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按照相关的规定,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不存在没有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公司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况。
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6,534.8万元(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未发生向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公司未发生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成武 丁云龙 刘晓光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