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1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1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1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6次董事会,委托出席了0次董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不存在连续两次缺席董事会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监督和核查董事、高
管履行职责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2021年度任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参与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如下建议:
公司充分的依法治理;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行,规章要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应进一步规范;必须更加关注信息披露问题,区分宣传性报道和真实性披露的差异性,避免信息误导;充分关注股民反馈问题和舆情变化。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着严格履行独董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精神,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并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当面沟通、电话问询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掌握公司运营现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献计献策,促进公司的发展同时也维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1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故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2022年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之下,能够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以
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士宇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