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说明
经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川恒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筹划实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公司对拟投资的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投资:①高耗能行业;②高污染及高环境风险产品;③限制类、淘汰类产业进行自查,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产品概述
根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规划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规划主要产品 |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川恒股份 | 食品级净化磷酸 |
10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川恒股份 | 食品级净化磷酸 |
鸡公岭磷矿新建25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 | 贵州福磷矿业有限公司 | 磷矿石 |
补充流动资金 | 川恒股份 | 不涉及 |
偿还银行贷款 | 川恒股份 | 不涉及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重点工业领域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 号),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属于需要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的重点工业领域。
根据《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制定的《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 年)》,石化化工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涉及的重点行业产品名称为:炼油、石脑烃类乙烯、合成氨(含优质无烟块煤,非优质无烟块煤、型煤,粉煤(包括无烟粉煤、烟煤),天然气)、电石。
为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做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其中规定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炼焦、煤制液体燃料生产、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含石脑烃类乙烯、对二甲苯)、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黄
磷)、氮肥制造、磷肥制造、水泥制造、平板玻璃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制造、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锌冶炼、铝冶炼。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上述政策所列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部颁布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该名录共收录了932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规划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规划主要产品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对照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拟实施主体 | 规划主要产品 | 是否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川恒股份 | 食品级净化磷酸 | 不属于 |
10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川恒股份 | 食品级净化磷酸 | 不属于 |
鸡公岭磷矿新建25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 | 贵州福磷矿业有限公司 | 磷矿石 | 不属于 |
补充流动资金 | 川恒股份 | 无 | 不涉及 |
偿还银行贷款 | 川恒股份 | 无 | 不涉及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 2019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
发[2010]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 号)以及《2015 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6 年第 50 号)等规范性文件,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10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所处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C2611无机酸制造”,“鸡公岭磷矿新建25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所处行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B1020化学矿开采” ,不涉及上述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行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亦不涉及上述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行业。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质取得情况及后续安排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需履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节能审查及环境影响审查等相关备案审查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备案 | 节能审查 | 环评批复 |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12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已备案 | 未取得 | 未取得 |
10万吨/年食品级净化磷酸项目 | 已备案 | 未取得 | 未取得 |
鸡公岭磷矿新建250万吨/年采矿工程项目 | 已备案 | 未取得 | 未取得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偿还银行贷款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可行性研究及项目备案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手续正在进行中。公司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类风险的事前管控,确保在既定建设期内竣工和验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