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事宜
为了公司日常生产与经营的资金需求,为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给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请如下:
公司拟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7年4月21日止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进口/出口押汇、出口打包放款、银行保函等,上述所有授信业务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5,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公司拟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7年4月21日止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进口/出口押汇、出口打包放款、银行保函等,上述所有授信业务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5,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公司拟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7年4月21日止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进口/出口押汇、出口打包放款、银行保函等,上述所有授信业务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5,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公司拟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7年4月21日止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进口/出口押汇、出口打包放款、银行保函等,上述所有授信业务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5,0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因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应根据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具体情况,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权限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年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海伦先生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董事会意见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此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