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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人: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暨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持有公司股份19,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的股东海宁融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王利锋控制的企业,与董事王利锋互为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海宁融朴”)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6%。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特定股东海宁融朴出具的《关于减持火星人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4月24日,海宁融朴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特定股东海宁融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宁融朴大宗交易2022-1-7至2022-3-346.32,300,0000.57%
合计2,300,0000.57%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减持前减持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海宁融朴合计持有股份19,700,0004.8617,400,0004.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9,700,0004.8617,400,0004.3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特定股东海宁融朴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特定股东海宁融朴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相关承诺为:

在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本企业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宁融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4、公司间接持股股东、董事王利锋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相关承诺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交易后,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在上述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2)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事王利锋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5、特定股东海宁融朴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海宁融朴严格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作出的相关减持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7、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海宁融朴出具的《关于减持火星人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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