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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阳城01”及“20阳城02”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000671证券简称:阳光城
债券代码:149103债券简称:20阳城01
债券代码:149104债券简称:20阳城0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阳城01”及“20阳城02”相关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发行的“20阳城01”及“20阳城02”应于2022年4月25日(4月24日为周末,顺延至其后第1个交易日)支付2021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3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息。

“20阳城01”及“20阳城0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2日,凡在2022年4月2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20阳城01”及“20阳城02”的投资者享有2021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3日期间的利息。

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阳城01”及“20阳城02”本年度利息。

“20阳城01”及“20阳城02”将于2022年4月25日开市起停牌。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品种一简称为“20阳城01”、品种二简称为“20阳城02”。

4、债券代码:品种一债券代码为149103、品种二债券代码为149104。

5、发行总额:“20阳城01”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20阳城0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

6、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20阳城01”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阳城02”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票面利率:“20阳城01”票面年利率为6.95%,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根据发行人于2022年3月21日-23日发布的关于“20阳城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提示性公告,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为6.95%。

“20阳城02”票面年利率为7.30%,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或减去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4月24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和品种二的付息日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2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4日,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到期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到期日为2024年4月24日,品种二的到期日为2025年4月24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品种一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4月24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4年4月24

日;品种二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3年4月24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4月24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最新信用级别: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于2022年2月20日出具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东方金诚公告[2022]0048号),东方金诚信用评级委员会决定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B,评级展望为负面,将“20阳城01”债项信用等级由BBB下调至BB。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于2022年2月24日出具的《大公关于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的公告》,大公决定将阳光城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20阳城01”信用等级调整为BB。

15、上市时间和地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债券于2020年5月1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根据公司于2022年2月7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停牌暨调整交易方式的公告》,自2022年2月9日起,本期债券交易方式调整为仅采取协议大宗交易方式。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20阳城01”票面利率为6.95%,每手(面值1,000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69.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55.6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69.50元。

“20阳城02”票面利率为7.30%,每手(面值1,000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73.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58.4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73.00元。

三、付息安排

公司应于2022年4月25日支付“20阳城01”、“20阳城02”的利息。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阳城01”及“20阳城02”本年度利息。

四、影响分析和后续处置安排

上述事项可能触发境内其他融资工具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等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阳光城债券项目组

联系电话:021-80328700

传真:021-80328600

(二)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阳光城债券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传真:010-66030102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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