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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国泰君安证券就中际旭创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号)核准,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378,038股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45.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5,949,999.88元,扣除发行费用33,365,369.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2,584,630.84元。上述募集资金均已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3月25日对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206号验资报告。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19号),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向1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7,080,000股,发行价格为3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4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4,362,241.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5,117,758.3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

民币87,08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578,037,758.32元。上述募集资金均已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1009]号《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

(二)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29,562.27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889.00万元。2021年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92.72万元,银行手续费2.45万元。截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主要为原募集资金存款时产生的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80,628.22元已根据有关规定转入基本账户。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5,356.98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356.98万元。2021年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631.06万元,银行手续费0.4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85,221.59万元。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以及苏州旭创的全资子公司铜陵旭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旭创”)负责组织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1) 2019年3月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市支行、恒丰银行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口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以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2019年5月中际旭创及苏州旭创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2020年2月中际旭创及苏州旭创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如下:

(1)2021年11月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2021年11月,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科技

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苏州旭创光电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就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及苏州旭创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就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公司及苏州旭创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2021年11月,鉴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就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公司及苏州旭创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4) 2021年11月,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及苏州旭创的全资子公司铜陵旭创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苏州旭创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工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苏州旭创及铜陵旭创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工商银行铜陵石城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2021年11月,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都储翰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储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储翰”)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及成都储翰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 31日,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序号开户银行银行账户余额
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黄城东市场分理处853543030122601015235,224,225.97
2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园区支行532905124610807400,906,506.78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7501012200154628740,890,699.78
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通知存款专户150,000,000.00
5中国银行苏州园区行政中心支行480676771201401,168,069.17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支行10551101040030255222,689,158.59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黄城支行16060360292001145271,343,569.83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32560500001300061309374,674.96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3225019888360000614751,885.19
10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6610100100867460291,541.66
11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100000099999,393.69
1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烟台龙口支行8110601013101348867900,955.11
1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1102020329000995148400,427,972.71
1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石城路支行130802702920024235298,237,225.91
合 计-1,852,215,879.35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5,595.0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562.2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8,889.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5.71%

该账户系募集资金专户75010122001546287的子账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0
闲置两年以上的募集资金金额0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报告期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400G光通信模块研发生产项目35,08235,08235,299.96100.62%2021年04月30日18,071.68
安徽铜陵光模块产业园建设项目83,539.743,539.710,709.2345,761.65105.10%2021年04月30日22,262.18
补充流动资金16,973.316,973.316,997.90100.14%--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20,00020,00020,000.00100.00%--不适用
400G光通信模块扩产项目040,00018,853.0540,829.50102.07%2021年12月31日11,250.7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55,595155,59529,562.27158,889.00--51,584.62--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之前置换先期投入情况如下: 根据《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安排如下: 1、400G光通信模块研发生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082.00万元; 2、安徽铜陵光模块产业园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83,539.70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6,973.30万元; 4、偿还银行贷款: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22日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2148号),截至2019年4月22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38,083.48万元。 2019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083.4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置换已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1年7月15日,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有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主要为原募集资金存款时产生的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80,628.22元已根据有关规定转入基本账户;截至报告期末,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前,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400G光通信模块扩产项目安徽铜陵光模块产业园建设项目40,000.0018,853.0540,829.50102.07%2021年12月31日11,250.76
合计-40,000.0018,853.0540,829.50--11,250.7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为保持苏州旭创400G产品的先发优势,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安徽铜陵光模块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投资规

模进行调整,将其中尚未使用的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新增“400G光通信模块扩产项目”,该次募集资金调整已经公司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2020年2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模进行调整,将其中尚未使用的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新增“400G光通信模块扩产项目”,该次募集资金调整已经公司2020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2020年2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二)2021年向特对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9,948.0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5,356.9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5,356.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185,221.59
闲置两年以上的募集资金金额0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报告期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报告期内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苏州旭创光模块业务总部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6,152.9456,152.947,078.827,078.8212.61%不适用不适用

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

苏州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64,448.0064,448.002,201.082,201.083.42%2025年11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铜陵旭创高端光模块生产基地项目51,333.4051,333.401,514.701,514.702.95%2024年11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74,264.3674,264.3674,263.2674,263.26100.00%--不适用
成都储翰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23,749.3023,749.30299.12299.121.26%2024年11月30日-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9,948269,94885,356.9885,356.98-----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中际旭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内容,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2021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6,985.95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985.95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225号),截至2021年11月19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6,985.95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85,221.59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存管。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中际旭创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际旭创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贵阳 邢永哲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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