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1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组织编写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王艳、于美玲按公司薪酬体系核算,领取岗位薪酬,公司外部监事梅江华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力资质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4月25日