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2,019,092.21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17,064,302.68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回报公司股东,现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总股本80,803,9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元(含税),共计派发10,504,512.59元,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含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回购股份。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