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剑波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独立履行职责。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3,659.17万元,同比增长71.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467.30万元,同比增长106.47%。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经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21年)》(天职业字[2022]20430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和错误记载,亦不存在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情况良好,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考虑到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3,766,3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2人民币5.00元(含税),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1,883,164.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发生变化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现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2021年度,除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2021年及以前年度均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2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2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议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进一步规范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本着坚持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2亿元额度,增加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最高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