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霍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霍普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5,850,792.45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83,610.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77,597.5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0,600,000.00元(大写:壹仟零陆拾万圆整),资本溢价人民币451,777,597.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募集资金净额462,377,597.54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5,362,046.5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79,612,346.07元(包含结构性存款 72,900,000.00元, 证券账户(存出投资款) 5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分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户性质 | 银行账号 | 本期余额 | 存储形式 | 期限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98840078801400003376 | 49,327.98 | 活期 | |
募集资金专户 | 98840078801400003376 | 19,9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1/12/31-2022/1/14 | |
募集资金专户 | 98840078801200003 | 1,022,421.23 | 活期 |
开户银行 | 账户性质 | 银行账号 | 本期余额 | 存储形式 | 期限 | |
377 | ||||||
募集资金专户 | 98840078801200003377 | 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1/12/31-2022/1/14 | ||
募集资金专户 | 98840078801900003378 | 7,665,437.30 | 活期 | |||
募集资金专户 | 98840078801900003378 | 48,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1/12/31-2022/1/14 | ||
小 计 | 81,637,186.5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121907566710888 | 129,191,843.10 | 活期 | ||
募集资金专户 | 121907566710588 | 5,025,650.97 | 活期 | |||
募集资金专户 | 121907566710606 | 12,212,832.07 | 活期 | |||
小 计 | 146,430,326.14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70010122003101724 | 1,544,833.42 | 活期 | ||
小 计 | 1,544,833.42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理财产品 | 916500003343 | 50,000,000.00 | 存出投资款 | 2021/12/31-2022/1/4 | |
小 计 | 50,000,000.00 | |||||
合 计 | 279,612,346.0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85,362,046.56元,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8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的金额为133,118,333.39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736.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收购协议约定已使用超募资金2,802.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部分股权收购款。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定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金额为72,900,000.00元,以及证券账户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本期余额 | 存储形式 | 期限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98840078801400003376 | 19,9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1/12/31-2022/1/1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98840078801200003377 | 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1/12/31-2022/1/1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98840078801900003378 | 48,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1/12/31-2022/1/14 |
小计 | 72,900,000.00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16500003343 | 50,000,000.00 | 存出投资款 | 2021/12/31-2022/1/4 |
小计 | 50,000,000.00 | |||
合 计 | 122,900,000.00 |
其中银行账户72,900,000.00元系公司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结构性存款做为投资产品;证券账户50,000,000.00元系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账户转入5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产品申购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01月04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该项资金仍处于申购期内。经查验该项产品为本金保障型产品收益,为低风险理财产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和“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项下内部结构。本次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与“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项下内部结构进行调整,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期均保持不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霍普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 睿 王 骞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237.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536.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536.2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1)- (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2,024.30 | 2,024.30 | 2,024.30 | 1,428.15 | 1,428.15 | 596.15 | 70.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 | 否 | 12,929.74 | 12,929.74 | 12,929.74 | 7,419.18 | 7,419.18 | 5,510.56 | 57.3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19,979.96 | 19,979.96 | 19,979.96 | 2,218.16 | 2,218.16 | 17,761.80 | 11.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297.36 | 2,297.36 | 2,297.36 | 1,799.63 | 1,799.63 | 497.73 | 78.3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企业信息化建设 | 否 | 1,782.22 | 1,782.22 | 1,782.22 | 570.81 | 570.81 | 1,211.41 | 32.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452.06 | 2,452.06 | 2,452.06 | 2,298.28 | 2,298.28 | 153.78 | 93.7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1,465.64 | 41,465.64 | 41,465.64 | 15,734.21 | 15,734.21 | 25,731.4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 | 否 | 4,772.12 | 4,772.12 | 4,772.12 | 2,802.00 | 2,802.00 | 1,970.12 | 58.7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772.12 | 4,772.12 | 4,772.12 | 2,802.00 | 2,802.00 | 1,970.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46,237.76 | 46,237.76 | 46,237.76 | 18,536.21 | 18,536.21 | 27,701.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金额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8月13日出具了《关于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时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定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 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3,736.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按收购协议约定已使用超募资金2,802.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收购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部分股权收购款。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项目未全部完工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和“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项下内部结构。本次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与“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概算项下内部结构进行调整,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期均保持不变,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