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权,认真落实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公司的良好运营和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1年,面对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复和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工作部署,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同时,继续攻坚克难、努力奋进,在生产、销售、采购等业务环节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最终保证了年度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和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69,337,604.86元,同比增长25.35%;实现利润总额110,885,454.42元,同比增长17.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051,622.26元,同比增长19.5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646,158,386.94元,同比增长19.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76,859,982.22元,同比增长25.88%。
二、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和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届次 | 审议议案 | |
2021年3月13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 | 1 |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
2 | 《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次会议 | 3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财务预算的报告 | |
4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5 |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6 | 《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18年至2020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方案》 | ||
8 | 《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至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18年至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 ||
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
11 |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1年4月1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 |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1年8月30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审计报告的议案》 |
2021年11月12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 | 《关于公司2021年1-9月审阅报告及财务报表的方案》 |
2021年11月27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 |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议案》 |
(二)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各位委员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切实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1、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公司独立董事蔡卫华先生担任其召集人,报告期内,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审计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等。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公司独立董事蔡卫华先生担任其召集人。报告期内,全体委员重点审议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绩效考核提出建议。
3、战略委员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由公司董事长陆彪先生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4、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位董事组成,公司独立董事傅羽韬先生担任其召集人。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2022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1.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以公司发展战略为指导,推动年度各项经营指标顺利完成,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
2.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作用,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继续按照部门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战略目标不断规范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完善和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管理层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程序,完善体系与流程建设,同时积极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3.持续增强有效内控
公司将进一步发挥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机构和人员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加强监督。同时公司将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证券部、内控内审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作用,定期及不定期对重大事项、公司经营管理等开展内控检查,排查经营管理风险,有效防范风险。
4.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规范的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责任与义务。2022年公司将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公司会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尝试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开展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建立起更为完善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