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各项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2021年公司召开监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题 | 披露日期 | 公告编号 |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 | 2021年 3月26日 |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2021年 3月27日 | 2021-009 |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 ||||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1年 4月13日 |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1年 4月15日 | 2021-015 |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3、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4、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7、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 4月23日 | 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 8月25日 |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
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 | 2021年 10月14日 |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2021年 10月15日 | 2021-044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 10月29日 |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此外,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和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会议,了解和掌握集团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了有效监督。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1、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控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未发现期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报告及审计意见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40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发行完成了“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南玻01;债券代码:
149079),发行总额2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832万元后收到募集资金净额199,168万元。
截止2020年3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使用199,168万元,其中于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
2021年度,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4、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和出售资产的行为。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办公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均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内部控制部门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以监督公司规范运作为重点,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提高治理水平,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持续加强监事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通过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建立公司规范治理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以上监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