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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龙湖川)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龙湖川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1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于2018年5月18日起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19年9月27日起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2021年度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全部6次董事会及0次股东大会,2次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均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马小刚代为出席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6600
股东大会2020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相关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度共主持并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共参加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情况

(一)出具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2021年度共发表独立董事意见5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1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2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二)出具事前认可意见

在2021年度,本人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及聘任审计机构的相关资料,与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前,发表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1年8月1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前,发表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3、2021年10月2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前,发表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在2021年度,本人对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

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审计情况、年度经营计划等各方面情况。

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到公司现场考察时间较以往年度有所减少,但本人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网络、传媒的相关报道,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一直密切关注监管规则的最新动态,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深圳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各项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关于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2021年度,本人十分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加强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本人通过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向董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以上是本人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学习和沟通,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的作用。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龙湖川2022 年 4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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