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罗明国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王庆海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因中审众环工作安排的原因,现指派刘钧先生作为项目合伙人、王庆海先生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李彦斌先生接替郭幼英女士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钧,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刘钧,最近3年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最近3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钧先生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彦斌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专业胜任能力
根据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从事证券业务等情况,经综合评审,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从业人员均具备充分的专业胜任能力。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