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聘请其为审计机构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前述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阳
陈人
马静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