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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轶)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本人对年度内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胡轶77000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广州允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启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青木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2.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营,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及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具体实施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内容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同意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 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确认公司2020年

度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采购商品或服务的关联交易,仅有小额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经营情况影响较小,对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4.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高效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天健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续聘天健为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推荐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5. 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事项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制度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至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的财务会计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述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审计。上述财务会计报告公正放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对该财务会计报告无异议。

(2)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同意通过《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更正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半年报财务报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更正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半年报财务报告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上述股份支付费用确认计量事项属于特殊会计判断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不构成直接影响;本次股份支付确认方式更正主要系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财政部2021年5月18日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要求所致,并非因公司会计基础薄弱、内控重大缺陷、盈余操纵、未及时进行审计调整的重大会计核算疏漏、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以及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所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不存在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者其他重要信息的情况,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情况,不存在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等情形,不构成公司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问题44的相关规定。

(2)本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同意通过《关于更正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议事规则,均较好地履行了职责。2021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任职出席次数任职出席次数任职出席次数
胡轶委员5不适用不适用委员不适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同时,我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独立地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为本报告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 轶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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