||
(三)利润分配 | 194,967,221.87 | -589,139,707.07 | -394,172,485.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94,967,221.87 | -194,967,221.8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94,172,485.20 | -394,172,485.20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91,258,728.00 | -591,258,72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91,258,728.00 | -591,258,728.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162,036.30 | 2,162,036.30 | |||||||||
1.本期提取 | 17,720,281.44 | 17,720,281.44 | |||||||||
2.本期使用 | 15,558,245.14 | 15,558,245.1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62,121,154.00 | 6,995,602,499.46 | -19,723,273.17 | 3,902,778.29 | 654,336,383.33 | 3,034,787,866.20 | 13,231,027,408.11 |
项目 | 2020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516,048,020.00 | 7,892,428,619.64 | -20,512,085.41 | 1,392,605.26 | 322,307,742.78 | 592,338,692.85 | 10,304,003,595.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516,048,020.00 | 7,892,428,619.64 | -20,512,085.41 | 1,392,605.26 | 322,307,742.78 | 592,338,692.85 | 10,304,003,595.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4,814,406.00 | -447,938,823.82 | 2,721,853.99 | 348,136.73 | 137,061,418.68 | 1,081,947,966.09 | 1,228,954,957.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21,853.99 | 1,370,614,186.77 | 1,373,336,040.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875,582.18 | 6,875,582.1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875,582.18 | 6,875,582.18 | |||||||||
(三)利润分配 | 137,061,418.68 | -288,666,220.68 | -151,604,802.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37,061,418.68 | -137,061,418.68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1,604,802.00 | -151,604,802.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54,814,406.00 | -454,814,406.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54,814,406.00 | -454,814,406.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48,136.73 | 348,136.73 | |||||||||
1.本期提取 | 17,157,509.40 | 17,157,509.40 | |||||||||
2.本期使用 | 16,809,372.67 | 16,809,372.6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70,862,426.00 | 7,444,489,795.82 | -17,790,231.42 | 1,740,741.99 | 459,369,161.46 | 1,674,286,658.94 | 11,532,958,552.79 |
公司负责人:李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晓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永智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山西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0月23日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1995)134号文批准,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集团)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经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113273064E。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本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00万元,股本总数7,800万股,其中国有发起人持有5,300万股,社会公众持有2,500万股,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
根据本公司1996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以1996年12月6日总股本7,8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7,800万股,并于1996年度实施完毕,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600万元。
根据本公司1998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上字[1998]35号),向全体股东以10:3比例配售2,560万股普通股,配股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8,16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0年第九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公司字[2000]186号),向全体股东以10:3比例配售2,125万股普通股,配股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285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7年第二十次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发行字[2007]167号),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00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8,285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8年第二十六次股东大会决议,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8,285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8,285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56,570万元。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十八次股东大会决议,定向发行20,000万股普通股,2012年12月1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证监许可[2012]1623号),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6,57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2号“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2018年3月,本公司向山焦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00%股份,向山焦集团发行股份66,646.86万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43,216.86万股,此次增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8)第110ZC0092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根据本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92号“关于核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5,000万元,2019年1月,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8,387.94万股普通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51,604.80万元,此次增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009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根据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51,604.8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45,481.44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97,086.24万股。
根据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97,086.24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59,125.87万股,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56,212.12万股。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有8个生产分厂、4个辅助生产部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产品为冶金焦炭,副产品有:硫铵、工业萘、蒽油、改制沥青、纯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重苯、甲醇和炭黑等化工产品。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德力信公司”)和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焦飞虹化工公司)等共2个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信息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3.固定资产、29.无形资产、38.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
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计量,随后按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的预计负债的损失准备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
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B、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C、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1:关联方组合·合同资产组合2:其他客户组合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中有关应收票据的相关描述。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中有关应收账款的相关描述。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中有关应收款项融资的相关描述。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中有关其他应收款的相关描述。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及周转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周转材料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中有关合同资产的相关描述。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中有关这部分内容的相关描述。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中有关这部分内容的相关描述。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中有关这部分内容的相关描述。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
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长期资产减值。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50年 | 3% | 12.13%-1.94%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35年 | 3%、4% | 19.40%-2.74%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年 | 3%、4% | 19.40%-6.4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3%、4% | 19.40%-9.60% |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上表所示。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
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长期资产减值。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
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长期资产减值。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探明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和井及相关设施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公司焦化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在将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通过铁路运输销售的焦炭产品本公司按照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在指定铁路站点发出商品并取得铁路运输单后确认收入;通过港口运输销售的焦炭产品本公司按照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在获取SGS检验报告并移交客户后确认收入;通过公路运输销售的焦炭和化工产品由客户按照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在指定的仓库自行提货或装运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本公司将车辆租赁满足短期租赁条件的项目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低价值资产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4万元的租赁。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除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合同变更采用简化方法外,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4)售后回租
承租人和出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财企[2012]16号、财建[2004]119号文第十一条的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按上年度自产焦炭、化工产品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2)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 经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 新租赁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生重大影响。 |
其他说明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8.使用权资产和42.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并未对本公司满足租赁定义的合同的范围产生重大影响。
作为承租人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12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售后租回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收入准则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的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未有调整项。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各纳税主体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山西焦化公司 | 25 |
山焦德力信公司 | 25 |
山焦飞虹化工公司 | 2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1,484.44 | |
银行存款 | 1,272,816,149.52 | 1,595,525,785.29 |
其中:财务公司存款 | 1,073,972,079.09 | 1,373,721,309.34 |
其他货币资金 | 1,112,512,056.46 | 2,661,734,694.99 |
合计 | 2,385,328,205.98 | 4,257,271,964.7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应付票据保证金存款和国内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及其孳息,该等款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得支取、转存或用于其他用途。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870,588.85 | 5,966,400.00 |
合计 | 870,588.85 | 5,966,400.00 |
说明: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票据。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80,717.10 | 100.00 | 10,128.25 | 1.15 | 870,588.85 | 6,000,000.00 | 100.00 | 33,600.00 | 0.56 | 5,966,400.00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880,717.10 | 100.00 | 10,128.25 | 1.15 | 870,588.85 | 6,000,000.00 | 100.00 | 33,600.00 | 0.56 | 5,966,4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880,717.10 | / | 10,128.25 | / | 870,588.85 | 6,000,000.00 | / | 33,600.00 | / | 5,966,4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80,717.10 | 10,128.25 | 1.15 |
合计 | 880,717.10 | 10,128.25 | 1.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600.00 | 23,471.75 | 10,128.25 | ||
合计 | 33,600.00 | 23,471.75 | 10,128.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46,859,916.18 |
1至2年 | 5,202,808.54 |
2至3年 | 375,954.99 |
3年以上 |
3至4年 | 503,155.88 |
4至5年 | 162,087.25 |
5年以上 | 45,063,348.31 |
合计 | 98,167,271.1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7,449,624.65 | 38.15 | 37,449,624.65 | 100.00 | 35,802,970.05 | 23.42 | 35,802,970.0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717,646.50 | 61.85 | 8,599,895.44 | 14.16 | 52,117,751.06 | 117,045,163.14 | 76.58 | 17,850,433.18 | 15.25 | 99,194,729.96 |
其中: | ||||||||||
组合1:应收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 | 44,839,087.39 | 45.67 | 4,687,018.28 | 10.45 | 40,152,069.11 | 96,078,317.33 | 62.86 | 13,096,864.70 | 13.63 | 82,981,452.63 |
组合2:其他应收客户 | 15,878,559.11 | 16.18 | 3,912,877.16 | 24.64 | 11,965,681.95 | 20,966,845.81 | 13.72 | 4,753,568.48 | 22.67 | 16,213,277.33 |
合计 | 98,167,271.15 | / | 46,049,520.09 | / | 52,117,751.06 | 152,848,133.19 | / | 53,653,403.23 | / | 99,194,729.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5,755,860.00 | 5,755,860.0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2 | 5,473,868.10 | 5,473,868.1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3 | 3,744,536.70 | 3,744,536.7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4 | 2,707,780.30 | 2,707,780.3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5 | 2,206,594.06 | 2,206,594.06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其他单位 | 17,560,985.49 | 17,560,985.49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37,449,624.65 | 37,449,624.65 | 100.00 | / |
备注:上述表格中所列示单位1、单位2、单位3、单位4、单位5、其他单位,均涉及公司未披露保密信息,故以此代替。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应收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0,273,241.83 | 463,142.28 | 1.15 |
1至2年 | |||
2至3年 | 334,021.49 | 90,653.43 | 27.14 |
3至4年 | |||
4至5年 |
5年以上 | 4,231,824.07 | 4,133,222.57 | 97.67 |
合计 | 44,839,087.39 | 4,687,018.28 | 10.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其他应收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586,674.35 | 204,303.61 | 3.10 |
1至2年 | 5,202,808.54 | 647,826.28 | 12.45 |
2至3年 | 41,933.50 | 10,147.45 | 24.20 |
3至4年 | 503,155.88 | 280,998.72 | 55.85 |
4至5年 | 162,087.25 | 111,196.40 | 68.60 |
5年以上 | 3,381,899.59 | 2,658,404.70 | 78.61 |
合计 | 15,878,559.11 | 3,912,877.16 | 24.6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802,970.05 | 1,646,654.60 | 37,449,624.6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850,433.18 | 9,250,537.74 | 8,599,895.44 | |||
合计 | 53,653,403.23 | 1,646,654.60 | 9,250,537.74 | 46,049,520.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40,153,325.20 | 40.90 | 461,763.24 |
上海元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5,755,860.00 | 5.86 | 5,755,860.00 |
太原市通盛化工公司 | 5,473,868.10 | 5.58 | 5,473,868.10 |
华阳集团(山西)钙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4,231,824.07 | 4.31 | 4,133,222.57 |
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 | 4,172,451.81 | 4.25 | 1,251.74 |
合计 | 59,787,329.18 | 60.90 | 15,825,965.6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9,680,000.00 | 138,396,498.54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19,680,000.00 | 138,396,498.54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53,355,291.62 | -- |
说明:(1)期末,背书或贴现并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贴现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2)本公司视其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故将该等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本公司无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8,235,666.70 | 99.52 | 14,683,034.68 | 99.08 |
1至2年 | ||||
2至3年 | 135,751.55 | 0.92 | ||
3年以上 | 135,751.55 | 0.48 | ||
合计 | 28,371,418.25 | 100.00 | 14,818,786.23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山西立恒焦化有限公司 | 5,435,473.95 | 19.16 |
临汾万鑫达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 3,746,185.37 | 13.20 |
山西鹏飞集团有限公司 | 2,930,223.89 | 10.33 |
山西光大焦化气源有限公司 | 2,491,387.26 | 8.78 |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临汾供电公司 | 2,116,043.27 | 7.46 |
合计 | 16,719,313.74 | 58.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20,500,000.00 | 220,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9,060,750.91 | 29,895,400.31 |
合计 | 239,560,750.91 | 250,395,400.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220,500,000.00 | 220,500,000.00 |
合计 | 220,500,000.00 | 220,5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884,397.58 |
1年以内小计 | 13,884,397.58 |
1至2年 | 4,081,638.81 |
2至3年 | 3,161,684.4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86,858.06 |
4至5年 | 17,364.49 |
5年以上 | 7,890,388.44 |
合计 | 29,122,331.8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运费 | 7,747,119.62 | 9,500,730.02 |
备用金 | 3,523,556.50 | 3,808,207.94 |
预付材料款转入 | 5,392,003.81 | 5,392,003.81 |
保证金 | 130,000.00 | 11,190,000.00 |
往来款及其他 | 12,329,651.91 | 9,529,389.22 |
合计 | 29,122,331.84 | 39,420,330.9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443,670.75 | 8,081,259.93 | 9,524,930.68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99,121.74 | 899,121.7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362,471.49 | 362,471.49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342,792.49 | 7,718,788.44 | 10,061,580.9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一阶段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1,443,670.75 | 899,121.74 | 2,342,792.49 | |||
第二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8,081,259.93 | 362,471.49 | 7,718,788.44 | |||
合计 | 9,524,930.68 | 899,121.74 | 362,471.49 | 10,061,580.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赵城站 | 代垫运费 | 7,747,119.62 | 1年以内 | 26.60 | -- |
栗艳珍 | 备用金 | 2,854,639.68 | 3年以内 | 9.80 | 140,770.70 |
山西俊安楼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80,379.52 | 2年以内 | 9.55 | 336,081.35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58,967.92 | 2年以内 | 7.41 | 762,259.89 |
宝信软件(武汉)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825,628.99 | 1至3年 | 6.27 | 506,739.18 |
合计 | / | 17,366,735.73 | / | 59.63 | 1,745,851.1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06,321,215.54 | 30,102,155.32 | 376,219,060.22 | 242,668,053.57 | 9,589,591.15 | 233,078,462.42 |
在产品 | 107,815,155.72 | 1,722,884.63 | 106,092,271.09 | 74,128,384.22 | 5,565,636.79 | 68,562,747.43 |
库存商品 | 127,996,070.53 | 13,131,070.21 | 114,865,000.32 | 82,236,922.92 | 1,362,131.64 | 80,874,791.28 |
周转材料 | 2,662,347.99 | 2,662,347.99 | 2,507,038.70 | 2,507,038.70 | ||
合计 | 644,794,789.78 | 44,956,110.16 | 599,838,679.62 | 401,540,399.41 | 16,517,359.58 | 385,023,039.8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9,589,591.15 | 23,771,636.60 | 3,259,072.43 | 30,102,155.32 | ||
在产品 | 5,565,636.79 | 682,283.41 | 4,525,035.57 | 1,722,884.63 | ||
库存商品 | 1,362,131.64 | 13,131,070.21 | 1,362,131.64 | 13,131,070.21 | ||
合计 | 16,517,359.58 | 37,584,990.22 | 9,146,239.64 | 44,956,110.16 |
说明: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与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自制半成品及在产品 库存商品 |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 已经领用或出售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2,200,719.52 | 185,080.51 | 2,015,639.01 | 2,504,283.40 | 128,219.31 | 2,376,064.09 |
合计 | 2,200,719.52 | 185,080.51 | 2,015,639.01 | 2,504,283.40 | 128,219.31 | 2,376,064.0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6,861.20 | |||
合计 | 56,861.20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 别 | 2021.12.31 | 2021.01.01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00,719.52 | 100.00 | 185,080.51 | 8.41 | 2,015,639.01 | 2,504,283.40 | 100.00 | 128,219.31 | 5.12 | 2,376,064.09 |
其中: | ||||||||||
其他客户组合 | 2,200,719.52 | 100.00 | 185,080.51 | 8.41 | 2,015,639.01 | 2,504,283.40 | 100.00 | 128,219.31 | 5.12 | 2,376,064.09 |
合 计 | 2,200,719.52 | 100.00 | 185,080.51 | 8.41 | 2,015,639.01 | 2,504,283.40 | 100.00 | 128,219.31 | 5.12 | 2,376,064.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客户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12.31 | 2021.01.01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2,200,719.52 | 185,080.51 | 8.41 | 2,504,283.40 | 128,219.31 | 5.12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他客户组合 | 56,861.20 | -- | -- | 计提比例上升 |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摊费用 | 31,389,799.47 | 25,594,329.87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6,468,279.11 | 606,981.20 |
预付租金 | 224,577.43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63,200.93 | |
合计 | 38,021,279.51 | 26,425,888.50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6,207,687.71 | 115,524.67 | 101,077.59 | 16,424,289.97 |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10,109,224,979.78 | 1,862,439,940.62 | -1,599,088.16 | 142,270,354.05 | -220,500,000.00 | 11,891,836,186.29 | |||||
小计 | 10,125,432,667.49 | 1,862,555,465.29 | -1,599,088.16 | 142,371,431.64 | -220,500,000.00 | 11,908,260,476.26 | |||||
合计 | 10,125,432,667.49 | 1,862,555,465.29 | -1,599,088.16 | 142,371,431.64 | -220,500,000.00 | 11,908,260,476.26 |
其他说明
(1)本公司持有联营企业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44.14%股份,该联营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该联营企业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70,920.60元,本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31,304.35元,并同步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
本年度,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15,524.67元,权益法核算专项储备确认的其他权益变动金额为101,077.59元;
(2)本公司持有联营企业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49%股份。本年度,本公司对该联营企业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862,439,940.62元,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为-1,599,088.16元;权益法核算专项储备等确认的其他权益变动金额为142,270,354.05元;同时,该联营企业宣告分配2020年度现金股利为220,500,000.00元。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山西焦炭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33,953.59 | |
源通煤焦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洪洞华实热电有限公司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
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50,000,000.00 | 50,333,953.59 |
说明:由于以上投资是本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投资,因此本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992,525,687.65 | 3,638,564,104.7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992,525,687.65 | 3,638,564,104.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21,760,597.46 | 4,652,919,953.87 | 54,106,260.42 | 5,636,578.72 | 7,434,423,390.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016,603.11 | 586,005,218.62 | 6,278,699.10 | 24,911.51 | 703,325,432.34 |
(1)购置 | 3,046,233.72 | 27,987,452.40 | 6,278,699.10 | 24,911.51 | 37,337,296.73 |
(2)在建工程转入 | 107,970,369.39 | 558,017,766.22 | 665,988,135.6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83,544.28 | 32,767,241.38 | 2,452,055.40 | 45,002,841.06 |
(1)处置或报废 | 9,783,544.28 | 32,767,241.38 | 2,452,055.40 | 45,002,841.06 | |
4.期末余额 | 2,822,993,656.29 | 5,206,157,931.11 | 57,932,904.12 | 5,661,490.23 | 8,092,745,981.7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74,425,544.12 | 2,576,164,839.60 | 34,757,156.95 | 3,233,785.12 | 3,788,581,325.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8,637,035.06 | 249,789,241.96 | 3,840,685.87 | 556,066.28 | 342,823,029.17 |
(1)计提 | 88,637,035.06 | 249,789,241.96 | 3,840,685.87 | 556,066.28 | 342,823,029.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06,266.33 | 31,147,124.71 | 2,353,973.17 | 38,007,364.21 | |
(1)处置或报废 | 4,506,266.33 | 31,147,124.71 | 2,353,973.17 | 38,007,364.21 | |
4.期末余额 | 1,258,556,312.85 | 2,794,806,956.85 | 36,243,869.65 | 3,789,851.40 | 4,093,396,990.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088,573.20 | 1,189,386.78 | 7,277,959.9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3,136.92 | 331,519.71 | 454,656.63 | ||
(1)处置或报废 | 123,136.92 | 331,519.71 | 454,656.63 | ||
4.期末余额 | 5,965,436.28 | 857,867.07 | 6,823,303.3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58,471,907.16 | 2,410,493,107.19 | 21,689,034.47 | 1,871,638.83 | 3,992,525,687.6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41,246,480.14 | 2,075,565,727.49 | 19,349,103.47 | 2,402,793.60 | 3,638,564,104.7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6,176,965.63 | 9,854,348.15 | 5,071,568.16 | 1,251,049.32 | |
机器设备 | 7,032,767.52 | 6,174,900.45 | 857,867.07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304,720,598.30 | 86,046,906.73 | 218,673,691.57 | |
机器设备 | 380,417,895.09 | 263,730,618.84 | 116,687,276.25 |
售后租回固定资产情况:
出租单位名称 | 固定资产原价(元) | 租赁期限 | 实际借款金额(万元) |
中航纽赫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 239,188,813.11 | 2017/05/24-2022/05/16 | 8,748.00 |
淮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45,949,680.28 | 2019/03/25-2022/03/25 | 28,247.00 |
合计 | 685,138,493.39 | 36,995.00 |
说明:售后租回固定资产属于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部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35,360,967.82元。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94,245,013.21 |
机器设备 | 21,275,462.17 |
运输设备 | 69,840.00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厂房 | 41,318.08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72,611,801.46 | 2,015,148,089.9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872,611,801.46 | 2,015,148,089.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甲醇制烯烃 | 1,949,527,770.88 | 1,177,357,950.94 | 772,169,819.94 | 1,942,702,203.41 | 330,205,908.08 | 1,612,496,295.33 |
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157,018,494.69 | 157,018,494.69 | ||||
水处理工程 | 32,316,358.37 | 32,316,358.37 | ||||
脱硫脱硝超低排放项目 | 93,335,657.81 | 93,335,657.81 | ||||
炭黑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 42,554,337.05 | 42,554,337.05 | ||||
浓盐水提盐项目 | 1,496,455.65 | 1,496,455.65 | ||||
零星工程项目 | 56,391,188.82 | 56,391,188.82 | 119,981,283.78 | 119,981,283.78 | ||
合计 | 2,049,969,752.40 | 1,177,357,950.94 | 872,611,801.46 | 2,345,353,998.06 | 330,205,908.08 | 2,015,148,089.9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甲醇制烯烃 | 10,225,677,800.00 | 1,942,702,203.41 | 6,825,567.47 | 1,949,527,770.88 | 19.07 | 21.89% | 106,685,982.49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1-4号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412,780,000.00 | 157,018,494.69 | 42,651,621.63 | 199,670,116.32 | 70.41 | 100.00% | 募集资金 | |||||
脱硫脱硝超低排放项目 | 146,750,000.00 | 93,335,657.81 | 8,281,442.73 | 101,617,100.54 | 81.00 | 100.00% | 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 |||||
合计 | 10,785,207,800.00 | 2,193,056,355.91 | 57,758,631.83 | 301,287,216.86 | 1,949,527,770.88 | / | / | 106,685,982.49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甲醇制烯烃项目 | 847,152,042.86 | 暂停推进 |
合计 | 847,152,042.8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许可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54,596,266.97 | 386,212.33 | 354,982,479.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930,995.67 | 930,995.67 | |
(1)购置 | 274,391.90 | 274,391.9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656,603.77 | 656,603.7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54,596,266.97 | 1,317,208.00 | 355,913,474.97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7,658,141.90 | 219,412.85 | 57,877,554.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11,799.44 | 221,124.71 | 7,532,924.15 |
(1)计提 | 7,311,799.44 | 221,124.71 | 7,532,924.1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4,969,941.34 | 440,537.56 | 65,410,478.9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9,626,325.63 | 876,670.44 | 290,502,996.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6,938,125.07 | 166,799.48 | 297,104,924.55 |
抵押、担保的土地使用权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2.短期借款。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100万吨/年焦炉煤气制甲醇综合改造项目(562.49亩) | 74,542,670.00 | 正在办理中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648.27亩) | 70,764,566.90 | 正在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1,166,118.88 | 25,291,529.72 | 79,760,009.36 | 19,940,002.3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101,166,118.88 | 25,291,529.72 | 79,760,009.36 | 19,940,002.3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500万元以下设备一次性抵扣 | 367,338.28 | 91,834.57 | ||
合计 | 367,338.28 | 91,834.5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 1,148,292,891.42 | 1,176,726,045.97 |
资产减值准备 | 1,184,277,555.35 | 337,581,371.50 |
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 85,754,852.98 | 108,295,311.84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7,533,820.00 | 17,199,866.41 |
合计 | 2,435,859,119.75 | 1,639,802,595.7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
2023年 | 59,546,757.87 | 59,546,757.87 |
2024年 | 778,832,474.31 | 882,491,407.94 | |
2025年 | 234,687,880.16 | 234,687,880.16 | |
2026年 | 75,225,779.08 | ||
合计 | 1,148,292,891.42 | 1,176,726,045.9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80,894,006.94 | 80,894,006.94 | 80,709,648.12 | 80,709,648.12 | ||
合计 | 80,894,006.94 | 80,894,006.94 | 80,709,648.12 | 80,709,648.12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155,147,780.82 | |
保证借款 | 2,411,196,165.37 | 2,010,101,358.90 |
信用借款 | 343,899,249.83 | |
合计 | 2,910,243,196.02 | 2,010,101,358.9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保证借款的保证人包括: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及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担保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4)关联担保情况。
(2)保证、抵押借款:本公司以账面价值为2,050.98万元的《洪国用(2002)字第18号》和《洪国用(2009)字第067号》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并且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向建设银行洪洞支行取得15,500万元银行贷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02,600,000.00 | |
银行承兑汇票 | 2,858,204,840.00 | 5,219,491,814.68 |
合计 | 2,858,204,840.00 | 5,322,091,814.6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524,200,486.81 | 293,791,218.20 |
工程款 | 215,745,717.08 | 163,248,544.76 |
修理及劳务费 | 29,264,159.92 | 17,087,171.16 |
合计 | 769,210,363.81 | 474,126,934.1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冶焦耐(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2,652,580.00 | 工程款尚未结算 |
中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0,717,354.07 | 工程款尚未结算 |
无锡市东方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 | 10,194,453.60 | 工程款尚未结算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061,983.76 | 货款尚未结算 |
大连卓跃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 5,241,788.36 | 工程款尚未结算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5,119,165.62 | 工程款尚未结算 |
山西紫光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5,083,060.63 | 工程款尚未结算 |
合计 | 58,070,386.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金 | 5,679,290.17 | 1,000,000.00 |
合计 | 5,679,290.17 | 1,000,000.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西省洪洞县中医医院 | 500,000.00 | 未到结算期 |
合计 | 5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与销售商品相关的合同负债 | 509,788,242.03 | 297,227,564.21 |
合计 | 509,788,242.03 | 297,227,564.2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4,339,661.89 | 582,496,107.06 | 571,352,849.24 | 45,482,919.7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374,258.96 | 96,490,466.73 | 96,754,598.71 | 3,110,126.98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7,713,920.85 | 678,986,573.79 | 668,107,447.95 | 48,593,046.6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341,083.33 | 425,357,448.01 | 421,352,981.15 | 6,345,550.19 |
二、职工福利费 | 62,040,849.03 | 62,040,849.03 | ||
三、社会保险费 | 3,514,307.10 | 35,250,681.04 | 34,290,826.91 | 4,474,161.2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224,177.94 | 29,229,111.58 | 28,295,132.02 | 4,158,157.50 |
工伤保险费 | 290,129.16 | 6,021,569.46 | 5,995,694.89 | 316,003.73 |
四、住房公积金 | 3,478,879.00 | 41,092,479.00 | 41,016,881.00 | 3,554,47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005,392.46 | 18,754,649.98 | 12,651,311.15 | 31,108,731.2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34,339,661.89 | 582,496,107.06 | 571,352,849.24 | 45,482,919.71 |
说明: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政策,公司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合并到医疗保险中。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72,730.52 | 59,888,371.73 | 60,261,102.25 | |
2、失业保险费 | 308,365.44 | 2,613,736.00 | 2,667,230.46 | 254,870.98 |
3、企业年金缴费 | 2,693,163.00 | 33,988,359.00 | 33,826,266.00 | 2,855,256.00 |
合计 | 3,374,258.96 | 96,490,466.73 | 96,754,598.71 | 3,110,126.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71.30 | 12,748,072.72 |
房产税 | 5,121,242.78 | |
资源税 | 2,314,425.00 | 2,726,459.00 |
印花税 | 2,174,812.01 | 168,080.50 |
土地使用税 | 915,209.70 | |
企业所得税 | 85,283.21 | |
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 304,856.58 | 210,496.8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8,335.78 | 637,363.88 |
环境保护税 | 309,559.86 | 5,000,000.00 |
水利基金 | 15,006.27 | 8,719.61 |
教育费附加 | 1,620.82 | 637,363.88 |
合计 | 11,585,540.10 | 22,221,839.60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1,562,999.89 | 61,947,901.88 |
合计 | 31,562,999.89 | 61,947,901.8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保金及押金 | 3,848,986.00 | 41,745,168.01 |
暂收款 | 8,856,286.89 | 7,660,470.13 |
代扣个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 4,025,920.29 | 4,310,801.51 |
风险抵押金 | 402,304.00 | 402,304.00 |
其他 | 14,429,502.71 | 7,829,158.23 |
合计 | 31,562,999.89 | 61,947,901.8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山西省洪洞县土地管理局 | 2,789,813.60 | 土地出让金尚未结清 |
临汾市金恒宇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施工抵押金 |
合计 | 3,789,813.6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2,274,405.21 | 666,317,757.23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8,078,767.17 | 244,189,774.89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合计 | 380,353,172.38 | 910,507,532.12 |
其他说明: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保证借款-本金 | 361,100,000.00 | 465,000,000.00 |
-应计利息 | 1,174,405.21 | 1,027,479.45 |
信用借款-本金 | -- | 200,000,000.00 |
-应计利息 | -- | 290,277.78 |
合计 | 362,274,405.21 | 666,317,757.23 |
说明:保证借款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5.长期借款和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4)关联担保情况。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12.31 | 2020.12.31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8,078,767.17 | 244,189,774.89 |
合计 | 18,078,767.17 | 244,189,774.89 |
说明:应付融资租赁款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8.长期应付款。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66,029,519.74 | 38,627,563.28 |
合计 | 66,029,519.74 | 38,627,563.2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428,350,000.00 | 21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428,350,000.00 | 210,0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保证借款的保证人包括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及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保证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4)关联担保情况。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1.12.31 | 利率区间 | 2020.12.31 | 利率区间 |
保证借款-本金 | 789,450,000.00 | 4.35-5.225 | 675,000,000.00 | 5.00-6.175 |
-应计利息 | 1,174,405.21 | -- | 1,027,479.45 | -- |
信用借款-本金 | -- | -- | 200,000,000.00 | 4.75 |
-应计利息 | -- | -- | 290,277.78 | -- |
小计 | 790,624,405.21 | -- | 876,317,757.23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62,274,405.21 | -- | 666,317,757.23 | -- |
合计 | 428,350,000.00 | -- | 210,000,000.00 | -- |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82,942,300.00 | 295,919,955.44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82,942,300.00 | 295,919,955.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212,977,655.44 | |
技改专项资金 | 45,822,300.00 | 45,822,300.00 |
国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 37,120,000.00 | 37,120,000.00 |
长期应付款应付利息 |
其他说明:
(1)应付融资租赁款
单位:万元
出租方 | 名义借款 金额 | 实际借款 金额 | 长期应付款-租金 | 长期应付款-未确认 融资费用 | 长期应付款-净值 | 实际 利率% |
淮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30,000.00 | 28,247.00 | 1,840.99 | 33.11 | 1,807.88 | 7.9555 |
(2)技改专项资金
截至2021年末,本公司欠山西文旅景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技改专项资金为4,582.23万元。
(3)国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
根据国家发改投资字(2003)2223号和晋经贸投资字(2004)175号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排国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7,424万元专项用于本公司年产30万吨煤焦油加工改造项目,其中:3,712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列入递延收益,3,712万元为借款列报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08,295,311.84 | 22,540,458.86 | 85,754,852.98 | 详见下表 | |
合计 | 108,295,311.84 | 22,540,458.86 | 85,754,852.98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30万吨/年焦油加工 | 2,474,666.57 | 2,474,666.57 | 与资产相关 | ||||
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 | 47,520,761.10 | 3,065,855.56 | 44,454,905.54 | 与资产相关 | |||
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500,000.12 | 133,333.33 | 366,666.79 | 与资产相关 | |||
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 3,924,166.81 | -2,875,833.36 | 4,850,000.00 | 1,950,000.17 | 与资产相关 | ||
20万吨/年甲醇项目 | 688,888.77 | 266,666.67 | 422,222.10 | 与资产相关 | |||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 861,111.12 | 55,555.56 | 805,555.56 | 与资产相关 | |||
焦炉自动测温与加 | 675,000.00 | 337,500.00 | 33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热优化项目 | |||||||
6万吨/年炭黑项目 | 1,626,666.61 | 406,666.65 | 1,219,999.96 | 与资产相关 | |||
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 | 344,444.41 | 22,222.23 | 322,222.18 | 与资产相关 | |||
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 258,333.31 | 16,666.68 | 241,666.63 | 与资产相关 | |||
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 | 3,990,000.00 | 285,000.00 | 3,70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能源中心项目 | 1,733,333.39 | 133,333.32 | 1,600,000.07 | 与资产相关 | |||
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 300,000.00 | 25,000.00 | 2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 17,397,333.30 | 2,174,666.66 | 15,222,666.64 | 与资产相关 |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 8,000,000.00 | 3,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 | 7,500,000.00 | 7,5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5,000,000.00 | 294,117.65 | 4,705,882.35 | 与资产相关 | |||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 5,500,606.33 | 375,041.34 | 5,125,564.99 | 与资产相关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70,862,426 | 591,258,728 | 591,258,728 | 2,562,121,154 |
其他说明:
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1年5月,本公司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970,862,42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591,258,728股,转增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562,121,154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 | 7,704,330,633.71 | 591,258,728.00 | 7,113,071,905.71 |
溢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274,190,068.21 | 142,371,431.64 | -131,818,636.57 | |
合计 | 7,430,140,565.50 | 142,371,431.64 | 591,258,728.00 | 6,981,253,269.1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的减少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3.股本;
(2)其他资本公积是按照本公司持股比例享有及分担联营企业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储备变动确认的金额。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7.长期股权投资。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199,866.41 | -333,953.59 | -333,953.59 | -17,533,82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33,953.59 | -333,953.59 | -333,953.59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17,533,820.00 | -17,533,820.00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0,365.01 | -1,599,088.16 | -1,599,088.16 | -2,189,453.17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90,365.01 | -1,599,088.16 | -1,599,088.16 | -2,189,453.17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7,790,231.42 | -1,933,041.75 | -1,933,041.75 | -19,723,273.17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740,741.99 | 17,720,281.44 | 15,558,245.14 | 3,902,778.29 |
合计 | 1,740,741.99 | 17,720,281.44 | 15,558,245.14 | 3,902,778.29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9,039,611.20 | 194,967,221.87 | 514,006,833.07 | |
任意盈余公积 | 140,329,550.26 | 140,329,550.26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459,369,161.46 | 194,967,221.87 | 654,336,383.33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17,332,685.33 | 508,712,688.8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31,304.3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17,301,380.98 | 508,712,688.8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260,299,069.38 | 1,097,286,217.1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94,967,221.87 | 137,061,418.68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94,172,485.20 | 151,604,802.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88,460,743.29 | 1,317,332,685.3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31,304.35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185,464,383.44 | 10,459,874,870.50 | 7,066,969,767.51 | 6,671,569,157.32 |
其他业务 | 41,087,908.90 | 23,705,447.38 | 33,859,303.90 | 26,200,239.46 |
合计 | 11,226,552,292.34 | 10,483,580,317.88 | 7,100,829,071.41 | 6,697,769,396.7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焦化-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11,185,464,383.44 | 11,185,464,383.44 |
焦炭产品 | 8,742,991,806.39 | 8,742,991,806.39 |
化工产品 | 2,442,472,577.05 | 2,442,472,577.0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1,185,464,383.44 | 11,185,464,383.44 |
华北 | 6,491,994,988.95 | 6,491,994,988.95 |
华东 | 2,075,105,387.55 | 2,075,105,387.55 |
华中 | 1,438,962,559.30 | 1,438,962,559.30 |
东北 | 415,164,995.87 | 415,164,995.87 |
华南 | 681,300,114.20 | 681,300,114.20 |
西北 | 69,455,142.99 | 69,455,142.99 |
西南 | 13,481,194.58 | 13,481,194.58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11,185,464,383.44 | 11,185,464,383.44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1,185,464,383.44 | 11,185,464,383.44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1,185,464,383.44 | 11,185,464,383.4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663,084.13 | 3,423,804.13 |
教育费附加 | 8,631,222.80 | 3,394,034.85 |
资源税 | 9,257,242.00 | 9,961,628.00 |
房产税 | 10,069,264.13 | 9,553,119.13 |
土地使用税 | 4,291,067.80 | 4,241,479.15 |
车船使用税 | 77,664.44 | 76,045.18 |
印花税 | 6,663,585.45 | 4,681,305.18 |
环境保护税 | 6,291,167.09 | 20,516,430.92 |
水利基金 | 306,996.86 | 295,082.11 |
合计 | 54,251,294.70 | 56,142,928.65 |
其他说明:
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六、税项。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场内运输费 | 38,897,582.43 | 38,641,604.00 |
职工薪酬 | 11,500,191.50 | 9,660,744.35 |
折旧费 | 699,126.38 | 534,627.31 |
日常经费及其他 | 7,103,325.21 | 4,919,743.72 |
合计 | 58,200,225.52 | 53,756,719.38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07,709,759.39 | 157,099,051.91 |
劳务费 | 6,243,051.86 | 10,812,189.37 |
停车费用 | 23,481,340.89 | 21,351,413.70 |
折旧费 | 16,757,123.08 | 13,367,858.27 |
修理费 | 2,797,827.62 | 8,795,939.85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5,714,423.05 | 6,002,643.48 |
水电汽费用 | 1,495,967.62 | 5,372,587.82 |
技术服务费 | 1,185,931.13 | 3,418,544.06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1,858,879.74 | 2,482,325.51 |
绿化费 | 2,813,910.49 | 628,679.43 |
无形资产摊销 | 7,532,924.15 | 7,371,067.30 |
董事会经费 | 187,833.16 | 96,676.71 |
日常经费及其他 | 37,654,568.25 | 22,902,751.70 |
合计 | 315,433,540.43 | 259,701,729.11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费 | 22,853,111.44 | 3,740,104.84 |
动力消耗 | 45,517,351.26 | |
折旧费 | 1,417,820.97 | 38,884.12 |
其他 | 5,550,907.67 | 4,891,961.74 |
合计 | 75,339,191.34 | 8,670,950.70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19,336,215.54 | 302,726,099.59 |
利息收入 | -42,893,690.07 | -41,987,662.33 |
汇兑损益 | 27.81 | 84.00 |
手续费及其他 | 26,339,399.11 | 14,100,659.85 |
合计 | 202,781,952.39 | 274,839,181.11 |
其他说明:
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以“-”号填列)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30万吨/年焦油加工 | 2,474,666.57 | 2,474,666.68 |
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 2,174,666.66 | 2,174,666.65 |
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133,333.33 | 133,333.32 |
10万吨/年粗苯精制 | -2,875,833.36 | 923,333.30 |
20万吨/年甲醇项目 | 266,666.67 | 266,666.68 |
6万吨/年炭黑项目 | 406,666.65 | 406,666.65 |
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 | 285,000.00 | 285,000.00 |
焦炉自动测温与加热优化项目 | 337,500.00 | 337,500.00 |
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 25,000.00 | 25,000.00 |
能源中心项目 | 133,333.32 | 133,333.32 |
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 | 733,333.32 | 733,333.32 |
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工程 | 1,776,966.68 | 1,776,966.68 |
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 | 555,555.56 | 555,555.56 |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 | 55,555.56 | 55,555.54 |
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 | 22,222.23 | 22,222.24 |
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 16,666.68 | 16,666.68 |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 375,041.34 | 375,041.34 |
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294,117.65 | |
个税返还手续费 | 93,443.55 | 101,408.58 |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 2,304.12 | 3,845.63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53,198.30 | |
稳岗补贴 | 29,571.00 | |
合计 | 7,568,975.83 | 10,800,762.17 |
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信息,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4.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62,555,465.29 | 1,581,043,504.4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862,555,465.29 | 1,581,043,504.45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23,471.75 | -33,600.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7,603,883.14 | 13,116,354.5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36,650.25 | -112,953.52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7,090,704.64 | 12,969,800.98 |
其他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7,584,990.22 | -9,146,239.6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847,152,042.86 | -330,205,908.08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56,861.20 | -128,219.31 |
合计 | -884,793,894.28 | -339,480,367.03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上表中十二、其他指“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015,117.53 | |
合计 | 1,015,117.53 |
其他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411,820.09 | 411,820.09 | |
罚款收入 | 170,943.93 | 529,703.01 | 170,943.93 |
其他利得 | 699,247.47 | 119,640.72 | 699,247.47 |
合计 | 1,282,011.49 | 649,343.73 | 1,282,011.4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4,606,304.31 | 611,959.62 | 4,606,304.31 |
罚款、滞纳金 | 12,722.71 | ||
赔偿款及补偿金 | 374,423.71 | ||
其他损失 | 29,338.00 | ||
合计 | 4,606,304.31 | 1,028,444.04 | 4,606,304.31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84,333.19 | 737,841.1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259,692.80 | 6,511,226.47 |
合计 | -4,675,359.61 | 7,249,067.5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027,077,846.2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6,769,461.5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765.9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472,311.5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1,663,180.4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0,594,455.49 |
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损益 | -465,638,866.32 |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5,207,775.52 |
所得税费用 | -4,675,359.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33,777,215.27 | 41,987,662.33 |
收到往来款 | 41,473,326.68 | |
政府补助 | 29,571.00 | 104,386.80 |
收到保证金 | 1,717,060.00 | 939,080.00 |
罚款及违约金收入 | 494,342.65 | 403,940.53 |
收到保险赔款 | 1,500,000.00 | 4,713,390.84 |
租金收入 | 10,001,200.00 | 1,200.00 |
其他 | 2,261,396.85 | 3,033,365.83 |
合计 | 49,780,785.77 | 92,656,353.01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及往来款 | 47,637,902.82 | 73,278,133.81 |
补偿款 | 869,434.22 | 262,336.19 |
支付保证金 | 1,289,930.00 | 708,674.00 |
罚款滞纳金 | 12,720.14 | |
退回政府补助 | 7,500,000.00 | |
合计 | 57,297,267.04 | 74,261,864.14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融资 | 1,460,918,402.08 | 1,797,656,215.29 |
融资贴现 | ||
售后租回融资租赁借款 | 350,000,000.00 | |
收到融资租赁保证金 | 11,000,000.00 | 7,500,000.00 |
合计 | 1,471,918,402.08 | 2,155,156,215.29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融资 | 2,324,500,000.00 | 620,000,000.00 |
售后租回分期支付租金 | 450,667,722.64 | 680,634,518.45 |
融资手续费 | 27,318,408.52 | 15,916,645.42 |
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 | 18,910,000.00 | |
融资租赁咨询费 | 22,080,000.00 | |
合计 | 2,802,486,131.16 | 1,357,541,163.87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31,753,205.88 | 1,007,653,698.3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84,793,894.28 | 339,480,367.03 |
信用减值损失 | -7,090,704.64 | -12,969,800.9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42,823,029.17 | 327,358,822.5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7,532,924.15 | 7,371,067.3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15,117.53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194,484.22 | 611,959.6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5,518,388.33 | 316,826,843.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62,555,465.29 | -1,581,043,504.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51,527.37 | 6,511,226.47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91,834.5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3,254,390.37 | 165,660,657.0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9,478,672.36 | 466,814,480.8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13,883,294.12 | -557,809,564.3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3,035,933.64 | 486,466,252.8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272,816,149.52 | 1,595,537,269.7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95,537,269.73 | 1,559,255,969.3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2,721,120.21 | 36,281,300.43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272,816,149.52 | 1,595,537,269.73 |
其中:库存现金 | 11,484.44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272,816,149.52 | 1,595,525,785.2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72,816,149.52 | 1,595,537,269.7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12,512,056.46 | A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335,360,967.82 | B |
无形资产 | 20,509,795.62 | C |
合计 | 1,468,382,819.90 | / |
其他说明:
A: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B: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1.固定资产。C: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2.短期借款。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186.39 | 6.3757 | 1,188.37 |
其中:美元 | 186.39 | 6.3757 | 1,188.37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30万吨/年焦油加工项目 | 其他收益 | 2,474,666.57 | |
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 44,454,905.54 | 其他收益 | 3,065,855.56 |
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366,666.79 | 其他收益 | 133,333.33 |
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 1,950,000.17 | 其他收益 | -2,875,833.36 |
20万吨/年甲醇项目 | 422,222.10 | 其他收益 | 266,666.67 |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 805,555.56 | 其他收益 | 55,555.56 |
焦炉自动测温与加热优化项目 | 337,500.00 | 其他收益 | 337,500.00 |
6万吨/年炭黑项目 | 1,219,999.96 | 其他收益 | 406,666.65 |
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项目 | 322,222.18 | 其他收益 | 22,222.23 |
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 241,666.63 | 其他收益 | 16,666.68 |
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 3,705,000.00 | 其他收益 | 285,000.00 |
能源中心项目 | 1,600,000.07 | 其他收益 | 133,333.32 |
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 275,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 |
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 15,222,666.64 | 其他收益 | 2,174,666.66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 5,000,000.00 | ||
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项目 | |||
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4,705,882.35 | 其他收益 | 294,117.65 |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 5,125,564.99 | 其他收益 | 375,041.34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原因 |
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 3,000,000.00 |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科函【2020】42号,本年度退回前述政府补助3,000,000.00元。 |
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 | 7,500,000.00 | 本公司经综合分析,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项目技术风险较大,经济上不可行且一直未使用拨付资金,于2021年6月向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出具关于“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项目”终止实施的申请,本公司于2021年7月将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拨款7,500,000.00元退还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
其他说明:
(1)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后续采用总额法计量
A、30万吨/年焦油加工项目根据国家发改投资字[2003]2223号和晋经贸投资字[2004]175号文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排国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74,240,000.00元,专项用于本公司年产30万吨煤焦油加工改造项目,其中37,120,000.00元需要偿还部分在“长期应付款”中进行列报,剩余37,120,000.00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从2007年1月起按15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474,666.57元,累计摊销 37,120,000.00 元。B、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根据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临财建[2008]396号文件,由临汾市环保局拨付本公司5,800,000.00元专项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9]517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7,400,000.00元专项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改城环发[2008]1431号文件,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付本公司2,600,000.00元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根据洪洞县财政局洪财专项指标[2015]308号文件,由洪洞县财政局拨付本公司8,000,000.00元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根据临汾市财政局临财建[2016]11号文件,由临汾市财政局拨付本公司12,497,500.00元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根据临汾市财政局临财建[2017]98号文件,由洪洞县财政局拨付本公司8,887,900.00元用于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4]250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5,000,000.00元专项用于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建设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5]188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2,000,000.00元专项用于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建设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6]10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3,000,000.00元用于焦化废水深度处理及回用一体化技术与工程示范建设项目。
上述收到政府补助共计55,185,400.00元,从2018年7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3,065,855.56元,累计摊销10,730,494.46 元,尚未摊销44,454,905.54元。
C、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根据临财建[2009]234号文件,由临汾市财政局拨付本公司2,000,000.00元用于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从2009年10月起按15年摊销,本年度摊销133,333.33元,累计摊销1,633,333.21 元,尚未摊销366,666.79元。
D、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10]49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2,000,000.00元专项用于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8]49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7,000,000.00元专项用于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根据临汾市财政局临财建[2011]535号文件,由临汾市财政局拨付本公司4,850,000.00元专项用于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13,850,000.00元,从2010年4月起按15年摊销,本年度摊销923,333.30元,累计摊销10,849,166.49元,摊余金额为3,000,833.51元。前述临汾市财政局拨付本公司的4,850,000.00元本期调整为负债,冲减摊余金额1,050,833.34元和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3,799,166.66元。经前述调整后,本年度摊销-2,875,833.36元,摊余金额为1,950,000.17元。
E、20万吨/年甲醇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8]17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4,000,000.00元专项用于20万吨/年甲醇项目。
从2008年8月起按15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66,666.67元,累计摊销3,577,777.90元,尚未摊销422,222.10元。
F、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08]492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1,000,000.00元专项用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从2018年7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55,555.56元,累计摊销194,444.43 元,尚未摊销805,555.56元。
G、焦炉自动测温与加热优化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拨付本公司2,700,000.00元用于焦炉自动测温与加热优化项目。
从2015年1月起按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337,500.00元,累计摊销2,362,500.00 元,尚未摊销337,500.00元。
H、6万吨/年炭黑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财建[2009]68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按以奖代补方式拨付本公司总金额6,000,000.00元中的70%(即4,270,000.00元)专项用于6万吨/年炭黑项目,剩余30%的资金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实际节能量进行审核,经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复核认定后再行拨付。
根据晋财建[2010]237号“关于准予拨付2007-2009年山西省节能项目剩余资金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本公司资金1,830,000.00元专项用于6万吨/年炭黑项目。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6,100,000.00元,从2010年1月起按15年摊销,本年度摊销406,666.65元,累计摊销4,880,000.04 元,尚未摊销1,219,999.96元。
I、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项目
根据晋财建[2011]139号“关于下达2011年山西省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拨付本公司资金400,000.00元与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项目。
从2018年7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2,222.23元,累计摊销77,777.82 元,尚未摊销322,222.18元。
J、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文员会晋财建[2009]497号“关于准予拨付2007、2008年山西省节能项目剩余30%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拨付本公司300,000.00元专项用于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从2018年7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16,666.68元,累计摊销58,333.37 元,尚未摊销241,666.63元。
K、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财建[2011]322号“关于下达2011年山西省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拨付本公司2,700,000.00元节能专项资金用于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财建[2012]375号“关于下达2011年山西省节能项目资金的通知”,拨付本公司300,000.00元节能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山西焦化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13]275号“关于下达2013年山西省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投资发[2013]1138号“关于下达2013年山西省节能重点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拨付本公司2,700,000.00元节能专项资金用于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5,700,000.00元,从2015年1月起按20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85,000.00元,累计摊销1,995,000.00 元,尚未摊销3,705,000.00元。
L、能源中心项目
根据晋财建[2010]243号“关于下达2012年工业企业能源建设示范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2,400,000.00元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能源中心项目。
从2016年1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133,333.32元,累计摊销799,999.93 元,尚未摊销1,600,000.07元。
M、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财建[2012]193号“关于下达2012年第一批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的通知”,拨付本公司450,000.00元专项用于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从2015年1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5,000.00元,累计摊销175,000.00 元,尚未摊销275,000.00元。
N、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洪洞县财政局、临汾市财政局、临汾市环境保护局洪财专项指标[2009]29号、临建材[2009]9号文件,由临汾市环保局拨付本公司6,000,000.00元专项用于建设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的干熄焦、运焦系统、热力系统等辅助设施。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建材[2008]625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9,00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委员会晋财建[2008]256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4,62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晋财建[2010]248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8,00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根据山西省经济委员会晋财建[2012]142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5,000,000.00元专项用于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32,620,000.00元,从2014年1月起按15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174,666.66元,累计摊销17,397,333.36 元,尚未摊销15,222,666.64元。
O、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2]86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1,6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4]66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6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3]5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8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经济委员会晋财建[2012]364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5,000,000.00元专项用于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项目。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8,000,000.00元,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科函【2020】42号,本年度退回前述政府补助3,000,000.00元,截至2021年末,递延收益余额为5,000,000.00元。
P、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项目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4]250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5,000,000.00元专项用于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项目。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晋财教[2015]188号文件,由山西省财政厅拨付本公司2,500,000.00元专项用于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项目。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共计7,500,000.00元,本公司经综合分析,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项目技术风险较大,经济上不可行且一直未使用拨付资金,于2021年6月向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出具关于“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与工程示范项目”终止实施的申请,本公司于2021年7月将热化学熄焦及副产合成气技术研发拨款7,500,000.00元退还山西省科学技术厅。Q、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根据临财建[2018]80号和临财建[2017]543号文件,由洪洞县财政局(洪财专项指标[2018]92号文件)下达节能减排综合示范城市中央奖励资金5,000,000.00元,此款项专用于一期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从2020年1月起按18年摊销,本年度摊销294,117.65元,累计摊销294,117.65 元,尚未摊销4,705,882.35元。
R、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根据临财建[2019]267号及和临环科财函[2019]227号文件,由洪洞县财政局(洪财专项指标[2019]145号文件)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000,000.00元,此款项专用于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从2019年9月起按16年摊销,本年度摊销375,041.34元,累计摊销874,435.01 元,尚未摊销5,125,564.99元。
(2)采用总额法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种类 | 上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30万吨/年焦油加工项目 | 财政拨款 | 2,474,666.68 | 2,474,666.5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废水综合治理及回用工程项目 | 财政拨款 | 3,065,855.56 | 3,065,855.5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二厂炼焦车间焦炉除尘设施改造项目 | 财政拨款 | 133,333.32 | 133,333.3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10万吨/年粗苯精制项目 | 财政拨款 | 923,333.30 | -2,875,833.3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20万吨/年甲醇项目 | 财政拨款 | 266,666.68 | 266,666.67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 财政拨款 | 55,555.54 | 55,555.5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焦炉自动测温与加热优化项目 | 财政拨款 | 337,500.00 | 337,5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6万吨/年炭黑项目 | 财政拨款 | 406,666.65 | 406,666.65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应用膜处理技术实现废水排放达标项目 | 财政拨款 | 22,222.24 | 22,222.23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冷凝水闭式回收及焦化二厂水重复利用改造项目 | 财政拨款 | 16,666.68 | 16,666.68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甲醇装置能量优化工程项目 | 财政拨款 | 285,000.00 | 285,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能源中心项目 | 财政拨款 | 133,333.32 | 133,333.32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焦化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示范项目 | 财政拨款 | 25,000.00 | 25,000.00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150万吨/年干熄焦项目 | 财政拨款 | 2,174,666.65 | 2,174,666.66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3#、4#焦炉配套干熄焦项目 | 财政拨款 | -- | 294,117.65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及余热回收利用项目 | 财政拨款 | 375,041.34 | 375,041.34 | 其他收益 | 与资产相关 |
稳岗补贴 | 政府补助 | -- | 29,571.00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补助项目 | 种类 | 上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本期计入损益的金额 | 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合 计 | -- | 10,695,507.96 | 7,220,029.86 | -- | -- |
说明: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详见本节(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②根据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返还政策的通知》(临人社函[2021]164号),本年度,本公司子公司飞虹化工收到稳岗补贴29,571.00元。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太原市 | 山西省太原市 | 商业、服务 | 40.00 | 新设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省洪洞县 | 山西省洪洞县 | 制造业 | 75.03 | 新设 |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持有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由于本公司能够控制该公司,故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股利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1,771,878.64 | 27,362,793.07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4.97% | -230,317,742.14 | 199,787,764.9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9,476,501.99 | 3,463,446.54 | 62,939,948.53 | 17,243,458.83 | 91,834.57 | 17,335,293.40 | 55,895,885.32 | 2,897,176.22 | 58,793,061.54 | 16,141,537.48 | 16,141,537.48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42,426,540.60 | 1,163,683,857.23 | 1,206,110,397.83 | 405,999,204.55 | 405,999,204.55 | 236,724,496.22 | 2,011,631,630.91 | 2,248,356,127.13 | 330,940,300.57 | 194,926,811.34 | 525,867,111.91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1,892,725.72 | 2,953,131.07 | 2,953,131.07 | 596,991.64 | 59,612,091.17 | 3,921,194.92 | 3,921,194.92 | 598,392.69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922,377,821.94 | -922,377,821.94 | 196,280,738.56 | -368,383,002.50 | -368,383,002.50 | -217,824,464.29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山西省洪洞县 | 山西省洪洞县 | 工程建筑 | 44.14 | 权益法 |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河津市 | 山西省河津市 | 煤炭开采及销售 | 49.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 安装有限公司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 安装有限公司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56,058,817.90 | 15,028,993,189.01 | 55,240,056.41 | 10,129,729,994.75 |
非流动资产 | 5,661,581.16 | 21,224,029,070.76 | 4,825,311.38 | 21,959,828,572.98 |
资产合计 | 61,720,399.06 | 36,253,022,259.77 | 60,065,367.79 | 32,089,558,567.73 |
流动负债 | 24,510,861.29 | 4,362,400,744.64 | 23,275,625.92 | 4,130,076,718.40 |
非流动负债 | 3,437,926,397.10 | 3,831,261,796.19 | ||
负债合计 | 24,510,861.29 | 7,800,327,141.74 | 23,275,625.92 | 7,961,338,514.59 |
少数股东权益 | 4,183,641,676.61 | 3,497,148,665.83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7,209,537.77 | 24,269,053,441.42 | 36,789,741.87 | 20,631,071,387.3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6,424,289.97 | 11,891,836,186.29 | 16,238,992.06 | 10,109,224,979.7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6,424,289.97 | 11,891,836,186.29 | 16,238,992.06 | 10,109,224,979.7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93,177,784.07 | 14,741,654,647.57 | 68,767,888.20 | 10,050,484,420.08 |
净利润 | 261,723.31 | 5,084,110,882.63 | 1,492,544.88 | 3,797,652,532.95 |
终止经营的净利 |
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5,189,600.39 | 9,853,907.64 | ||
综合收益总额 | 261,723.31 | 5,078,921,282.24 | 1,492,544.88 | 3,807,506,440.5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20,500,000.00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用评估。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还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中披露。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60.90%(2020年12月31日:53.7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59.63%(2020年12月31日:71.95%)。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敞口额度为 51,525.00万元(2020年12月31日:93,000.00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1.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8,532.82 | 238,532.82 | ||
应收票据 | 88.07 | 88.07 | ||
应收款项融资 | 1,968.00 | 1,968.00 | ||
应收账款 | 9,816.73 | 9,816.73 | ||
其他应收款 | 24,962.23 | 24,962.2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 | 5,000.00 | ||
金融资产合计 | 280,367.85 | 280,367.85 | ||
金融负债: |
项目 | 2021.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91,024.32 | 291,024.32 | ||
应付票据 | 285,820.48 | 285,820.48 | ||
应付账款 | 76,921.04 | 76,921.04 | ||
其他应付款 | 3,156.30 | 3,156.3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068.43 | 38,068.43 | ||
长期借款 | 42,835.00 | 42,835.00 | ||
长期应付款 | 8,294.23 | 8,294.23 | ||
对外提供的担保 | 150,000.00 | 150,000.00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844,990.57 | 51,129.23 | 896,119.80 |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0.12.31 | |||
一年以内 | 一年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425,727.20 | 425,727.20 | ||
应收票据 | 600.00 | 6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3,839.65 | 13,839.65 | ||
应收账款 | 15,284.81 | 15,284.81 | ||
其他应收款 | 25,992.03 | 25,992.0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33.40 | 5,033.40 | ||
金融资产合计 | 486,477.09 | 486,477.09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1,010.14 | 201,010.14 | ||
应付票据 | 532,209.18 | 532,209.18 | ||
应付账款 | 47,412.69 | 47,412.69 | ||
其他应付款 | 6,194.79 | 6,194.7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3,958.06 | 93,958.06 | ||
长期借款 | 21,000.00 | 21,000.00 | ||
长期应付款 | 26,541.06 | 5,868.62 | 32,409.68 | |
对外提供的担保 | 100,000.00 | 100,000.00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980,784.86 | 47,541.06 | 5,868.62 | 1,034,194.54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最大担保金额并不代表即将支付的金额。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费用,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负债 | ||
其中:短期借款 | 280,780.00 | 191,000.00 |
长期借款 | 78,945.00 | 87,500.00 |
长期应付款 | 10,099.31 | 53,771.21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 ||
金融资产 | ||
其中:货币资金 | 238,532.82 | 425,726.05 |
金融负债 | ||
其中:短期借款 | 9,800.00 | 9,800.00 |
金融负债合计 | 379,624.31 | 342,071.21 |
于2021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46.82万元(2020年12月31日:86.84万元)。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假设在资产负债表日利率发生变动,按照新利率对上述金融工具进行重新计量后的影响。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浮动利率非衍生工具,上述敏感性分析中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是上述利率变动对按年度估算的利息费用或收入的影响。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无论这些变动是由于与单项金融工具或其发行方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还是由于与市场内交易的所有类似金融工具有关的因素而引起的。其他价格风险可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本公司持有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公司承担着证券市场变动的风险。
本公司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对本公司权益证券投资价格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其他价格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其他价格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采取持有多种权益证券组合的方式降低权益证券投资的价格风险。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39.78 %(2020年12月31日:45.73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9,680,000.00 | 19,68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9,680,000.00 | 69,680,000.00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说明:本年度,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未发生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之间的转换,亦无转入或转出第三层次的情况。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省洪洞县 | 制造业 | 205,681.36 | 51.14 | 51.1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母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世红。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联营企业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源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杏花岭分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其他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运城市南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洋浦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西山煤电福利有限公司 | 其他 |
太原理工天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亚乐士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西山煤电通用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物产民丰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投资集团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化学工业供销总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三维豪信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溪煤制油分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中源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晋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华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天脊集团应用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机电装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分公司 | 其他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其他 |
临汾晋临运货运有限公司 | 其他 |
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侯马经济开发区盛达聚危货运输有限公司 | 其他 |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 |
汾西县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环球建设监理公司 | 其他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分公司 | 其他 |
山西焦煤华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有限公司 | 其他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达煤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 | 其他 |
华阳集团(山西)钙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洗精煤 | 7,879,548,858.97 | 4,248,966,743.76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隆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焦油、粗苯、焦炭 | 74,443,479.77 |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焦油 | 59,932,389.12 |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辅助材料、焦油、粗苯、液碱 | 22,797,552.43 | 15,854,414.95 |
运城市南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辅助材料 | 2,950,318.59 | 1,253,290.27 |
洋浦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辅助材料 | 1,510,934.12 | 4,334,682.78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安全环保用品、材料 | 930,781.37 | 913,282.89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辅助材料 | 11,133,423.28 | 1,886,655.93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化工原料、辅助材料 | 4,862,646.10 | 1,722,270.40 |
山西西山煤电福利有限公司 | 辅助材料 | 52,106.21 | 140,761.06 |
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辅助设备 | 1,813,689.32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油料 | 9,309,909.97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修理及工程劳务等 | 77,735,698.46 | 66,466,543.88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设备及工艺包 | 1,180,649.42 |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及材料费 | 1,531,244.49 | 11,961,181.42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劳务 | 5,504,587.16 |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材料及劳务费 | 2,090,778.85 |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公寓租赁费、清洁劳务费 | 603,628.01 | 601,540.35 |
山西焦煤集团中源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 汽车租赁费 | 134,513.27 | 47,610.62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修理劳务 | 59,488.50 |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工程劳务 | 14,001,161.39 |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69,811.32 |
说明:定价政策为市场定价。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346,387.72 | 4,176,657.34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材料及其他 | 393,364.46 | 872,672.15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材料及其他 | 21,412.84 | 1,189,026.55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及其他 | 3,170,983.20 | 591,296.77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垃圾清运费 | 245,283.01 | 221,098.36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水电汽 | 338,065.42 | 227,990.20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材料及其他 | 35,305.60 | |
山西华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5,094.34 | |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22,641.51 |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23,915.09 | |
山西焦煤集团煤焦销售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181,698.11 | 241,735.84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材料 | 1,273,928.42 | 423,672.26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材料 | 4,838.00 | 1,380.46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材料及其他 | 8,849.54 |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及其他 | 42,841.31 | 39,852.28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网络技术服务 | 130,461.11 |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焦炭 | 1,254,030,303.18 | 256,781,075.16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7,264.15 | |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金达煤业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7,264.15 | |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侯马热电分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39,245.28 | |
山西焦煤华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费 | 96,584.9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定价政策为市场定价。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380,952.38 |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运输设备 | 8,623.85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 401,840.71 | 401,840.71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 | 3,879,665.7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0/6/12 | 2021/3/1 | 是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20/6/12 | 2021/3/1 | 是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20/6/16 | 2021/2/17 | 是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0/7/8 | 2021/2/17 | 是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0 | 2020/7/10 | 2021/2/17 | 是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1/3/2 | 2022/3/2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1/2/18 | 2022/2/18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1/7/14 | 2021/9/29 | 是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21/7/14 | 2021/11/24 | 是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 | 2021/9/29 | 2022/9/29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 | 2021/11/25 | 2022/11/25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59,000.00 | 2020/6/26 | 2021/6/26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9,200.00 | 2020/1/20 | 2021/1/20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1,800.00 | 2020/7/31 | 2021/7/31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9/7/31 | 2021/7/30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0/12/29 | 2021/12/29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0/1/20 | 2021/1/20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 | 2020/10/10 | 2021/8/20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0/5/18 | 2021/5/17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0/12/29 | 2021/12/28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0/8/18 | 2021/8/18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9/3/19 | 2021/3/28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6/12/26 | 2021/10/26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17/5/24 | 2021/12/24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8/10/31 | 2021/7/31 | 是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19/3/27 | 2022/3/27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59,000.00 | 2021/9/29 | 2022/9/29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9,200.00 | 2021/1/28 | 2022/1/28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1,800.00 | 2021/9/30 | 2022/9/30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0/9/11 | 2021/9/7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 | 2021/10/27 | 2022/9/30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20/5/18 | 2023/5/17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1/11/22 | 2022/11/22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 | 2021/3/3 | 2022/3/2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1/12/14 | 2022/12/13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1/7/30 | 2022/7/30 | 否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 | 2021/12/3 | 2022/12/31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200.00 | 2020/1/20 | 2021/1/20 | 是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800.00 | 2020/7/31 | 2021/7/31 | 是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 | 2020/2/26 | 2021/1/21 | 是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0/9/29 | 2021/9/29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0/8/18 | 2021/8/17 | 是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9,200.00 | 2021/1/28 | 2022/1/28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800.00 | 2021/9/30 | 2022/9/30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800.00 | 2021/7/12 | 2022/7/7 | 否 |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2021/12/14 | 2022/10/13 | 否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000.00 | 2021/3/15 | 2023/6/16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本公司为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0,000万元的信用证担保,截至2021年末,该等担保均尚未履行完毕。
2019年12月23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山焦飞虹化工公司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借款3.5亿元,本公司就该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同时,山焦飞虹化工公司使用452,841,804.65元的在建工程向本公司作为抵押反担保。山焦飞虹化工公司已于2021年末还款,该笔担保履行完毕。
②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A、本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中,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555,000.00万元最高额担保,截至2021年末实际担保余额为444,235.08万元,其中:开立票据担保169,98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274,255.08万元。
B、本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中,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140,800.00万元最高额担保,截至2021年末实际担保余额为106,800.00万元,其中:开立票据担保31,0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75,800.00万元。
C、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24,000.00万元最高额担保,截至2021末,实际担保余额为23,995.00万元,其中:开立票据担保6,0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17,995.0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18/4/27 | 2021/4/27 | A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0 | 2021/4/2 | 2022/4/1 | B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42,800,000.00 | 2021/11/15 | 2022/11/14 | C |
说明:
存款余额及存款、贷款利息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项目 | 期末余额 /本期金额 | 期初余额 /上期金额 | 说明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存款余额 | 1,073,972,079.09 | 1,373,721,309.34 | D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存款利息 | 2,517,373.68 | 2,461,995.05 | E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贷款利息 | 9,858,694.30 | 25,563,672.27 | F |
A、2018年 4月,山西焦煤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2亿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18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止,年利率4.75%,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B、2021年4月,山西焦煤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子公司山焦飞虹化工公司提供2亿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2年4月1日止,年利率4.35%,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C、2021年11月,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子公司山焦飞虹化工公司提供1.428亿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2年11月14日止,年利率4.567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D、本期末及上期末,本公司在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余额;E、本年度及上年度,本公司取得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F、本年度及上年度,本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借款利息。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84.83 | 639.8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40,153,325.20 | 461,763.24 | 34,125,657.22 | 191,103.68 |
应收账款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3,833,059.00 | 764,765.65 | 4,115,888.00 | 897,848.37 |
应收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81,469.00 | 83,827.70 | ||
应收账款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33,000.00 | 130,124.09 | 233,000.00 | 28,029.90 |
应收账款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0,000.00 | 118,435.13 | 175,000.00 | 51,803.98 |
应收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9,810.57 | 60,930.72 | 105,085.51 | 25,771.89 |
应收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22,196.07 | 26,568.94 | 219,929.85 | 11,260.41 |
应收账款 |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用电分公司 | 28,000.00 | 3,486.41 | 80,000.00 | 4,096.00 |
应收账款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兴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 25,350.00 | 3,156.45 | 25,350.00 | 1,297.92 |
应收账款 |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溪煤制油分公司 | 12,500.00 | 8,398.75 | ||
应收账款 | 华阳集团(山西)钙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4,231,824.07 | 4,133,222.57 | 5,831,824.07 | 5,831,824.07 |
合同资产 | 山西省焦炭集团益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234,317.00 | 19,706.06 | 234,317.00 | 11,997.03 |
合同资产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7,941.00 | 5,014.58 | ||
合同资产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35,900.00 | 3,019.19 | 35,900.00 | 1,838.08 |
预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90,376.63 | |||
预付账款 |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801,415.78 | 215,065.31 | ||
预付账款 | 天脊集团应用化工有限公司 | 79,465.36 | |||
预付账款 | 山西焦煤机电装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427,874.19 | 261,866.07 | ||
其他应收款 | 霍州煤电集团紫晟煤业有限责 | 910,412.48 | 910,412.48 | 1,260,412.48 | 1,260,412.48 |
任公司 |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59,354.12 | 52,337.66 |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2,158,967.92 | 762,259.89 | 2,158,967.92 | 245,560.33 |
其他应收款 | 北京源洁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34,710.88 | 232,589.10 | 234,710.88 | 230,950.66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0,748.16 | 82,851.19 | 150,748.16 | 30,420.98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焦化集团诚立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杏花岭分公司 | 42,397.92 | 23,301.90 | 42,397.92 | 8,555.90 |
其他应收款 | 汾西县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 | 42,197.26 | 42,197.26 | 42,197.26 | 42,197.26 |
其他应收款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晋中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26,560.00 | 1,691.87 | ||
应收股利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220,500,000.00 | 220,50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363,288,361.61 | 147,566,740.24 |
应付账款 | 洋浦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760,899.67 | 568,903.12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9,061,983.76 | 9,200.70 |
应付账款 | 太原理工天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0,000.00 | |
应付账款 | 运城市南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151,574.57 | 15,312.13 |
应付账款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887,975.69 | 451,478.38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5,071,460.20 | 6,354,923.53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772,137.28 | 34,077.64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油品综合经销部 | 1,452,707.99 | 1,123,704.55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539,622.40 | 4,363,004.80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42,173.05 | 1,818,564.05 |
应付账款 | 山西焦煤集团中源物贸有限责任公司 | 234,700.00 | 82,700.00 |
应付账款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 289,711.81 | 289,711.81 |
应付账款 | 山西省化学工业供销总公司 | 30,214.98 | 30,214.98 |
应付账款 | 山西西山煤电通用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3,770.40 | 3,770.40 |
应付账款 |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49,200.00 | 249,200.00 |
应付账款 | 山西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59,010.00 | 260,100.00 |
应付账款 | 山西西山煤电福利有限公司 | 164,585.93 | 165,681.50 |
应付账款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64,845.43 | |
应付账款 | 侯马经济开发区盛达聚危货运输有限公司 | 29,349.80 | 4,546.53 |
应付账款 | 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 | 120,540.00 | |
应付账款 | 临汾晋临运货运有限公司 | 39,420.00 | 39,420.00 |
应付账款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5,119,165.62 | |
应付账款 | 山西亚乐士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16,000.00 | |
应付账款 | 天脊集团应用化工有限公司 | 796,184.12 | |
合同负债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303,358.71 | 303,358.71 |
合同负债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47,221.06 | 47,221.06 |
合同负债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4,583,442.63 | |
合同负债 | 山西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817.72 | 817.72 |
合同负债 | 山西省投资集团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723.14 | 723.14 |
合同负债 | 山西三维豪信化工有限公司 | 539.92 | 539.92 |
合同负债 |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327.03 | 327.03 |
合同负债 | 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销分公司 | 490,333.68 | |
合同负债 |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 34,807.38 | 34,807.38 |
合同负债 | 山西物产民丰化工有限公司 | 17,488.67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西山煤电福利有限公司 | 40,024.43 | |
其他应付款 | 洋浦中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929,880.37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煤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791,548.90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 | 184,946.49 |
其他应付款 | 太原理工天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风集团山西日化销售有限公司 | 184,714.40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28,9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28,5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54,450.00 | 54,450.00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7,300.00 | 7,300.00 |
其他应付款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40,9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山西省环球建设监理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山西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49,400.00 | |
应付票据 |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2,574,140,000.00 | 5,319,491,814.6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中有关关联方承诺的相关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截至2021年末,本公司与13家金融机构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实际授信额度558,800.00万元,已经使用额度497,275.00万元,尚未使用额度61,525.00万元,具体授信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授信银行 | 到期日 | 授信品种 | 各品种 | 已使用额度 | 未使用额度 |
授信额度 | |||||
中国银行洪洞支行 | 2022/9/30 | 短期流资 | 31,000.00 | 31,000.00 | -- |
交通银行临汾分行 | 2023/6/16 | 长期借款 | 24,000.00 | 17,995.00 | 5.00 |
国内信用证 | 6,000.00 | ||||
华夏太原滨西支行 | 2022/7/30 | 短期流资 | 30,000.00 | 30,000.00 | -- |
民生太原北大街支行 | 2022/10/14 | 短期流资 | 50,000.00 | 14,000.00 | 15,000.00 |
长期流资 | 21,000.00 | ||||
中信银行临汾分行 | 2022/11/22 | 短期流资 | 30,000.00 | 10,000.00 | -- |
银行承兑 | 20,000.00 | ||||
渤海银行太原分行 | 2022/9/30 | 国内信用证 | 80,000.00 | 80,000.00 | -- |
兴业银行临汾分行 | 2022/11/25 | 国内信用证 | 50,000.00 | 31,000.00 | 19,000.00 |
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 2023/5/17 | 短期流资 | 100,000.00 | 45,000.00 | 10,000.00 |
长期借款 | 15,000.00 | ||||
国内信用证 | 30,000.00 | ||||
平安银行太原分行 | 2022/3/2 | 短期流资 | 60,000.00 | 25,000.00 | 10,000.00 |
银行承兑 | 25,000.00 | ||||
邮政储蓄银行洪洞支行 | 2022/12/13 | 短期流资 | 20,000.00 | 20,000.00 | -- |
建设银行洪洞支行 | 2022/9/29 | 短期流资 | 59,000.00 | 51,500.00 | 7,500.00 |
晋商银行洪洞支行 | 2022/12/31 | 银行承兑 | 15,000.00 | 14,980.00 | 20.00 |
工商银行洪洞支行 | 2022/7/7 | 短期流资 | 9,800.00 | 9,800.00 | -- |
合计 | 558,800.00 | 497,275.00 | 61,525.00 |
截至2021年末,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2021年末,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合计150,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5、关联交易情况(4)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末,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84,318,173.1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84,318,173.10 |
说明:根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拟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62,121,154股,拟派发现金红利384,318,173.10元(含税)。如后续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综合授信、贷款等资金事项
①截至2022年4月22日,本公司向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临汾分行综合授信100,0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2022.2.11-2023.2.10。
②截至2022年4月22日,本公司新增银行借款59,700.00万元,偿还到期银行借款75,255.00万元。
③截至2022年4月22日,本公司无新增融资租赁款,支付到期融资租赁款1,805.08万元。
(2)应收股利收回
2022年1月13日,本公司收到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分红22,050.00万元。
截至2022年4月22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公司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主要内容: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参加年金计划:
(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取得工资性收入的在职职工;
(2)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
(3)本人自愿参加年金方案。
年金方案的缴费由企业和参加个人共同缴纳。公司缴费根据职工实缴金额乘以缴费系数计算,采取每月缴费的方式。缴费系数根据职工个人的连续工龄确定,具体缴费系数如下表所示:
职工连续工龄 | 10年以下 | 10-20年 | 20-30年 | 30年以上 |
企业缴费系数 | 1 | 1.5 | 2 | 3 |
参加人个人缴费金额按照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缴纳,最高缴费基数不得超过上年度本公司在岗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年金基金受托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担任受托人。
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个人账户管理,由受托人委托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托管资格的托管银行和具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资格的投资管理人管理。
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作为承租人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主要租赁房屋建筑物和专用设备等。本公司与出租人签订的售后租回交易实质为资产抵押借款,不构成资产转让,该等售后租回交易不产生损益,租赁导致的限制和承诺具体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1.固定资产(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和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21年度 |
计入成本费用的短期租赁 | 708,507.40 |
计入在建工程的短期租赁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474,385,416.71 |
其中:短期租赁 | 720,983.40 |
作为出租人本公司作为出租人,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租出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资产负债表日后连续五个会计年度每年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以及剩余年度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 度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2022年 | 520,000.00 |
2023年 | 80,000.00 |
2024年 | -- |
2025年 | -- |
2026年 | -- |
2026年以后 | -- |
合计 | 600,000.00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4,445,693.64 |
1年以内小计 | 44,445,693.64 |
1至2年 | |
2至3年 | 334,021.4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35,925,588.72 |
合计 | 80,705,303.8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1,693,764.65 | 39.27 | 31,693,764.65 | 100.00 | 30,047,110.05 | 22.50 | 30,047,110.05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011,539.20 | 60.73 | 4,688,270.02 | 9.57 | 44,323,269.18 | 103,499,771.46 | 77.50 | 14,221,700.84 | 13.74 | 89,278,070.62 |
其中: | ||||||||||
组合1:应收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 | 44,839,087.39 | 55.56 | 4,687,018.28 | 10.45 | 40,152,069.11 | 96,078,317.33 | 71.94 | 13,096,864.70 | 13.63 | 82,981,452.63 |
组合2:其他应收客户 | 4,172,451.81 | 5.17 | 1,251.74 | 0.03 | 4,171,200.07 | 7,421,454.13 | 5.56 | 1,124,836.14 | 15.16 | 6,296,617.99 |
合计 | 80,705,303.85 | / | 36,382,034.67 | / | 44,323,269.18 | 133,546,881.51 | / | 44,268,810.89 | / | 89,278,070.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位1 | 5,473,868.10 | 5,473,868.1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2 | 3,744,536.70 | 3,744,536.7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3 | 2,707,780.30 | 2,707,780.30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单位4 | 2,206,594.06 | 2,206,594.06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其他单位 | 17,560,985.49 | 17,560,985.49 | 1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合计 | 31,693,764.65 | 31,693,764.65 | 100.00 | / |
备注:上表中所列示单位1、单位2、单位3、单位4、其他单位,均涉及公司未披露保密信息,故以此称呼代替。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应收中大型国有企业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0,273,241.83 | 463,142.28 | 1.15 |
1至2年 | |||
2至3年 | 334,021.49 | 90,653.43 | 27.14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4,231,824.07 | 4,133,222.57 | 97.67 |
合计 | 44,839,087.39 | 4,687,018.28 | 10.4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其他应收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172,451.81 | 1,251.74 | 0.03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172,451.81 | 1,251.74 | 0.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0,047,110.05 | 1,646,654.60 | 31,693,764.6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221,700.84 | 9,533,430.82 | 4,688,270.02 | |||
合计 | 44,268,810.89 | 1,646,654.60 | 9,533,430.82 | 36,382,034.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40,153,325.20 | 49.75 | 461,763.24 |
华阳集团(山西)钙基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4,231,824.07 | 5.24 | 4,133,222.57 |
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 | 4,172,451.81 | 5.17 | 1,251.74 |
太原市通盛化工公司 | 5,473,868.10 | 6.78 | 5,473,868.10 |
烟台渤丰钢铁建材有限公司 | 3,744,536.70 | 4.64 | 3,744,536.70 |
合计 | 57,776,005.88 | 71.59 | 13,814,642.3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20,500,000.00 | 220,5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6,102,046.13 | 35,496,812.09 |
合计 | 246,602,046.13 | 255,996,812.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220,500,000.00 | 220,500,000.00 |
合计 | 220,500,000.00 | 220,5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245,073.70 |
1年以内小计 | 15,245,073.70 |
1至2年 | 5,813,551.17 |
2至3年 | 4,040,578.1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315,690.73 |
4至5年 | 1,856,251.37 |
5年以上 | 7,890,388.44 |
合计 | 36,161,533.5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运费 | 7,747,119.62 | 9,500,730.02 |
备用金 | 3,314,201.70 | 3,782,893.84 |
预付材料款转入 | 5,392,003.81 | 5,392,003.81 |
保证金 | 80,000.00 | 11,080,000.00 |
往来款及其他 | 19,628,208.38 | 15,262,946.77 |
合计 | 36,161,533.51 | 45,018,574.4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440,502.42 | 8,081,259.93 | 9,521,762.35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900,196.52 | 900,196.52 |
本期转回 | 362,471.49 | 362,471.49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2,340,698.94 | 7,718,788.44 | 10,059,487.3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第一阶段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1,440,502.42 | 900,196.52 | 2,340,698.94 | |||
第二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
第三阶段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8,081,259.93 | 362,471.49 | 7,718,788.44 | |||
合计 | 9,521,762.35 | 900,196.52 | 362,471.49 | 10,059,487.3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侯马车务段赵城站 | 代垫运费 | 7,747,119.62 | 1年以内 | 21.42 | |
栗艳珍 | 备用金 | 2,854,639.68 | 3年以内 | 7.89 | 140,770.70 |
山西俊安楼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780,379.52 | 2年以内 | 7.69 | 336,081.35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洗煤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158,967.92 | 2年以内 | 5.97 | 762,259.89 |
宝信软件(武汉)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825,628.99 | 1至3年 | 5.05 | 506,739.18 |
合计 | / | 17,366,735.73 | / | 48.02 | 1,745,851.1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608,825,634.67 | 1,608,825,634.67 | 1,608,825,634.67 | 1,608,825,634.6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1,908,260,476.26 | 11,908,260,476.26 | 10,125,463,971.84 | 10,125,463,971.84 | ||
合计 | 13,517,086,110.93 | 13,517,086,110.93 | 11,734,289,606.51 | 11,734,289,606.5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山西德力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97,960.00 | 897,960.00 | ||||
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607,927,674.67 | 1,607,927,674.67 | ||||
合计 | 1,608,825,634.67 | 1,608,825,634.6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16,207,687.71 | 115,524.67 | 101,077.59 | 16,424,289.97 | |||||||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 | 10,109,224,979.78 | 1,862,439,940.62 | -1,599,088.16 | 142,270,354.05 | 220,500,000.00 | 11,891,836,186.29 | |||||
小计 | 10,125,432,667.49 | 1,862,555,465.29 | -1,599,088.16 | 142,371,431.64 | 220,500,000.00 | 11,908,260,476.26 | |||||
合计 | 10,125,432,667.49 | 1,862,555,465.29 | -1,599,088.16 | 142,371,431.64 | 220,500,000.00 | 11,908,260,476.26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185,464,383.44 | 10,459,874,870.50 | 7,066,969,767.51 | 6,679,972,146.43 |
其他业务 | 32,501,737.92 | 29,340,692.37 | 18,858,713.09 | 14,751,592.18 |
合计 | 11,217,966,121.36 | 10,489,215,562.87 | 7,085,828,480.60 | 6,694,723,738.6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焦化-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焦炭 | 8,742,991,806.39 | 8,742,991,806.39 |
化工 | 2,442,472,577.05 | 2,442,472,577.0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北 | 6,491,994,988.95 | 6,491,994,988.95 |
华东 | 2,075,105,387.55 | 2,075,105,387.55 |
华中 | 1,438,962,559.30 | 1,438,962,559.30 |
东北 | 415,164,995.87 | 415,164,995.87 |
华南 | 681,300,114.20 | 681,300,114.20 |
西北 | 69,455,142.99 | 69,455,142.99 |
西南 | 13,481,194.58 | 13,481,194.5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11,185,464,383.44 | 11,185,464,383.44 |
合计 | 11,185,464,383.44 | 11,185,464,383.4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862,555,465.29 | 1,581,043,504.4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862,555,465.29 | 1,581,043,504.45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179,366.69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220,029.8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0,191.4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48,945.9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3,575.7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93,000.64 | |
合计 | 5,003,224.12 |
说明: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列报其他收益的非政府补助项目。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3 | 0.491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79 | 0.489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4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