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同飞股份: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5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评价的范围主要涵盖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本次纳入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

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财产保护、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绩效考评、合同管理、风险识别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其详细情况分别如下:

1、公司治理层面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成的权力机构、决策及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结合的治理机制;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照法律法规、制度行使职权,规范有效运作。为有效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运行良好,委员认真履职,确保公司的健康运行。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建立了与管理框架体系结构相匹配的业务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公司明确了报告期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组织体系,为公司运营管理、规模经营、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作为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的专业研究机构,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制定和优化公司战略计划。国家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将牢牢把握中国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及新能源产业高速增长的时代发展机遇,快速推进储能及半导体领域温控业务,做精中高端装备制造温控业务,做强电力电子装置温控业务,稳步发展特种换热器业务。以同飞文化为基础,以组织建设及关键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市场营销与服务能力提升为突破,以产能提升及产业生态建设为重心,以两化融合为赋能,以实施卓越绩效为抓手,以上市平台为助推,大幅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力争到十四五末,成为国内中高端工业温控整体解决方案标杆企业,打造高端工业温控产品,创造工业温控领域旗舰品牌。

(3)人力资源

公司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始终坚持“尊重人才、培养人才、成就人才”的人才理念。公司及主要经营单位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际经营需要分别制定《人力资源控制程序》《员工能力和培训控制程序》《招聘管理制度》《职位管理制度》《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与晋升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了涵盖人力资源聘用、

培训、考核、晋升、激励、员工福利的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有效地建立了良好的人才引入、人才培育、人才发展、人才激励、人才关怀机制,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企业、员工、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司主要从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员工权益保护、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企业利益相关方的期望和需求融入到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及主要经营单位重视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获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分别制定《QEHS管理手册》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及控制流程,明确了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和目标及行为准则;公司通过定期组织内审、入职培训、专题培训等方式,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地执行、各个过程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等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为员工缴纳法定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建立了健全的休假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5)企业文化

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始终秉承“信任、修己、团结、专业、创新、奋斗”的核心价值理念,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能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公司通过行业展会、品牌宣讲、公司展厅、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多种方式传播企业品牌、产品与服务,向外界积极展示公司形象和文化;公司以员工俱乐部、生日会、传统节日活动等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的开展促进职工文化体系建设,体现

人文关怀,提高公司员工认同感、归属感及凝聚力。

2、业务流程层面

(1)资金活动

公司及主要经营单位制定有《资金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付账款管理制度》《职工外出补助管理规定》《资金审批及报销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点和银行对账,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资金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确保了资金安全。

(2)财产保护

公司及主要经营单位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对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查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同时应用不相容职位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等内控手段,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3)采购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按照《采购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物资采购价格管理办法》《战略合作协议管理办法》《供应商审核管理办法》《供应商选择、准入、评价及复评制度》《供应商档案管理》《供应商考核细则与激励机制》等制度规范,加强采购与付款流程及供应商管理,全面梳理了采购业务流程,明确物料需求、供应商筛选和审批、合同签订、采购计划制定与实施、采购价格谈判等环节的职责和权限,促进公司合理采购,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规范采购行为、防范采购风险。

(4)销售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根据行业状况、自身产品特点以及《销售部风险识别与管控》《客户付款方式及发货的管理规定》《合同评审管理制度》《顾客满意度调查规定》《顾客需求与期望的管理制度》《产品售价的确定和调价的管理规定》等制度和

程序,对客户开发与维护、信用管理、销售合同管理、发货、售后服务及收款管理等活动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职责分工方面,公司及主要经营单位明确了营销、财务等部门及各岗位的职责和审批权限,营销部门负责管理客户的开发、销售合同的签订、销售货款的催收以及日常运营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客户信用审核、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开具销售发票、监督货款的回收;各部门和岗位各司其职,保证了各项销售收入的真实合理、产品的完整和安全及货款有效管理。

(5)研究与开发

公司继续加强主营业务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根据《研发项目管理规定》《研发技术人员绩效管理规定》《研发费用管理制度》《研发辅助账管理办法》《成果转化实施与激励制度》《研发部人才引进与培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流程,严格规范了主营业务研发项目的立项、管理、研发投入过程的控制、研发费用的使用、知识产权保护等重要环节,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同时也对研发过程的保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做了具体规定。

(6)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了《基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验收与款项支付管理规定》《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验收及款项支付等活动,明确各部门的分工与职责;同时通过完善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施工过程、竣工验收、事前预算和事后结算阶段分别开展审计,对于工程建设支出、工程建筑质量等进行核查,从而督促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得到有效执行、保障工程建筑质量。

(7)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了《财务保密管理规定》《对外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对应收账款、资金预算等具体科目和核算环节的管理规定,对财务系统权限设置、会计核算、财务结算、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财务数据、会计资料存档等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财务报告各环节的职责分工,严格实施不相容职位分离控制,设置科学合理的组织结构并配备了专业人员,保障财务核算、报告编制过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等法律规范的要求。

(8)绩效考评

公司及主要经营单位分别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以及部分特殊岗位绩效激励管理规定等绩效考核体系,对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有效规范了绩效考评活动、强化对员工的激励效果。

(9)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合同评审制度。各层级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履行审批权限,对于重大重要合同,如有必要,聘请专业人士审核把关。各部门作为合同的承办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承办相关合同,并负担合同调查、谈判、订立、履行和终结责任等,建立了严格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有效规避潜在风险,保障公司各项权益。

(10)风险识别

公司坚持“预防为主、专业赋能、持续安全”的理念,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促进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和快速发展,制定有《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风险管理体系、风险评估、风险管理解决方案、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等进行规定,通过风险管理和防范措施保障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得以实现。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1)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子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促进子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子公司人事、经营决策、财务、信息管理、检查与考核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公司要求子公司统一执行《对外投资决策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以加强对子公司及其风险事件、重大事项的管理控制;通过定期取得子公司经营情况的数据,有效地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2)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孙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原则、内容作了加以确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批权限做出明确划分,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回避表决要求,明确规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等的管理规范。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为依法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担保决策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原则、担保对象的审查、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担保过程的管理及信息披露要求。

(4)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为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重大投资、委托理财和证券投资等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投资决策的执行、检查和监督。

(5)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的专 户存储、使用、管理、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 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作出具体规定;并与保荐机 构、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6)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义务、重大信息的

范围和内容以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布信息的主要联系人,并明确各相关部门、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公司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公司有效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进行。

(7)信息与沟通

公司程序文件中涵盖了内外部信息沟通、处理与反馈的流程,明确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报告、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公司建立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与信息管理相关的制度。公司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内部会议等多渠道获取内部信息,通过协会组织、中介机构、市场调研、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多渠道获取外部信息,并实现有效沟通,对于信息沟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公司有专职的信息管理部负责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沟通中的作用。

(8)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内部专职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事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进行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制订有《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部的工作职责、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审计部负责审查内部控制体系,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自我评价情况。审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

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财务报告潜在错报金额
一般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总额的3%;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3%。
重要缺陷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
重大缺陷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总额的5%;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③发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④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

⑤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⑥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⑦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3)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缺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缺陷导致的直接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小于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
重要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大于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事项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控股子公司缺乏必要的内部控制建设;

⑥前次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2)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的迹象有: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

目标。

(3)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的迹象有: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内部控制工作整体评价

通过对内控系统的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有效,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将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并使其得到有效执行,以切实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