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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圣宇”,曾用名:江门市江海区神韵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江门市江海区神韵商贸中心(有限合伙)、大田神韵商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共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60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本次减持后,泰安圣宇持有公司股份74,457,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5%)。

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泰安圣宇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5%)。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泰安圣宇在2020年6月29日至2021年1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57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自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泰安圣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3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其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数量过半;自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6日,泰安圣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其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泰安圣宇本次减持计划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计划仍在实施进展中。

公司于近日收到泰安圣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泰安圣宇竞价交易2021年12月9日6.51691,7000.11
2021年12月10日6.57598,5000.10
2021年12月13日6.4078,0000.01
2021年12月14日6.391,056,6000.18
2021年12月15日6.502,607,8000.43
2021年12月16日6.58567,4000.09
合计----5,600,0000.93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泰安圣宇自公司上市日起算累计减持比例为3.08%。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泰安圣宇合计持有股份80,057,69013.2874,457,69012.35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80,057,69013.2874,457,69012.35
限售流通股0000

注:截至2022年4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梁颖光女士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09,029股,其儿子石磊先生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91,049股,董事吴格明先生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104,553股,董事郑立楷先生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26,734股,监事池文茂先生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882,158股,监事文红女士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2,288股,郭丽华女士(实际控制人梁颖光女士的母亲)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7,348股,石泰山先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的弟弟)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9,637股。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泰安圣宇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实际减持股份5,600,000股,减持股份总数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3、泰安圣宇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泰安圣宇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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