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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重大发展项目、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情况

(一)出席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8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见下表: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1月26日审议《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审计报告》《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主要税种纳税情况的鉴证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2月22日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3月5日审议《关于拟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智能流体控制设备项目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5月10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1-3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5月27日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8月23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10月14日审议《关于签署重大合同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0月22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

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2、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的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相关规定,未发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挪用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或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5、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根据最新要求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更新,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监督职能,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监督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推进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履职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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