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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8万元/年(税前);

(3)其他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五、其他规定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上述薪酬方案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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