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
暨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因在重大事项上尚未与年报审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公司2021年
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未能按原计划披露,公司将于2022年4月29日
披露2021年报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
2、前述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
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
计报告,从而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事项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25日披
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
现因公司在受赠成都能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资产事宜的审计与评估和四川
天府银行三方债务转移及债务豁免等事项上尚未与年报审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计划时间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
为保证公司2021年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也为保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充裕时间对年报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做出正确判断;
也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于2022年4月28日前召开年度
董事会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等事宜,并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2021年报及2022
年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
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二、公司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上述导致公司延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事项将可能导致公司2021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
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从而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10.3.10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之终止上市条款,公
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8日、2022年
2月24日、2022年3月4日、2022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5、2022-022、2022-028、2022-04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