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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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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页 次
一、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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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2]2562号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浩通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浩通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浩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浩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浩通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浩通科技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2年4月22日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1805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贵所系统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833.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8.0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85.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2,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8,285.00万元,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银行 | 账号 | 进账日期 | 金额 |
1 | 交通银行徐州开发区支行 | 323899991013000354336 | 2021年7月12日 | 188,742,900.00 |
2 | 招商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 516900091710801 | 2021年7月12日 | 27,411,000.00 |
3 | 招商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 516900091710616 | 2021年7月12日 | 23,110,700.00 |
4 | 中信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 8110501012801782773 | 2021年7月12日 | 114,699,500.00 |
5 | 南京银行徐州分行 | 1601240000003769 | 2021年7月12日 | 128,885,912.02 |
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99.8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085.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7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6116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主要使用情况如下: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2,270.99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297.44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19,900.08万元、新建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1,770.95万元、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599.96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832.77万元(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4,198.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计634.7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交通银行徐州开发区支行 | 323899991013000354336 | 募集资金专户 | 376,956.04 | - |
招商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 516900091710801 | 募集资金专户 | 21,270.24 | - |
招商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 516900091710616 | 募集资金专户 | 21,773.52 | - |
中信银行徐州分行营业部 | 8110501012801782773 | 募集资金专户 | 5,908,011.02 | - |
南京银行徐州分行 | 1601240000003769 | 募集资金专户 | 19,642.74 | - |
合 计 | - | - | 6,347,653.56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见附件2。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7,085.1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270.9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211.3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270.9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211.3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7.44%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建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是 | 18,874.29 | 14,099.80 | 1,770.95 | 1,770.95 | 12.56%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年产10吨贵金属新材料建设项目 | 是 | 2,741.10 | 1,892.90 | - | - | -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2,311.07 | 1,496.13 | - | - | -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 是 | 11,469.95 | 9,696.20 | 599.96 | 599.96 | 6.19%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11,688.77 | 19,900.15 | 19,900.08 | 19,900.08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超募资金。 | |||||||||
合计 | - | 47,085.18 | 47,085.18 | 22,270.99 | 22,270.9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将原计划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路绿化带以南地块实施的新建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年产10吨贵金属新材料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部分)调整为在现有厂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刘荆路1号)实施。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在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后,因部分场地、厂房、水电等公共设施可共用,将部分新建厂房调整为共用现有厂房,同时减少公共设施投入等。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97.44万元,已经专项审核,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21年8月25日出具了《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6624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8月25日,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 批准使用金额:25,000.00万元 起止时间:2021年8月25日-2022年8月25日 实际使用金额:24,998.00万元 本期提前归还金额:800.00万元 尚未归还金额:24,198.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4,832.77万元 (含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其中,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4,198.00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计634.77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编制单位: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建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新建贵金属二次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14,099.80 | 1,770.95 | 1,770.95 | 12.56%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10吨贵金属新材料建设项目 | 年产10吨贵金属新材料建设项目 | 1,892.90 | - | - | -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96.13 | - | - | -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 工厂智能化改造建设项目 | 9,696.20 | 599.96 | 599.96 | 6.19%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9,900.15 | 19,900.08 | 19,900.08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47,085.18 | 22,270.99 | 22,270.99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变更原因:在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后,因部分场地、厂房、水电等公共设施可共用,将部分新建厂房调整为共用现有厂房,同时减少公共设施投入等。 决策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总额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